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开棺见喜 第36节
作者:水烟萝      更新:2023-03-23 01:05      字数:4413
  琢磨着单连城这话的意思,想必他对皇上这一次的指婚也是很不屑的。这正合她意,她当然没想过这样高冷的王爷会看上她这样的糙女子。
  暗自想了一阵,云七夕又开口了。
  “那个,我上一次已经把皇上给得罪了,思来想去,为了我这颗已经不再牢实的脑袋,还是由您在皇上面前拒绝比较好,而且如果是我拒绝的话,对您的名声恐怕不大好,你好歹是王爷,被女子拒婚,这传出去多难听。要不这一次你去跟皇上说说,让皇上收回成命。理由随便你说啊,你可以在皇上面前对我各种吐槽嫌弃,只要能让皇上打消念头,我牺牲一点没关系。呵呵!”
  她几近讨好的态度连自己都嫌弃了,但权衡利弊,为了争取婚姻自由,她牺牲一点也是值得的。
  “君无戏言,难道本王就不会惹怒他?”
  单连城的声音仿佛突然染上一层寒气,面色很黑,黑得就像是暴风雨就要来临的前奏。
  然而云七夕此刻只想着如何让皇上收回成命这一件事,眼瞎地没注意他脸色的变化,听他这么一说,笑道,“再怎么说,你也是他的儿子嘛,所谓虎毒不食子。”
  “戈风。”单连城突然沉声喊道。
  不知道戈风在什么地方待命的,只是他这喊声刚落,他就以最快的速度出现了。
  “送客。”单连城冷冷丢下一句,就转动轮椅,缓缓离去。
  “喂,这就走了?”云七夕有些懵,完全搞不清状况。
  “二小姐,请。”
  云七夕顿时急了,冲着单连城的背影大喊,“不是,你不能忍着不说啊,终身大事,怎么能这么随便呢?”
  然而单连城并不理睬,依旧越走越远,只留给她一个冷漠的背影。
  云七夕差点顾不上自己腿上的伤,拔腿追上去。
  在她准备抬腿的时候,戈风十分精明地看出了她的动机,眼疾手快地抬手挡住,再次冷冷道,“二小姐,请。”
  然而令他措手不及的是,在他抬手时,突听云七夕拔高音量的一声“哎哟”,紧接着见她膝盖一弯,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痛苦地抱着腿,大声抱怨起来。
  “走就走,不要这么暴力好吗?好歹我是伤员。这就是你们晋王府的待客方式?”
  再瞄前头,如她所料,单连城依旧保持着他的高冷气质,没有放慢速度,也没有回头,淡定地越走越远。
  冷血动物!云七夕立刻给他下了一个新定义。
  戈风退后一步,惊疑不定地盯着她。
  他连她的汗毛都没有碰到,怎么就暴力了?于是他终于明白孔子为什么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尤其是像这样一个脸皮极厚的女子。
  “呀,姑娘,你怎么了?”顾远在竹园门口就瞧见了坐在地上的云七夕,惊讶之下,赶紧小跑过来。
  云七夕回头不忘瘪嘴,十分委屈地道,“我的腿上,如今是伤上加伤了。”
  说着,她伸手特意捞了一下裤管,露出包扎了的伤处。
  “怎么伤得这么重?”顾远惊疑地问。
  “此事说来话长,顾老,我本来还想着等下来找你交流交流医学之道的,可我这会儿,怕是走不动了。”云七夕一边打同情牌,一边默默地就把勾子给抛下了。
  她很清楚,顾远崇拜她的针刺麻醉。
  顾远一听,心中大喜,急忙想办法,瞥见戈风站在一边,忙道,“戈风,快把姑娘扶到房里去吧。”
  云七夕正有此意,只要留在晋王府里,她就可以再找机会谈判了。
  可戈风站在原地不动,他明知她是装的。
  云七夕瞅了他一眼,见他僵硬地站着,眼神里全是警惕,就好像在时刻防备着她似的,她忍着笑,叹了口气,“哎,还是不要麻烦了,就劳烦老顾带信给我的丫头,让她找人来接我吧。”
  “那怎么行?”顾远急了。
  第54章 看走眼了
  顾远搓着手,面色好不着急,“姑娘是在晋王府摔伤的,我们晋王府自然得负责任,姑娘的伤势可大可小,就让老生给姑娘好生查看一下吧,希望不要出什么大问题才好。”
  “那……好吧。”云七夕皱着眉头,似是答应得十分勉强。
  “顾太医,是爷吩咐了送她出府。”戈风怎么能轻易让云七夕阴谋得逞,冷冷地把单连城给搬了出来。
  晋王府上下没有不忌惮单连城的,即便顾远是晋王府的老人了,却仍然心有畏惧。可是嘛,那个针刺麻醉,他肖想了许久,身为医者,自知高深的医术有时是金钱都不能衡量的东西,他又怎么肯错过这个可以请教学习的机会呢?
  一咬牙,他下了决定,同戈风据理力争。
  “戈风你忘了?上一次可是这位姑娘救了爷,爷怎么会是这么忘恩负义的人呢?若是不对姑娘以礼相待,恐怕才会令爷生怒。”
  戈风性子直,口才钝,他不知道单连城今日会让他拦着云七夕,他只知道,他该做什么。
  “我只听爷一个人的。”
  “你……”
  果真,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云七夕静静旁观着他们火药味儿渐浓,
  虽说戈风是深得单连城信任的贴身侍卫,平日府上很多人也比较忌惮他,但顾远也是跟随了单连城多年的太医,甚至可以说,顾远是看着单连城长大的,所以,论在晋王府里的威望,恐怕还是顾远要高一点。
  使不动戈风,他也可以使其他的人。他让云七夕在原地等着,又拿眼瞪了戈风一眼,便离开了竹园。
  看样子,这梁子结下了。
  此时,竹园里就只剩下了云七夕和戈风两个人。
  瞧着戈风一张阴沉严肃的脸,云七夕笑道,“戈风,帮助老弱病残,是人性一大美德。你平日里推着你家爷进进出出,从来都无怨无悔,这会儿让你帮一下我这个可怜马巴巴的小伤员,就让你为难了?”
  戈风的嘴唇动了两下,似是想说什么大概是自知说不过,又忍了下去,索性冷着脸,什么也不说了。
  “哦,”云七夕却好似恍然大悟了一般,拖长了尾音,“我知道了,因为你家爷给你发俸禄,是你的衣食父母,是吧?”
  戈风依旧沉着脸,不吭声。他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想要逗他,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只听云七夕又是一叹,“哎,我说你脑子就能灵活一点儿么?我虽然不及你家爷高贵,但至少还是个暴发户,不差钱儿,就连你家爷那里,都还有我的存款呢,这你可是知道的。你若是帮了我,我也不能让你白帮是不是?你真是太死板了,眼睁睁就错失了赚外快的好机会啊。”
  戈风的嘴角狠狠抽了两下,对此女子的厚脸皮又有了新的认知。
  真是没有最厚,只有更厚!
  顾远找来了府里的两个家丁,将云七夕给扶到了晋王府的良医所。
  一进良医所,便闻见一股淡淡的药香。
  这良医所虽不比皇宫里的太医院,构造类似于北京的四合院。但麻雀虽小,五内俱全。药房根据不同的种类都分了很多间,每一间的窗户都大开着,可以看见里面排列得整整齐齐的药柜。院子两边搭起的三层竹架上,晒着各种常用的药材。
  一切看起来,干净而井然有序。
  云七夕隐隐听到一个声音,一下一下,很有节奏。而声音让她的心里顿时生出一种亲切感来。
  这声音对她来说再熟悉不过了,这是药碾子碾药的声音。虽然在高科技的现代社会,已经很少有人用这个碾药了,但她的家里一直珍藏着一套祖传的药碾子,母亲娘家祖辈行医,她的医术有很大一部分是祖传。这也是她可以一手盗墓,一手行医的原因。
  药碾子的声音突然停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一间药房里跑了出来,皮肤挺白,五官也很干净,见到顾远,唤了一声师父,再看一边正被两个家丁扶着的云七夕,眼神不禁有些诧异。
  云七夕被扶进熬药房时,那股药香味儿更浓,只见靠窗边有一排药炉,每一个上面都放着一只药罐,其中一只药罐正袅袅地冒着热气,药香味儿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熬药房里的摆设不如药房里那般紧凑,除了那一排火炉,还有一个四脚小方桌,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一些医书。书架旁有一张软榻,软榻上面放着一把蒲扇。
  顾远让他们扶着云七夕在软榻上坐下来,然后他走上前,将云七夕受伤的腿轻放在榻上,一边查看她的伤势,一边未回头地道,“童喜,去打盆热水来。”
  从他们走进良医所,童喜就一直有点儿懵,他从没有见过师父这么小心地对一个除除晋王殿下以外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还不去?”见童喜不动,顾远回头不悦地看了他一眼。
  童喜反应过来,忙应一声是,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端了一盆热水进来了。
  这时,顾远也已经将云七夕腿上的纱布拆开了,看着他伤口的颜色,顾远似是回忆起了什么,脸上顿时有了一丝笑意。
  “看样子,姑娘这伤是你自己处理的?”
  云七夕盯着自己的腿,也想起来了。那次在营帐里,顾远因为她用碘伏给单连城处理过伤口的颜色,而质疑她的医术,不禁笑起来。
  “是啊,这下你不会怀疑我给你们家爷用的药有问题了吧?”
  顾远笑了,那眼角的皱纹聚在一起,越发深了些,伸手接过童喜绞好的帕子,笑道,“是啊,那时老生眼拙,看走眼了。”
  云七夕尴尬笑了笑,她竟第一次被夸得有些惭愧。毕竟,她的优势源于她所成长的先进时代。古代这些老中医,虽然条件有限,但勤学苦研的那股劲头很足,很值得人尊敬。
  “姑娘的腿怎么伤的?”顾远又问。
  “误伤。”云七夕不打算细说,关键是这个中原由,不可说,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其实云七夕很清楚顾远的目的,他想学她的针刺麻醉。不说别的,单看他这学习的态度,就值得让人称赞。
  其实并不是她吝啬,只是她明白,针刺麻醉术是她在单连城面前唯一的价值,也是他一直有意无意帮着她的原因。若是连他府上的太医都会了,那她在他面前不就丧失了价值了。
  于是乎,云七夕与顾远东拉西扯,聊各种医书,各种病症。顾远提到的每一本书,她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这不仅让顾远又对她高看了几分。
  当顾远将话题往针刺麻醉上扯时,云七夕就很巧妙地将话题移开。一句学针刺麻醉程序复杂,不是一朝一夕,就让他不好再深问下去。
  云七夕承诺以后有机会会慢慢讲解给他听,埋个包袱在这里,让他的心里至少有一份期待,不至于太失望。
  童喜一直在顾远身旁打着下手,不时递个东西什么的,也算是旁听出些信息来了。
  敢情是这女子的医术竟比他师父还厉害了?可这女子看起来这么年轻。
  “晋王殿下如今不打仗了,他平日都做些什么呢?”云七夕似是不经意地问。
  顾远面色柔和地说道,“爷回京这些日子,除了那日庆功宴去了一趟皇宫,几乎从不出门,平日里无非是在青竹园里静坐,或者是在书房里看书,练字。”
  所以她刚刚所去的地方应该就是青竹园了,那他离开青竹园之后,莫非是去书房了?
  “她一般什么时间练字?”云七夕追问。
  顾远思索着道,“时间倒是不一定的,练字是爷雷打不动的一个习惯。即便是出征的时候,他也会挑灯写一写才入睡。”
  怪不得这货嫌弃她的字!
  顾远一提到单连城,脸上隐有一些骄傲,云七夕让眼神里带上了些许崇拜,附和道,“晋王殿下还真是勤奋。”
  顾远十分赞同地点点头,“是啊,爷练字如此,练兵亦是如此,我们晋军里,没有一个敢懈怠的。”
  包扎好了,云七夕突然想起巧儿还在晋王府门口等她,深知自己不能再拖,必须尽快找到单连城,进行第二回合的谈判。
  “其实我今日是来感谢殿下的,昨夜他帮了我的忙,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他呢,既然他每天都要练字,不如我去他书房等他吧?”
  “殿下可不一定在书房。”顾远皱起眉头。
  闻言,云七夕却并不灰心,“没关系,你不是说了,练字是殿下雷打不动的一个习惯,他如果不在,我就在那里等他好了,相信一定会等到的。”
  顾远依旧皱着眉,看样子有些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