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罪状 第61节
作者:空菊      更新:2023-03-21 22:28      字数:3948
  “证据就摆在那里,他不得不认。”任雯丽呼出一口气,略微感慨地说道,“幸亏你录了视频,本来杨法官也录了音,但他的手机泡了水还没能修复。”
  “我宁愿不录。”靳舟喃喃地打断任雯丽。
  回顾跨年夜那晚发生的事情,靳舟最后悔的就是打开了手机录像。
  他原本可以直接把手机扔下去,引走汪和泰的注意力,但正因为他在听到两人对话时,下意识地录起了视频,他总觉得手机是个重要的东西,以至于压根没有想到,还可以把手机给扔下去。
  又或者,不扔手机也行,他可以挺身而出,在汪和泰掏出枪的那一刻,他就叫喊汪和泰的名字,让杨时屿有机会脱身。
  再或者,他不用引走汪和泰的注意力,应该直接从上面跳下去,把汪和泰给制服住。
  不,这些都不对,在杨时屿来到他的房间里时,他就不应该让杨时屿离开。
  想了太多种可能性,想得靳舟脑仁都在疼。
  人的一生中或许有无数后悔的瞬间,而今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事,会让靳舟像现在这样后悔。
  “别想那么多,只会让自己难受。”任雯丽拍了拍靳舟的肩,“你现在是这个案子的重要证人,一定要打起精神来。”
  最亲密的人被谋杀,自己成了唯一的证人——在上船之前,靳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现在有了他证词和视频,汪和泰永远也不可能翻身,但他失去了杨时屿,今后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他可以重新选择,他一定会在杨时屿生日的那天早上,买好机票强行带走杨时屿。只要杨时屿还在他身边,他甚至可以不去报仇。
  但他非常清楚,就算他有这样的想法,杨时屿也决不会轻易放下这件事。
  按照任雯丽所说,杨时屿其实有两套计划,一是他告诉过靳舟的那样,诱使汪和泰对赵凊出手,二是如果情况有变,他会向汪和泰摊牌,诱使汪和泰对他出手。
  让警察提前在游轮待命,是为出现计划二的情况,一方面可以保障杨时屿的安全,一方面可以把汪和泰抓个现行。
  这样的计划自然有一定风险,但在杨时屿和警方的预想当中,只要杨时屿拖上两三分钟的时间,警方就能赶到现场,危险系数也并不会很高。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没有人想到汪和泰打从一开始就想要解决杨时屿,连手枪、烟花、地点都早早做好了准备。
  根本不需要计划二,汪和泰就主动向杨时屿摊牌,并且前后不过几十秒的时间,他就对杨时屿痛下杀手。
  都说反派死于话多,然而当反派话少时,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圆满的故事了。
  “对了。”任雯丽应是不想再让靳舟多想,转移话题道,“你之前让我查的事,我都查到了,那个人的确有点问题。”
  靳舟毫不意外,语调平淡无波地问:“家庭原因?”
  任雯丽皱眉说道:“比这严重得多。”
  靳舟实在提不起抓凶手的兴趣:“那就收网吧。”
  “你要来吗?”任雯丽问道,“毕竟是你找到的凶手。”
  靳舟本想说不用,但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沉默片刻后,他微微皱起眉头道:“我去。”
  任雯丽和靳舟分别后,离开了杨时屿的葬礼。
  靳舟仍然站在原地,隔着人群远远地看着照片上的男人,孙义和小武让他去上香,他没有去,不只因为他做不到,还因为他始终不愿相信这个事实。
  “靳律师。”穿着黑衣西装的庄宇出现在靳舟身旁,手里拿着一个不相称的白色信封,“杨法官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靳舟愣了愣神,从庄宇手中接过信封:“什么时候的事?”
  “他去游轮之前。”庄宇说道。
  “他知道有危险。”靳舟立马明白过来手里的这封信意味着什么,自嘲地笑了笑,“遗书?”
  杨时屿果然是个狗东西,就连遗书也要别人转交给他。
  “不算遗书吧。”庄宇说道,“他交给我的时候,说应该不会出事,但就怕万一……他还有些话想对你说。”
  “他还真是考虑周到。”靳舟的眼神黯淡下来,从信封中拿出了一张白色信纸。
  希望你不要看到这封信,我还没有准备好跟你离别。
  但如果你已经看到,千万不要怨我。
  熟悉的笔迹,熟悉的语调。
  只看了两行,靳舟就绷不住了,一直压抑的情绪如火山般爆发。
  不要怨他?怎么可能?
  他不仅要怨,他还要去杨时屿的坟头吐口水!
  “靳律师,你还好吗?”庄宇微微偏头,看着眼眶泛红的靳舟,“你要不过阵子再看?”
  “我没事。”靳舟咬了咬后槽牙,强忍下奔涌至鼻尖的酸意,“谢谢你转交给我。”
  庄宇说得对,现在不是看这封信的时机。
  靳舟怕自己再看下去,会忍不住去掘杨时屿的坟,把他揪出来给他两耳光。
  不能百分百确保安全的事他为什么要做?
  别人父母的仇关他屁事,他吃饱了撑的非要替天行道?
  靳舟似乎找到了发泄情绪的好途径,把杨时屿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但骂着骂着,他又陷入了无尽的空虚,只感觉想要抓什么都没法抓住。
  夜里三点四十五分,靳舟仍然睁着双眼。
  漆黑又陌生的病房里只响着心电监护仪的声音,微光打在靳舟的侧脸,显得有些渗人。
  单人病房的门口守着值班的民警,如果靳舟没有想错,此时民警应该正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就如昨天、前天以及大前天那样。
  这也没有关系,因为是靳舟让民警尽管睡,不用在意病房里的情况。
  单人病房原本属于罗雪晴,但这些天一到晚上,躺在病床上的人就会换成靳舟,只为等待某个人的出现。
  罗雪晴即将醒来的消息并不假,某个人白天曾经来看过,正好看到了罗雪晴眼球在动的瞬间。
  其实医生们也不确定罗雪晴具体什么时候会醒来,但靳舟相信一定不会等太久。
  反正睡也睡不着,半夜来假扮罗雪晴,正好可以让靳舟忘记,他本该拥有一个温暖的怀抱。
  “吱吖——”
  病房的门把手在此时毫无预兆地被人拧开,无所事事盯着天花板的靳舟立马屏住了呼吸。
  来者脚步声很轻,应是穿着运动鞋,外面的光线透过玻璃照进病房内,使得蓝色的隔帘上映照出了一个黑色的人影。
  人影戴着棒球帽,靳舟略微有些愣神,他竟生出了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希望隔帘被人撩开时,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庞。
  但不切实际的想法很快烟消云散,隔帘后的人影抬起了右手。
  从影子的线条来看,来者手上戴着橡皮手套,看样子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下一瞬间,隔帘被人撩开,由于靳舟所处的角度背光,看不清来者的脸,但通过大致的轮廓,他也确定了来者就是他正在等候的那个人。
  撩开隔帘的手忽地停在半空,身穿一身黑衣的人显然看清了心电监护仪下靳舟的脸,浑身僵硬地定在原地。
  靳舟慢悠悠地从床上坐起身来,反手按下了墙上的开关。
  病房里骤然变得明亮,靳舟看着僵在病床边的人,淡淡地招呼道:“你来了,谢曜。”
  第64章 揭凶环节
  “靳律师?”
  谢曜很快回过神来,从隔帘上收回了右手。
  戴在手上的白色橡胶手套在此刻显得尴尬又多余,他微微垂下视线,神态自若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一边摘下手套,一边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在等你。”靳舟平静地说道,“看你什么时候会对罗雪晴下手。”
  罗雪晴曾给凶手开门,知道凶手是谁,因此无论如何,凶手都不会让罗雪晴醒过来。
  “我承认这时候我出现在这里很奇怪。”谢曜说到这里顿了顿,没有做无意义的辩解,直白地问道,“我在哪里露出了破绽?”
  “在有一天晚上。”靳舟缓缓开口道,“我和杨时屿去查看案发现场,后来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刚下班的你。”
  那是在罗雪晴出事之后,靳舟开始调查连环凶杀案,当时汪和泰已经安排人跟踪杨时屿,因此杨时屿和靳舟去凶案现场时,故意换了身装扮——戴着棒球帽,没有戴金框眼镜,身上穿着黑色劲装。
  “我那天是真的在加班。”谢曜眉峰微挑,“可没有在跟踪你们。”
  “你出现在那里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靳舟说道,“你知道我身旁的人是杨时屿。”
  谢曜的眼眸左右颤了颤,很快微眯起双眼:“原来如此。”
  当时谢曜是从背后接近靳舟和杨时屿,他根本没有看清杨时屿的正脸,却仅凭背影就能知道靳舟身旁的人是谁,这说明他早就知道杨时屿偶尔会有这样的装扮。
  “除了我身边的人,整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我在跟一个黑衣人共同行动。”靳舟继续说道,“一个是王大荣,他已经死了。”
  在酒吧设局抓王大荣那次,王大荣看到过靳舟和杨时屿待在一起。
  “至于另外一个人,”靳舟故意吊胃口似的顿了顿,直直地看向谢曜的双眼,“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去筒子楼查王大荣那晚,靳舟意外碰上了杨时屿,两人打了一架之后,站在楼道的窗户边聊天。
  根据警方梳理出来的时间线,杀人凶手就是在那个时候,路过两人的背后上楼。
  “你第一次找上我,是作为提前介入案件的检察官。”靳舟看着谢曜继续说道,“当你看卷宗时,你发现我在做笔录时撒了谎,说不认识那个黑衣人,而作为杀人凶手的你,很清楚我当时正在跟那个黑衣人聊天。”
  “你好奇怎么回事,更好奇黑衣人到底是谁,于是你开始接近我。”
  “查到杨时屿不过是时间问题,你很快就摸清了来龙去脉,知道我们在调查汪和泰,而你的脑海中形成了某种条件反射——我身旁的黑衣人就是杨时屿,也正因如此,在碰到我们时你下意识就打起了招呼,却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你不应该知道那个黑衣人是谁。”
  “厉害。”谢曜勾起嘴角点了点头,眼里露出欣赏的目光,“所以你从那时候开始就在怀疑我?”
  “没有,当时只是觉得奇怪,并没有多想。”靳舟说道,“我真正怀疑到你头上,是因为刘永昌的案子。”
  “哦?”谢曜挑了挑眉,轻声笑道,“说说看。”
  “刘茜很担心刘永昌,还问我要不要给检察官塞红包,我说不需要。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还是不放心,所以私下找上了你,想要给你塞红包。”
  “嗯哼,我拒绝了。”谢曜语气轻快地说道,“人民检察官怎么能收受贿赂?”
  听到这几个字,靳舟微微皱起了眉头:“但你们还是加了微信好友。”
  “加好友有什么问题?”谢曜问道,“让她安心而已,免得老想着给我红包。”
  “她总是催你案件的进展,于是你对她说,催你不如来催我,因为我才是帮刘永昌洗清嫌疑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