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作者:
梦里闲人 更新:2023-03-16 10:28 字数:2751
陆天放拨了几次外卖电话都按错了,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什么滋味,如果纯是为了撩妹,他的撩妹技能不止满点简直能当师傅,什么场合应该说什么样的话搭讪,什么类型的妹子喜欢什么样的话题,甚至几个眼神几个动作就能撩妹成功,他初到美帝的时候英语也就是小学二年级的水平照样没耽误泡妞,不会英语来自保守的东方古国运用好了简直是撩妹神器好么。
可这一个早晨在汪思甜面前,他什么技巧也想不起来了,成车的情话一句也不知怎么说了,尴尬的像是第一次跟心爱女孩约会的小男生。
哦,原来他对汪思甜那种一直存在丝丝络络若隐若现的感觉叫心爱……他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欲望倒是很熟悉,这种感觉太陌生了。
他只知道他想要每天见到汪思甜,那怕在一起没有私人谈话,只有公事,天南地北的跑忙得全都是公事,每天早晨仍然会自信满满的起床,精神百倍的做事,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力量”
他看着低头切咸菜假装一切正常的汪思甜,她的眼睛有些红,眼眶有些黑青,昨晚显然也没怎么睡好,“昨天……我是不得已……”
“我知道。”他们还是聊公事比较自在一些,她对陆天放动心了吗?这么多年他可以说是和她走得最近的男生,可这种动心不是她需要的,情形如果再“失控”下去,她会离开。
“我爸很可能跟蓝望龙谈过了,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他很固执。”岂止是固执,简直是执拗了,上次离岛渡假村的事老头子已经很生气了,再加上蓝望龙的事……陆天放心中冷笑……
“嗯。”汪思甜把切好的小咸菜放到了玻璃碗里,倒了点芝麻油又撒了些熟芝麻、熟辣椒粉,“吃饭吧。”
陆天放知道自己真正想说的该说的不应该是黎家的事,他应该捡一些汪思甜喜欢的话题,勾起她的聊兴,拉近两人的关系,可匆忙间根本想不到什么话题。
“杂粮粥是吧?”陆天放忽然说道。
“呃?”
“你最喜欢吃杂粮粥最好还要加各种豆。”他们的一日三餐是由汪思甜准备的,早餐的话一周差不多要吃四次以上的杂粮粥。
“嗯。”
“不要太甜的。”她有的时候也会在粥里加冰糖啊,大枣啊之类的,但放得都不算多。
“嗯。”
穿着卡通睡衣又有些惊讶的汪思甜看起来出奇的稚嫩可爱,陆天放伸手弄乱了她的刘海,“你留刘海比较好看。”
“你是说我额头宽喽?”额头宽一直是汪思甜的“心病”。
“不是。”陆天放笑了,“你额头比较秃。”宽……是发际线比较靠后的原因,汪思甜的前额一直比较“秃”,头发也不算厚。
“滚!”汪思甜在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脚,还是这样的相处比较自然一些,她心头的那种莫名的憋闷感减轻了很多。
“豆腐脑要咸的是吧?”粥不要太甜,豆腐脑却要咸的,汪思甜的口味有点怪,“你还喜欢吃咸鸭蛋黄,又不敢多吃怕胖。”每次煮咸鸭蛋,汪思甜都是剥皮切开,第一筷子永远是扣黄吃。
“你整天除了观察我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会无缘无故记住别人这么多的生活细节,是上心了?原来对一个人用心是这样的感觉,“我叫外卖。”他点开了外卖网……记电话号码什么的,还不如用app呢。
一样是陆记的粥和咸蛋、豆腐脑,陆天放又多叫了一个三丝爆豆,这个是他自己的最爱,“我爱吃这个,你记住下次要替我买。”
“呵呵呵。”汪思甜冷笑,鬼才会记得替他买……陆大少喜欢这种“平民”食品还真是……
两人刚吃完“漫长”的早餐,陆天放的手机像是掐准了时间似的响了,“天放,来我家一趟。”是韩艳燕她的声音有些疲惫。
“好啊,我二十分钟之后到,妈你吃早餐了吗?要不要我替你带点什么。”见鬼,他怎么想不起来老妈日常喜欢什么早餐了,他只知道老妈喜欢去的饭店,喜欢酸甜口的菜,早餐……真不记得了。
“我早餐吃了燕窝粥。”
“哦。”陆天放忽然回想起小时候,他们还吃不起燕窝粥这样精贵的东西时,老妈喜欢早早的去早市买便宜又新鲜的蔬菜,每次都会多带回来一个便宜的老味面包,“妈,我知道一家的面包不错,要吃吗?”
“你顺路的话就带点回来。”
“好的。”
85.第九章 赘婿(八)
挂断了电话的韩艳燕想了很多,当初她乐见陆天放接黎家的委托去查蓝望龙时,是因为乐见陆家第三代跟黎家交好,陆家现在烈火烹油一般,被人拱上a市甚至是l省首富的位置,实际上如同流沙上的城堡,经不起打击,陆家终究只是富,有财无势,那些站在他们家一边的官员,无一不是因利而来,可因利而来亦会因利而走,更不用说万一有势力更强的人盯上了陆氏这块肥肉,看似强大的陆氏其实抵御能力很差。
黎家却是财雄势大树大根深,只不过人家走的是低调奢华的老牌富豪路线,不似陆家一般,有八分便要吹成十二分,生怕声势小了耽搁了融资。
蓝望龙看似掌握了黎家,但以韩艳燕的猜测,他只掌握了黎家浮在表面上的冰山一角,深深扎根于深海的山……蓝望龙只知皮毛。
要不怎么说出身太低的人容易眼皮子浅呢,蓝望龙如此,陆鹤鸣也是如此,所谓世家底蕴是需要几代人培养的,韩艳燕也只比这两个人多了些敬畏罢了。
不止敬畏黎家的势力、历史、背景,还敬畏天地鬼神,人间正道,江湖越老越胆小,韩艳燕想着自己家起步的那几年甚至是现在做的一些事就忍不住害怕,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她极力赞同移民的原因。
可惜身在局中的陆鹤鸣不懂,他还要贪,像是貔貅一样那怕吞食了天地都未必满足。
她叹了口气,表面上她还要把儿子叫回来,叮嘱他对黎家的事放手,至于结果如何——她如果真下死手掐住天放的“脐带”断他的营养还有可能管住他,否则跟他讲道理他会阴奉阳违,动用武力他会跑……陆鹤鸣都抓不住他,何况是她?
她正这么想着,门铃响了,她看了眼手表……还早,天放就算是用飞的也不可能来得这么快。
来的人是古援朝,她还带了一个穿着某名校校服的女孩,女孩长得很像古援朝,并不符合时下的审美观,却出奇的端庄沉稳,进来的时候除了向韩艳燕问好之外,没有多说一句话,也没有对周围的环境有一丝一毫的好奇。
“这是——”
“这是我大孙女黎琌。”
“真是……”韩艳燕觉得自己平时拿来夸小姑娘的话忽然不够用了,说是漂亮吧,显得轻浮,说是端庄吧,好像是说姑娘太“老气”,说是……当然了,她只卡壳了0.01秒,一般人看不出来,“长得跟您真像,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孩子。”
“别人都这么说。”古援朝摸了摸孙女的头发,“我是向您道谢的。”
“道谢?”
“是啊,谢谢您儿子这么尽心完成我的委托,还好心提醒我很多事,像他这样古道热肠的好孩子不多了。”
韩艳燕看了黎灵(她以为是灵这样简单的字,不知道是琌这种坑爹的生僻字)一眼,有些犹豫要不要在小姑娘面前说她的父亲。
“你不用担心,今天早晨六点钟我把她从学校接出来的时候,就全都跟她说了,她是我的长孙女以后要担大任的,有些事早经历一些,比晚经历好。”古援朝说得轻描淡写,韩艳燕却更敬畏所谓的底蕴了。
“是我见识浅了。”韩艳燕说道,“您打算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