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作者:穆烟      更新:2023-03-17 01:48      字数:5087
  陆斯羽把井水分成两桶,然后把怀里的西瓜扔进去,大西瓜进了桶里,很快水就溢了上来,半桶水又变成了一桶水。
  还是东家聪明,小二在一旁看,心里这么想着。
  井水都是从深井中拎出来的,即使是在炎炎夏季,这些井水仍然冰凉。
  实际上井水并没有冬夏之分,不管是什么季节,温差不会超过1度,真的可以称得上冬暖夏凉。
  西瓜浸在井水里,很快被浸没。
  陆斯羽倒是有耐心,但是周围的人却都按耐不住。
  “小兄弟,你就不打算切开瞧瞧?”
  “好,那就切开吧。”陆斯羽笑了笑,井水的水质冰凉,西瓜在里面放了一会儿就会有制冷效果,他问小二拿了一把刀,把西瓜放在桌子上切开。
  不过他的动作一下去,西瓜就自动变成了两半,瓜瓤的颜色很漂亮,再加上刚刚浸过井水,可想而知口感肯定很好。
  只是周围的人仍然在迟疑,他们倒是想要吃西瓜,只是这么大的西瓜,买一个就要二十几文钱,不算特别贵吧,但也不便宜,再加上西瓜也不算特别稀罕的东西,只是为了口腹之欲又有些舍不得。
  陆斯羽抬头,看着不远处的赵掌柜,又在不远处的西瓜上瞟了一眼:“不如赵掌柜把西瓜都买下,切成一块块卖?”
  “哎,这主意好,赵掌柜真的不考虑考虑?十斤重的西瓜也太大了,我们就是尝个鲜,不如由赵掌柜买下,让我们分着吃?”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说话。
  “赵掌柜现在已经不是这家饭馆的东家了,他哪里能做主,这么多西瓜,要是卖不出去,不是砸在手里了么?”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嘴贱道。
  “怎么会,这点小事,赵某自然能做主,”赵掌柜笑道,又看着瓜农,“如果我买下所有的西瓜,不知道可不可以便宜点?”
  “当然当然,那我给您称一称?”瓜农笑呵呵道,要是这会儿就能全部卖完,他今天可就轻松了。
  第70章 要去海外
  很快,所有西瓜了重量都称好,算好钱数之后,瓜农客气地抹掉了零头,拿了钱就走人。
  “这样,这些西瓜的重量都在十斤左右,一个西瓜切十块,每一块三文钱,凑够八个人就切,有没有人想要尝尝鲜?”赵掌柜笑道,仿佛完全不记得之前还有人嘲讽过他。
  陆斯羽倒是注意到了,不过在赵掌柜说出要买下所有西瓜的时候,那人就已经灰溜溜离开。
  剩下的人在听到赵掌柜的话之后都纷纷笑骂赵掌柜眼睛钻到钱眼里去了,说是二十文钱买来的西瓜,一转手就卖出三十文,还能赚十文钱,可不就是赚了么。
  但实际上也有西瓜是十二斤十三斤的,这样一个西瓜就要二十四、二十六文钱,卖三十文钱还真的不算赚,大家不愿意花二十文买一个大西瓜,眼下花三文钱就能吃一块,实在不愿意的,大不了直接找赵掌柜买一整个。
  “这话说的,谁让这家饭馆现在不是我的了,要是亏本,东家不要我了可怎么办?”赵掌柜笑呵呵道,他之所以不介意有人嘲讽,就是因为陆斯羽就站在这里。
  没有人知道最先提出买卖西瓜的人就是陆斯羽,也就是陆家饭馆的新东家,他们只是跟赵掌柜开着玩笑,然后闲聊一番,说说陆家饭馆的新东家到底是什么人。
  不知道为什么,如今的赵掌柜想的很开,家里人越来越好,他现在压力也越来越小,再加上每个月的进账比以往他自己当东家时赚的还多,因此连带着心情都好了不少,开起玩笑来也没有多忌讳。
  “要是干不下去了,就自己再开一家饭馆呗。”有人笑道。
  “有本事你怎么不去开,”赵掌柜怼了过去,别的玩笑能开,这玩笑……毕竟现在陆斯羽还在场,“有没有人要吃西瓜的,如果有人要吃,我就让小二切一个,今天给你们便宜些,大西瓜切出来的还是三文钱一块,小西瓜两文钱一块,有人要吗?”
  说是所有的西瓜都在十斤左右,但是也有大有小,大一点的十一二斤,小一点的八九斤都有,这个价刚刚好,大家都尝了鲜,饭馆也不会亏本,要真是亏本生意,赵掌柜这样的老狐狸又怎么会做?
  现在这个价钱,赚是少赚一些,不过今天周围的人都知道西瓜的价格,也没办法叫高价。
  不过这样的话放出来之后,很快就有人开始说话了,纷纷表示要来一块尝尝鲜。
  陆斯羽微微一笑,叫过小二:“帮我拿个盘子来。”
  “是,东家。”小二低声道,经过之前的事,他也知道陆斯羽不愿让人知道他的身份,小声回答。
  陆斯羽把西瓜切好,只放了三块在盘子里,剩下的都交给了小二:“这一半你们分着吃,后院里那个回头我带走,先让它浸着。”
  “谢谢东家。”小二脸上一喜,如果是他自己,肯定不会买这么贵的西瓜吃,所以听到陆斯羽的话自然欣喜不已。
  陆斯羽端着盘子,上楼之前先晃了晃,让楼上的铃铛响起。
  希望两人已经谈好了。
  陆斯羽端着三块西瓜上楼,打开包厢门。
  “庄哥,小舅,我看楼下有卖西瓜的,就买了一个。”他把盘子放在桌子上,坐在之前的位置。
  “小羽你也不必那么局促,有些事本就不是秘密,也没必要隐瞒,锦寒的朋友不多,他既然把你当成朋友,自然是信任你的,你一直躲着反倒显得我们小气了。”宋珏笑道,他看待陆斯羽的心跟看着庄锦寒的心当然不一样,但既然陆斯羽是庄锦寒认可的朋友,他也会将他当成自己的晚辈。
  “小舅说的没错,只是有些事我也不需要知道。”陆斯羽笑了笑,他没有兴趣知道太多,知道越多麻烦事就越多,他可不是一个喜欢惹麻烦的人。
  “有些事不需要知道,但是有些事你会想知道,比如说你就不关心锦寒的未来吗?”宋珏问道,他突然很好奇陆斯羽到底是如何看待他外甥的。
  “庄哥的未来?”陆斯羽反问了一句,“庄哥的未来肯定一片光明,这一点毋庸置疑。”
  陆斯羽很肯定庄锦寒的官场之路可以走的顺遂,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背后有庄相,有皇上,还因为他自己。
  如果他记得没错,他第一次遇到庄锦寒的时候,他还不是知县,但那个时候庄锦寒就已经开始为老百姓考虑,一个会为老百姓考虑的官,一定是一个好官,更何况庄锦寒的后台还让他可以在施展抱负的同时,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这一点我也相信,一个小小的县城,也无法将他留下。”宋珏说道,不知道是在诉说事实,还是在劝告庄锦寒。
  “庄哥要走吗?”陆斯羽看着庄锦寒。
  “或许。”庄锦寒点头,他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离开,他想一步一步靠自己的能力往上走,可是他也知道,这次的事对他而言确实是绝好的机会。
  “真的要走啊,”陆斯羽怅然道,虽然庄锦寒说的并不是肯定的语气,但他从宋珏的语气中听说,庄锦寒离开的可能性更大,这么一想,他突然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一想到庄哥可能要走,突然觉得有点舍不得呢。”
  “羽弟当真舍不得我?”庄锦寒蓦然看着陆斯羽。
  “嗯,”陆斯羽点头,既然庄锦寒要走,他也没有矫情,“算起来,庄哥与我相识也有半年多了,这半年来好像发生了很多事,不过不管以后庄哥在哪里,在我心里,庄哥一直都是我的朋友。”
  陆斯羽是突然来到这个世界的,陌生的世界,出现在他身边的是可爱又懂事的弟弟妹妹,贴心的大伯夫妇和二伯夫妇,虽然许多人都各有各的小毛病,但好在村里的每一个人都不算坏。
  庄锦寒也是他比较早认识的一个人。
  两个按理说完全不存在交集的人却偏偏成为了好友。
  “不管庄哥以后去哪里,以……西瓜代酒,敬庄哥。”陆斯羽想了想,还是拿起了一块西瓜,笑着说道。
  “用西瓜代酒,这可有些稀奇,”宋珏在一旁笑,也拿了一块西瓜,拍拍庄锦寒的肩,“锦寒,你看看小羽,比你可豁达多了,男子汉大丈夫,理当走遍天下,像你这样一直窝在这个小县城里算什么事。”
  庄锦寒缓缓起身,拿起最后一块西瓜,目光落在陆斯羽身上,心里说不出的失落。
  “多谢羽弟。”
  经过井水“速冻”的冰西瓜味道不错,吃进嘴里不仅很甜,还带着凉意,十分爽快。
  三人都把西瓜吃了,又拿起一旁的干净毛巾将手擦干净。
  陆斯羽看了看宋珏,又看着庄锦寒,还是忍不住问道:“不知道庄哥接下来打算去哪里?当然,如果不能说也可以不说。”
  他连忙说道,有些不太好意思,明明之前还说过不想知道,这会儿又这么问,似乎有几分打自己脸的意思。
  这只是因为对方是庄锦寒,他才忍不住好奇,换成是别人,他绝不会询问。
  “海外。”这次说话的是庄锦寒,“皇上的意思是要派船队去海外,最好能换回一些我国没有的东西,这次的事不仅仅是皇上,也是先皇的意思,船只早就准备好了,只是一直没有行动,正是因为你的那些番薯,才让皇上又有了这样的念头,并打算立即付之行动。”
  陆斯羽听着,有些目瞪口呆。
  这不就是“郑和下西洋”么,说起来,他之前也大概估算过,这个时候的朝代大概跟他前世所学历史书上明朝的时间差不多,这样一算,国家确实已经有了出海的实力。
  可是你们出海找什么呢?我连蒸汽机都给你们折腾出来了,想要什么,我淘宝上给你们买啊,淘宝上什么都有!
  陆斯羽在心里默默想着,面上却不露声色,淘宝的存在他当然不能说出去,他也清楚一个皇帝突然想要出海,绝对不是简单的探索,或许也有几分想要展现泱泱大国实力的想法。
  只是这个时候,有美国么?
  “如果确定出发,大概什么时候走?”陆斯羽问道。
  “一个月之后,”庄锦寒回答,“不过皇上只给了我三天时间,我必须在三天之内给他一个答案,到时候是走是留,都要有一个说法,如果我确定要走,这个位置,也必须要有人来顶替。”
  庄锦寒口中的这个位置,自然是知县的位置,他要走了,县衙里却不能缺了人,所以必须要有人接替。
  “会有新的知县过来吗?”陆斯羽问道。
  “嗯,”庄锦寒点头,“不过小羽你放心,新来的知县肯定是与父亲亲近之人,届时我会提前告诉一声,他不会为难与你。”
  之前有庄锦寒担任知县,陆斯羽不管遇到了什么事都能轻易解决,要是换了不知道情况的知县,也不知道会不会给陆斯羽使绊子,所以庄锦寒已经在心里做好了打算,绝不能让人欺负陆斯羽。
  陆斯羽却暂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而是想到了另一件事:“庄哥去海外,要是遇到了什么新奇的植物,可否都带回来?”
  他一直想要把棉花引入,只是今年这一年主要都用在番薯上了,也没有多余的地种棉花,他倒是可以随时在淘宝上买到棉花种子,可如果是庄锦寒去海外带回来的,来源就更好解释了。
  “植物一事,愚兄不是很懂,不如羽弟与我一起去海外如何?”庄锦寒突然道,眼中满是激动。
  第71章 去或不去
  “让我跟庄哥一起去海外?”陆斯羽看着庄锦寒一脸懵,这里可是古代, 即使是在现代, 想去国外也要提前做准备,哪里是说去就能去的。
  “是, 虽然这个想法是我刚刚才想到的, 但仔细想来,让羽弟一起去海外也并非不可。”庄锦寒说道, 认真看着陆斯羽。
  “我想问一下,这次去海外的缘由是什么?以及庄哥打算去多久?”陆斯羽问道。
  他把这个时代比喻为前世的明朝,不仅仅只是繁华程度, 还有时代发展程度,也就是说,另一个世界的明朝拥有下西洋的能力, 那么本朝同样拥有。
  然而明朝的郑和下西洋一共去了七次, 历时二十八年, 平均下来每一次都要花四年时间, 虽然真实的时间恐怕没有那么久,但每一趟出海, 都是一次大工程, 耗时耗力耗钱不说,重点是没有得到该得的利益。
  庄锦寒和宋珏对视,陆斯羽问出的问题他们当然有想过,只是没想到率先问出这个问题的竟然是在他们眼里丝毫不关心朝政的陆斯羽。
  “皇上的意思是,我朝自古以来与周边小国的关系还算可以, 但是与海外的国家关系却并不密切,这次出海,一是为了探听海外国家的实力,二也是想看看那些海外国家是否有什么值得我们学习,不过皇上不信任他人,所以希望锦寒能接手此事。”宋珏解释道,他来到这里,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这次去海外,少则几月,多则数年,然而海上风险未知,船只在海上,或许某一天就会发生意外,”庄锦寒说着,突然道,“羽弟不是朝廷中人,皇上交代的事与你无关,我有仔细想了想,还是不去为好,或许等我回来的那一天,羽弟的饭馆已经开遍全国。”
  陆斯羽心说他手里的淘宝几乎贯穿古今,别说是现在国外的那些东西,就是未来国外的东西都能买到。
  如果不是怕一下子弄出太多东西引起怀疑,他早就把棉花种子拿出来了,这样一来吃穿都搞定了,再然后可以慢慢发展高科技,只要时间足够,过不了几年这个国家就会成为世界上科技发展最快的存在。
  “庄哥已经决定了要出海?”陆斯羽问道,从庄锦寒的语气中,他可以听出对方已经有所决定。
  “皇上登基的时间不久,能用的人不多,”庄锦寒无奈,“我跟皇上从小一起长大,我是他的臣子,又是朋友,所以他信任我,这次出海之事,皇上已经计划许久,一定要有人接手才行。”
  “要是途中出了意外呢?”陆斯羽皱眉,海浪不留情,要是真的在海上出了什么意外,那才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生死由天,若是当真出了意外,也是我的命。”庄锦寒低声道。
  “一个月之后走吗?”陆斯羽问道。
  “是。”
  “那……祝庄哥一路顺风。”陆斯羽抱拳道。
  “多谢。”庄锦寒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