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9)
作者:
兮清 更新:2023-03-14 18:44 字数:4754
面如死灰,心如刀绞过那般。
心一下就好像死了,瘫了。
他蹲在原地,不知接下来该干什么,他并没有打算去医院,在想回酒店,还是回学校。
回学校,他发现自己好像与周ting筠割舍不清,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
可他又那么不甘心。
眼眶干涩,泛红,好痛好痛,眼睛怎么会那么痛啊。
明明睡了这么久。温千禾伸手揉了揉,
身前门突然开了。
小禾,你干嘛蹲在门口啊。罗嘉神采奕奕站在门口,见到这一幕略感惊讶,来了干嘛不进来啊,怕打扰我们吗,
温千禾仰头。
脸色还这么难看,是不是那缺德的哥哥又压榨你,昨晚没让你睡好啊,罗嘉弯腰低身,凑近细细打量,看,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脸怎么还肿了,底子这么好尽糟蹋,这哥哥怎么当的,没事,小禾,等会儿我替你做主。
罗嘉正准备起身。
你刚刚说我们?温千禾开口问。
这间屋子不是一直都是我和周明星一起吗。他转身推开门,嚎道:大明星,你昨晚是不是动手欺负小禾了,嗯小禾的脸怎么这么肿,
千禾来了吗?
从里传来熟悉,带点慵懒但充满喜悦开心的声音。
周ting筠脚踩在地上发出嗒,嗒嗒,一点一点清晰,悦耳。
他直接略过罗嘉,蹲下,左右检查,消肿了不少,应该很快就会好了。
伸手压压温千禾一边翘起的头发,可怎么压就是压不下去,依然高高翘着,彰显着主人不屈的灵魂。
周ting筠放弃了,扶起温千禾,别在这蹲着,我们进去。
温千禾就这么看着他,也不说话,任由他引着,一齐进了舞蹈室。
罗嘉也就这么看着:我没有存在感吗。
温千禾进去看见桌上有一袋水果,一把熟悉的水果刀。他走近拿起那把让他惦记许久的刀,还带有余温。
刚刚才从人手里放下来的。
千禾,想吃水果吗,我来削一个苹果给你。周ting筠想拿过水果刀。
温千禾没让。
我自己来。
罗嘉走进来,让大明星削吧,都在这给我削半天了,我吃的速度赶不上他削的速度,这是我第二次上厕所了。尽给我削梨吃。
温千禾攥紧水果刀,没注意刀背只比刀口厚那么点,很快印出一道狭长的口,渗出血来。
一开始没感觉到疼。
直到周ting筠叫了一声。
他才发现。
这刀如此锋利。
没事,不疼。
不行!你想吃,我来。
周ting筠非得抢,温千禾就是不让。
千禾,你怎么了,你今天很不正常!
周ting筠平时觉得温千禾瘦瘦小小的,自然是比不过他的。今天竟然抢不过!
神色从一开始就不正常。
温千禾握着那把刀,它太锋利,会伤人,我们扔了它。
受不了那灼人的目光,周ting筠点头,嗯。给我,我马上去扔。
温千禾直接转身,跑出去了。
你俩吵架了?罗嘉疑惑不解这一系列言行。
继续扣你自己的动作,我去看看千禾。
温千禾这次依然没有选择坐电梯,一口气跑到楼下,找到一个垃圾桶,伸手准备扔,又犹豫了。
他认为扔这里不太妥,万一被人捡到,万一伤到人怎么办。
甚至觉得这世上怎么会有刀这种危险又不好销毁的东西存在。
他僵立,原地茫然。
怎么处理这把水果刀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千禾,怎么还没扔?
听到这声音,温千禾浑身一激灵。
几乎是自发地握紧了那把刀。
你什么时候买的这把刀。
今天去水果店的时候。
温千禾转过身,强行挤出笑,那你又为什么要去水果店?
出门碰见罗嘉,他想吃,我们就去了。
你自己不想吃吗?
阳光照得人皮肤发烫,睁不开眼。
周ting筠搞不懂这几个问题有什么意思。而对于温千禾这几个问题却尤为致命。所以他的眼神那样灼灼,咄咄逼人。
周ting筠有点毛,我不想吃。是我早上七点半出门,遇见罗嘉,罗嘉说,人气大王,休息的日子还起这么早训练,是想得冠军吗。大哥顺便带着小弟呗。我没回他话。自己走着。他又跟在我身后不停地说他下期要跳什么舞,怎么跳,缠着我要给他指导
他当时被罗嘉烦得不行,也没什么心思回他。
最后罗嘉拉着他去舞蹈室,摸到了他口袋里的刀,吓一哆嗦,问他带刀干什么。
他说水果刀当然是削水果用的啊。
罗嘉笑嘻嘻地说他刚好也想吃水果补充水分。
又拉着他去附近水果店买了几大袋苹果梨子橙子等等,给其他学员也送了点。
还要问什么,还有哪里不够清楚。周ting筠有点气急,着实快被温千禾给磨疯了。
温千禾认认真真分析了他的话,决定信三分,你回去训练吧,我去给你们做饭。
刀应该回归它应该待的位置,厨房。
别做了,今天训练完,我们出去吃。
也好。
他没有将刀扔了,而是时刻揣在身上。
周ting筠心疼那道带血的印子,去附近医院买了创可贴,前前后后贴了三个。
然后才回训练室。
罗嘉在里面翩翩起舞,一如既往走国风路线。
而周ting筠下一场直播现场并没有打算跳舞,而是单独好好唱一首歌,原创的。
他在大学期间用了一个音乐账号自己创作了几首,反响不错,小范围火了。
所以这次决定拿出来一首进行修改后用于比赛。
曲调简单,副歌部分并不激昂,这是他有一次晚上反复听陈奕迅《红玫瑰》《十年》,某一刻来的灵感写下来的。
在那之前,观看了a大啦啦操比赛,他平时在学校并不活跃,上课也不爱去,偶尔老师上课点名会念出周ting筠这个名字,但也是没人应,有时候室友在的话会帮衬着应一声。所以班上的人几乎没怎么见过本人,特别陌生。
那天大学班长再三警告他必须去,这种活动实行轮流制,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格外不愿意去参加这种活动。这一次轮到他头上了。
他本着签个到就离场的打算过来了,但觉得既然来都来了,多看两眼。其实是被现场高昂的氛围感染了。
比赛是以学院为团队。
他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女生很少,所以参加的全是一群男孩子,跳得并不专业,甚至笨拙,但他们热情有活力,每一个动作都用来十分的力气,毫不吝啬。
最厉害是自然是艺术学院,他们的腰简直是任意弯曲,下腰,空翻,劈叉,各个高难度动作轻轻松松地做出。
体育学院直接表演高抬腿隔空劈木头,引得全场尖叫,呐喊,为之沸腾。
此时此景,触动他脑海里某个隐秘的场面,被灭顶的热闹包围,仿佛所有热烈,赞赏,兴奋,发狂的目光,为自己存在。
渴望,是他心底一直渴望的。
为舞台而生。荣耀满身。
所以比赛结束了,热闹退场了,内心格外失落,落寞。
他讨厌这种感觉,无边的空虚侵蚀着他五脏六腑,痛苦,隐忍,只能麻痹。
又去了当地比较有名的会所,里面全是各式各样的男孩。
这种会所是全国连锁的,隐晦又色,情,高级又烂俗。
之所以他会知道,是贺邵给办的会员卡。
欲,望会绞碎所有不该有的念头,捣毁他重新燃起的那一点点渴望。
可是那天晚上,无论身下的男孩怎样卖力,丝毫激不起一点波澜。甚至越做越乏味,厌恶。
男孩也很苦恼,主子是常服侍的那位主子,只是怎么努力都好像不会让对方起来,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失宠了,要被赶出去了。
周ting筠推开他,恍然若失地看了他一眼,生冷地说了一句:出去。
男孩小心翼翼地望着,没有动作。他这样出去,今晚不仅拿不到钱,还会被扣钱的。
钱不会少你。周ting筠自然清楚规矩,从旁边衣服里拿出一叠钞票,不要再进来。
他重新躺下,不知想到什么,突然想听歌,就取出耳机。他是从学校体育馆直接来这的,耳机什么的都揣着 的。
打开手机,翻自己的歌单列表。
有一个最下面的歌单是他一直未打过的,高中那段时期爱听的,每次和顾森学习时,休息时,都会听。
百听不厌。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他
作者有话要说: 电脑出问题了,第二更会接上的。稍等。
第49章 二更(周六万更结束)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 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陈奕迅的歌几乎都藏了一个故事,令人浮想联翩之后能主动袒露最真实的情绪。
其中有两首《红玫瑰》,《白玫瑰》。
从词来说喜欢《红玫瑰》,从故事来说最爱《白玫瑰》。皆取自张爱玲经典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概括来说《白玫瑰》是白月光, 《红玫瑰》是朱砂痣。
里面有一句词儿写得好,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得不到的从来矜贵, 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
词深沉又有深度再配上旋律总结来说隐含的很生动。
这样寂静的晚上,再一次打开,仿佛回到蝉声鸣叫的夏季, 回到书声琅琅的校园
周ting筠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他抑制不住地打开了记忆的洪流,将那些统统放了出去。
他想起了顾森, 想起和他一起疯狂的每一天。
舞台上挥洒每一分热爱都来之不易,是少年青春最后的冲动。
顾森走了,也带走了他的热爱。
在他眼里, 顾森和音乐是他的青春。
顾森还问过他喜欢白玫瑰还是红玫瑰。
男人表面都喜欢白玫瑰那样的女人,却又拒绝不了红玫瑰那样的女人。
周ting筠想了想, 都不太喜欢,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兼具两者的女人供他选择呢。
顾森笑着骂,想得太美!顾森说他喜欢白玫瑰, 要是今生能遇见,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听《十年》时会发出感慨,不知十年后我们会在哪个地方工作, 会在哪里娶妻生子,但肯定都不会再跳舞了。这使得他们倍加珍惜这份热爱。
周ting筠泪流得更汹涌,与刚刚对男孩子冷漠截然相反。
他想顾森, 想那一段最为放肆的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越听越难受,越想越崩溃,灵感突然如泉水涌来。
写出了这一首歌,《最讨厌的人》。
现在敢拿出来,是胆大妄为,是直面过去,是带有释怀与纪念。
顾森没遇见白玫瑰,遇见了贺邵。
而他却遇见了温千禾,没有放弃,做了自己。
千禾,你看看这首歌的歌词有没有要修改的地方。周ting筠将歌词本递给温千禾。
你对文字更讲究,我还记得上次a大好声音现场,就你指出了我歌词唱错了。不然如今都不会知道今生和今世有那么大区别。
温千禾顺从地接过,伏案一个字一个字看。
敏锐的嗅觉今天发挥到了极致。
他抬头,发现周ting筠双手托腮,期待地望着。
这首歌是你自己写的吗?
恩。
什么时候写的?
周ting筠眨眨眼:大二吧。过后没多久就遇见你了。
温千禾张了张嘴,没有问出自己最想说的。
曲我自是看不懂,光词儿的话,会不会太阴郁,沉闷了些,与你以往的风格很不搭,甚至毫无关系,这样冒险,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到时粉丝观众不买账,输掉比赛怎么办?
我很有把握,可能会有一部分观众不喜欢,毕竟那一部分只热爱hiphop。但大部分具有包容性,甚至还可能圈一部分流行音乐的粉。
嗯,这一句词换一个吧,有点直白粗暴,影响不太好。
哪一句?
最后这一句我最讨厌的人,他该被杀死,改成我最讨厌的人他应该消失。会不会好一点?
周ting筠笑道:倒像你的风格了。文雅些,可是这情感是层层铺垫,这到最后,达到顶峰,用一个杀死,直接宣泄自己的情绪,难道不会更好一点?
温千禾静静观瞻了一会儿,试图能从他的脸上看出点什么,但很遗憾没有。
嗯,你的歌你做主,都行。
罗嘉跳累了,凑过来,调侃道: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大明星还会写歌。小禾,虽然你哥人不怎么样,但才华真令我钦佩。这首歌我也看了,很难想象着词儿是出自大哥之手,但风格像,不拐弯抹角,言语间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得淋漓尽致。写得谁啊?肯定不会写你自己啊,是谁将你少年的梦带走,捣碎的?
连罗嘉都看出来了,温千禾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懒得问了。
少年热血的梦,被他带走,捣碎。
温千禾笑道:罗嘉,今天训练完,一起去吃饭吗?
可,以,吗?他边问边把头转向周ting筠。
这一幕尽收眼底,温千禾低头,不太想知道结果了,继续看歌词,越看越上瘾,越胡思乱想,这歌究竟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里面包含了多少情感,三言两语恐怖说不清。
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也是三言两语难以说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