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火光中走来 第103节
作者:耳东兔子      更新:2023-03-23 14:27      字数:2596
  “《月亮惹的祸》!”
  “……”
  林陆骁无奈笑,一旁领导也忍不住了,怂他:“他们那么想听,就唱一段儿吧,省的下回你走了他们还念叨。”
  “行吧。”
  音响里,男人轻咳两声,低沉醇厚的声音淌着。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
  出来三个月。
  两人时不时维持着短信联系,直至上个星期,彻底失去了联系,打她电话不接,短信也没人回,毕竟是有过“前科”的女人。
  他当下脑子里就想着这人时不时又跑了。
  本来打算下个月等这边事情交妥后再请婚假,结果当天晚上就去领导交了婚假报告。
  一曲完毕。
  他把话筒还给主持人。
  赵国忽然蹦出来,“等一下!”
  林陆骁怔了会儿,赵国直接两步跳上台,抓过主持人的话筒,“我说两句。”
  林陆骁笑他,“你当领导发言呢!”
  赵国瞥他一眼,举着话筒对台下的士兵说:“林指导来我们这儿一年多了吧,应该是最后一次参加咱这联欢会了,有些话堆了太久,借着今晚机会,都给你说说。”
  赵国这话。
  把原本热烈的气氛仿佛忽然浇下一盆冷水,变得肃穆整礼。
  所有人都不笑了,抿着一张唇,端正坐在军凳上。
  “一开始大家都挺不服他的,还有几个不怕死的整过我们林指导,结果后来大家都被他收的服服帖帖的,我一直觉得男人最好的年纪应该是二十三四岁,张扬跋扈毫不畏惧。”赵国瞥了眼身旁站着的人,面容沉静,一身军装,帅气逼人:“后来发现,男人三十年纪才最有魅力,不管是训练场上不苟言笑的林指导,还是私底下跟我们开玩笑逗趣的林陆骁。特别是我妈,老跟我说,你要有你那队友一半儿沉稳,我就不用整天这么提心吊胆的了。”
  林陆骁始终站在台上,嘴角勾着一抹浅笑,那气度丝毫不局促,却也是内心足够强大。
  赵国继续说,口气轻松了些:“原本想跟领导说再留你几年,结果刚得知你们林指导打了婚假的报告,你啥时候结的婚?!”
  台下一阵轰然。
  林陆骁淡笑,“领得匆忙,下次给你们带喜糖。”
  士兵们又是一阵,“喜糖!”
  “喜糖!”
  “喜糖!”
  赵国挥手示意,像个指挥的大将军,“安静!结婚这事儿就揭过了,三十的人了要再不领证,我们都着急,没事儿,下回带嫂子来就行!今晚主要是兄弟几个想提前给你送个别,这一别,天南地北的,加上咱这职业……”
  赵国忽然吸了口气,想到也许一辈子再也不相见,喉尖哽住,胸腔仿佛堵着一口气,一下子竟说不上来。
  “下一次再见真不知是猴年马月了。”
  离别还没来,却已被离别的情绪打动。
  所有人情绪被他的停顿带动了。
  确实,当过兵才知道兄弟感情的可贵,这都是一帮铁骨铮铮的汉子,平时训练插科打诨,可真到了火场上都是能为对方挡火苗的盾。
  林陆骁自然懂,只是他这人情绪一向不太外露,很少失控。
  赵国说:“兄弟几个送首歌给你,算是为你送行,接下去咱还得并肩作战。”
  音乐前奏响起,林陆骁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歌了——当那一天来临。
  “兄弟们瞒着你练了好久。”
  林陆骁手勾着赵国的肩,低头缓了缓情绪。
  那晚,星空高照,鹿山支队上空久久回荡着一首高亢有力的军歌。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
  鸽哨声伴着起床号音
  但是这世界并不安宁
  和平年代也有激荡的风云
  ……
  年轻士兵渴望建立功勋
  准备好了吗
  士兵兄弟们
  当那一天真的来临
  放心吧祖国
  放心吧亲人
  为了胜利我要勇敢前进……”
  那高亢振奋的歌声仿佛要将一切不安定都驱逐出境,惊了树上停歇的鸟儿,四散逃离,翠绿叶梢上挂着几滴晶莹的露珠,在歌声中慢慢汇流成一滩清水。
  底下的军人们还在高唱,他们笑着,他们闹着,一遍一遍不知疲倦。
  ……
  营地里。
  主持人把话筒递给林陆骁,“说两句吧。”
  能说什么呢。
  此刻说什么都是多余,表达不了他们满腔的热血。
  最后他接过话筒,目光一一扫过台下一张张熟悉坚毅的脸庞,忽而低头笑了下。
  “天南地北,众心所向,素履以往,一息尚存,战斗不止。”
  后来这话,被众多士兵,记在心里。
  甚至有人把他写在自己的遗书上,成了他们的队训。
  第73章
  加上之前的轮休,林陆骁请了七天婚假。
  上车之前,赵国几个兄弟嚷嚷着要送他,被林陆骁按下来,“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赵国嘟嚷:“你万一在那边被你媳妇儿勾了魂,不肯回来了,我们这帮嗷嗷待哺的新兵咋办?”
  “说了年底就是年底,没调令我能随便离队?行了,都回去训练去。”
  这才算吃了一颗定心丸。
  林陆骁上车之后一直给南初的手机打电话,没一个打通。
  他沉着脸,把头瞥向窗外,景色秀丽,翠绿丛丛,已无心欣赏,树木不断落到车窗后方,那心呐,已经飞到几千里之外。
  归心似箭,终于体会到了。
  他百无聊赖地翻着手机里跟南初的微信聊天记录。
  “什么时候回来呀……”
  “我房租到期了,搬进你家啦,你的床单放在哪儿?”
  他隔了一个星期后回:“在衣柜最顶上,找到了没?”
  小姑娘又隔天回了:“没找到,我又买了新的,还是黑色。”
  “……回去告诉你东西都放在哪里。”
  “好,昨天见到我小时候的偶像。”
  “嗯?”
  “小时候可喜欢他了,一个人就翻他的歌听,他现在保养的超级好,哎……队长,你小时候有没有偶像啊?”
  小时候?
  小时候偶像是周恩来还是毛泽东?
  “应该是毛同志吧。”
  那边:“……”
  他给她解释:“小时候爷爷老给我和林启说这俩人的事迹,什么十里长街送总理,还有当时花的钱儿上都是毛同志的头像,就好奇找了两人的传记看。”
  后来是真喜欢上了。
  特别是毛泽东的词,磅礴大气,一揽江山。
  他对数字敏感,公式记得快,有些公式不用看自己都能推导,最头疼就是背诗了,特别是情诗,早修坐在教室里,对着那本书死盯一节课,一盖上就脑袋一片空白。
  不跟大刘似的,成绩一般般,情诗倒是背地溜溜儿的。
  唯独能背的就是毛泽东的词。
  那天倒是回得很快:“挺有志向啊队长……”
  他勾唇笑笑。
  总共没几条信息,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倒觉得每遍都新鲜。
  十几个小时的车程,人刚下车,北浔的风刮来,就知道知道回到家乡了,虽说已快步入了春季了,那风刮来还是钝钝的疼。
  林陆骁没什么东西,就肩上一个黑色的挎包,里头塞了些换洗的衣物。
  原本谁也没通知,结果昨晚在火车上接到沈牧的电话,知道他今天要回来,早早就在门口接他了。门口停着辆黑色的越野,冲他猛按了两下喇叭。
  林陆骁过去,把包丢后座,人钻进副驾驶,抖了抖外头的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