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撩人 第137节
作者:
墨杨 更新:2023-03-23 08:48 字数:4147
但因为风势的原因,周围几户人家还是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波及,但好歹是没有出现人员伤亡。
而被波及的这些人家在数日之后的一个夜晚也莫名收到了一包足有三百两的白银,这些银子用来修缮房屋绰绰有余。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这一晚真正因大火而受到损失的最终只有县衙,后院尤为严重,县令大人及其家眷最终也没能被救出来,全部葬身火海,被人找到时已是一堆辨认不出的焦骨。
救火的民众忙活了大半夜,待大火被彻底扑灭之后便三三两两的各自回家。
冬日的夜格外漫长,尽管已是卯时,天空却依旧一片漆黑。
几人打着灯笼从顾家门前经过,有人小声嘀咕:“刚刚县衙走水,怎么也不见顾家的人出来帮忙?”
另一人咦了一声,纳罕道:“对啊,顾家平日里和官府最是交好,外面这么大的动静,他们怎么没派人出来看看?”
另有一人忽然一拍脑门儿,道:“我想起来了!刚刚好像有个顾家人来过,拉着一个差役喊救命,结果被那差役赶走了!”
救命?
几人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都看到了一丝不解。
从来都是别人在顾家人的脚底下喊救命,可从来没见过他们在别人面前喊救命,这画面怎么想都觉得有些诡异啊。
正想着,最先开口那人忽然惊叫一声,缩着脖子往后退了一步,指着地上道:“这是什么?”
中间的人将灯笼往他指的地方照了照,只见地上印着几个殷红的脚印,杂乱无章。
他紧张的咽了口口水,下意识的将灯笼再往前递了递,见这一串脚印果然是从顾家的方向出来的。
他抬头看了看另外两人,发现两人脸上均是跟他一样惊恐而又茫然的表情。
“去……看看?”
旁边的人大着胆子说道。
提灯人赶忙摇头:“要去你去!我可要回家了!”
说完拎着灯笼转身就跑,生怕跟这几个血脚印沾上半点儿关系。
提议去看看的人原本也是仗着他们同行人多,此时见他忙不迭的跑了,周围瞬间陷入黑暗,哪里还敢停留,忙与另一名同伴一起追了上去,边跑边小声呼喊:“等等我们,等等我们!”
就这样,顾家的灭门惨案直到天明才被人知晓,当一路官兵将顾家大门打开,里面的场景展露于人前,街上顿时响起一片惊恐的尖叫声,比昨晚县衙着火时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梁安刚刚平息的躁动再次响起,十一月十七日这个看似寻常的日子因为这两件大事而变得不同寻常,不仅在当地民众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影子,且最终被载入县志,流传后世。
……
景锡,天边亮起第一缕霞光,却并不足以照亮沉睡的村落。
盐井上朦朦胧胧有人影来回走动,这是早起的劳力们已经开始干活。
顾浩轩并不是个贪睡的人,每天差不多也都是这个时辰起床,所以他的小厮会起得更早,收拾一番之后去叫醒他。
这小厮今日一如往常,按着时辰准备去叫醒顾浩轩,谁知厚重的棉布帘子才刚刚掀开,就看到一抹黑色的人影扛着一个麻袋消失在了窗边。
“什么人!”
小厮厉喝一声跑了过去,却还是未能阻止这人跳窗而去,而本该躺着顾浩轩的床榻此时已经空无一人,掀开的被窝尚且是温热的。
“来人啊!来人啊!”
他一边翻过窗户往外追去一边喊道:“二少爷被掳走了!快来人啊!”
接连的呼救声打破了盐井的黑暗,许多人加入到了搜捕的队伍,灯笼一盏接一盏的亮起来。
就在众人正心急火燎的寻找那黑衣人和顾浩轩的下落时,一队连夜赶来的人马与他们迎面相遇,被当做黑衣人的同伙打了起来。
打了半晌才知道这些人是知府大人的朋友,奉知府大人之命来找顾二少爷。
小厮痛哭流涕:“你们来得正好,快帮我们一起找找我家二少爷,他刚刚被人掳走了!”
“掳走了?刚刚?”
为首的一名护卫问道。
“是啊,就在刚才,一刻钟都不到,被窝还是热乎的呢!”
小厮抹着眼泪说道。
为首的护卫蹙了蹙眉,最终派一名同伴回去报信,自己则与其他几人一起留了下来。
小厮感激涕零,却不知道这几人之所以留下来根本就不是为了顾浩轩,而是想看看能不能顺着顾浩轩找到关于“叶姑娘”的蛛丝马迹。
众人各怀心思的继续寻找起来,那扛着麻袋离开的黑衣人却似消失了一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
半个时辰后,两名结伴同行护卫终于在一处隐蔽的地方发现了一个麻袋,连忙大声呼喊起来。
周围的人纷纷围了过来,谁知麻袋打开之后里面却是一床被捆成人形的棉被,根本不是顾浩轩。
小厮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既庆幸里面不是二少爷的尸体,又恐慌不知二少爷此时到底被带到了哪里。
他红着眼睛强打起精神继续找,那几名护卫模样的人却不愿再帮忙,不顾他们的哀求调转马头扬长而去。
众人心中都明白,那贼人既然敢来掳走顾浩轩,就定然是有几分本事的,而他们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找到人,那人只怕早不知道走出多远了。
所以这些护卫选择了离开,不愿意再帮忙。
而这些人只接到命令说来看看顾浩轩还在不在盐井,并未接到命令让他们告诉盐井上的人顾家已经被灭门,所以直到他们离开,这里的人对梁安发生的事都一无所知。
……
街上的躁动暂时被压制下去,小院中,知府一脸莫名:“二爷何以确认这三起灭门惨案均是叶姑娘所为?”
“据下官所知,前两起命案发生后,那两家家中未满十四岁的少年及稚子全部留在了自己家中,并未向顾家一般,离奇失踪。而且……前两次也没发生挖心这种……惨无人道之事。”
那顾家家主顾通的尸体经人查验之后竟然发现被挖去了心脏,现在想想他还觉得有些腿软。
中年男子却勾唇笑了笑,指尖在茶杯上轻点:“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确定,这三起案子一定都是叶姑娘所为。”
“她知道我们近来正在四处找她,她既担心暴露行踪,又必须按照自己定下的规矩找顾家报仇,给那些死去的部下们一个交代。所以她灭了顾家满门,却没有像之前两次一样将未满十四岁的人留在各自家中,而是把这些人从顾家带了出去。这样一来即使咱们联想到前两桩命案,也会觉得与这桩不尽相同。”
“那两桩命案至今没有任何线索,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与叶姑娘有关,咱们不可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把这两件案子强加给她,而她也正是明白这点,所以才刻意制造这些不同,证明顾家的事和那两件事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这样就算咱们有心想把三件案子串联在一起,在外人看来也显得牵强,好像咱们为了给她定罪而刻意为之。如此一来她就占了上风,可以为自己辩驳!”
知府听得有些发蒙,到最后也没明白他到底为什么一口咬定这三件案子都是叶姑娘做的。
中年男子在心里翻了白眼,开口问道:“顾家发生灭门之事,一定是他们的仇人做的,那跟他们有仇的人到底是谁?”
知府想了想,认真的答道:“很多!”
男子一噎,差点儿忍不住拍桌子。
“灭人满门,一定是有深仇大恨!什么人能仇视顾家到如此地步,且有实力做出这样的事?”
知府这回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忙道:“叶姑娘!”
“所以说,顾家的灭门惨案,一定是叶姑娘所为!”
男子肯定的说道。
知府了然的点了点头,心中却还是有些不解,犹豫着问道:“可即便如此,怎么能确定前两次的案子也是她做的呢?”
中年男人轻哼一声:“因为这三件事一定是同一批人所为,不然你来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三次灭门惨案都同样故意用□□破坏了尸体上的伤口?为什么前两次没有被灭口的人,以及这次顾家消失不见的这些人,都未满十四?就连景锡盐井上未满十四的顾浩轩都被人带走?”
“就算用□□隐藏伤口痕迹是巧合,可是除了做下前两件案子的人之外,还有谁会在意十四岁这个年纪?还有谁会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宁愿将顾浩轩掳走,也不直接把他杀了?”
知府恍然大悟,一拍大腿道:“原来如此!”
他心中澎湃激荡,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功成名就的那天,舌头都开始打结。
“二爷,如此一来,那……那我就真的能一次破解三宗谜案了!而且……是真的破解啊!”
“当然是真的!”
男子说道:“所以,现在还不赶快去叶姑娘的各处铺子,缉拿相关人等归案?”
知府闻言赶忙站起了身,施了一礼之后垂首告退。
第147章
“什么?人都跑了?”
中年男子噌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赵知府从外面匆匆赶回来,愣是在冬日的寒风里出了一头的汗:“是啊二爷,跑了!全都跑了!一个不剩!”
他气急败坏的说道。
刚刚他带着人以缉拿嫌犯的名义直奔叶姑娘手底下的一间铺子,结果到了之后发现这里今日并未开门做生意,门板全都挡的严严实实。
他命人上前叫门,却半晌无人答应,一怒之下命人将门板砸开,硬闯了进去。
谁知里面却早已人去楼空,掌柜,账房,小厮等人均已不见,金银细软也全部都被带走,只余货物照旧摆在柜台上,一如既往。
他回过神后赶忙又去了第二家,结果亦是如此!
据他们所知叶姑娘在梁安一共有三间铺子,前两间空空如也,最后一间自然也不会有任何收获。
赵知府从城东跑到城西,却一个人都没能抓到,气得吹胡子瞪眼,当即去盘问了守城的官兵,这才听说那几间铺子里的人天还没亮就走了。
当时城门刚开,顾家的惨案还没被人发现,县衙的大火也刚刚扑灭,众人只顾着在黑暗中翻找县令大人及其家眷的尸体,没有注意到地上有火油的痕迹,还以为这场火只是个意外,故而也没有特地封闭城门。
那几间商铺的人又向来与官兵们交好,每次进出城必然奉上一笔不少的酒钱,这次给的又格外大方,加上他们文书也都齐全,官兵们自然不会阻拦。
赵知府听完之后气的当场用马鞭抽了领头的将领一鞭子,说他们放走了昨夜在县衙以及顾家纵火杀人的嫌犯。
官兵们当场傻眼,赶忙分出一队人马沿着那些人离开的方向追捕。
赵知府又急又气,一时半会儿却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再次回到小院儿。
当初他们怕事成之后被人抓住把柄,所以并未提前叮嘱城中差役以及守城官兵注意这几间铺子里的人的动态,免得知道的人太多,走漏了风声,让人知道他们早已有意打压叶姑娘。
因此他们之前最多是不作为,假装毫不知情,纵容顾家抢了叶姑娘的盐井,纵容顾家针对叶姑娘而已。
谁知现在就因为少了这么一句叮嘱,竟然让那些人全都跑了!
“早知道就应该提前让人盯着点儿他们才对!”
赵知府愤愤的道。
中年男人不以为意:“跑了就跑了,这样不是更好?更能证明他们做贼心虚。”
“话是这么说没错,”赵知府皱眉道,“可这次的案子终究不同以往,不仅涉及到顾家百余条人命,更涉及到县衙的大火以及董县令的死,若是没有几个涉案罪人的口供,证据方面怎么也差了点儿火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