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07:我还是小祖宗呢
作者:
温霉 更新:2023-03-25 07:37 字数:2771
“什么东西?”
“你过来亲自看看不就知道了?”老霍引诱对方,“听说这里还有个死了几千年的……老鬼,也不算老鬼吧,据说长得很美……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老霍哎了声,悻悻然收了手机,失落的神情还没漫出,远处一个土坑传来惊呼声。
他踉跄跑了过去。
*
盛一南很快熟悉了咸蛋村的生活。
整天待在家里闲的发霉,索性跟着盛家四口子去田里。
盛广思有自闭症,整天待在房间里,存在感极差。
相反,盛山荇常常在盛一南面前晃荡。
路过村口的时候,他问盛一南要不要吃桃。
盛一南点头,见孙儿双手提着蛇皮袋,完全腾不出手。
她撸起袖子说了句,“我自己摘。”
她身上穿着的是新衣服,白色的短衬衫,牛寨吊带长裤,一双腿显得又长又细。
村口的小孩对盛一南很有意见。
隔三差五就来摘桃子,都快被她摘完了。
“你一个大人,怎么跟我们小孩子抢桃子?”
村里的空气环境质量好,水质也干净,盛一南在溪水里洗了桃子,咬了口,“谁规定这桃子得留给小孩子?”
那个孩子委屈地撅起嘴巴,“我还是个宝宝啊。”
盛一南满不在乎:“我还是小祖宗呢。”
脆生生的桃肉在口腔里炸开,还有甜美的果汁。
盛一南整个人都飘了。
盛家的田坐落在最角落,最贫瘠的地方。
盛一南暗戳戳打探一番,不是有人故意整蛊盛家。
好地方都被其他村民给霸占了。
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盛一南愿意遵守这个规则,前提只要不太过分。
“小祖宗,天气热,你就在橘子树下奈凉。”
许是怕地上有脏东西,康雯还给她铺了一层透明的塑料纸。
盛家大房两口子,话虽然小,但老实勤奋。
盛一南睡了一觉,一只小蜘蛛从树上掉下来,落在她脸上。
她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一巴掌弄死了小蜘蛛。
夏日热浪滚滚,连喷出的气都是热的。
不远处,盛家四口子和盛山荇都在辛苦种菜。
盛一南去帮忙,子孙们怕她累着不让。
可她决定的事情,谁拦都拦不住。
骄阳在上空,盛一南一点也不觉得热。
兴致盎然往土里洒了苋菜菜籽。
孔芳华用胳膊肘撞了撞盛地,“老公,你有没有发现,小祖宗好像很喜欢种菜。”
盛地顺着她目光望过去。
盛一南从小河里挑了一担水,擦了擦汗水,舀水浇菜。
嘴角全程保持上钩姿势,显得眉飞色舞。
她还问康雯,“这苋菜籽什么时候发芽。”
“这种尖叶白苋菜只要一周左右。”
“没照顾好,会不会死掉?”
“苋菜命贱,但凡洒进土里,都能长出来。”
盛一南万分期待,但也没放松警惕,每天都要去看两次苋菜,悉心照料。
一周后,她种菜的一行土地,光秃秃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隔壁那行是盛山荇种的豆角,长势青葱,富有生命力。
盛一南枯萎了。
康雯剜了盛山荇一眼。
盛山荇:“……”
盛一南不气馁,连续又尝试了空心菜,苦瓜,冬瓜,包菜,最后不是幼时夭折,就是染病。
唯一存活下来的,也跟营养不足似的,又长又瘦,软绵绵趴在泥土上。
不努力一下,你都不知道什么叫绝望。
盛一南喜欢种菜,本想靠种菜发家。
接连的现实打击让她不敢冒险。
盛家穷,没钱给她折腾。
得要让盛家富起来,早日实现种菜自由。
*
盛平的胳膊伤口还没好,他挂念田里的农作物,下地干活。
他身子现在虚弱,哪里顶得住烈日和负荷劳作?
中暑了。
又花了一笔看病的钱。
这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一日三餐的饭菜,都是盛地煮的。
因为他厨艺好。
哥哥受伤了,家里又没多少钱买补品,他便上山,想看看能不能掏些鸟蛋。
每次上山,不是掏了蜜蜂巢,就是踩了蛇,吓得小命都丢了半条。
盛一南默默换了出门的衣服。
“小祖宗,你去哪?”
“去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
“那怎么行?”康雯和孔芳华站出来反对,“太危险了。”
在她们的想法里,这种事情,是男人做的。
盛一南向来说一不二,说走就走,孔芳华拉着盛地跟了过去。
要是出了事情,也好有个照应。
咸蛋村的林木繁密,山里很多杂草,行路艰难。
孔芳华这么大胆的人,都有点怂,一路好言相劝,“小祖宗,咱们回去吧。”
如果换了盛地,她早就揪着人的耳朵下山了。
“你们要是怕,就回去,我一个人也可以。”
她说的是实话,落在三房耳朵里,误以为是小祖宗生气了,立马闭嘴。
跟还是要跟着的。
盛一南听觉很灵敏,拨开一处杂草,两只野兔正在你侬我侬,啜嘴嘴。
野兔没见过生人,吓得乱窜,两个脑袋一不小心撞到一起,晕了。
盛地and孔芳华瞪大眼睛:“……”
这就是传说中的得来全不费功夫?
盛一南拎起野兔的耳朵递给孔芳华。
盛家饭桌两个星期都难见到一样荤菜。
孔芳华眼睛冒出两叠兔肉,恍若闻到了肉香,下意识吞了吞唾液。
他家男人找几天,都找不到一根兔毛,小祖宗一出马,就是两只兔子。
她喜出望外地感叹,“小祖宗在天显灵,”意识到不对劲,立马改口,“在地显灵。”
盛一南总觉得怪怪的。
盛地脸上也挂着笑,“咱们回去吧。”
他是个知足常乐的主。
“再抓点别的,”上山一次很辛苦,还多蚊虫。
盛一南不大了解这片区域,能抓几只鸟也是可以的。
孔芳华想小便,钻进一处杂草队里,刚脱了裤子,余光瞥见一坨黑色带毛的肉冲过来。
“啊啊啊!!!救命——”
孔芳华一边穿裤子一边跑出来。
“快跑,有野猪!牙齿辣么长,”她被吓得一惊一乍的,比划着双手,莫名有点搞笑。
盛一南拉住她胳膊,“多大?”
“很大很大,”孔芳华智商掉线了,拉着盛一南跑,“马上就追上来了,小祖宗,咱们快跑。”
常言道“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是野猪的杀伤力最大。
盛地提着两只兔子也跑起来。
盛一南停下脚步,“带上野猪吧。”
她口气很淡,像是在说今晚煮大白菜。
“小祖宗,那是野猪!攻击起人来,比老虎还要猛,”孔芳华急得快哭了。
“可不是,你胳膊还没那野猪的牙齿粗。”
那野猪少说也有一百多斤,浑身的肌肉透着力量。
“你们走远点,别被误伤了,”盛一南摸出从盛伟明那把刀。
盛地拦住她,刚张嘴要说话,盛一南就让他唱首歌来听听。
这情况是唱歌的时候吗?
小祖宗的要求,他不敢不听。
孔芳华算是盛家最胆大的人了,此刻都捂着脸不敢看。
盛地也不敢看,用方言唱了一首咸蛋村的村歌。
小祖宗才醒来不久,又得要去了。
这念头一出,盛地声音染了哭腔,唱得越发难听了。
歌声无法掩盖打斗声,野猪嚎叫声石破天惊。
一道滚烫的热血飙到盛地脸上。
他双腿一软,晕倒在地。
孔芳华浑身抖成帕金森,只祈求盛一南不要死得面目全非,僵硬扭头去看。
这么一看,整个人卡壳了。
远处,原本壮实的野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脖子上有一道血痕。
盛一南立在中央,浅蹙着秀眉,她脸上沾了血,显得有些邪肆。
没受伤?
短短几分钟就干倒一头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