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当猎户 第44节
作者:海毓秀      更新:2023-03-21 11:16      字数:4377
  幸好他知道要过夜,早早地就把客栈房间订好了,解释的时候也找得出理由。
  谢源委屈脸看着他:“程兄,有这种好东西,你卖琉璃瓶的时候怎么不说?”
  程铎一阵恶寒,不由自主地离他远了点儿:“你买个琉璃瓶都要跟我砍价,看看人家郭大人?多大气!说两千两就是两千两。”
  “什么琉璃瓶?”谢父一边问,一边暗暗瞪了不成器的儿子一眼,这种大生意都没把握住,他还好意思说自己已经出师了!
  刚刚那瓶酒要是经过他们谢家的手,能做的文章可比现在多多了!
  谢源挨了老爹一瞪,有点心虚。但转眼说起琉璃瓶,又眉飞色舞起来,一脸得意地向老爹炫耀自己买的好宝贝,一旁的孙老板还时不时帮腔几句。
  谢源介绍完琉璃瓶,又没好气地对着程铎抱怨:“我说程兄,这生意生意,当然是要你来我往了。你怎么能因为我砍价,就认定我出不起钱呢?”
  再不解释清楚,程铎那里万一还有好东西,又卖个别人了怎么办?
  “……现在知道了。”程铎有点无奈,人家上赶着给他送钱,他不卖还不成了。
  因为之前的疏忽,接下来的时间,谢源一直在程铎耳边旁敲侧击,问他那里还有没有别的宝贝?连谢父一个劲儿的给他使眼色,让他收敛一点,都被他忽略了。
  谢源当然知道他爹是为了什么,无非是怕程铎觉得他们对他手里的几千两银子和重宝起了坏心思。
  可他爹没看过程铎的身手,他揍人都不用第二拳,一脚过去能把一个两百斤的壮汉踹飞好几米……谁敢打劫他,他敬他是条汉子!
  其实谢源也是真的起了结交的心思,程铎对他说话越随意,他其实越高兴。所以他也没有藏着掖着,怎么直接怎么来。
  酒过三巡,程铎又想起了自己来二十里坡的另一个目的:“对了,我有件事情,不知谢老板和谢少能不能帮个忙?”
  “什么忙,你说?”谢源接过话头,谢父也一脸好奇地看过来。
  “是这样的,我打算自己烧砖瓦起房子,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哪里能请到师傅?或者干脆买下方子也行。”羊儿村太偏僻了,砖瓦运送是个大工程,他之前已经看过了,山坳的红泥其实很适合烧砖。
  反正他现在有钱,自己建完了房子,还可以搞个砖瓦工坊,周围的乡民愿意买就多请点儿人,还能带动羊儿村经济。
  谢源跟他爹面面相觑:“这个…可能有点麻烦,你也知道我们家做酒楼生意的,跟这方面不太沾边儿……不过我爹认识的人多,他可能有办法?”
  谢父也没否认,沉吟了一下:“这样吧,你等我两天,我尽快给你答复。”
  谢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之前从酒楼掌柜口中知道程铎帮他们解决了闹事的,现下程铎又愿意把酒卖给他们谢家……
  刚才黄老板他们被赶走的时候嚷嚷地那么大声,他不可能没有听见,若是他愿意待价而沽,让他们几家酒楼老板争起来都有可能。但程铎丝毫没提,这已经是种示好了。
  两天啊,程铎点了点头,他正好利用这两天多买点物资塞进空间里。顺便还要多换点真金白银,银票虽然好拿,但金银才是硬通货。
  第二天,程铎跟谢源交割了一瓶白酒。因为他特意吩咐,谢源带来的是一口中等箱子,里面不仅有两千两白银,还有两百两黄金。
  程铎把郭大人给的两千两银票给了谢源,这也就意味着他手里的银票只剩一千六百了。
  谢源看了眼那箱子:“你可要小心点儿,这里面都是钱呐……”
  程铎状似认真地听了,其实回房就把箱子收了起来。没他的首肯,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偷走一两银子!
  谢父的速度还算迅速,他私下找了一个签了卖身契的烧砖匠人,用四百两的价钱从他手里买到了方子。
  他也不怕那匠人骗他,毕竟对方偷偷卖方子,若是被主子逮到,他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只是他出的价钱太诱人,那匠人为了给家人留点银子,才咬牙冒了险。
  谢父怕程铎多心,主动说明方子他另留了一份儿,四百两只需要出两百两就行。
  程铎知道他另外肯定还使了手段,点了点头,把这人情记下了。
  为了掩人耳目,程铎出城的时候是扛着那个箱子的,并且背篓里还放了很多在二十里坡买的东西。
  他这么大大方方,还真有人起了心思。不过打劫他的劫匪一共才十二三个,就算手里拿着铁棒和木棍,他们也没扛过程铎的一双铁拳。
  程铎不但反抢了他们,还逼问出了透露消息的人。听描述是一个穿长袍的穷书生,程铎压根儿不认识……不过他想到那天跟在郭大人身后的书生,瞬间有底了。
  他拍着领头劫匪的脸:“那书生就没告诉你们,老子一拳能打趴一个两百斤的壮汉?他是不是跟你们有仇啊,这种要命的消息都不说?”
  “他想借刀杀人,老子还不想配合呢!这样吧,你们把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咱们的恩怨就算了了。对了,那书生大概也没告诉你们,老子最喜欢黑吃黑了……”
  一群劫匪脸都青了,别说,他们还真的跟那书生有仇。毕竟他们是街上的混子,经常在附近收保护费。那书生不想给钱,就告诉他们,他知道有个人身上有两千两银票。如果他们答应不再抢他的钱,他就把那人的行踪告诉他们。
  程铎懒得回去收拾那书生,干脆就给他下了个套,让他们自己去狗咬狗。为了让这群劫匪更生气,他除了衣服连个铜板都没给他们留下。
  其实他还想把这群人的衣服扒了的,但一想到街上还有别的姑娘和哥儿……还是算了。
  不过这也足以让这群劫匪怨气冲天,至于他们回去怎么收拾那书生,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好算,这里用的比例是1金=10银,古代金子的价格其实很高,大家穿越的时候记得带金子……
  至于重量的算法,16两=1斤,2200两其实才一百多斤。
  第56章 花完了再跟我拿。
  程铎走到半路, 寻了个寂静无人的山林把箱子扔回了空间,然后背着空了一半的背篓继续赶路。
  回到村子,他先去牛铁匠那里取了自己先前定制的大铁锅和箭头, 因为天色尚早, 只能先回了自己家。
  如今的天已经很热了, 太阳仿佛火炉似的悬在头顶,程铎被烤得出了一头一脸的汗,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烧水洗澡。
  清清爽爽地从澡房出来, 程铎惊喜地发现永哥儿竟然来了,正在厨房给他整治吃的。
  “你怎么来了?”
  “我不放心, 过来看看菜地……”永哥儿赧然地找了个借口,事实上他昨天就来过一次了,没有看到程铎,昨晚回去都没有睡好。
  “只是看菜地啊,我还以为你是来看我的?”程铎挑眉,幽深黑眸慢慢漾出了笑意。
  别以为他没发现,他回来的时候菜地是湿的,显然之前已经有人浇过了。
  “也、也看你。”
  “是不是想我了?”程铎带着满身水汽靠近,见永哥儿羞涩不答也不在意,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我想你了。”
  永哥儿被他半敞的胸膛, 和身上热烫的气息熏得脸颊发烫,不好意思地睨了人一眼, 慢半拍地道:“想了。”
  说完飞快地逃回了厨房。
  程铎哈哈大笑,随手把脏衣服扔进木盆里, 然后也跟着进了厨房。
  这个天气烧火那么热, 他可不忍心把媳妇儿一个人留在厨房里。感情都是需要培养的, 你做你的, 我做我的,再好的感情也要变淡。
  事实上程铎家的厨房不大,他又不可能一直呆在灶口,因此随手拨了两下柴,他就去看永哥儿切肉了:“做的什么?”
  “凉拌行吗?”天气太热了,他怕程铎吃不下,干脆凉拌了。程铎家有醋,加一点酱油、蒜、山胡椒和自己做的辣子,应该很下饭。
  “好。”程铎长得高,干脆把下巴搁在永哥儿的肩膀上看他切肉,双手环着对方的腰,他也不是想做什么,就是喜欢两人在一起的感觉。
  永哥儿有点无奈,程铎这样不但挡了他的光,这个天气两人粘在一起还很热……可他舍不得开口让程铎走开。
  永哥儿低头,不自觉地笑了。
  永哥儿的刀法不错,煮好的五花肉切得薄薄的,红白相间,透亮的肉片微微卷起来,整齐地码在碗里。程铎偷吃了一块,虽然只放了姜和一点点盐,可是猪肉本身的味道很香,另有股大锅柴火灶的气息,就这么吃着也不错。
  永哥儿看见程铎偷吃,有点想笑:“好吃吗?火候够不够?”
  “够了。”程铎点点头,又偷了一块,好不好吃不言而喻。
  永哥儿心知他可能饿了,问:“回来的路上没有垫一点儿?”
  “天太热了,吃不下。”
  永哥儿心疼他,不自觉加快了做菜的速度。他知道程铎空间里还有包子和馒头,因此也没另做。只是把空间里的拿来蒸了一下,又烫了个茄子条,炒白菜,加上煮肉的水顺便做了个白菜汤,三菜一汤刚刚好。
  这时候太阳都还高挂在天上,两人就已经要吃晚饭了。
  吃饭的时候,永哥儿犹豫了一下,问程铎:“有我爹的消息吗?”
  “没有,我去西陵大营找过魏陵,守卫说他不在。”其他的那守卫也不知道,程铎总不能自己闯进去找。
  他想着魏陵要么跟李旺一起去了,要么像孟极一样外出办事了,这两样他都没办法打听,只能自己先回来了。
  不是程铎不想亲自去找,禹方山一带非常地大,他若是去了,短时间内肯定没办法回来。他本来就不是本村人,一走一两个月,房子和地怎么办?
  最关键的是永哥儿,程铎不放心把他一个人留在村里。
  “永哥儿,你爹肯定有事耽搁了,没事的,别担心。”
  “嗯。”永哥儿点点头,也只能继续等了,希望他爹能找人带个口信回来。
  为了转移注意,程铎说起了自己建砖瓦坊的计划,还把买来的方子拿出来给永哥儿看了。
  但永哥儿看不懂,拿着那张纸看起来有些窘迫:“我,我不识字……”
  程铎握住他的手:“没关系,我这次去二十里坡还买了几本字帖,有空的时候我们一起学,我教你。”
  永哥儿有点担心自己学不会,但见程铎兴致勃勃的样子,又不好意思扫他的兴,只能点点头:“那我学得慢,你不能生气。”
  程铎见他眉头纠结成一团的小模样,笑了出来:“我们又不急,学得慢就慢点。”
  永哥儿放心了。
  吃完饭,程铎趁着永哥儿去洗碗的空档,把自己的脏衣服洗了,又开始处理箭头。
  这种铁箭头两边薄中间厚,需要先在后方空心处锲入木制箭身,然后插上尾羽,打磨开锋就算完成了。
  永哥儿洗了碗出来,看见程铎在弄这个,绕有兴趣地蹲在一旁观看,过了一会儿又问:“我能试试吗?”
  “好啊。”程铎干脆地把锲进箭身和插尾羽的工作交给了永哥儿,自己则负责开刃。
  他力气大,对着磨刀石一边浇水,一边飞快地打磨,没多久一支支箭头就露出了锐利的锋芒。
  弄出五六根之后,程铎去把之前做好的弓拿了出来,让永哥儿试试手感。
  农家小院地方够大,程铎也没让他出去,只是拿了一个插刀剪的草团子,挂在院墙另一头给他练习。
  “小心,别伤到自己了。”
  “嗯。”永哥儿拿着新弓兴奋不已,因为这不但是他喜欢的,还是程铎亲自做的,他一定会好好儿保护。
  程铎注意到永哥儿一开始不太准,箭头每每射到泥墙上他都是一脸肉疼表情,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就适应了新弓的手感,命中率也高了很多。
  当然,草团子是死物,小院的距离也不远。如果换成地形更复杂的树林,他的命中率肯定要下降要一大截。
  但永哥儿已经很满意了,他不知疲倦地拉弓瞄准,一旦射中草团子,都会高兴地跳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也是,他的年纪本来就不大。
  程铎笑着摇摇头,继续弄自己的,永哥儿练了一会儿也来帮忙了。两人相互配合,终于在天黑之前把所有的箭头都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