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 第7节
作者:
谦少 更新:2023-03-23 03:53 字数:4260
“不麻烦不麻烦,反正我的画都是林睢的。”叶宁笑嘻嘻朝我抛飞眼,我没理他。
早知道就做全西餐了,这一桌中不中西不西的混合菜系,更加坐实了我当初连厨师都不认识就敢在他面前卖弄的形象,还有那牛肉鞑靼……
脸皮厚如我,这时候也觉得耳朵发烧。
扇贝调味淡了点,也说不定他口味偏淡。
我正揣摩着,忽然闻见一丝油烟味,还以为自己没洗干净,抬头看见叶宁正迫不及待把火锅沿上的金针菇和肉卷都扒下去,他家的空调常年在二十度左右,夏天吃火锅也没压力,冬天也是二十多度,坐在壁炉前吃冰淇淋。
“林先生的菜做得非常好。”我右边忽然有人轻声说。
我抬头,看见纪容辅带笑眼神,他笑起来总有种云淡风轻味道,面相是有道理的,我早说过他面相清贵,比齐楚还端正,怎么那时候就猜不到他身份。
何况对视一眼就躲开也太心虚了,反而坐实了我当初想借他上位的嫌疑。
“我去把龙虾端上来。”我再次说错话。
但是龙虾再不上菜确实要老了。
厨房里更热了,我摆开四个盘子,把龙虾装盘,用芦笋支起来摆盘,勺子舀一勺白色酱汁装点,这手法肯定会被他看出来是照抄的,西餐厨师最忌抄菜式,但是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需要帮忙吗?”
我吓了一跳,勺子险些掉下来。
简直成了只惊弓之鸟。
他站在厨房门口,衬衫与西裤掩盖了他当初的好身形,仍然显得肩宽腰窄,整个人修长无比,苏迎那女人只知道夸陆宴身材好,这才是真正的身材好到极致,而且气质明朗耀眼,笑起来更是让人无法直视。
他的眼睛让我想起那年去青岛拍海鲜,赶早市,凌晨四点的天空,一轮红日缓缓从海平面升起来,波光粼粼如同一地宝石,最后朝阳终于跳出水面,照得天地间一片金光灿烂。
不是被上帝眷顾的命运,哪里会有这样坦然的眼神?
“你端这两份吧。”我指挥他端盘子。
他也不介意,端起两份龙虾走在前面,背部线条舒展好看,我一辈子也没有这么漂亮的平肩,只能羡慕这些正装穿得好看的人。
尚晓嫣笑容满目,一脸期待地看着他朝自己走过来,双手交握的样子十分可爱。遇到这等人,连平素性格强硬的职业经理人也露出了女儿心态。尚家家境还算不错,尚晓嫣长得漂亮,灿若玫瑰,可惜他这种家族,估计只能娶门当户对的人。
叶宁看见龙虾,眼睛都放光了,只差挥舞刀叉,我忍不住教训他:“你注意点吃相。”
“这么好吃,我还注意什么吃相。”他磨刀霍霍,故意切下一大块龙虾,用叉子在我面前晃晃,学我在那个美食节目上的腔调:“煮龙虾时用黄油,可以让龙虾肉无比顺滑……”
看来他说饿了时就看我节目下饭,也不是开玩笑。
我从自己盘子里切了截虾尾给他。
“吃你的吧,就你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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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宁说做两道西餐,我真就只做了两道西餐,剩下的全是酸菜鱼之类的地道中餐,菌子火锅也没准备公筷,叶宁说他刚回国,应该是吃不惯的,但是他礼节无可挑剔,我们吃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喝着汤,静静看着我和叶宁斗嘴。
尚晓嫣应该是对他有意思,一直在试图拉“纪先生”聊天,他也彬彬有礼地回应,我见惯了付雍章文彬那种衣冠禽兽,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真正“礼出大家”的子弟,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想必他私生活也不会像付雍他们一样糜烂。
就是不知道他这种光风霁月的人,要是在家族安排的对象之外又遇见了真正喜欢的人,该如何处理。
他对尚晓嫣的应对礼貌而疏离,想必是不想给她多余的希望。
我忽然想到,他如果有姊妹,应该也会是这样温润而明朗的性格,更加美艳而庄严的长相,这样说来,他以后的联姻对象应该也跟他一样棋逢对手,应该不存在感情上的问题。
毕竟人是更倾向于喜欢同类的。连付雍那种变态正经起来都能讲出一口流利法语,品酒绘画小提琴信手拈来,祖辈的基因加上后天的教育,他应该远比我想象的优秀。
叶宁拿了白葡萄酒来配海鲜,瓷瓶装的清酒是他姘头夏淮安上次从日本带回来的,他的姘头我也见过,和纪容辅是一类人,只是性格冷漠,话不多,这才是他们那个阶层该有的样子。
我的酒量其实一般,玩了这么多年音乐也没练出来的,当年有段时间我混在摇滚圈里玩,玩电吉他,大杯大杯喝酒,深夜醉倒在街头,都是苏迎一夜一夜沿着酒吧街一路找过去,把我捡回来的。
叶宁酒量不比我好,自制力还差,也就趁他姘头不在嚣张一会儿,开心地跟我碰杯,他向来是三杯倒,我让他慢慢喝,自己就着羊肉喝清酒,这酒甜丝丝的,但是后劲足,我上次还险些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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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须尽欢,”叶宁不过喝了两三杯,眼神已经飘起来,躺在椅子上发酒疯:“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莫使金樽空对月。”我松开他揪着我衣领的手,把他的杯子放回桌上。
“那些不用收拾,他佣人等会就来了。”我告诉尚晓嫣。
叶家断了他经济,却又狠不下心,他妈妈还特地拨了个佣人给他用,每天准时准点报道,以前还管做饭,但他吃得不准时,怕佣人回去告状,就不让她做了。
“我留下来照顾他吧。”尚晓嫣主动提议道。
她条件也颇为优越,家境好,工作能力强,年纪轻轻已经有了自己的画廊,而且眼光好,手腕也不错,对叶宁的要求几乎是无条件满足,整个北京只有她能拿到叶宁的画,只要叶宁这家伙一直画下去,她以后前途无限。
这样的人,其实也是主动出击的猎食者,刚刚吃饭的时候她频频试探纪容辅,得到的回应不甚理想,自然也就不再执着了。
“等叶宁画好之后,我会亲自把画送去纪先生府上的。”她客气地对纪容辅道。
“好的。”纪容辅与她握手。
我回到厨房收拾自己的刀具,我喜欢用德国刀,做菜都是自己带刀来,让他知道我其实是个厨师也没什么。
“你开车来了吗?林睢。”尚晓嫣忽然在客厅高声问道。
“开了。”
“纪先生的司机出了点意外,没法送他了,你又喝了酒,让纪先生开你的车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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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容辅的车开得很稳,也可能是照顾到我喝了酒,毕竟付雍他们当年都是有名的飙车党,他没道理独善其身。
但是我总觉得他不一样。
冷气打得有点低,车里安静得过了分,有点尴尬,我顺手开了音乐,谁知道上次载过叶蓁之后就忘了换cd,一出来就是自己的声音,我连忙关了。
今天真是一路错到底,怎么做都显得刻意。
纪容辅很有涵养地没有“拆穿”我,而且礼貌性地问了一句:“你唱歌?”
“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大概酒意上头,还在试图撇清。
搞不好他会以为我想搭上他然后重新回去唱歌。
我知道自己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仍然忍不住地充满恶意。这样想有种卑鄙的快意,仿佛把他跟我拉到了同一水平线。
他伸手,又打开了音乐。
但凡我脸皮薄一点,这时候就该撞死在车窗上。
这cd是我给叶蓁录的小样,她音域偏高,我没想到这cd还会有外人听到,用假音唱了整个副歌,效果实在有点诡异。唯一的安慰是这首歌没写完,副歌有段部分是哼唱的,还带了吉他音,我对自己的吉他还是有自信的。
“唱得不错。”他再次礼貌性地夸奖我。
我再也忍不下去,又关掉了音乐。
“这不是我的歌,”我徒劳地解释:“我给别人写的。”
“写得很好。”他恰当地表达了他对我歌声的态度。
我只好转脸去看窗外。
酒意渐渐弥漫上来,其实人体很简单,一个载体而已,和机械没什么区别,装进去什么东西,就会有什么反应。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开心,喝到酒就愉悦,吃冰就凉爽,大冬天呼着白雾,坐在路边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钝,加几滴辣油,整个人都暖得像一团火炉。搞我们这行的多少会反思自身,生活方式和普通人有些差别,这才做出和自己性格相衬的作品。我选择了封闭和美食,写的是无病呻吟的都市小情小爱。元睿选择了辽阔的草原和原始生活般的苦修,现在就在复兴粗犷大气的民乐。
林小白选择了小剧场,陆宴选择了影视圈,更多的人选了酒精,选了大麻……
我想把自己剖开来给他看,却发现皮囊之下的自己乏善可陈。我迫切地想证明我不是个亟待上位的过气艺人,我比他们多了点什么。
但我其实什么也没有。作品,态度,信仰,一无所有。
他直接送到我家楼下。
“你把车开过去吧,改天还我也可以。”我不想让他误会我在要他联系方式:“放我楼下就行了,钥匙放信箱里。”
他手还放在方向盘上,听到我说话,转过脸来看我。
午后阳光明亮,大叶子杨树在车前盖上撒下大片阴影,他的眼神温润如墨,我才发现他的瞳仁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淡琥珀色,只一个眼神就让人心旌摇晃。
“我走回去就好了,”他平静笑道:“我就住在附近的酒店。”
挺好,有家不住住酒店,也算是一种情趣。
我一败涂地,不想再说话,拔了钥匙下车,连再见都懒得说,转身上楼。
嘴贱果然有报应,陆宴大仇得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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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也住家属楼,跟我阿姨姨夫一起住,我爸是个混混,我小时候就欠了赌债然后跑了,从此没再回来过。六七岁我妈改嫁了,怕我找过去,连我外婆都没告诉地址。我外婆带我到快十岁,我阿姨没生孩子,把我带过去,想收养我,结果我一去她就跟母猪下崽一样,一口气生了三个。
他们都是小职工,人人都以为城市好,农村贫瘠,其实农村里至少有山有地,城市里的人穷起来,才是真正的无立锥之地。一层筒子楼可以住四五户人家,在楼道里做饭,每家有几块蜂窝煤都要每天数好,真是一块布头一片草纸都有它的用处。我阿姨兼有小市民的市侩和农村的刁蛮,我姨夫更上一层,他们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就致力于让我明白我在家里的位置是底层,还好他家没有剩饭养狗,不然我的顺位可能还在狗后面。
说起来,我和哈利波特的区别大概就只有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而已。
这种环境下长起来,我本来应该长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的。可惜我从小性格阴沉,精通卧薪尝胆之术,我姨夫爱好喝酒睡觉打老婆,老婆打完还没消气就打小孩,我一般会避其锋芒,有次不小心撞到枪口,被他一个耳光打到鼻血直冒,耳朵嗡鸣了一整天。我记得我当时还找了棵树在上面刻字,我小时候就很有志气,哭都不出声,一边掉眼泪一边咬牙切齿地刻:我要报仇!
真是中二度爆表。
我有时候做梦还会回到小时候,醒来之后还是觉得那种无力感弥漫全身。我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首歌就是那时候写的,叫做《街灯》,给叶蓁唱了。
“若有时光机,我愿穿回过去伴你入睡。
……
但谁会伴我入睡。”
刚刚在车里,有一瞬间,我忽然想唱这首歌。
但搞不好纪容辅以为我是想睡他。
真是一败涂地。
第8章 叶蓁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住着这房子不肯搬。尤其是在他们爬了整整六层楼之后,这问题的答案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其实没那么多为什么。
这间楼的楼梯大概是整个北京最像我小时候住的那栋楼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谦恭自省的一个人。
我喜欢忆苦思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