第30节
作者:
纪长迦 更新:2023-03-14 13:04 字数:3063
他脸庞迫近:“真的?”
她怂了。她再说不出话,又开始推他。
应绍华将她手腕压在两侧,她彻底动不了了,“告诉我,真的是在胡说八道?”
她突然直视他:“应绍华,我输了还不行吗?”
他一声笑:“你怎么会输。”
先爱上的人,才注定是输家。
应绍华:“林爱月,你很任性,但我想看你这样任性,因为这是我给你的机会。”
她有如此任性的机会,还不是仗着他任由。如果不是她,又有哪个女人敢在他面前放肆这么久。如果不是她,他又舍得陪谁消磨这时间。
从在那空姐面前炫耀他的宠爱开始,她一直在挥霍这机会。
爱月的心怦怦直跳。
他嘴唇再度迫近:“你告诉我,到底是谁输了?”
这一次,她看清了他眼中的灼热。
……
从酒店出来后,一路不细看方向,错过了无数地铁口,林爱月愣是这样走回了家里。
刚进房间卸下包包,潘允琪闪了进来。
爱月看见她,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今晚……”会跟林决在一起。
潘允琪脸色沉了瞬,没接茬,看样子是不顺利,可爱月没心情过问了。
潘允琪踮着猫步过来,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凑近爱月,表情暧昧:“爱月呀,你跟……应先生……什么关系呀?”
爱月脸色也一僵。定不是林决告诉她的,那么,是在应绍华将她带上楼的某一时间里她看见的了。
爱月别过脸:“我不知道。”
这恰是最最引人遐想的回答。
“难怪那天在店里,你敢那么跟他说话啊,”潘允琪恍悟,又从记忆中摸索出,“所以你那天形容的男人,是应先生啊,你喜欢的人是应先生啊。”
爱月趴在桌上,语气认真:“我不知道我喜不喜欢他。”
“为什么?”
爱月语塞。不是不知道喜不喜欢他,而是无法确切认定喜欢这种感觉,上一次有过这种感觉,她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她真怕她只是一时虚荣,哪个小女孩不会虚荣,更何况,那是应绍华。
被亚际掌权人追过,这可是值得大吹牛的事啊。
看她郁结的模样,潘允琪也不追问了。也是,要是顺利,她怎么还会从应绍华身边离开。
潘允琪也趴下,略带崇拜看着爱月:“是应先生诶。”
“那你觉得,我应该喜欢什么样的人?”
“那倒不是,但是应先生……”
爱月搞清了她的重点:“什么样的人才会喜欢他?”
潘允琪撑着脑袋:“嗯……我听说过的,江琳,还有kategoldsmith,你知道吧?”
一个香港影后,一个维密超模。总之,都是性感尤物那类。而林爱月,衣柜里全是粉蓝白青的日系小清新,这样的女孩想驾驭得了应绍华,想想也是笑话。
爱月趴着不动,也许久没眨眼。
潘允琪鼓励:“其实我告诉你啊,找对象呢,要找姓氏字母排在自己之后的,如果是在之前,会被吃得死死的。你看,你是l,应先生是y,所以你可以hold住他的!”
爱月回以一笑。
可怎么那么巧,y后面只剩了z一个字母。而她原本,姓詹啊。
……
林决正式就任副总裁一职,更让潘允琪心甘情愿地待在戴娅上班了。虽然一个坐在写字楼里,一个在线下门店,但她总有理由时不时往办公室跑。
而爱月,期满一月就辞了职,潘允琪也没勉强她。
至于应绍华,也许在日本,也许在香港,爱月不知道。
林决来到东京,父母必然会交代他找爱月吃饭,为了避免他再提应绍华,爱月把潘允琪也给带上了。
但这两人着实奇怪。潘允琪在爱月面前算是活泼可爱,在林决面前,白富美的架子快要比天高,林决本就是淡漠的人,对她除了客气的恭维外,再没说其他话。
三人吃完饭从餐厅出来,迎面碰上走来的一男一女。
林决走在前面,面色无澜,步子却是一滞。对面的男女见到他,也止住脚步,女的似乎略有尴尬,但终究还要继续往前走来。
爱月也看见了那女人,没忍住倒吸一口冷气。
二人终于走到林决跟前,停下来打了招呼,林决的语气冷漠如一。
潘允琪觉着奇怪,悄悄问:“怎么了这是?”
爱月:“我哥前女友,劈腿了这男的。”
潘允琪看了过去,站在林决对面,那女人一直紧挽男人胳膊。
她提步上前,爱月没拉住她,愣怔看着她走到林决身旁,小手插.进他胳膊,身子亲密依偎上去,开口撒娇:“亲爱的,这是碰到熟人了?”
那女人盯着潘允琪,变了脸色。
潘允琪挽林决更紧:“是老朋友么?怎么我没有见过?”
林决:“不熟,不必介绍了。”
男女二人满脸尴尬。
潘允琪扯了扯他的西装外套:“那我们走吧,人家还想逛街呢。”
“好。”
两人黏在一起继续朝前走了,留下那男女脸色难看。
拐过街角,潘允琪才放开林决,主动解释:“对不起啊,听爱月说那个是……所以我……”
林决看着她,卸了几分淡漠。方才她上来抱住他,娇嗔话语与身上香水味一同扑来,他大脑有一瞬空白,还好很快会了她的意,演了这出戏。
他最终说:“谢谢你。”
真是惜字如金的一个面瘫。
潘允琪脸颊涨红,佯装转头找身后的爱月,抬眼却是怔住。
人呢?
早跑了,谁还给你们当电灯泡。
爱月捧着手机坐在咖啡厅里,看微信群里环保组织的讨论。
有人发了关于印尼野生动物野外调研的一个项目简章,即日便可启程,问有谁想去。
爱月盯着屏幕,犹豫许久,敲下字:“印尼什么地方?”
……
香港太平山的一座邸宅之中,应绍华步入卧房,松开领结。
顾崇紧跟着进来了,颔首汇报:“先生。”
“什么事?”
“林小姐去印尼了,为了一个野外调研,今晚十一点起飞,早晨五点抵达新加坡转机。”
应绍华动作一顿:“印尼什么地方?”
“苏门答腊,棉兰。”
“她一个人去的?”
“是的先生,”顾崇默了瞬,又说,“不过……”
应绍华看向他:“讲。”
“查到和林小姐同一天报名的还有一个男生,中国人,同济大学的研究生,林小姐会在棉兰与他会合,然后一同前往森林。”
应绍华皱起眉。
chapter 24
凌晨五点半抵达新加坡,转机穿越马六甲海峡,这片海域在mh370失联之后,总蒙上了层神秘。
转机之后林爱月没再睡着。海面尽头,天光微亮,而航线往西,像是在躲避那光亮。她甚至在脑子里计算,飞机能否赛过朝阳升起的速度。
旅途最惬意之处,是你无事可做,发呆是唯一的消遣,肆意浪费时间,也不会显得罪过。
对于林爱月这样生活被规划无缝填充的人来说,旅途简直是奢侈。许多时候,她都只喜欢旅途,而不喜欢抵达目的地。
因为她可以安静地坐着读完一本书,这比一切都要美好。
可此刻,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握在手中,飞机半小时后就要降落,她连第一页都还未打开。
她正与赤道平行,去往一个被赤道横穿的国家。她的脑子里又在转,飞机的角速度,线速度,以及她又多出了多长时间的昼夜感受。
广播响起,地面温度二十八摄氏度,爱月抬手贴上小窗,只一瞬又放下。发呆发得傻了,这窗材质是隔温的,怎么可能感知得到那二十八度。
这是林爱月第三次来到印度尼西亚,上一次是随应绍华来,东京来到这里直飞八小时,应绍华的私人飞机航速更快。
而第一次,是六岁那年,来祭拜连尸首都没有的詹旭。
她只是有点心烦意乱,想出去走走,随便哪里都可以,可偏偏撞上了印度尼西亚。
旅游是她洗去烦忧的惯用方法。她跟自己说好了,如果在这段旅程中没有想起他,那么回去之后,她再也不要理他了。
飞机终于降落,一出舱门,海风呼啸,热浪袭来。
出海关时,例行勒索小费。走在爱月前面的日本妹子被要了十美元,而轮到她,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后,“黑猴子”操着一口菠萝蜜味的英语向她要了三十美金。
……中国人都比日本人有钱了?
出发前得知与自己同行的是一个同济的男生,搞生物的,也是研三,上午十点才到达。两人约好在车站碰面,一起搭班车去往乡村热带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