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作者:
易中天 更新:2023-03-18 11:35 字数:2227
中华的惆怅
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国。
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模式和样式、制度和尺度,都是由组成这个国家的国民,以及他们的文化和历史决定的。强大的国民喜欢弱小的政府,自由的国民欣赏松散的制度,愚昧的国民盼望英明的领导,软弱的国民依靠强权的统治。因此恩格斯说,如果某个国家的政府是恶劣的,而且尽管恶劣却仍将存在,那就可以用该国国民相应的恶劣来解释。[16]
但,这里面有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最早的国家,大多是君主制,少数是共和制,极个别是民主制。西学东渐前的中国人,更一直认为君主制天经地义,别无选择,反对派一个都没有。如此说来,难道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不要自由,想做奴隶的?
当然不会。
这就必有原因,必有道理。
什么原因?什么道理?
天下必须有序,群龙不能无首。
没错,中国原本就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如果再摊上洪水泛滥、外敌入侵,就更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需要号召力和凝聚力,至少得有万众一心的象征。这个功能,在那时不可能由别人来承担。为此,人民只能做出牺牲和让步,对高举旗帜的君主俯首称臣。
这,大约是法家以外思想家们的想法。[17]
因此,除法家外,其他各家对君主制度和君主权力,都是“有条件的维护,有保留的赞同”。比如儒墨道三家都认为,君主可以有,但得是圣人,至少要合格。孟子甚至认为,君主如果不合格,就应该下台。又比如,三家都认为,君臣之间不能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孔子就说君对臣要彬彬有礼,孟子更认为君若“目中无人”,臣可“视如寇仇”。如果那君主太不像话,人民还可以发动革命杀了他。这能说是“想做奴隶,不要自由”吗?
君主制,并不等于奴隶制。
独立、自由、平等,毕竟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不会有哪个民族是例外。
只不过,历史会有不同的尝试和选择。
可惜,儒墨道三家主张的条件和保留,离民主或宪政还有十万八千里,实行起来也有诸多问题。比如什么叫“圣人”,三家就说法不一。儒家讲“仁民爱物”,墨家讲“明察秋毫”,道家讲“清静无为”,请问以谁为准?还有,君主如果不合格,怎样请他下台?有办法吗?有法律吗?有制度吗?有程序吗?没有。
那就只有一厢情愿,以及惆怅。
中华民族的国家史和文明史,就是一部不断追求独立、自由、平等,又屡屡求之不得、得而复失的“惆怅史”。
是的,正如希腊实行过“直接民主”,我们也试行过“直接君主”;罗马实现了“以法治国”,我们也探索了“以礼治国”。我们甚至设计了种种方案,希望能够做到“君权与民权并重”。最起码,也不能生灵涂炭,民怨沸腾。
然而曾几何时,这些都成为泡影。分权变成了集权,集权变成了专制,专制变成了独裁。秦、汉、隋、唐、宋、元、明、清,每下愈况。改朝换代一次,起死回生一次,也腐败溃烂一次。最后,不得不拜西方列强为先生。
其实“先生们”又何尝一帆风顺?希腊城邦,孤帆远影;罗马共和,日落西山;民主进程,一波三折;自由之路,险象环生。宗教裁判所就不说了,十字军东征也不说了。单是20世纪,世界大战就打了两次。
文明的步伐,总难免一脚深一脚浅;国家的意义,谁都不可能一夜看清。唯独需要国家,古今中外一样,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臣民还是公民。
那么,国家的秘密又在哪里?
* * *
[1]阿歇尔(ussher),又译厄希尔、厄色尔。相关材料请参看朱狄《艺术的起源》第13~15页及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2]埃及文明和西亚文明谁先谁后,有争议。这里不讨论。
[3]如果加上奥尔梅克,是“六大文明”。
[4]《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1600年后的黄金白银比例是1:4,后来又变为1:5(《明史?志第五十四?食货二》)。1644年后由于白银大量流入国内,当时黄金白银比率为1:8左右,按照当时5500荷兰盾=110盎司黄金≈880盎司白银(1盎司=28.3495231克)。古代1斤=16两,1两白银≈37.3克,换算出来,1荷兰盾≈0.567克黄金≈4.536克白银≈0.1216两白银。
[5]伦勃朗的画室绯闻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图书公司编著《欧罗巴的黄金时代?北部欧洲》。
[6]赫西俄德和奥维德的说法请参看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奥维德《变形记》。
[7]“大同和小康”的说法,见《礼记?礼运》。
[8]“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见《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9]《荀子?王制》:“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10]《荀子?非相》:“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
[11]《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12]《荀子?王制》:“君者,善群也。”
[13]罗马人赶走最后一任“勒克斯”(部落王),是在公元前509年;屋大维成为皇帝,则是在公元前27年。
[14]关于城邦与公民的解释,见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注本)。
[15]臣的解释,见《古文字诂林》第四册。
[16]恩格斯关于国家与国民关系的说法,见《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17]法家从不讨论为什么要有君主,他们对君主和君权的维护是无条件的。
清风从叶间梳过,倒映在水面的垛墙颤动并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