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妻临门 第115节
作者:泉水潺潺      更新:2023-03-28 11:02      字数:3956
  至于探花,那也是个在京中极有名气的男子,出身世家大族。
  *
  进宫谢恩之后,便是状元游街。
  郑庭身穿大红状元服,头戴状元帽,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他身后则是榜眼和探花。一行官兵敲锣打鼓,热闹非凡,俨然成了京中最注目的风景,不少人都凑到街道两旁看热闹。
  郑庭此时就像是个傻子似的,脸上的笑容遮都遮不住,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和后面的榜眼探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榜眼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这些年一直忙着挣钱养家和读书,骑在马上神情拘束,显得有些拘谨,上不了台面。
  探花则是京中有名的世家子弟,整个人显得谦卑有礼,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
  看热闹的人们见郑庭笑的傻乎乎的,一个个乐不可支的议论纷纷。
  “哈哈哈哈,今年的状元看着怎么傻兮兮的,好好笑啊。你瞧他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可不是,这么俊俏的一个状元郎,怎么是这样呢。”往年的状元都是脸上淡笑,浑身透着一股威严,让人不敢小觑,也就今年的看起来傻傻的。其实说白了,以前的状元怕失礼,骑马游街的时候生怕出错惹人笑话,都是端着架子的。
  “听说这位状元郎还没成亲呢,好像连亲事都没定。”
  “你是从哪里知道的?消息这么灵通?”
  “今年有些名气的举子,都有专人打听的。这位状元郎自然也打听的一清二楚了。”
  “他一直没定亲,怕是想要鲤鱼跃龙门,娶上一位官家千金,届时前程似锦啊。”
  “我瞧着应该也是这样的。”很多寒门贵子就是这般,否则没有人脉关系,想要在官场上有一番作为,想要在短时间内连连高升,那是极难的事情。
  郑庭骑在白马上也听到了人群里的议论声,但他压根不在乎。
  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中了状元的喜悦。其实也不是中了状元有多开心,而是他可以回家风风光光娶娇小姐了,他能给她更好的生活了。
  以状元身份回家提亲,看谁还敢小瞧娇小姐,看谁还敢笑话她是老姑娘。
  郑庭一想到马上可以回家成亲了,自然高兴的不得了,脸上笑容遮都遮不住,这才让人看着有些傻兮兮的。
  一座酒楼包厢里,丫鬟指着状元游行的队伍,捂嘴轻笑:“公主,您瞧那状元好傻啊,奴婢还从来没见过状元这样的,呵呵呵......”
  公主也站在窗边看着,见到郑庭那模样,唇角也浮现出笑容,倒是有趣。
  状元队伍缓缓向前走,敲敲打打好不热闹,就在这时,郑庭只听见后面的人一声惊呼:“哎呀。”
  郑庭还没来得及转头看,就见榜眼的马直接绊到了牵绳的官兵,飞快往前跑去,榜眼骑在马上,脸色苍白的可怕,显然是受惊不轻。
  榜眼这些年一直忙着苦读和挣钱,对于骑马不精通,如今马儿狂奔,他整个人在马背上摇摇欲坠,好像下一刻就要从马上摔倒,看着甚是吓人。
  人群里传出失控的尖叫声,其中榜眼的尖叫声最大。
  官兵们也试着上前去救人,但马儿奔跑的太快,他们显然是无济于事。
  郑庭收起笑容,二话没说,拉紧缰绳,双腿夹紧马肚子:“驾。”极速往榜眼那个方向奔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着郑庭飞奔过去。
  郑庭眼见着拉近距离,二话不说,跳下马背,施展灵活身姿向榜眼的马冲去,试图拉住马儿的缰绳。
  榜眼这时已被吓的魂飞天天外。
  郑庭见马儿一直乱动,他迟迟拉不住缰绳,榜眼在马上摇摇晃晃的,好似随时都有可能摔下来。
  郑庭咬咬牙,放弃了牵拉缰绳的想法,紧握住拳头,一拳头狠狠砸在马儿的头上。
  只见那一拳头下去,清脆的骨头碎裂声响起,紧接着马儿痛苦的嘶鸣了一声,随即血箭蹦出,郑庭怕那血箭沾染他的衣服,连忙闪开了些。
  片刻,马儿已软软的倒在了大街上。
  榜眼这时也安全了,整个人吓的瘫坐在地上,浑身都在发抖。
  看热闹的众人傻眼了,有些人甚至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生怕自己看错了。
  谁也没想到刚才傻兮兮的状元居然一拳头把马儿打死了。
  这是什么力道?
  就在酒楼上的公主也惊讶的合不拢嘴。
  丫鬟更是忍不住惊呼道:“这状元郎不傻嘛,瞧着还文武双全呢。瞧着比京中不少世家子弟都出色的多。”
  不仅丫鬟赞不绝口,街道两旁看着这事儿的人,都对郑庭赞不绝口。
  “虽然状元郎一拳头打死马儿血腥了些,但也是救人所致,有勇有谋啊。”
  “真看不出来他力气那么大!”
  “是啊,刚才那一拳过去,那真是英气勃勃,瞬间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谁说不是呢,看的我都一愣。”
  “这样文武双全的人,也难怪没有在老家定亲了,那些个姑娘确实配不上他。”
  “也不知道他会选哪家的千金小姐为妻,其实我瞧着他的本事,就算不用亲事奔前程,也能在官场有一番作为的。”
  “但是有了一门强有力的岳家,可以少奋斗十年,这谁不想要?”
  “说的也是。”
  郑庭显然没把他们说的话听在耳里,走到榜眼跟前,把他扶起来:“你没事吧?”
  榜眼现在缓解过来一点,但站起来还是腿肚子发抖,弯身对郑庭作了一个揖,真诚感谢道:“刚才多谢状元郎出手相救,不然老夫今日危矣。”
  他不会骑马,坐在马背上慌乱的很,原以为今天摔地上骨头至少要断几根,没想到状元居然对他出手相救,让他幸免于难。
  “不必客气。”郑庭爽朗一笑。
  游街的官兵们见马儿已死,连忙又重新准备了马匹给榜眼,游行继续。但榜眼显然被刚才的事情给吓着了,犹犹豫豫不敢上马。
  最终还是郑庭出口相劝,再加上两个官兵亲自给榜眼牵缰绳,他才颤颤巍巍上马,游行继续。
  游行的人马都走远了,丫鬟见公主视线还看着那边,打趣道:“公主在想什么呢?”
  “你这丫头越来越多嘴了。”公主脸色羞红。
  丫鬟一眼就看出公主的心思了,笑道:“奴婢刚才去打听了一下,听说这位状元郎如今还是孑然一身,连亲事都没定下来呢。想来以他的傲气,也是看不上他们家乡的姑娘,想来京城娶一位贵女。以公主的尊贵,那状元郎想来应该十分满意。”
  “不许浑说。”公主脸色羞红,但唇角微微上扬。之前看他第一眼,觉得他傻傻的,但之后看到他骑着白马英姿飒爽的冲去救榜眼,整个人就像是发着光一般,耀眼极了。
  特别是他一拳打死马儿,那份坚毅果敢,更让她敬佩。母妃就是出身将门,她从小也极为喜欢刀箭骑射,如今看到他,自然会多注意几分。
  “好吧,公主就当奴婢浑说吧。奴婢瞧着今日有不少官家千金来看热闹,估计明日状元郎就会接到不少邀请游玩的帖子了。公主既然无意,那奴婢也就不用留意了。”丫鬟道。
  “留意着,谁的帖子也不能送到他手里。”公主直接道。
  她乃父皇最宠爱的朝华公主,平时就被宠上了天,只要是她看中的东西,她都会想办法弄到手,这次看中了郑庭,她自然也不会让给他人。
  “公主您的意思是?”丫鬟道。
  “本公主看中他了,等会回宫就去找父皇赐婚。”朝华道。
  虽然郑庭的出身不是很高,但只要是她看中的,父皇都会同意的,再者这个郑庭文采武功都极为出色,也算是配的上她了。
  郑庭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公主给看上了,若是知道,他肯定是笑不出来了。
  游行过后,郑庭在官兵的护送下,去了皇上御赐的状元府邸?。
  每个新科状元都会有皇上的御赐府邸,郑庭俨然也不例外。
  郑庭刚下马儿,就看到府门上方挂着一块大红色的牌匾,那牌匾就像是染血一般鲜红夺目,上面写着三个烫金大字‘状元府’。
  那状元府三个字写的气势磅礴,一笔一划间行云流水,极具风骨。
  状元府的管家提前知道状元郎今天要入住,携带着府里一众丫鬟仆从在大门口殷勤守着,看到郑庭下马,众人齐齐跪在地上:“奴才/奴婢恭迎大人回府。”
  郑庭看着浩浩荡荡将近好几十人跪着,一时间不习惯的很。他生长于村里,去过最远的地方是省城,还从来没见过这等场面。就连老师那样的大儒,家里的小厮奴仆也没这么多。
  “你们快起来吧。”郑庭道。
  “多谢大人。”跪在最前面的管家带着众人起身。管家拍了拍膝盖上的尘土,径直走到郑庭跟前,行礼道:“大人,奴才是府里的管家,名叫何忠,负责府里的一切杂事,您有什么吩咐,可以直接找奴才。”
  何忠是个将近五十岁的中年男子,长相普通,有些肥胖,看着挺忠厚老实的,给人一种靠谱的感觉。
  郑庭初来乍到,对府里一切都不熟悉,点头道:“好。你领我进府看看吧。”
  “是。”何忠点头,随即弯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大人,您请。”
  郑庭径直走进府里。
  在门外看状元府,已经高大巍峨气势磅礴,但进了府内,看到里面的景色,更加让人应接不暇。
  郑庭不得不感叹,不愧是皇上御赐的状元府邸,到处都透着精致华美。
  假山水榭,处处透着清幽。
  亭台楼阁,雕栏画栋。
  花园里种满了珍奇果树,奇花异草,许是有专人打理,一眼望去极为好看。
  郑庭在管家的指引下穿过圆形石拱门,便看到一湖池水,水里种了不少荷花,还有不少金色的鱼儿在里面游来游去.......夏天若是在这里乘凉看鱼,定然别有一番闲趣。
  管家边走边介绍着府里的情况,郑庭淡然听着,偶尔回应几句。
  这状元府比许家村新修的房子大了三倍不止,想来娇小姐应该极为满意。
  郑庭想着成婚后,把岳父岳母接过来住,颐养天年,他每日黄昏带着娇小姐来花园消食,应该是极为惬意的。
  想到这里,郑庭已经迫不及待回家提亲了。
  “大人今日游街想来累的不轻,天色不早了,奴才给您安排膳食,待您用完后,再痛痛快快洗个澡睡上一觉可好?”管家小心翼翼说着,似在以这样的方式摸索新主子的喜好。
  “可以。”郑庭没什么架子,人前虽然话不多,但却是个好相处的性子。
  “那奴才这就去安排。”管家道。
  “嗯。好了就去书房找我。”郑庭之前由管家带着参观了一趟书房,见里面还有不少书,他准备过去看看。
  “是,大人。”管家道。
  皇宫。
  朝华公主一回到宫中便直接去找了皇帝。
  彼时皇帝还在御书房批阅奏折,见到最疼爱的女儿过来,脸上带着丝丝笑意。
  “今儿不是出宫玩儿去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皇帝对这个女儿尤为宠爱,一则是她母妃淑妃的缘故,二则是朝华嘴甜讨人喜爱,他对她格外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