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作者:
只只不醉 更新:2023-03-17 05:24 字数:5620
吴明远跛着脚走到旁边的土坎上坐下,把伤脚的鞋子脱了,又把袜子小心翼翼地脱下来,得,大脚拇指青了一大片,碰一下都疼。
他从来没受过这样的罪,今天会落得这样的下场都是苏月梅害的,他又在心里给苏月梅记上一笔。
肚子咕咕咕一通叫,好饿啊,吴明远摸摸空瘪瘪的肚子,面上露出苦哈哈的表情,都怪苏月梅,不知道抽的哪门子疯,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不准他进门,害得他没饭吃,饿死他了。
心头骂骂咧咧的吴明远,在土坎上坐了好一会儿,直到脚没那么痛了,他才重新穿上鞋袜起身往知青点集体宿舍走。
吴明远摸着咕咕咕叫的肚子,要是能找到点吃的就好了,真饿啊!
可惜田里都是才种下去的秧苗,地里都是还没结果的青藤,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上哪儿找吃的去?
在村里瞎转悠了一圈,什么吃的都没有找到,脚上又疼,肚子又饿,吴明远只能苦哈哈地回到知青点集体宿舍。
其他一起的知青有些已经收拾好等着睡觉,有些在坝子里坐着聊天,看到吴明远从外面回来,有人朝他瞟了一眼,很快转过头去,扯扯嘴角啧了一声。
这一声里面饱含了许多的意思,知青点集体宿舍的人都知道吴明远仗着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追上大沟村的村花苏月梅,搭上家境殷实的苏家,沾了苏家的光,在大沟村日子比他们好过多了。
有人艳羡吴明远的好运,就有人心里泛酸,看不惯吴明远的所作所为。
往日吴明远从苏家吃完饭,再跟苏月梅在背地里拉拉小手,说说甜言蜜语,然后回去知青点集体宿舍的时候,都是面带春风,口中哼着小曲儿,畅快又得意。
今日有知青却敏锐的发现吴明远跟平日的不同,他今日回来整个人恹恹的,愁眉苦脸的,也没有唱歌哼小曲儿了,显然是出了什么事,他们便在背地里议论起来,猜测吴明远到底怎么了?
吴明远没心情搭理他们,饿着肚子去洗漱,饿着肚子爬上床,手一伸,拉过被子盖上,闷头想要睡觉,心想着睡着了就不会那么饿了。
然而睡到半夜,他还是被饿醒了,难受地在床上翻来覆去,跟烙烧饼一样,后来天快亮了,才又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
早上顶着个黑眼圈起来,其他人都忍不住往他脸上看了又看,吴明远板着脸不悦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啊!”
他这么凶,别人也懒得搭理他了,各自去打水洗漱。
知青都是轮流做饭,早饭很快做好,每人一碗稀粥加一个玉米面馒头。
吴明远一看稀饭跟昨天晚上一样稀得能照出人影子就皱眉头,不高兴地道:“每天都吃这么稀的稀粥,哪有力气干活?”
负责做饭的小赵听了不乐意了,把手中的锅铲一丢,冷笑道:“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大家统共就只剩那么点粮食了,不省着点吃,要是几下把粮食吃完了,你想等着后面几个月喝西北风啊!”
“就是啊,现在有稀饭给大家吃就不错了,你要是嫌弃就别吃啊,你不是有吃饭的地儿?”旁边跟小赵交好的唐燕也跳出来说道。
听到唐燕这么一问,吴明远面上更不好看了,他之前是有地儿吃饭,没错!那也是在之前,现在苏月梅连苏家门都不让他进了,他上哪地儿吃饭去?
这全都要怪苏月梅,才让他这么丢脸,他绝饶不了她!
苏月梅打了个阿欠,走在前面的苏鹏兴立马转过身来,抬手摸一摸她的额头,“怎么了?感冒了?”
“没有……”
苏月梅躲开他的手,一偏头看到对面的大树底下站着一个穿绿军装的军人,挺拔的身姿,深邃的眼眸,锐利的目光,犹如一只随时伺机而动的狼……
作者有话要说: 奶奶:我们月梅那么好,以后一定能找个比吴明远更好的!
某人:奶奶说得对。
第006章
苏月梅还想再仔细看看那人,他却已经转身走了,苏月梅只好作罢。
苏鹏兴见她望着别处,拉了一下她的袖子,“在看什么?”
苏月梅回头,道:“看到一个人。”她觉得好像原书里的那个人……
“是谁?”苏鹏兴问。
苏月梅不好说实话,对苏鹏兴笑了笑,找个说辞道:“一个当兵的,我觉得长得像我哥。”
她口中的“我哥”指的是亲哥哥苏鹏程。
苏鹏兴抬手揉一把她的头顶,打趣道:“你想你哥都想傻了,看到谁都以为是你哥,赶紧去给他寄信吧!”
“嗯嗯。”苏月梅笑着点头,两人就快步走去村头寄信了。
……
给苏鹏程寄完信回家,苏月梅都还不知道吴明远在心里恨上她,即便他真的很恨她,她也不在乎,她现在高兴得很,她的爸爸苏建华从市里回来了。
苏建华长得十分的英俊,一双剑眉下面是深邃的眼睛,鼻梁高挺,像个小山峰似的,微微抿抿着的双唇,坚毅的下巴,怎么看都是个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大帅哥,要是放在三四十年后的娱乐圈,铁定是个迷倒万千女性的大明星,从下到八岁的小姑娘,上到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会成为他的粉丝,他只凭那一张脸就足够叱咤娱乐圈了。
苏月梅记得原书里是这样写苏建华的,高大挺拔、玉树临风、相貌堂堂,当初苏月梅看到这三个形容词的时候,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过,作者是不是古言写多了,不知道该怎么用词描述苏建华,才整出这么几个文绉绉的形容词来?
但现在以她看到真实的苏建华的感受,他确实就长成那个样子,把他放在古代也妥妥的翩翩佳公子,要是再身在富贵人家里,只怕要引得无数贵女拜倒在他的锦袍底下。
“月梅,我给你买了一件衬衣,你看喜不喜欢?”苏建华说着从他的那个面上印着为人民服务的老式军用包里,拿出一件白底碎花的衬衣来,笑着跟苏月梅道:“这是市里最近最流行的衬衣,你拿去试一下,看喜不喜欢?”
“谢谢爸,你真好。”苏月梅不是没有见过比这白底碎花的衬衣更好更大牌的衣服,只是眼前这件衬衣,是苏建华特意买来送给女儿的,不管这衬衣质量如何,好不好看,这都是苏建华的心意,苏月梅没有拒绝的理由,满心欢喜地收下了。
苏建华难得回家一趟,他前些天看厂里有同事的女儿也穿了这么一件花衬衣,穿在身上特别好看,他当时就记下了,觉得自己女儿长那么漂亮,穿这种花衬衣会更好看,于是他等到发了工资又找人买了一张票,就赶紧去百货大楼买了一件回来,正好今天厂里又休假,他走了近一个小时的路送回家。
看到女儿喜欢他买的花衬衣,苏建华忐忑的心情也放下了,笑眯眯地用手摸着他的老式军用包,一副想跟苏月梅亲近又害怕亲近的样子。
以前苏建华忙着上班很少回家,苏月梅对他不理解,哪怕他已经很努力地对她好了,但在苏月梅心中,都觉得这个爸爸不够尽心,跟他关系不好,话都不愿意多说两句,见了面也是冷脸,这让苏建华很难过。
难得女儿喜欢自己买的衬衣,又喊自己爸爸,还说喜欢,苏建华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甜。
苏月梅看到苏建华拿手摩挲着他的老式军用包,心里也是十分感慨。
原书里的苏月梅,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有这么好的一个爸爸,却一天到晚嫌东嫌西,非要搞得父女俩人感情僵硬疏离,最后悔恨不已。
她要是有个这样的爸爸,她喜欢都来不及,要知道她在现实里的情况,就是爸妈早逝,没有爸妈的疼爱,像一棵可怜的小草。
“爸爸,以前是我不懂事,现在我长大了,懂事了,明白你的辛苦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了。”苏月梅说着话,走到苏建华的身边坐下来,跟他一起坐在长凳上,一副亲亲密密的样子。
苏建华听了很是高兴,激动地伸手拉住苏月梅的手,“以前是爸爸太忙了,以后我们都好好的。”
“嗯。”苏月梅笑着点头,“一家人都好好的。”
苏建华这次回来,不光是为了回来看苏月梅,给苏月梅拿衬衣回来,他还带回来一个好消息,就是市机修厂要招工了,这次招的人还挺多,全都是正式工。
“正式工的待遇可比上一回招的那些临时工的待遇好多了。”苏建华道:“一二三车间,每个车间招二十个人,总共招六十个人,只要年满十六岁,二十二岁以下的就可以报名,我看几个侄儿都可以去报名试一试。”
苏月梅知道市机修厂的待遇非常好,哪怕是将来三十四年之后,机修厂在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优秀企业,生产的割煤机等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还有外省的煤矿企业专门到厂里订购,预付金都是三十万起。
大哥苏鹏辉、三哥苏鹏海、四哥苏鹏亮和五哥苏鹏兴听到市机修厂要招工都很心动,想要去报名试一试。
只要进了市机修厂当工人,以后就是端铁饭碗,吃的是公家饭,不用再天天在村里干活,面朝黄土背朝天,吃饭靠记工分了,而是每个月都能有工资拿,厂里还发工作服,连买衣服的钱都省了。
高晓芬看旁边坐着的苏月梅,想起什么来,问苏建华道:“市机修厂只招男的吗?女的招不招?”
苏建华这才想起来说漏了这事,道:“招,女的也招,只不过六十个人里,只招十二个女的。”
“怎么才招十二个女的?”高晓芬觉得招的人太少,略微不满地念叨了一句。
苏建华解释道:“娘,你也知道我们厂的活不轻松,女工招进去,只能干一些辅助,也是很辛苦的。”
高晓芬看一眼旁边的苏月梅,她的小孙女儿长得那么娇软可爱,真让她去干那些重活也太难了,高晓芬舍不得让她吃苦受罪,就把刚刚脑子里生出来的想法掐灭了。
五哥苏鹏兴看苏月梅一直坐在旁边不说话,拿手碰了碰她,小声问她,“你要不要去报名?”
苏月梅刚才就在想,如今都已经76年四月了,明年十一月国家就会宣布恢复高考,等高考一恢复,大家就会慢慢知道知识的重要性,等到以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国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一切日新月异,知识就会变得越来越重要,没有知识的人就会被社会淘汰。
“我不想进工厂当工人,我想读书。”苏月梅已经想好了她以后的路,她要去参加高考。
苏月梅想起她曾经的梦想,她一直很想考上x大,但是最后高考的时候,因为考试的那天感冒了,坐在考场上脑袋一直晕乎乎的,跟糊了糨糊一样转都转不动,最后她坚持着把试卷做完,两天考试下来,整个人都虚脱了,一走出考场就晕了过去,把奶奶柳翠娥和老师同学们吓得不行,赶忙叫120把她送去医院,最后她在医院住了四天才出院,然而等到高考成绩出来,她的成绩与x大的分数线差了三分,她最终还是跟x大失之交臂,不得已去了另外一所重点大学。
既然老天爷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以前在学校学的那些知识也都还没忘,她这一次一定要考上x大,圆自己当年的梦想。
“读书好。”高晓芬听到苏月梅说想读书,立马就笑眯眯地道:“进工厂当工人那么辛苦,月梅还是再多读两年书吧。”
苏月梅惊讶地看向高晓芬,还以为她是知道将来会恢复高考什么的才这么说的,但是当她看到高晓芬脸上的表情,听到她说的话,才知道她只是不想让她那么辛苦,才让她多读两年书。
“五哥,我觉得你也跟我一起去读书吧,我记得你以前成绩比我好。”苏月梅对苏鹏兴道,她记得原书里他后来考上了大学。
“哎,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我学的那些东西都已经还给老师了。”苏鹏兴摆摆手道。
苏月梅忙道:“学过的知识怎么会真的完全忘记呢?只要再看看书,复习一下就会想起来,我觉得多学点知识比现在就进厂工作更好。”
苏鹏兴顿了一下,然后小声地说道:“读书真的有用的话,那周老师又怎么会……现在学校里,还有谁认真读书的?”
周老师是苏鹏兴以前的老师,他的学识很好,会的东西很多,教的内容深入浅出,让人一听就明白了,苏鹏兴很喜欢周老师,周老师对他也很好,苏鹏兴以前是周老师最得意的学生,可是却被人打成重伤,在一个下雪的黑夜里,吐血死了。苏鹏兴因此受了影响,变得不爱读书。
家里其他人也都知道这件事,都觉得周老师很可怜,但也只敢在心里可怜,没人敢把这些话拿出去说。
最后说来说去,苏月梅都没能劝动几个堂哥改变决定,他们都一致决定要去报名参加市机修厂的工厂招工。
苏月梅抿了抿唇道:“总共也就招48个男工人,我们家就要去4个人报名,你们觉得能选上?”
“事在人为嘛!”苏鹏海笑着道:“不是还有二叔在吗?而且你忘了你外公还是三车间的主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外公原型是我公公,他就是我家这边机修厂三车间主任,三十万预定金这种事是有的,技术员爸爸参照的他手下的班长。
我婆婆说,她家的三姐弟,因为想着反正可以进工厂顶替爸爸的工作,就不认真读书,学也不认真上,最后就只能是普通工人。但是五朵金花阿姨家,一家人都读书很厉害,现在人家一家都可牛逼了。儿子去了德国留学,侄儿是国防生,侄女在美国……读书和没读书的,差距真的很大。知识是第一生产力,这话一点不假。
第007章
苏建华立马咳嗽了一声,一脸正色道:“我回来只是告诉你们这个消息,能不能进厂要靠你们自己的真本事,想要走捷径那是不可能的。”
说起苏建华这个人,他初中毕业去参军,一切都通过了,哪知跟着部队到了西藏之后,身体不适应西藏的气候又被退回来,武装部就把他安排到了市机修厂工作。
刚开始他只是普通工人,因为勤奋好学,受到车间重视,安排他跟着技术员师傅学习,渐渐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技术员。
他聪明能干,人品端正,很受担任三车间主任的王振祥喜欢,经常叫他到家里吃饭,最后还把自己的独生女儿王欣柔嫁给了他。
王欣柔就是苏月梅和苏鹏程的妈妈,她在生下苏月梅没多久就病死了,苏建华心里只有王欣柔,这些年既当爹又当妈,也没有另娶。
正直如苏建华,走后门这种事在他面前根本没有。
苏鹏海不好意思地用手摸摸鼻子,“我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
“你们还要是准备准备,不要到时候去了厂里啥都不知道。”苏建华语重心长地叮嘱道。
“知道了。”几个堂哥异口同声地道,都对进厂当工人这事儿充满了信心。
……
农忙季节,学校放假,苏月梅这几天就在家里帮高晓芬干活,还让高晓芬教她做饭做菜。高晓芬很高兴,乐呵呵地教她做了好几道菜。本来苏月梅就会做饭做菜,她灵机一动,就把奶奶柳翠娥教给她的方法和高晓芬教的方法融合一下,做出来的菜竟然比高晓芬做的都好吃了,苏家人吃了她做的菜,都对她赞不绝口,夸她能干聪明!
几天之后,农忙结束,又该上学了。
穿书后的第一天上学,苏月梅心情既激动又紧张,激动是她可以重来一次,等到恢复高考之后,她能去实现她的梦想。紧张是她对这个时候学校的情况不了解,原书里很少写苏月梅在学校读书的情形,最多就写一写女主孙雅莉的情况,她只能靠描写孙雅莉的那些片段,推断自己在学校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