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 宗法1
作者:渤海郡公      更新:2023-03-20 14:24      字数:3179
  “微臣明白。”任丘县是真的明白了。
  作为县官,他最恨的就是手下人力不足。进一步挖掘民力时,却碰到了宗族阻碍。
  府里文给两级法司,大致意思就是希望法官在裁断的时候偏向要走出来的民工,不令其被宗族隔绝。如今牧民官可以直接介入宗规制定,甚至有一定的审核权,在开除宗籍条款上当然不会让步。
  “还有,我听说如今乡间多有本末倒置,支强干弱,可是有之?”徐梁满脸笑意地问道。
  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小宗并不是以家财地位来算的,而是以嫡庶为别。嫡长子为宗子,为大宗,为族长。
  庶子为小宗,为宗亲。大宗统率小宗,小宗统率群弟,这就是周公制定的模式。任何一个家族在经历了上百年数代人之后,总有贤与不肖,大宗可能衰落,而小宗则可能兴起。
  就以阁老程贤为例,他是小宗出身,哪怕身为阁辅,也没资格出任程氏一族的族长。
  这种现象在大明已经较为多见了,也是宗法社会不可避免的症候。当年周室以大宗统小宗,建立宗周六师,成周八师,三殷八师,结果却还是逃不过诸侯坐大,最终国灭的悲剧。
  徐梁受五四之后许多文学作品的影响,不自觉地将宗族权与世俗权统一起来,以为族长权力极大,压迫宗亲。结果自己走了一路之后才现,许多宗族的小宗比大宗厉害,族长非但普遍被各房架空,有些甚至还要仰小宗鼻息。
  他最为忌讳的“宗族对宗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控制,也是误中副车。这种权力其实在父权而非族权。当宗族规模小,父权与族权统一的时候,两者合而为一。宗族开枝散叶之后,族权与父权分离,却是父权高于族权。
  在大宗族中,父权的代表并非族长,而是各房的房长。即便如此,碰上子孙有出息的,或经商暴富,或出仕为官,父权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控制也就近乎于无了。范仲淹和朱熙都希望整个家族的财产都归于族中分配,就连他们本族后人都没做到。
  “这种本末倒置,正是礼崩乐坏之兆!”徐梁掷地有声:“若是官府不能出来正风气,天下如何太平?”
  他看到好几个族长纷纷点头,心有戚戚焉,知道自己切入点找准了,当即宣布道:“所以日后各宗族族谱,与宗子、宗人、宗亲姓名都存档在官府。每有宗亲大会,亲民官该携此宗文卷与会,另以村老、农老、教官,及外姓老人三位并为董正,以免有仗势欺人之事!
  诚如颜之推说的“少年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少年时候的习惯甚至会影响人终身。徐梁在读书的时候就是学霸一类的人物,很自然地沾染上了“权威崇拜”的习惯。这使得他对明朝,以及明朝社会并不抱有太大的好感。
  徐梁对宗族的认识,很多来自于鲁迅的小说。然而真正走入百姓之间看一看,与身边饱受“宗法大山”压制的人民交流之后,徐梁却没有现礼法在吃人。而那些出现“吃人”现象的地方,恰恰是因为礼法不被尊重。
  因为这样的矛盾,让徐梁仔细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历史与文学知识,加上这些年来的见闻,总算找到了另外的可能性。
  宗族宗法社会本身具有政治和法治两重属性,是对皇权的补充。自己一直纠结的问题,如果细细分析,其实是如何保有其政治属性而击碎其法治属性。
  在新文化运动对宗法社会的战争中,新兴的公民思想要击溃故有臣民思想,颠覆传统道德和其价值观。故而在鲁迅等人眼中,历史书里满篇都在吃人,字里行间都是血迹。这些干将们注定要击碎宗法社会政治和法治的双重属性,宣扬自己的价值观,并将之根植于天下百姓的头脑中所谓启迪民智。
  作为大明的皇帝,现阶段必然要站在传统道德的立场上。保护宗族宗法的政治属性,巩固自己的法统地位否则带人革自己的命么?
  又因为有前世的记忆,所以徐梁对国家司法权十分敏感,这就促使他要击碎宗法社会的法治属性。
  一旦开始反思,也就能够看清事物的全貌了。
  鲁迅本人和其他左翼文人一直有“论敌”存在。可见在这场战争中他们也只是其中一方,掌握真理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五十。如果鲁迅所言切中了所有社会问题的根结,为大众所信服,他就是精神领袖了事实上他是个斗士、狂人,用流行语来说只是个“小众写手”。
  一旦厘清思路,明白自己所面对的问题。自然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随着各宗族族谱在县府备案,家规族训、乡规民约都有了府县衙门、三老、外姓的介入,谁也不能关起门自说自话。借着如今皇帝的薄达云天的声望,各家对于这种介入都秉持了最大的宽容和欢迎。而介入者也因为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以最大限度的尊重,尽量不对他人家事指手画脚。
  在互相谦让之下。政治层面的工作推进极快。
  关键在于法治层面。
  如何保证宗族内部不会说一套做一套,关起门来执行家法?
  梁子墦提出的办法是“巡回”。
  各县裁判所定期派出法官巡回各村,头一日公开接受诉讼,审理案情。
  翌日立一帷幕,村中老幼次第而入,报上自己姓名住址,各给红绿豆一枚。无事者交付绿豆。将红豆投入缸中。有冤不能口述者则暗递红豆,丢弃绿豆。
  等见过了全村老幼之后,法官便请县里警察一道暗访,查明事情真相,保护弱势诉冤的当事人。
  县里有裁判巡回各村,府里有推事巡回各县,多一个渠道就少一份情弊。再加上风宪官或明或暗的监督,不敢说政治清明,暗无天日却绝不能够。
  在这番动作之下,河间府任丘县百姓的户籍上多了一项颇有地方特色的填空:所属宗族祠堂。
  各宗族祠堂作为宗族核心。一并被官府登记在案,同时登记的还有宗族所有的宗产,包括义田、公田、祭田等等。这在官面上的说法是:保护族产,不使不肖子变卖、偷盗、侵占。然而其后手却是针对那些贪官,防止贪墨资产转移至族中。看似两袖清风,其实已经吃得脑满肠肥。
  河间府和新成立的民部,以及大理寺都派了人前来视察。河间府考虑如何将之推广全府,大理寺则要考虑如何形成条文,确定《皇明宗族法》文本。民部嘛,什么都不用考虑,只是来帮忙干活的。
  一个主事带了一百个从十岁到二十岁不等的学生,跋涉三百里,到任丘县重新制定户籍本格式,帮着进行补充户籍登记。还要进行宗族人口与非属宗族人口的调查统计,同时也要进行初级的职业调查,看有多少人在从事工商服务业,为日后进行更多的统计调查进行实践。
  这主事早就听说过“经济普查”这个名词,是柳如是在转述皇帝训示时不小心说漏了嘴。这四个字颇有些风宪官的意思蕴藏其中,为了能够脱离这个整日打算盘的工作,这位主事自告奋勇前来任丘,希望日后真的有“普查”时,自己能够优先选用。
  事实证明,在新朝体系之下,好职位固然众多,但要想获得好职位所付出的辛酸和血汗也是少不了的。
  这也是隐形的贪腐成本。一旦被抓,钱财尽失,就连过去付出的努力也都白费了。
  在民间商行没能与国家机构展开人才竞争之前,徐梁着实有些肆无忌惮。
  徐梁有个优点,从来不将人想得太笨。他没想过自己挖坑,别人一个个会跳得十分愉快。对于《宗族法》的推广,他决定看任丘的效果,一旦合适就用国家力量强制推行,只要不突破临界点就没有问题。
  让徐梁意外的事,不等他下令,河间府其他各县已经闻风而动,而大部分宗族则表现出了热忱欢迎的姿态,真正抵触的宗族少之又少,最后也随了大流。
  徐梁很担心是民政官员为了政绩,下了猛手,又派了人四处巡视,却现事实并非如此。实在是许多宗族主动找到官家,要求效仿任丘制度。
  眼下并没有人意识到族权与皇权存在矛盾。在所有人眼中,皇权是理所当然天下第一,神圣不可侵犯。
  宗族内部的矛盾却是存在多时。
  控制了祭祀权、在宗亲中有极高影响力的族长,与控制着实际生产资料的房长之间的矛盾;受大宗欺凌的小宗,以及仰仗小宗鼻息的大宗,彼此之间存在的矛盾;想摆脱宗族约束却又不愿失去宗族庇佑的宗人,与深感对宗人缺乏约束力的族长之间的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双方,在自己掌握着强势力量的时候,都希望强者为尊。在自己处于弱势下风的时候,又希望向官家讨个说法,让外人来评评理。
  在大家无法平等地坐在一样高的椅子上时,索性全都坐在地上。
  秉持着这种想法,各氏宗族纷纷往徐梁的坑里跳,生怕自己跳得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