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骈四俪六      更新:2023-03-15 12:36      字数:3378
  “哧哧”,霍韬笑出声来,“听闻邵天师给今上炼制了一种春.药,国舅爷不妨让皇后娘娘也服用几颗,增添房中效果。”
  张千山道:“邵天师的药岂能给后宫妃嫔吃,就是要吃,也得等着圣上赏赐,哪里是想吃就能吃的。”
  嘉靖帝成婚十年,十年间都无子,这一桩是皇帝的心病,焉知不是皇后的心病。说起这一桩,张千山就没了闲聊的心思,起身往别处去了。
  霍韬瞧他背影,嗤一声:“愚昧。”
  舒芬见人走了,接着端起盘子吃小方糕,“可不就是,就没见过谁吃药能吃出个孩子来的,要生孩子,还不如找个汉子来得爽快。”
  “闭嘴!”霍韬叱舒芬,“长点脑子,这话是你该说的吗,你要是有心,出去寻寻,寻个方士过来,炼上几幅好药,皇帝也就高兴了。”
  舒芬撇嘴,“我又不是太上老君家的,我去哪里寻个方士过来?”
  “好了,不说这个了。”霍韬捻一块点心放进嘴里,“马世远去宁波,我越想越不放心,皇帝天天与一干嫔妃黏糊在一起,保不齐哪个就有了身孕。”
  舒芬抬头,“马氏她?”
  “嘘!”霍韬望着张千山,“张皇后是个没用的,内不能分宠,外不能干政,张家是皇后的母家,竟然被马氏一个嫔压着,当真是中看不中用。”
  “沈约他不是正跟着马世远吗?”
  “沈约需要机会,至于机会。”霍韬的眼珠子落在今年的新科进士前三甲身上。
  舒芬终于不吃了,他将盘子搁在桌上,“甚么意思,你又看上谁了?”
  “成吉思汗死了,蒙古又出了个巴图蒙克,嘉靖三年,巴图蒙克死了,可蒙古人又死灰复燃了。”
  霍韬坐在一张能摇动的紫檀木椅上,“都是命啊,蒙古人天性就刚强,巴图蒙克想成为蒙古的王,可偏偏名不正言不顺,他再怎么能征善战,还是因僭越名誉想妄称可汗而被干掉了。你说,这世界上名正言顺是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嘉靖九年,大同戍军叛乱,因为这个地区遭受了一次蒙古骑兵的袭击,蒙古骑兵人数达六万人之众。新上任的总兵监督兵士们修建战壕和其他的防御工事,以增强北边的防御线。
  叛乱的起因是件小事,监督工程的军官提出要求,要求官兵们休息一天,但总兵大人拒绝了这个要求。于是士兵们被煽动,军官唆使他们洗劫大同,一天之后,士兵们在黎明时分散去。
  兵变之后,山西巡抚被事端吓住,他上报朝廷说总兵激变了部队,并且总兵已经在兵变中被杀。巡抚的奏章送上朝廷,朝廷指责他与叛乱士兵相互勾结。
  再回溯过去,朝廷发现这支部队在嘉靖二年的时候也曾经叛乱,当时明廷给了每个士兵三两银子,安抚士兵,并予以赦免。
  这回大学士张璁也就是张孚敬给出建议,建议朝廷派一个总督过去扑灭叛乱者。但大学士夏言发现皇帝并不是真的想军事解决,于是提出宽大处理。
  礼部侍郎舒大春便提出建议,斩杀领头叛乱者,对余下官兵宽大处理,夏言支持礼部侍郎的建议。皇帝同意了这一场宽大赦免,他在结论中说:“岂非官多事扰乎?”
  “愚蠢,都是愚蠢,有钱才有权,谁不缺钱,谁不爱钱,户部爱钱,皇帝爱钱,太监爱钱,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钱。能用钱解决的,何必还用人去扑灭呢?”
  霍韬翘着腿,仰着头道:“西北有浮云,我看西北是又缺钱了,每回蒙古人过来就像一阵风,风刮过后山西就缺钱,缺钱就兵变。至于兵变了之后,还是要用钱去安抚。”
  霍韬将头伸过来,低声道:“这就是我们仁慈宽厚的皇帝,一个从身份上就名不正言不顺的皇帝。”
  霍韬不知是不是喝醉了,还是时时被朝廷要钱心有怨言,舒芬架着他,穿过后花园,“咱们国公爷醉了,方才宴席上喝醉了,各位接着赏花,赏花。”
  舒芬低声道:“你再说一次这样的话,霍家的钱你一个子儿都花不出去了,以后镇国公就是个死人,死翘翘的死人。”
  霍韬蜷在他的鹅毛铺就的大床上,“沈约说野有美人,我这就准备去东南沿海搜罗几个美人,咱们皇帝不是愁子嗣吗,我给他敬献几个身强力壮的助他生育,也好聊表咱们为人臣子的一片衷心啊!”
  第11章 野有美人
  霍家还没消息,汪珉的信先到了,汪珉在信中先说了点趣闻,趣闻是关于他们新科榜眼方向和的。原因为山西大同府就是方向和的家乡,这里有很多人都认识那位老举人。方向和自从过了乡试,每三年都去参加会试,但多年落选,过不了会试的举人不能当官,方向和便在他们当地的太学里进修,随时准备参加下一轮三年一次的会试。是以当地的大人小孩都拿老举人方向和说事,直到今年榜眼方向和进了翰林院观政,才算平息了大家口中的特异独行。
  说了点闲话,汪珉又开始介绍山西大同府的人文风情,他是这么说的:“华北和蒙古南部近一年已经很少下雨,我来山西两个月有余,亦是鲜少见雨,雨水影响庄稼收成,长此下去,恐山西亦会大旱。并且因蒙古草原干旱,他们的俺答要求与大明互市,蒙古予以大明茶、锡器、草药与一些精致的手工织品,以换取我们的粮食和其他物资,朝廷不允。
  再者,沈兄托我查询之人,姓佘名大庆,我已托付我们县衙的执笔师爷前去打听,该师爷是大同本地人,并且有一好友在大同戍军中任职,我将佘大庆的年龄和籍贯给他,约七日之后,他给我回复,说目前大同戍军中并无佘大庆这一人。”
  “沈兄交付之事,珉不敢怠慢,便另寻了大同府卫所的一个提调官,他也回复我同样的消息,说大同戍军里并无此人。兄所托之事,珉自当尽力而为,只是这大同府军类繁多,或许佘大庆并不在大同戍军这一支部队里。若珉查得此人,必当来信告知。若兄肯定佘大庆供职于大同府戍军一列,如今又查无此人,我恐......”
  “沈大人,沈大人,”米千里在外头敲门,“沈大人,吃饭了。”
  沈约收起信,折入袖中,如今卫所里来了个女人,大家练兵都积极些,毕竟男人在女人面前是最有表现力和冲劲的,所谓美人爱英雄,谁不想在美人面前当个英雄呢。
  白湘灵爱打赤脚,即使刘若诚领她去买了鞋子,她也整日里赤着一双脚,戚英姿奈不得她何,只得吩咐刘若诚和米千里将卫所内院打扫的干净些,不要让湘灵踩了石头瓦片之类的东西。
  每当戚英姿吩咐大家的时候,白湘灵就在井边上坐着,她一腿翘在井沿上,一脚低垂,若是大家都忙活的时候,她就在井边上晃脚,或者自己在一边唱歌。
  每回戚英姿见她坐在井口,便伸手将她抱下来,湘灵勾着戚英姿的脖子,笑嘻嘻的。戚英姿抱得多了,大家都说戚将军没法子嫁人了,湘灵也没法子嫁人了,没哪个男人要她们了。
  刘若诚只觉得湘灵举止奇怪,直到某一回戚英姿从街上带回来两个铃铛,湘灵非要拿去,她用金线编制成细绳,串了两个铃铛上去,系在脚上。此后每天大家都能见到一个穿紫色纱裙的女子在井边走圈圈,那铃铛系在她光洁的脚踝上,白皮肤金丝线,混着铃铛清脆的声音,夺目极了。
  白湘灵又在井边坐着,刘若诚招呼吃饭,正巧戚英姿从外头进来,瞧见湘灵举动,一句话不说,伸手便去抱她,湘灵蜷在戚英姿怀里,吱吱地笑。
  沈约开门出来,正巧见到这一幕,湘灵看见他,说:“沈大人今天收信了,我看见鸽子了。”
  沈约觉得白湘灵这个异族女子有些邪气,他收信了不假,但不是信鸽传回来的,当日他用信鸽给汪珉去信,但汪珉要查勘佘大庆的情况,耗费时日,是以早早将信鸽放回来了。今日的信,是汪珉通过驿站寄来的。白湘灵这一嘴,纯属胡说。
  “沈大人,有大庆消息了吗?”
  果然,白湘灵的话引来了戚英姿的注意,她将白湘灵抱到椅子上坐下了,这一刻走到沈约跟前,抬头看他。
  沈约从台阶上走下来两步,回道:“还没有,找人须费些时日。”
  戚英姿点头,“是的,我不急,我们都不急,不急。”女将军送上个笑脸,“来,吃饭吧,今天是海螺和虾,白灼的虾,沈大人这边坐。”
  沈约过去很少吃海鲜,一则他生在扬州,二则他家里情况不是很好,能吃饱饭已属不易,更不必说甚么今日是吃鱼还是吃虾了。戚英姿装了一碗饭给沈约,她观察过很多次了,沈约喜欢吃鱼,尤其是多宝,他也喜欢吃虾,蟹倒是一般般。
  另外就是沈约不怎么吃肉,猪肉和牛肉吃得少,羊肉倒是能多吃几口。平日里吃饭,遇上鱼,他能多吃一碗,若是没有鱼只有肉的话,他只吃一碗,并且是以青菜送饭。总的来说,沈约的口味很清淡,红烧肉狮子头那些都不怎么对他的口味。
  湘灵端着碗,脚上的铃铛晃荡,戚英姿说:“夏日里可以不穿鞋,冬天可不能不穿,这里冷,海风吹起来,湿冷湿冷。”
  湘灵不理会戚英姿,反倒盯着沈约看,她在看沈约的手,沈约的手自然很好看,骨节清瘦,手指修长,包括手腕,都是好看的。沈约对上湘灵的目光,他觉得她不是在看他的手,倒像是在看他的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