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应笑我 第17节
作者:
酒小七 更新:2023-03-22 19:10 字数:3439
“嗯。”
“傻孩子,”林芳洲拍了拍桌子,“不能要吃的!”
“那要什么?”
“钱啊!你收钱,明码标价!”
“哦。”小元宝若有所思。
林芳洲摸了一把他的小脑袋,“现在不用想了,下次再说。乖孩子,我就知道你这学不白上,来,尝尝。”说着,递给他一个网油卷。
小元宝摇头道,“我已经吃过了,这是给你的。”
“少废话。”她说着,直接把那金黄的网油卷塞进他的嘴里。
第二天,小元宝带回来一个金锞子。那金锞子做成梅花形状,古朴可爱,小小的一枚,怕有半两重呢,林芳洲看得眼睛都直了,低声问小元宝,“这是你捡的?还是偷的?”
“胡四郎给的。”
“他为什么要给你金子?”
“我帮他做功课。”
“……”林芳洲久久不能言语,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是觉得很难理解,“你帮他写几个字,他就给你金子?”
“他钱袋里只有金子。”
“所以就给你金子?”
“嗯。”
林芳洲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止我家孩子是傻的……”莫名竟然有点欣慰。
她把玩着小金锞子,说道,“我先收着,如果他转过头跟你要,你再还给他罢!”
小元宝不以为然,“功课已经做了,钱货两讫,概不退还。”
林芳洲突然很后悔当年没有好好读书。如果她好好读书了,她一定能认识很多傻子。
第17章
小元宝的代做功课业务越做越大。林芳洲发现,小元宝替人做功课,收钱是很随意的。金子也收,银子也收,铜板也收,甚至有一次,他收回来两个鸟蛋,据说是因为对方暂时没有钱,先押两个鸟蛋权当借据,等有钱了再来赎回去。
林芳洲哭笑不得,深深觉得自己做的坏事报应到小元宝的头上——她往常游手好闲、吃了上顿没下顿时,就经常赊账。
小元宝做功课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一开始只是帮同窗写写字,后来发展成代作对子、作打油诗,甚至在课堂上偷偷用手势协助同窗回答先生的提问……反正五花八门的,亏他想得出来。
渐渐的,只因为代做功课这一项,他竟然赚回不少钱。林芳洲把那些钱都汇总,算了一笔账,然后她发现,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小元宝一个月可以赚她一年的工钱。
除了小元宝,九万也经常给这个家庭创收。九万叼回来的兔子,兔肉被她和小元宝吃了,能省顿饭钱;兔子皮硝好了留着,冬天可以卖钱。
娘的,林芳洲觉得自己在这个家越来越抬不起头了。
小元宝前前后后赚的钱,金银铜都算上,有一大捧了,林芳洲高兴地对小元宝说,“你真是我的小摇钱树。”
小元宝也很高兴,“够你去赌场玩多久?”
这句话令林芳洲感到意外。她问道:“你希望我去赌钱?”
“嗯。”
“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赌钱。”
“你不怕我把钱都输了?”
“千金难买一笑,花钱买高兴是值得的,”小元宝说着,又连忙补充道,“只是这次输钱不要哭了。”
林芳洲有些感慨,还有点感动,“你是第一个劝我去赌钱的人。”
往常有好多人劝她不要赌钱,她偏不听,赌瘾永远戒不掉。现在突然有人劝她去赌,莫名其妙的,她又不想赌了。
林芳洲把那堆钱归在一处,笑嘻嘻道,“要留着给你作聘礼,娶媳妇用。”
一句话,又把小孩逗个脸红。
第二天,小元宝回到家,问了林芳洲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什么是炒茹茹?”
林芳洲听到此话,勃然变色,质问道:“这种混话是谁教你的?!”
小元宝深知林芳洲虽偶尔脾气暴躁,却很少真的发怒,这次动这么大肝火,令他感到很意外,他放下饭碗,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不敢说话。
他不说话,她更加恼火,“你最近是不是和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厮混了?给我老实交代!”
“没有……”
“没有?没有,这胡话是谁教给你的?你说出来,我去打断他的狗腿!”
“没有别人教我,我听说的。”
“听谁说的?”
“乙班的人,我不认识,没来往过。”
书院除了蒙学班的小孩外,其他学子按照其自身的学问水平分三个班,从高到低依次是甲乙丙,学问够了可以往上升。这些学子都比小元宝他们大,胡说八道倒是有可能。
林芳洲听到小元宝这样说,便松了一口气,瞪他一眼,道,“以后听到那些脏话就赶紧躲开,知道了吗?有人胆敢对你说这个,二话不说朝他老二上踢,记住了吗?”
“嗯。”小元宝点了点头,到底还是有些疑惑,脑中仿佛团了一个疙瘩,忍了忍,终于忍不住了,他又问道,“那,你和县令是在炒茹茹吗?”
林芳洲大怒:“我炒你爸爸!”
小元宝轻轻缩了一下,小声自语道,“我爸爸你可不敢炒。”
“你说什么?”
“没什么……”
……
林芳洲一连几天,值班时无精打采,几次欲言又止,与她一同值班的汪铁钉便有些看不下去,问道:“大郎,我见你这几日蔫得像霜打了一般,可是赌场又输个精光?”
汪铁钉形容瘦削,人品尚可,只是说话不中听,人送绰号“铁钉”。
林芳洲听那汪铁钉如此问,便摇头道,“我好些天不去赌场了。”
“是不是想去赌场又没钱,手痒得慌,所以没有精神?”
“不是。”
“是不是……”他嘿然而笑,“是不是犯了哪家桃花劫……”
林芳洲心里有事,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一番,但是她又不好意思告诉别人,有人背地里嚼舌根说她和县太爷搞断袖……太难以启齿了。
这个嚼舌根的人还是她兄弟同书院的学子,也算同窗了。
她左顾右盼一番,见四下也没什么人,便低声对汪铁钉说道,“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
“你问。”
“你们,嗯,是不是都觉得……觉得我喜欢男人……”
汪铁钉听罢狂笑,又担心惊动了旁人,连忙捂住嘴巴。
林芳洲:“所以,是的,你们都这么以为?”
笑过之后,汪铁钉说道,“何止呢,大家背后都说你是个二刈子。”
“二刈子”是骂人的话,本意是太监,或者和太监类似的男人。
若是正常男人被骂二刈子,怕是有一场血架好打,不过林芳洲毕竟是个女人,并没有男人固有的那种自尊,只是汪铁钉说话时那幸灾乐祸的表情,令她微有些不痛快。她问道,“为什么说我是二刈子?”
汪铁钉:“我问你,你平常为何总是系个围巾,把脖子遮住?即便是三伏天热得出汗时,围巾也不摘下来?”
“这个啊?”林芳洲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我这颈子上有道疤,是幼时爬树被树杈扎伤留下的,因为太难看,所以一直系着围巾。系习惯了,也并不觉得热了。”
“真的?”汪铁钉有些狐疑。
“真的。不然呢,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是因为你到年纪了不长喉结,怕被人笑话,所以才用围巾挡住。”
“这是哪里话,不信你看,我的疤就在这里,好多年了。”林芳洲说着,拉开围巾,把脖上那疤痕展示给汪铁钉。
汪铁钉果然看到一道疤痕,啧啧摇头,道,“原来是这样。”
林芳洲整理好围巾,问汪铁钉,“不长喉结就是二刈子吗?”
汪铁钉摇头道,“也未见得,我有个表弟,喉结就不很明显,他成亲一年后就有了个大胖小子,现在孩子都三个了。”
林芳洲觉得这汪铁钉脑子不甚清楚,颠三倒四墙头草一般,她摇了摇头,接过他的话说道:“其实我也差不多,我这喉结虽没有旁人那么大,在床上也是把婆娘干得哭爹喊娘的。可见从喉结大小去推断一个人是不是二刈子,这样不可靠。”
汪铁钉来了兴趣,“你都没娶亲,把哪个婆娘干得哭爹喊娘?”
林芳洲神秘一笑,“良家女子,不能跟你说,坏人名誉。”
“嘿呦嘿嘿嘿……”那汪铁钉笑得很下流。
林芳洲又和汪铁钉胡诌了一会儿,无非是双方各自吹嘘自己的勇猛,娘们的放浪……她其实无聊得很。聊了一会儿天,终于让汪铁钉相信,她不是二刈子也不是龙阳爱好者。
下午散值回家时,林芳洲一边走一边想,往后不仅要积极参与讨论那些男女之事,多吹牛多放屁,她平时走在街上还要调戏良家女子,如此这般,往后必定要塑造一个“林芳洲很好色”的正面形象,不要让人以为她专门炒茹茹。
否则,若是不巧沾惹上哪个没羞没臊的断袖,她就有的麻烦了。
正胡乱想着,林芳洲一头撞见王大刀。王捕头正带着几个人急匆匆往外走,身边还跟着另一个人,看样子是书院的先生打扮。林芳洲有些好奇,问道:“王捕头,这么着急去做什么?”
“书院出事了,”王捕头见是衙门里的人,也不隐瞒什么,答道,“打群架,见血了,有一个是抬着出去的,生死不明。”
“读书人也会打架吗……”林芳洲咋舌,叹道,“还抬着出去呢,真可怕!”
“你兄弟不是也在书院上学吗,要不要跟我们去看看?”
林芳洲摇头笑道,“不用,我家小元宝可听话了,我回家给他做饭。”
“嗯,那我带几个弟兄先过去看看。”王捕头说着,与她告辞。他一边走一边同身旁的先生说话,林芳洲听到他问先生,“多少人?”
“七八个,有大的也有小的。”
“领头的是谁?”
“林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