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一章:像花虽未红(六)
作者:温酒煮浣熊      更新:2023-03-22 16:09      字数:2552
  轰——
  这是火箭弹爆炸的声音,罗恒已经躲得足够远,这一下还是将他震得不轻,耳朵翁翁直响,眼冒金星,连鼻血都流了出来。
  “难怪大家都说打-炮比打手-枪爽了。”
  这是罗恒看着满室狼藉,已经皲裂破碎的防弹玻璃后的想法。
  他擦了擦自己的鼻血,狼狈地上前,看着受到震荡,更加狼狈的李伯庸,笑得灿烂。
  砰砰砰砰——
  他看着神色从冷静渐渐变成惶恐复而沮丧地李伯庸,冷静地击发扳机。
  直接打完了两个弹夹的子弹。
  本来已经皲裂的防弹玻璃上面,出现一道星纹形状裂痕,四散分布。
  脱下染血的外衣,裹在手上,然后深呼吸,一拳轰出,调动身上能调动的所有力量。
  啪——
  玻璃碎了,碎成千万块,辉映这灯光火光,亮如冰雪。
  玻璃纷扬,好似一场浩荡的雪。
  李伯庸就在纷扬雪中,颤颤巍巍地拿起了手中的枪,并不熟稔地瞄向罗恒,颤抖地说道:“你……你别过来。”
  刷——
  刀芒闪现。
  罗恒扔出了手中的狗腿刀,径直插在了李伯庸握枪的手腕。
  他跨步上前,一脚将惨叫的李伯庸踢翻,然后捡起那把枪,笑道:“李大市长,枪,不是你这么用的。”
  他打开保险,笑道:“看,开枪,要先打开保险。”
  砰——
  枪响,李伯庸打了个冷颤。
  他没死,因为这一枪没有打中。
  逼仄的安全屋内,开始弥漫起股子骚味。
  他尿裤子了。
  “你……罗恒,别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他嘴唇蠕动着,还在做最后的努力。
  “我只想要你的命。”罗恒唇角上翘,黑洞洞的枪口比在了李伯庸脑袋上,他以一种极为屈辱姿势,将这位市长大人踩在脚下。
  “我有钱,我有很多钱!”李伯庸大叫着,“我有一个保险箱,保险箱内,有五百万美金,还有价值五百万美金的钻石!”
  他指着一个保险箱,里面有他这些年收刮的民脂民膏中的一部分,显然是他这次刚跟黑龙会交换,准备带往加拿大的,至于其他的,想来是通过其他渠道秘密转移的。
  “打开!”罗恒眯起了眼睛。
  “打开了你愿意放我一马?”李伯庸颤颤巍巍地说道。
  没有人不怕死,尤其是他这种享尽人间富贵荣华的人,那就更不愿意死了,只要还有一丝机会,他都要尽量争取。
  他还在拖延时间,他相信穆紫烟不是林振南的对手,只要穆紫烟输了,林振南会来救他的。虽然他跟林振南关系一直不好,但这次可是晏九楼要求林振南一定不能要他出事的。
  啪——
  罗恒一耳光扇出,李伯庸脸颊顿时负重,嘴里有了血。
  “你需要知道,我不是再跟你讲条件。”罗恒拿枪比这李伯庸太阳穴,冰冷的枪管重重地抵在上面,他眯着眼说道:“打开!”
  李伯庸无奈,只得将保险箱打开,他吞了吞口水,说道:“罗恒,我求你了,你放我一马,我保证这辈子都不回中国,而且现在的局面,你杀了我,林振南不会放过你的,你放了我,我保证放你们安全离开。”
  “其实我觉得吧……我能这么顺利地到这里来,林振南这狗日的绝对是放水了。”
  罗恒笑了笑,一本正经地看着李伯庸,李伯庸顿时反应过来,瞬间面如死灰。
  “李大市长,现在你也反应过来吧,林振南是想杀我不错,但我想他更想的,是借我的手,杀了你。”
  罗恒接着说道:“现在你还觉得林振南回来救你么?”
  “我……”李伯庸脸色惨白到了极处,他明白了,自己是被林振南阴了!
  “他儿子虽然是我杀的,但你也脱不了干系,我太了解这狗日的了,你觉得他会那么容易跟你和好?”
  罗恒拍了拍他的面颊:“可怜哟,被人卖了还在跟人数钱,不过看到你这么糗,不知道为什么,人家觉得心里好爽好爽。还有,谢谢你的礼物,一千万美金,勉强够我来杀你的酬劳了。”
  “不要!”李伯庸大叫起来。
  “哎呀呀。一般说不要就是想要嘛,小爷会满足你的。”
  罗恒没有用枪,而是用刀。
  第一刀插进大腿,换来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这一刀,为死去的老校长。”
  第二天插在肚子,血流如注。
  “这一刀,为上辈子你欠小爷的血债。”
  第三刀直接抹在了咽喉,鲜血飚溅,顺便带走了这位市长大人所有生机。
  “第三刀,为天上的英灵,为地下的尸骨,还有小爷心中矫情的良心。”
  李伯庸死了,眼睛睁得老大,死不瞑目。
  罗恒也好似耗光了所有的力气,瘫软在了地上。
  他几乎没有任何力气了。
  素来自诩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他,有眼泪从脸颊滑落,滴答滴答,牵连成线,如洪水绝提。
  上辈子害得他不人不鬼,同时也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的绝世大奸人的李伯庸,就那么死了。
  他再次确认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一个人无论再怎么坏,再怎么可怕,再怎么看起来不可战胜,只要你不怕他,能做到比他更坏,那他就会变得不可怕,甚至反过来怕你,
  譬如李伯庸死前,就很怕他。
  如一条狗一般瘫软在地,摇尾乞怜,苟延残喘,甚至还尿了裤子。
  只是,那些死去的人,并不会因为李伯庸的死而活过来,这是一件让他感到很无力很悲伤的事儿。
  罗恒本来以为杀了李伯庸,他会很爽,但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爽。
  世界是残酷的,他这样想着,默然垂首。
  这世界上有些人,为什么会那么坏呢?
  他再次矫情起来,去思考一个永远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所以他理所当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只是再次坚定了自己的心。
  他就是一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只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与法律无关,与道德无关。
  虽然一切的开始都有结束,但现在显然还未到结束的时候,因为林振南还在,通过安全屋内的监控画面,罗恒可以看到,穆紫烟已经处于下风了。
  清空行军包,罗恒将美金和钻石放进去,掂量一下,发现以他现在的体力来看,五百万美金实在是太重了,毫不犹豫拿了三百万美金出来,很装逼文艺范儿地给自己用美金点上一支烟,然后将这三百万美金付之一炬。
  他喜欢钱不错,可从来不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一般情况下,命和钱,他是两样都要。
  如果情况不允许,那就先要命,再尽量要钱。
  将身上的伤口重新包扎,给手枪上好弹夹,他毅然决然地走出安全屋。
  他今儿摆明杀不了林振南了,但凭着他跟穆紫烟,还有白乐天掩护,要逃命还是有可能的。
  只是唯一疑惑之处,在于白乐天的枪声,已经有两分钟没有响起了。
  通讯耳机也一直处于盲音状态。
  难道……小白出事儿了?
  可是林振南都被穆格格缠住了,还有谁能不动声色地制住白七少呢?
  罗恒一边行动,一边皱紧了眉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