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当猎户 第20节
作者:
海毓秀 更新:2023-03-21 11:16 字数:4495
说是让吴桂花别问了,但他娇羞的表情让所有人一望既知,那簪子和镯子肯定是严公子送的。
王婶子一向是惯会踩高捧低的,见状恭维道:“严公子出手可真大方!丰哥儿,你以后可算是掉进福窝里了,以后可别忘了你爹娘兄弟,和我们这些同村的叔婶啊。”
“王婶,我不会忘的。”
王婶子又去劝钱阿么:“你可别跟人家闹了,你们家雨哥儿的亲事,以后说不得还要拜托丰哥儿呢!”
“我才不会求他!”钱阿么甩开王婶子,恨恨地往门口走去,临出门又转头瞪了吴桂花一眼:“吴桂花,我看你什么时候倒霉!”
连钱阿么自己都没想到,他会一语成谶!
第26章 卖肉。
人们常说“一亩三分地”, 听起来好像不多,但按现代人的测算方法,这一亩地就有六百多平方米。而程铎买了四亩, 这个数量就要再乘以四……
于是程铎站在地头, 呈现在他眼前的就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青小麦、嫩玉米杆和一片还没长起来的绿叶植物……
程铎对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记忆已经很淡了, 加上末世后走的是收集物资的路子,因此对很多农作物都不太熟悉。
那一亩绿叶植物,还是李满仓介绍的时候告诉他是豆子。李满仓本来种了是打算卖到油坊, 或者是给自家换油吃,现在他买下来, 也可以这么干。
不过这片地里现在长满了杂草,还有一些程铎不认识的虫子在里面爬。这古代人种地没有化肥和农药,本来地薄农作物就不太能长,再加上虫害,能收获的更少了。
所以很多现代人不理解,为什么古代的农户好像一年到头都在地里忙活,不是种下去三五不时去打理一下就可以了吗?在现代这样确实可以。但在古代,十天半个月不下地,地里的庄稼不是枯死,就是已经被虫子吃完了。
程铎想到六天前他去找永哥儿, 那时他也在地里除草,过了这么多天, 他们父子俩应该忙完了吧?
没错,程铎打算请李旺和永哥儿父子俩来帮忙, 加上他自己, 三个人应该够了。
程铎回到家, 竟然发现有两只狼在他屋后徘徊, 其中一段土墙连接地面的地方,已经被它们掏出了一个大坑。
幸好他建的围墙够高,不然这两只狼恐怕已经翻进去把他晾在屋檐下的腌肉吃掉了。
看到程铎回来,林子里突然传出一声悠长的狼啸,掏洞的两只狼闻声夹起尾巴,掉头就跑。
程铎去地里的时候正好带了一柄镰刀,见此情景,想也不想就把镰刀飞掷了出去,正中一只狼的后腿!
那狼后腿被镰刀刺穿,趴在地上挣扎哀嚎,还想逃跑,程铎上前就扭断了它的脖子。
也正是这个时候,他感觉树林深处有道目光在看着它,程铎抽出镰刀回望过去,正好跟头狼阴鹜的双眼对了个正着。
它半边脸上还留下了程铎赐予的“勋章”,一道深及皮肉的刀疤。
头狼并没有跟程铎对峙多久,很快带着剩下那只狼钻入了树林中。
程铎对着树林思索了一会儿:狼是很记仇的动物,他之前上山打猎,头狼就偷袭过他,现在又跑到他家里来偷东西……程铎相信不止是肉香吸引着他们,还因为它们跟他有仇。
现在他打死了一只狼,这仇恨再次升级了……
程铎打算把自己打的猎物都处理了,反正如今天气也渐渐热起来,肉食保存不了多久。
其实这个想法他之前就有过,那天他拿着几只野鸡下山,路过的沙二叔就跟他买了一只。
沙二叔就是程铎第一天来村里,遇上吴桂花骂街,李大壮叫住打听的那个。原来沙二嫂的身体不好,他看到程铎那天打的猎物不少,犹豫许久才上前问能不能卖一只给他,他要拿回去炖汤给媳妇儿补补。
其实羊儿村这些村民,吃肉的时候真的很少,一个月能吃两次都算得上多了。因为养得起猪的人家少,一头猪崽子就要一二两银子,万一中途养死了,这银子就算是打水漂了。
就算运气好这猪没死,在没有饲料和添加剂的情况下,他们养一头猪足足要一年。一年之后这猪也长不了多大,因为吃粮食长大的,浑身都是瘦肉。
像现代那种光肥肉就有一指宽的情况,完全不可能发生。
除了猪,像鸡鸭鹅这些,也是同理。而且鸡鸭鹅村民养大了都不舍得杀,要留着下蛋的。
这也就导致了沙二叔想给自己媳妇儿补补,最后找到了程铎。
当然,其中也有野鸡比家鸡便宜的原因。
程铎把狼尸丢进院子,关了门,先去砍了几根竹子,划开其中一根,又和了些红泥一起把那个洞堵上。
然后他拖着剩下的几根竹子去了永哥儿家,永哥儿扫了院子,正在晒竹笋干和一些菌菇。看到程铎,吓了一跳。
他前些日子去给程铎送鲜竹笋,才给他做了好些吃食放在家里,这么突然找上门来了?
“你怎么来了?”永哥儿做贼似的往篱笆外面望了望,又推着程铎走:“你赶快走吧,我爹挑水去了,马上就会回来。”
程铎有点好笑:“我为什么要走?我就是来找你爹的。”
“找我爹?你找他干嘛?”永哥儿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你想请我们去帮你种地?”
“嗯。”程铎点头承认。
他也不见外,随手把竹子放在门口,直接就进了院子,还低头研究永哥儿簸箩里晒的东西,并指着其中一样他没见过的问:“这是什么?”
永哥儿见现在这样自己也没办法赶他走了,只好一边招呼他坐,一边转身进厨房倒水,顺便回了一句:“地皮菜。”
“这地皮菜…要怎么做?”程铎不耻下问。
“炒着吃,煮汤,凉拌,都可以。”永哥儿一边说,一边把水碗递给了他。
程铎喝了口水,又看向坐在旁边小凳子上的永哥儿,突然发现他身上哪儿不对了:“……你好像白了一点了,皮肤也变好了?”
其实不止如此,永哥儿把自己收拾得整洁多了。因为天气渐热,他没再用兽皮头巾和头发挡脸,脸和脖子干干净净的,除了皮肤状态还不怎么好,长眉深目,精致的五官和轮廓,直逼末世前的混血小鲜肉。
永哥儿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脸颊,他其实不容易晒黑,以前的肤色是因为药水的缘故,至于皮肤变好……
“嗯,多亏了你给的羊油。”
“是吗……”程铎一脸若有所思。永哥儿以前伪装自己是因为他那两个混账哥哥,现在李大李二失踪了,他恢复真容,应该就可以嫁人了吧?
程铎的目光不由主地从小哥儿挺翘的鼻子,一路滑到了眉心的红痣……想到它的寓意,眼皮突然跳了跳,猛地收回目光,不自在地握拳轻咳一声:“咳,你爹什么时候回来?”
永哥儿也有点不自在:“快了吧……”
李旺从外面挑水回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他眉头皱了起来,赶紧转头四处望了望,发现周围没人,这才挑着大半桶水往家赶。
他腿脚不便,因此每次挑水都没法挑满了。为了不让水晃出来,还在桶里放了新鲜的南瓜叶子,不过走得急了,溅起的水花还是木桶边缘洒了出来。
“爹,你回来了。”永哥儿看到他,连忙过来迎接,看到他裤子都打湿了大半,又抱怨:“我都说了让我去就好,你看看你,走那么急做什么呢?”
李旺瞪了他一眼,本意是想让他在程铎面前收敛一点。但永哥儿不解其意,一边往水缸里倒水,一边还提醒他进屋把裤子换了,免得着凉。
李旺无法,只能把他赶走:“行了,回自己屋去!”
永哥儿吐吐舌头,不情不愿地走了。
李旺尽量把自己打理整齐了,才一瘸一拐地走到程铎面前。
程铎已经站起来了,犹豫了一下,叫了一声:“李叔。”
李旺点点头,故意说不出程铎的名字:“你是那个…咱们村新来的猎户吧,叫啥名字来着?”
“我姓程,李叔叫我程铎就好。”又道:“李叔,咱们坐下说?”
李旺当然没有意见,于是两人坐下,程铎把自己此行的目的说了。
李旺不动声色地听完,其实心里十分失望,他能说自己差点以为程铎是上门……
程铎见李旺沉默,转念一想也发现自己太想当然了——他买的是李满仓的地,转头却请他的兄弟李旺帮忙,他让李旺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李叔……”程铎想明白,正想改口说如果不方便,那就算了。
没想到李旺马上就答应了:“可以。我和永哥儿去给别人帮忙,一天都是收的三十文,我收你同样的价钱,没问题吧?”
程铎心想这也太便宜了,山娃子他爹赵树根给人抗包,一个人都有四十文呢,何况他们两个人?
不过赵树根干的重体力活,李旺和永哥儿一个瘸子,一个哥儿,难怪收的少呢。
程铎想了一下:“这样吧,我给你们包吃两顿,永哥儿顺便给我们做饭。”
李旺突然抬头看着程铎,眼神奇异,但是犹豫了一会儿,没有反对。他这会儿已经被程铎搞蒙了,要说他喜欢他们永哥儿吧,他又不来提亲;要说不喜欢吧,他又要包吃喝的,谁会这么干?
李旺怎么都猜不到,程铎包吃喝的目的,就是想把永哥儿弄去给他做饭……
“对了。”谈完正事,程铎又想起自己拿来的竹子:“李叔能不能帮忙编个竹排?这么长,这么宽就够了。”程铎比划了一下。
“可以倒是可以…不过,你拿来做什么的?”李旺不解,这么不长又不短,拿来当篱笆太短,做簸箕又太长……
“卖肉。”程铎解释了一下,这样他只需要把肉和大小合适的竹排放进背篓里,到了地方用四块石头垫上,就可以搭个台子卖肉了。
李旺听完点点头:“这个容易,我下午就可以给你编好。”
其实听到程铎要卖肉,他心里突然生出了几分危机意识:他还以为程铎之前逃难过来的,没地没钱。结果这才多久,地一口气买了四亩,打猎技巧也好,肉多得自己吃不完,可以拿出来卖了。
再过段时间,十里八村的媒婆怕是要踩破程铎的门槛!
第27章 他要嫁的可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公子!
因为李旺说下午可以编好, 程铎就回去把那狼皮剥了,然后跟他约好申时初在村口大树那里汇合
考虑到村里人的购买力,程铎把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用树叶子包了, 到时候一堆卖个三五文的, 他也不用麻烦去称。
最主要的是,他还避免了跟村里的大娘、大婶扯皮,反正他就卖那么多, 爱要不要。
至于用盐腌了的,他就多卖一文好了。其实这么卖有点可惜了他的盐, 不过那些肉都不新鲜了,卖了就卖了吧。
出乎程铎预料,下午来给他送竹排的是永哥儿。发现程铎看他,永哥儿有些不自在地挪了挪脚步:“我爹说,怕你跟村里人不熟,大家不好意思问价,所以让我来给你看看……”
不熟只是客气的说法,真实情况是他爹觉得程铎在村里的名声太差,又因为他大伯娘添油加醋,村里人不止觉得程铎能一拳打死牛, 他还能打死人……
这么一个凶神恶煞堵在村口卖肉,大家敢靠近他就怪了。
当然, 这只是永哥儿猜到他爹的部分考虑。其实李旺故意让永哥儿来帮程铎,未尝没有让他看到永哥儿贤惠的想法。
反正他们父子已经被程铎雇来种地了, 永哥儿顺便帮忙卖个肉也算不得什么。
程铎也干脆:“行, 你来帮我卖吧。”
小哥儿瘦伶伶的, 正好给他留一份当工钱。
程铎把自己的卖法跟永哥儿说了, 永哥儿初时一听觉得便宜,但是仔细一算仿佛又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比起动辄十几文一斤的猪肉,程铎这个卖法确实更容易让村里人接受。他们去猪肉铺买肉,买个几两肯定是不行的,至少要半斤吧?不然买的少了猪肉铺老板会斜着眼睛看人,大家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其实越穷的人越不想被人看不起,富人装穷至少心里有底气,穷人的窘迫却是无法掩饰的。所以有时候他们明知肉案上的下水便宜,却苦于兜里没多少钱,不敢上前问价。
永哥儿帮程铎把摊子支起来,程铎把哪些肉新鲜,哪些肉用盐腌过给永哥儿说了,然后就不负责任地当了甩手掌柜——他爬到那大树的其中一根矮树丫上打盹儿去了。
当然,程铎是有过考虑的,他杵在肉摊子前村里人可能不好意思过来,他不在又怕永哥儿被人欺负,因此选了个不远不近的地方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