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作者:
雪默 更新:2023-03-14 18:39 字数:4192
“有点关系。”凌笙颇为纠结地想了想,道:“他听说那道士能做法让我变聪明,就叫他来了。”
“噗~”顾甜甜想笑不敢笑,捂着嘴忍半天,“那你觉得你变聪明了吗?”
何止聪明,我现在就是个真得不能再真的学霸!
“还好吧,没什么感觉。”
“哈哈哈,叔叔到底怎么想的,居然还信这个!”
“可能他是怕我被自己蠢死了吧。”
两人说话间,球场边时不时响起叫喊声,这一对一的比赛其实没什么看头,但挡不住场边看的都是热血青年,只要有一点点的身体对抗,都能轻易燃烧他们的小宇宙。
顾甜甜说的余辉,应该是几个穿球服里最高的一个,他的打法简单粗暴,就是用自己的体型和力量去压制对方,但仔细看,是没有什么技巧可言的。
原主居然喜欢这种孔武有力的男人?就不怕吵起架来被揍吗?
又一个抢断后,余辉带球出了三分线,见对手来不及防守,他稳稳地投了一个三分,随着篮球堪堪砸进篮筐,余辉成了这场pk赛的最终赢家,也就是说,他可以从凌笙的候补男友转正成正式男友了。
莫名其妙多了个男友的凌笙表示很无奈,当下决定请余辉吃饭后,就跟他摊牌。
就在其他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球馆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清朗的声音说道:“这里还有个挑战者呢。”
在听到这句话后,所有人都停下手头上的事,有志一同地往说话的人看去,然后惊讶地发现,说话的竟是个陌生的大帅比!
那帅哥被许多双眼睛盯着,始终淡定自如,只见他不紧不慢地走出人群来到凌笙面前,眼神带笑地看着她,“老大,给个名额呗。”
凌笙:……
顾甜甜一见大帅哥就两眼发直,小声问凌笙:“他是谁?”
凌笙茫然地摇摇头。
刚刚成功上位的余辉,看到这么帅的男生出现,心里满满都是危机感,不由得上前一步,怒斥道:“你谁啊,又没人认识你,凭什么给你名额!”
大帅哥也不理他,只管专注地看着凌笙,带着笑意的眼神里有着不容忽视的坚毅,好一会,又慢悠悠地开口询问,“老大?”
凌笙深吸口气,道:“行,你就跟余辉打。”
得到许可,帅哥得意地吹了声口哨,然后慢条斯理地解下自己的手表,随手抛给凌笙,“帮我拿着。”他说,想想又将自己后裤兜里的手机抽出来递给她。
由于他递东西的动作太过理所当然,凌薇也就很自然地接了,接过来后才幡然醒悟,自己又不认识他,干嘛帮他拿东西!!!
眼看就要转正的余辉,对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是非常不服气的,他接过朋友投过来的篮球,像个火车头似的,怒气冲冲地回到球场上。
跟余辉一身专业球服球鞋相比,帅哥只是牛仔裤加帆布鞋,虽然很轻松休闲,但绝对不是打篮球的配置。
不过帅哥配置不行,气场却很强大,面对余辉也没有丝毫的怯场,淡定地说:“来吧,你先开球。”
余辉恶狠狠地朝他比个中指,然后开始带球进攻。
大帅比看起来没有余辉壮实,但在两人的身体对抗中,居然也不落下风,你来我往到了罚球线,余辉一个虚晃,瞅见个空档,抬手就是一个跳投,然而原本已经被晃开的帅哥,转眼又及时回防,见余辉起跳,他也跟着跳起来,而且跳得比余辉还高,两人同时滞留在半空中的时候,只听到“啪”的一声,帅哥干净利落地送给余辉一个漂亮的盖帽。
在场边围观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哇”了一声。
顾甜甜更是激动得脸都憋红了,鬼叫道:“妈耶,这也太帅了吧!”
凌笙算是看出来了,这帅哥就是个篮球高手啊,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带球过人还是投篮,他都游刃有余,余辉在他面前,就像是个陪练的npc,根本就不是同个级别的。
场上两人的对抗,最终以帅哥的一记吊炸天的灌篮收尾,当篮球伴随着“砰”的一声被扣进篮筐里,全场霎时爆出热烈的欢呼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mvp球员决赛呢!
闹了这么一出,最终和凌笙一起去吃饭的,自然是苏到爆的大帅比。
顾甜甜走在一旁偷偷看帅哥,“喂,你叫什么?”
因为刚做完剧烈运动,帅哥精短的寸头全然湿透,发稍还挂着水珠,脸上的汗虽然被抹去,但很快又冒出一些来,他干脆扯起t恤的下摆,低下头胡乱抹了一通。
然后才抬起头,明明是顾甜甜问话,他却是对着凌笙说:“我叫贺骁。”
“贺骁??有点耳熟。”顾甜甜说着,低头想了想,一时间也想不起曾在哪听过。
贺骁看了顾甜甜一眼,道:“我刚来这城市不久。”
顾甜甜听他这么说,也就没再纠结回忆。
一行人去了熟悉的餐厅吃饭,都知道凌笙是土豪大款,大家也都不客气,菜单翻都不翻,就嚷嚷着要炒一整本。
凌笙听得心里直郁闷,虽然凌爸爸交代她要放开手脚去花钱,但她觉得一帮高中生这种状态,实在太颓废,以后还是得找机会远离这群人。
等菜上桌,一帮人闹闹哄哄地开始抢菜,贺骁被安排坐在她身边,倒也没烦她,好像正在认真想事情。
凌笙原本不太想理他,她有种预感,贺骁这个人不太好惹。但看他安静地坐着,又忍不住问一句:“想什么想到饭都不吃?”
贺骁抬眼看她,忽然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你不乐意我泡你,那你来泡我怎么样??”
凌笙很想用凌爸爸教她的本领说一句:卧槽!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作者有话要说: 贺骁:大家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本文的男主,请叫我骚骚学霸!
凌笙:随机30个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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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聚在一起的都是叛逆的、没规矩的孩子,吃顿饭闹得跟打架似的,就算是一桌子的美味佳肴,也堵不住少年们嘴里的三字经,仿佛只有句句带脏字,才能彰显自己的独特魅力。凌笙被众星拱月地奉承着,却觉得自己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一点食欲都没有。
扭头看一眼身边的贺骁,发现他也是个突兀的存在。别人吃吃喝喝大声聊天,他居然独自在玩一碟花生米,桌前摆个小茶杯,他将椅子往后挪了点,然后将花生米当作篮球,一粒粒地往杯子里丢,可能嫌固定位置丢起来没难度,他还左丢一颗右丢一颗,居然全都丢中了。
凌笙:……
贺骁发现凌笙的目光,挑了下眉,修长的手指托着碟子送到她面前,“你也试试?”
凌笙心想你也有够无聊的,但手却不受控制地拿起两粒,然后漫不经心地丢出去一颗,自然是没有投中,第二粒她专心了些,眯起眼睛瞄了瞄再丢出去,还是没中,这距离看似不远,实则很难中。
贺骁摇摇头感慨,“天赋不佳啊。”
凌笙:……
“继续吗?”贺骁又将碟子递到她面前。
凌笙看了看他,再看看碟子,干脆伸手将碟子接过来,然后拿起一颗花生送进嘴里嚼了嚼,觉得味道不错,就一颗接一颗地吃起来。
贺骁直接无语了,然后就眼睁睁地看着一碟花生被迅速消灭。
这下连打发时间的道具也没有了。
顾甜甜刚才被拉到别处拼酒,好不容易摆脱纠缠回到座位,就看到旁边的凌笙正在吃花生米,不禁提高音量,“我靠,这桌上一堆好吃的不吃,居然啃起花生米!”
凌笙吃完最后一颗花生,才对顾甜甜说:“你让他们少喝点,不是说等会还要飙车吗。”
顾甜甜奇怪地看她一眼,“只是啤酒,以前可都是你喝得最多。”说完她停了停,凑近凌笙小声说道:“凌姐,你今天好怪。”
凌笙吓一跳,难道顾甜甜也看出来了?不能够吧,是书里的人比较聪明吗?!要真是再次被认出来,那自己绝对是史上最失败的穿越者!
凌笙板着脸问:“哪里怪?”
顾甜甜缩了缩脖子,“你现在这样就很怪,你今天都不怎么说话,偶尔还很严肃,大家都在猜你心情是不是不好,都不敢来烦你。”
凌笙:……
顾甜甜嘟嘴,继续说道:“你还不怎么搭理我,是不是生我的气?”
凌笙想,这顾甜甜倒是个快言快语的,有什么说什么,没有藏在心里,这种人心思简单,反而是好相处的,不过也可能是喝了酒话就多。
“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她反问。
顾甜甜连忙说道:“那天晚上跟你借两万,我是真有急用,我男朋友要去北京参加海选,钱不够,我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他了,可我零花钱也不多,才想到跟你借……”
原来这就是那晚三更半夜借钱的原因,凌笙挑眉,“什么海选?”
顾甜甜解释道:“他们酒吧的乐队想去参加歌唱比赛,说不定能上电视呢,他们唱得那么好。”
这话信息量实在大,凌笙觉得要先捋一捋,顾甜甜的男朋友应该是酒吧的驻唱,要去北京参加歌唱比赛,顾甜甜把自己的钱都给了他,还跟她借了两万。顾甜甜一个高中生,居然找个社会人当男朋友,会不会太危险了?
“那他还回来吗?”
“如果能签约,他们就不回来了,如果落选应该会回来吧。”顾甜甜不确定地说。
“哦。”凌笙觉得头疼,以前她也遇到过问题学生,但很少与他们接触,没想到一朝穿越,身边全部是问题少年,包括她自己!
两人正说着话,贺骁拿了瓶苹果醋递给她,“花生米咸,解解渴。”
凌笙回头看他一眼,发现他又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碟花生米。
顾甜甜越过凌笙看着贺骁,说:“大帅哥,我肯定在哪听过你的名字,只是一时没想起来。”
贺骁低笑一声,道:“同名同姓那么多,你怎么知道就是我?”
顾甜甜楞了一下,觉得这话有点道理,她也许听过这个名字,但不一定是他。
凌笙对贺骁道:“等会吃完饭,找个地方,我有话跟你说。”
贺骁眼神一亮,嘴角勾出一抹浅笑,“是要去谈恋爱吗?”
凌笙:……
他们才刚认识,谈什么恋爱!!不对,就算他们认识很久,也不能随便谈恋爱,高中生本来就课业繁重,哪来的时间早恋,她是杜晨晨的时候,到大一都没想有谈恋爱!
贺骁见她没回应,又说道:“我知道你们今天的篮球比赛是给你选男朋友的,我赢了,我就是你男朋友。”
凌笙满脸黑线,“你继续玩花生米吧,有什么话等会再说。”
一餐饭吃了近一个小时,凌笙拿微信付了帐,这几天在凌爸爸的魔鬼训练下,她已经能面不改色地花数额不小的钱,但花完后,心里还是会有罪恶感,一个小孩怎么能这样花钱呢?就算家里有矿,也不应该这样。
饭后一群人都准备去飙车,他们所谓的飙车,就是那种小摩托车,一加油门就能发出爆炸声的那种,跟凌笙车库里的赛车是完全不同的级别。
“你们先去玩吧,我跟贺骁说点事。”凌笙对顾甜甜说。
顾甜甜捂着嘴偷笑,“和大帅哥单独约会啊?”
“少胡说!”凌笙呵斥一声,“你不是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吗?”
顾甜甜一脸遗憾,“可他比余辉帅多了,这你也不要?”
凌笙抿着嘴看她。
顾甜甜被看得浑身发毛,“行行行,我先走,你等会给我电话,我告诉你位置。”说完便招呼其他人走了。
凌笙松了口气,世界总算安静下来了。
两人这会就站在餐厅门口面面相觑,有点傻,贺骁个头高,又长得好,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他时,总会忍不住多看他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