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做权臣 第70节
作者:金戈万里      更新:2023-03-21 17:02      字数:3955
  久而久之,他每天除了在厨房折腾药材就是在重奕的房间里,除非是要睡觉,否则绝对不会回自己的房间。
  弄得不明真相的白素和白芷还感叹过宋佩瑜和重奕兄弟情深。
  恰好吕纪和就在旁边,阴阳怪气的烦死人了。
  也许是给重奕讲故事习惯了,宋佩瑜思考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将自己的想法念叨给重奕听。
  虽然重奕大多数时间都不会给宋佩瑜回应,但偶尔有回应的时候,往往一针见血。
  简而言之,就是毫不留情的戳破宋佩瑜的幻想,告诉宋佩瑜绝对不可能。
  比如此时,宋佩瑜怎么做计划,都觉得在三不管地带卖香皂和琉璃的风险太大。不仅他要面临的风险大,买他货物的人要面临的风险也很大。
  首先是买他货物的人,三不管地带的土匪太多了,不光是祁镇,其他地方的土匪也大多都抱着一锤子买卖的心思。只不过其他地方土匪做的没有祁镇土匪狠绝,但对商人来说,还是不能承受的打击。
  他的风险同样很大,依照在咸阳的情况,他的香皂和琉璃肯定不愁卖,甚至会在短时间内打出自己的名声。
  如此一来就很难保证附近的某个国家不会见利眼红,做出不要脸的事,假装土匪来抢劫他。
  只是损失了金钱好说,若是损失了掌握关键信息的匠人,宋佩瑜能心疼死。
  当初宋佩瑜升起想法,要在三不管地带卖香皂和琉璃,打的就是想要出名的主意。
  他不光是要从某个国家挣钱,而是想从所有国家挣钱。
  但最开始的时候,第一批客人肯定是来自周边的国家,最有可能的就是梁州双王、卫国、黎国和燕国。
  将售卖香皂和琉璃的地方设在赵国国境之外,会打消买家的许多顾虑,尤其是燕国的买家。
  宋佩瑜忽然叹了口气,喃喃,“要是能在三不管地区建城就好了。”
  没有天险就人造要塞,只要香皂和琉璃的名头能打出去,后面的事就都容易了。
  古话说万事开头难,果然诚不欺我。
  正无聊到给黑白画填色的重奕闻言,眼皮都没抬,就戳破了宋佩瑜的想象,“不可能建城。”
  宋佩瑜抬头,用手托着脸,目光定定的望着重奕。
  本不想再多说的重奕,鬼使神差的补充了几句话,“建城的周期太长,风险也大,还会有人来捣乱。”
  其他国家不会允许有人在三不管地区建城。
  宋佩瑜当然明白重奕话中的意思,但他实在没有什么好办法了,满是不甘心的嘟囔,“人总是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要是曾镇那边真为争夺金矿打的不可开交,说不定赵国就能抓住机会偷偷建城。
  毕竟有了红砖和水泥后,建城的速度和从前不可同日而语,只要给他三个月,宋佩瑜就有信心平地建起一座能称为要塞的城池。
  宋佩瑜又在纸上涂涂画画许久,终于想到了一套异想天开又有可能的方案。
  仔细记下纸上的内容后,宋佩瑜将纸拍到重奕面前,言简意赅,“记下来。”
  重奕放下蘸着彩墨的毛笔,没什么脾气的去看白纸上的内容。
  宋佩瑜见状,眼中闪过满意。
  既不浪费重奕过目不忘的本事,还能让这些事在重奕心中留下痕迹。
  长此以往,他就不信重奕一点都不会发生变化。
  想着通判府应该已经试过‘药丸子’的作用了,宋佩瑜随口问重奕,“你觉得陈通判是个什么样的人?”
  重奕将白纸折叠,扔进脚边的水盆里,看着墨色逐渐晕染开,将原本的清水染成黑色,毫不犹豫的开口,“不知道。”
  宋佩瑜被噎了下,不死心的追问,“那陈蒙呢?你觉得陈蒙是什么样的人?”
  没等重奕张嘴,宋佩瑜抢先道,“不能说不知道,你和陈蒙见过面,也知道他的一些行事,怎么可能一点想法都没有?”
  重奕闻言抬头看向身侧的宋佩瑜。
  虽然重奕本人并没有死里逃生的自觉,但重伤还是在他身上留下除了伤疤之外的痕迹。比如重奕比从前苍白了许多的脸色,和脸变得棱角分明后显得更大的黑色眼睛。
  以至于重奕再面无表情的看着宋佩瑜的时候,宋佩瑜总觉得重奕的神情无辜又可怜,继而生出怜爱之心。
  但这有个前提,就是重奕不能开口说话。
  重奕的答案仍旧是脱口而出,丝毫不需要思考的时间,“没有,不关心。”
  宋佩瑜顿时什么怜爱都没有了,自动在心中补全重奕的话。
  还是一点想法都没有,因为根本就不关心陈蒙这个人。
  好好一个皇位继承人,为什么能咸鱼的如此理直气壮?
  罢了,参天大树也不是一日能长成的。
  只要他不放弃,他相信,重奕这颗歪脖子的小树苗,终有一天能正过来。
  ‘药丸子’送到通判府后,黄芪和当归碍于额头上的伤口,三天后才回到青玉巷盛宅。
  同行的还有陈蒙本人,他要请盛氏兄弟吃饭。
  几个人直奔祁镇最好的酒楼。
  说实话,就算是祁镇最好的酒楼,在见多识广的宋佩瑜眼中也就那样,味道还不如咸阳街边的小吃。
  因此最后一道菜端上来时,宋佩瑜马上就发现了不同寻常。
  拜东宫小厨房的美味所赐,宋佩瑜从最初的有饭就行,对菜的评价除了好吃就是难吃。到现在光是从菜色上,就能给菜分出三六九等。
  如果说之前的菜都是‘三’,那最后上来的这道菜,起码从色香味上能称得上‘九’。
  重奕也和宋佩瑜有相同的想法,将已经放下的筷子又拿了起来。
  陈蒙见到盛氏兄弟‘识货’又肯捧场,脸上的笑意又真切了些,主动给盛氏兄弟介绍这道菜,“你们别看这道杂烩看着家常简单,却是酒楼里主厨的拿手菜。就算是我想吃,也要提前三天就通知这边才行,因为主厨准备配菜就需要三天的时间。”
  “唇齿留香又不涩口,食香楼果然名不虚传。”宋佩瑜端起酒杯给陈蒙敬酒,“要不是陈大哥相邀,我们不知何时才能吃得上这等美味。”
  陈蒙面露傲然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手指虚点宋佩瑜的方向,“盛二弟可是谢对人了,做这道菜的人不仅是食香楼的主厨之一,还是食香楼的大掌柜。若不是我亲自带你们来,他是轻易不肯亲自下厨的。”
  陈蒙都这么说了,宋佩瑜他们自然要领情。
  宋佩瑜与吕纪和三言两语就哄得陈蒙通身舒畅,说什么都要将大掌柜叫来介绍给他们认识,还说他们今后想吃大掌柜亲自做的菜了就尽管遣小厮来天香楼报他的名字,保证大掌柜会给这个面子。
  须臾后,一个挺着凸起的肚子,满脸富态随和的中年人从门口进来。人未至声先到,“大公子吃的可好,若是不满意,我再给您添几道菜!”
  因着没有蓄须,大掌柜明明是老年人的声音,面容却与中年人符合。
  宋佩瑜眉梢微动,桌子下的手伸到身侧重奕的腿上,以指尖写下几个字。
  重奕另一边,全程懵逼干饭的柏杨好巧不巧的转头,将这一幕尽收眼底,顿时被呛住了,咳了个昏天暗地。
  救命,他们在干什么!
  难道正房的拔步床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吗?
  吕纪和嫌弃的睨了柏杨一眼,将筷子放下,可惜了难得合胃口的菜。
  柏杨有苦难言,端酒给众人赔罪。
  陈蒙却没发现吕纪和的嫌弃,也没将柏杨的咳嗽放在心上,随口安慰了柏杨几句,筷子仍旧飞舞的极快。丝毫没注意桌子上其他人都放下了筷子,连大掌柜看着他的目光都有些诡异。
  宋佩瑜转过头来与大掌柜闲聊,“我听你说话似乎有些口音,像是翼州人?”
  大掌柜面色露出惊讶,多看了宋佩瑜一眼,“我确实也能算得上是翼州人,我在卫国出生,小时候与家人走散,被人牙子带到了翼州,在个大户人家做小厮,才学了些灶上的手艺。”
  “啊”宋佩瑜露出惊讶的神色,满眼好奇的看着大掌柜,“那你怎么会来祁镇?”
  大掌柜苦笑,娓娓将他的经历道来。
  “主家得罪了人,一夜之间家都散了,反倒是我们这些奴才得了好处,阴差阳错的有了良籍。因着有手艺在,我就找了个酒楼做厨子,也有幸娶了妻子。
  可惜我妻子生孩子的时候难产,一尸两命。
  我伤心之下突然升起念头想要回我出生的卫国看看,于是托人寻了游商,随着他们一同出发。谁知道那游商命也不好,竟然在路上遇到了土匪。
  我是在逃命途中碰到了通判大人带领衙役巡逻,才侥幸从土匪刀下逃出来。
  从此之后,就留在了祁镇。”
  听了大掌柜的经历,众人都有些唏嘘,甚至生出些许同病相怜的感觉,双方聊起来竟然意外投契。
  等到陈蒙放下筷子,没用他在其中说话,大掌柜就主动承诺,只要青玉巷盛宅来传话,他就亲自给盛氏兄弟准备那道杂烩。
  陈蒙听了这话,反倒觉得心中不得劲起来。
  他能差遣的动天香楼大掌柜,都要靠通判府的面子,盛氏兄弟何德何能,竟然如此轻易就得到了天香楼大掌柜的认可?
  好在陈蒙还记得他请盛氏兄弟吃饭,就是为了拉近彼此的关系。
  转眼就将这点不愉快放在了脑后,笑语晏晏的与盛氏兄弟谈话,直到散场也没提起‘药丸子’的事。
  通判府不主动提起‘药丸子’的事,青玉巷盛宅更能沉得住气。
  转眼又过了半个月,宋佩瑜保持每七天给陈蒙送七颗‘药丸子’的频率,每次却只花费半天的时间,而且从没在这方面隐瞒过通判府送来的小厮。
  到了七月,通判府终于忍不住了。
  某天夜里,突然有人敲响盛宅的大门。
  有个老妇抱着个正在发高热的孩子在门外磕头,求他们救那孩子一命。
  虽然是请求,但看那老妇刁钻的模样,和开口闭口‘盛宅在镇子上买了那么多药,而且院子里天天漂浮着药味,必然有名医坐镇’的模样,显然是有备而来。
  本着终于来了的心思,宋佩瑜和吕纪和轮番安慰柏杨,让他尽力就好。那老妇和孩子八成都是通判府的棋子。
  柏杨沉着脸给孩子诊脉,良久后,目光越发复杂起来。
  孩子身上确实有先天带来的病症,而且十分偏杂,祁镇的大夫没法救治也属平常。
  柏杨开了方子,两剂药下去,孩子的情况就好了许多。
  原本刁钻的老妇瞬间柔软了下来,追着柏杨给柏杨磕头。
  后来那孩子还是隔三差五的来盛宅看病,带他看病的人却不再是老妇,而是孩子的父母。每次都不会空手,必然会带些肉食或者其他东西。
  虽然盛宅用不上这些,孩子父母的举动却让人心中妥帖。
  尤其的柏杨,因为孩子没莫名其妙的暴毙,开心了好几日。
  三日后,吕纪和与人在街上起了争执。
  以吕纪和的脾性,怎么可能会将区区祁镇的人看在眼中,起因也是对方像是疯狗似的咬着吕纪和不放。
  吕纪和也不是肯吃亏的主,当场就没给那人好脸色,双方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