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作者:
篆文 更新:2023-03-15 13:17 字数:4562
饭要一口一口吃,打击得太狠,让理想主义者丧失了梦境支撑,香消玉殒的速度只怕会更快。
“能否帮我个忙?”谢彦文忽然扬起脸,眼神哀恳。
仝则想了想,直截了当道,“她不会有事的,赎你那天,我亲耳听太太说过,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孩子。”谢彦文轻吐二字,眼眶泛红,“她有身孕了,她说她会尽力保住,她要这个孩子。还说有办法让裴家不敢动她。我想知道,孩子还在么,那是我,是我的亲骨肉……”
仝则强压内心既惊且怒的情绪,脸上依旧保持着平静从容。
谢彦文以为自己是许氏的救世主,实则根本就是个冤大头,摆明被许氏和裴诠耍了。这两个人拿他作挡箭牌,尤其是裴诠,出了事一推二五六,只把千夫所指丢给一个女人,还有一个下人。
而许氏呢,当然清楚肚子里怀的是谁的种儿,于是手忙脚乱抓了个痴情人顶包。等事情闹出来,再靠撒泼耍赖混过去,反正薛氏一干人等顾及裴熠,至少会保住她的性命。
只是这些人未免也太小看裴谨了,仝则平生第一次起了去吹枕头风的邪念,只要能让那对自私无耻的男女没好日子过,他也不介意无良一回。
想起裴诠至今还没有子嗣,仝则猜测,说不准他还真想借许氏替自己延续血脉。
简直毫无廉耻,可笑又可鄙!
然而再看看谢彦文投来的殷殷目光,仝则无声叹息的同时,到底还是动了一点恻隐。
“我帮你打听着,反正目前为止都没事,听说只把人关在房里。你也别多想,当务之急先养好身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谢彦文迟迟地点头,努力扯出一记勉为其难的笑,“多谢你。”
这三个字说的,明显比之前感谢他救命之恩还更诚恳。
虽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可不知怎么,回忆起这个人是因自己一个流连不去的眼神,才被李明修买下,一并来到裴家,仝则就深悔当日不该有此一举。
他当然不会把罪过往自己身上引,可人的际遇,有时候真玄妙难言,谢彦文躲过了那时的惨淡,却到底也没能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
既说让人安心静养,仝则便好吃好喝地供着,过了几日谢彦文已能下地行走,而一封请柬也在这时送至店中,却是宇田惠仁邀他出席自己的送别宴。
行将离别,不知何日能再相见。相送友人,心头难免泛起五味杂陈之感。
宇田自然也邀请了裴谨,而此等场合下,仝则势必要装成和他只是泛泛之交,点头微笑,恭敬有加。
不过对于两个惯会装样的人而言,这点把戏,当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
宇田这日装扮得光彩照人,垂缨乌冠,碧色直衣,穿行于宾客之间,笑容仍然轻柔迷人。以至于令仝则浮现联翩——倘若光源氏在生,大抵便会是他这般模样。
但全场似乎也只有仝则察觉出,宇田其实是在强颜欢笑。
想着找机会和他私下说两句,偏巧对方心有灵犀,也作如是想。
过不多时,宇田打发了下人前来,趁众人不注意,悄悄将他带到卧房静候。隔了一小会儿,宇田便即姗姗赶到。
那在他面上盘亘一整晚的盈盈笑意,终于淡去了几分,换做自然平和的表情,却也并不见伤感。
“还没恭喜你,金悦的事干得可真漂亮!他人现在大牢里,这辈子是出不来了。连带他的财产全数充了公,朝廷还小赚了一笔。”
宇田说着,眨眼笑道,“侯爷有没有给你些奖赏?”
仝则一笑,半真半假道,“分内之事,提什么钱哪,多伤情义。”
宇田长长地唔了一声,推着他的肩膀直笑,“你不图钱,那便是图人了?如何,他对你可好?”
被宇田这么一问,仝则脑海里一下子,只涌出一个好字来。
近来尤其好,裴谨是越来越敞亮了,呵护人时温柔和煦,恰到好处,一点都不灼人。而他所展示出的耐心、诚挚,亦是真真切切,教人舒心熨帖。
适才他就站在人群中,被那么多华服俊丽之人簇拥着,气宇轩昂。仿佛再多的人和物,都没法阻挡他的耀眼夺目。
而他也的确正值,连鬼神都会嫉妒艳羡的好年华。
每每隔着人潮凝视,仝则都会在暗涌之余,更生出一点热血沸腾之感,因为这样一个人,是注定要站在群山之巅的。
那么,如果他裴谨想要仝则这个人,也一定可以理所当然,心想事成。
收回思绪,他转而望向宇田,颔首一笑,慨然承认,“我是图人。他待我好,我回应以诚恳。说起来还要多谢你,是你的勇气鼓励了我。人生短短几十年,想再多不如珍惜眼前,我喜欢他,愿意享受现在的一切,不必庸人自扰,担心不可知的未来。”
宇田听得拍掌,“早该这样!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日烦与愁。来,我还有个礼物要送你。”起身拉着他走到妆台前,拿起一只琉璃彩绘小盒,“这是针线,算不上贵重,不过送你玩的,为的是要你一看见它,就能想起我这个人来。”
仝则打开看时,只见大大小小银针齐备,更有五颜六色瑰丽的彩线,禁不住赞了句,“很漂亮,我会好好收着。”
宇田牵起他的手,眼眶蓦地红了一红,“说好了要写信,一定不能食言。还有,你要帮我看好了他。我们商量过了,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也算是考验,想着两情若是久长,也就不争朝夕。这话对于你我也是一样,无论如何,就算将来战事不可避免,我和你的心也永远是一样的,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言罢笑起来,眉目顿生艳光,整个人明媚无限。
“好,一定!”仝则反手握住他,可惜那柔荑太过纤细,弄得他不大敢用力。
宇田微笑看他,半日略微正色道,“还有,别嫌我多事,给你留下两个得用的人。我知道你有侯爷护着,可也是我一点心意。金悦的人此番有几个逃了出去,迄今为止还没抓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近日可千万要小心。”
顿了顿,他又笑说,“军机处已成立,往后大燕便是军机主政,侯爷会很忙的,有照顾不到的地方,你可得要担待才好。”
仝则听得侧目,不禁揶揄道,“说的好像我没事可做,成天只等他前来宠幸似的。”
嘴硬!宇田笑嘻嘻地,直推他道,“知道你也是有事业的人,那便好。我不能久留,该回前头去了,你也该从这里出去,往后院走一走。穿过一座假山,便能看见一小片湖。那个待你好的人,此刻正在那里等你,有话要对你说呢。”
见仝则惊讶一秒,他愈发笑道,“我叫人看着呢,那里没人会去。你可快些吧,我总算也借出地方,让你们幽会一回了。”
“湖光山色,月下美人,你可千万别辜负了,年少好时光。”
第63章
宇田匆匆去了,安排下心腹家将专为仝则引路。
这人汉话说得极溜儿,他告诉仝则,穿过面前一排层峦叠嶂的假山,后面湖水尽头可直通东边侧门,而那片水域,则是宇田赏景唱酬时最喜欢的去处。
仝则跟在后面,不出声的听着。一面猜测裴谨约他到底什么目的,朦朦胧胧地,想起宇田说要他近来务必小心,金悦还有部旧流落在外头。
心下没来由便是一紧。
他不算多疑,但不乏警惕,虽然相信宇田为人,可眼下毕竟身处陌生环境里,于是一念起,跟着就打起精神,高度戒备起来。
这是天性,也是本能,融进血液渗入骨髓,会在每个关键时刻爆发,如影随形。
前头家将见他不说话,也就加快步伐,没再继续聒噪。
“等一下,”仝则忽然停住脚步,露出一点焦躁不安,“园子里有没有净室,我突然觉得不大舒服。”
家将想了想,“这边可没有,要不,您看看那花丛里头,左右也没人经过,小的给您看着就是。”
仝则装出一脸尴尬,“那,那成吧,你别离得太近,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说完挪着步子,直往一旁高高的芭蕉叶子底下钻去。
“您可快着些,别叫侯爷等急了。”家将声音渐远,显然是很听话地向后退了好几步。
仝则却没吭气,心想要是裴谨真等急了,那就自己出来迎他好了,不然谁晓得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半靠在一棵开败了的樱花树下,听着远远传来的丝竹管乐,陡然间,只觉一阵凉风自身后袭过,脖颈子上的汗毛登时就立了起来。
这是人在遇到危险时,最为直接自然的反应。
知道背后有人,他已来不及回头,立马曲起右臂,运劲其上,以肘关节猛地向身后人击去。
这是挺狠的一招,仝则自觉力道不小,谁知那人只是微微侧过身,格臂一挡,轻轻松松便卸去了力道,还震得他小臂一阵发麻。
心里着实一惊,待要撒腿就快跑,腰上蓦地一紧,已被人牢牢圈住,其后顺势一带,整个身子便跌进那人怀中去了。
几个意思?现如今刺客怎么也是一副登徒子做派,莫非劫道之前,还要先劫个色不成?
心跳猛地加速,这时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来,干爽宜人的味道,坚硬温暖的胸膛,却好像是……在裴谨怀里体会过的滋味。
“你……”
“嘘,是我。”身后人在他耳边轻笑,“还算警醒,是做细作的好材料。”
仝则本来又急又惊,听见话音,心头顿时一松,可一回头,还是忍不住丢了记白眼,“装神弄鬼的好玩么?吓我一跳。”
身后人笑了,正是埋伏在这儿等他的裴谨。
“亲王官邸,戒备森严,哪儿那么容易混进人来。”裴谨自后头大剌剌抱紧他,“警惕性不错,我可以放一半心了。”
合着这是考验他呢?此人行事真是愈发不可测了,既狡猾又诡诈。
仝则懒得说话,一方面是心跳还没降下来,另一方面却是他被这样环抱着,顿感踏实,耳鬓厮磨间,还有种道不出的暧昧和享受。
见他不吭声,裴谨含笑在他耳边呵气道,“别那么小气,我是试试你会不会轻信,好在你够机灵。我就是喜欢你这点,有判断力,决断快,行动敏捷。”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然而作弄起人来可是半点都不含糊。
仝则不以为然地腹诽,往后在对裴谨的认知里,还得再加上两条,巧舌如簧,以及,常有理。
“我还真信了,因为从没疑心过宇田,他不会害我。真要是害,早都可以下手。我只是觉得怪,你怎么会约我私下里见面?”
“因为我想你,”裴谨圈住他的手,此刻很配合的上下游移,像是在为这句话做注解,“这理由够不够?”
仝则低头一笑,“够!但还是不合常理,你是有事和我说吧。”
裴谨假模假式地一叹,“可见太聪明也不好,什么都瞒不过去。”
说完,他扳着仝则的身子转过来,两个人变成了面对面相顾的姿势。
“我一会儿就要走了,接下来有几件要事处理,恐怕有日子见不到你。所以今晚特别和你交待两句。宇田对你说了,金悦的人还在外逃,随时有可能找到你。近期没事不要出门,我会加派人手保护。此外,谁的话都别信。如果我要找你,会亲自去,绝不会单约你出来。我说的这些,记住了么?”
仝则忙点头,“记下了,你放心就是。”
裴谨看着他的眼睛,良久怡然笑了下,“刚才那招不错,力道够猛,对付一般人足够了。但最好用的武器,不是膝盖,也不是双肘,是……”
“是你送的那把枪。”仝则接口,“我会随身带着,睡觉也放在枕头边上。”
裴谨摇摇头,“那倒有点危险,你睡着了,模样像个小死狗,人事不知的。”
说着说着就又不正经上了,仝则一时没跟上他的节奏,老脸不由微微一红,心道我那是睡眠质量好,总比某人抢被子强,要论睡品,怎么也能甩出你十条街去。
“别笑,”裴谨低声道,“我正要跟你说这个。会打枪么?一个不留神被人夺过去,那才是要命的。现在练给我看,去后头湖边打几只野鸟。”
知道他向来随身带枪,仝则也不以为意,任由他拖着手,穿过灌木林子,周遭已不见一个人影,连适才那家将也不知所踪。
很快一整片湖水映入眼,湖面粼粼波光,反射着月光星芒,很像是用水银铺就而成的一张镜面。
裴谨拔枪上膛,“和我给你那把是一样的,可以连发十弹。用完记得拉上保险。”
说着绕到仝则身后,把枪递到他手里。
此时正有水鸟落在湖面,他遥遥一指,“试试吧。”
“这是什么鸟?”仝则举枪,见那准星是一早调好的,于是一边瞄,一边随口问。
“灰喜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