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遇见强敌了
作者:
飞永 更新:2023-04-04 11:58 字数:2038
二十几年前,东南方战事期间,他师父魔鬼刺客就用这种简陋的陷阱收割过不少白狼的性命,而且屡试不爽,如今,他如法炮制,在热带丛林里对付那些森顿军的追兵。
他走后不到一刻钟,两个身着丛林蟒纹迷彩酋长射手服的精干人物寻着他的踪迹跟了上来,两人的步速挺快,作战靴踩在地面的枯枝腐叶上几乎听不见声响。
走在头里的是鹰眼十一号,右手擎着一支冲锋枪,加装着各种战术组件,涂着丛林迷彩的步枪甩到背后,鹰眼十号在他背后两米外,右腋窝下挟着缠裹着四色丛林迷彩布条的狙击步枪,走着走着,鹰眼十一号的后脚突然给地面上的什么东西勾绊了一下,他身子一个斜楞,身不由主地向前扑倒而下,他惊叫一声,不好,疾忙将右手上冲锋枪往跟前的地面上一撑,支住向前扑倒的身体。
鹰眼十号疾步走上前,在鹰眼十一号旁边弯下腰身,用手扒开鹰眼十一号胸腹下面的枯枝败叶,地面上露出一根溜尖的树枝,鹰眼十一号瞅了瞅这根差点将他穿了个透心凉的尖利树枝,倒抽一口凉气,翻身坐倒在旁边的地上,额角隐隐约约地泌出冷汗珠子。
用力从地面的泥土中拔出那根尖利树枝,鹰眼十号看着离地面不到二十厘高的那根细钢线,咋咋舌头,道:“这个黑色使者十分精通丛林作战,一定来自特种部队。”
“一定是的。”鹰眼十一号气咻咻的,很肯定地说:“手法与黑鸦和丛林秃鹫这两个家伙一样,肯定也是从特种部队出来的。“
“哦?”鹰眼十号用手指捻住那根涂满伪装油膏的钢线,又瞧瞧手里的这根尖利树枝,道:“这么说黑鸦和丛林秃鹫也死于这个黑色使者的手上。””坐镇一号基地的黑鸦和丛林秃鹫都曾经是丛林变色龙特工团的资深老兵,这个黑色使者能顺利地干掉他们两个,布设陷阱的手法也跟他们两个一样,这说明他和他们两个都是特种部队退役出来的高手,他太熟悉他们两个了。”鹰眼十一号分析得十分的符合情理,因为掌握了对方的优缺点后,就能捏住对方的软肋,灭掉对方自然也就容易多了。
“看来这一次我们是遇上可怕的对手啦!”鹰眼十号的眉头紧紧皱起,心里的压力像乌云那般滚滚而来。
跑着跑着眼前的树木越来越稀落,地下的枯叶腐叶也愈来愈浅薄,武文涛适时地改用双脚脚尖着地的方式奔行,同时发挥出他那精妙的少林轻身术,翻腾功,像一只大蝴蝶一样在林木间左穿右插,东拐西绕,似一头猎豹一般在高低起伏的地面蹿跃纵跳,所过之处,地面上的杂草,落叶,空中横伸出来的枝叶,脚底下盘缠绞结的藤蔓,石头上的苔藓,树身上树皮,都不见有丝毫遭受人为损坏的迹象。
前方距离地面约莫两尺高的空中横亘着一根手腕粗的树枝,武文涛借助奔跑的冲力一蹬脚,噌地跃起身子,双脚落在那根树枝上,他双膝蜷曲,屈身前倾,树枝上下颤悠着,他借助这股弹力,双脚轻轻一蹬,他四肢刷地一展,嗖的一声,向前飞身跃出去,凌空翻出一个空心跟头,像一片落叶轻轻地落在地面上。
眼前垂搭着一根幼儿手臂粗的青藤,他偶然感到口干舌燥,渴得厉害,水袋背包也没了,身上也没带水壶,他只好拔出泊尔弯刀,砍断这根青藤,见青藤断口处流出来的汁液比较清澈,就放心大胆地把嘴巴张开,凑到这一截青藤的断口处,像用水盆接水那样用嘴巴接住青藤断口内滴出来的汁液,捏住青藤的五根手指头下停地加力捏压,以挤出更多的汁液。
润润干渴的口腔和喉咙后,他舌头贪婪地舔舔嘴边的水渍,目光不经意地向前方的地面扫视而去,突然间,地面上有一丛杂草摄入他双目瞳孔,令他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似乎从那丛杂草中发现了什么危险的征兆。
他上前两步,蹲下身子,仔细地察看,见那从杂草极不自然地偃伏,叶片发卷,颜色偏黄,显然蔫了,而周遭的杂草却翠绿翠绿的,非常茂盛,看得出这一片杂草被人或动物破坏过。
他把目光移向更远的地方,发现相距眼前这丛枯草约五米开外,又有一丛同样枯萎的杂草,他凑近前,用手轻轻地拨开倒伏的杂草,几棵草上面还有干燥的泥土,隐隐现出军靴鞋底的花纹印迹。
一定是森顿集团的雇佣兵,看来他们派高手来追我了。
草叶上遗留的军靴印子告诉武文涛,森顿方面已派出了战斗素质一流的雇佣兵,而两处倒伏发蔫的杂草又向他说明,雇佣兵是一个两人战斗小组,不久前,这个两人小组在这里歇息过。
武文涛寻着地面上被人踩过的杂草,腐枝烂叶,空中掉落下来的那些微微泛黄的树叶,向前搜索行进,时不时在湿润的地面发现多个脚印,他蹲在一个最清晰的脚印跟前,用手指量量脚印的长宽,再看看花纹,当下断定对方穿的是n国陆军现役的军靴,鞋码不是41,就是42,应该是东方人的脚码。
从地面上的痕迹来推测,对方是一个小时以前留下的,武文涛索性循着对方遗留的痕迹向前行进,刚才狠狠地教训了森顿集团养的那一群乌合之众,现在他倒想跟森顿集团花重金请来的作战高手较量较量。
他闪身躲进旁边一棵树底下,静下心来一想,觉得对方的丛林潜行和追踪能力有些平庸,不大可能是出身于特种部队的雇佣兵,十之八九是h国的军队退役出来的雇佣兵,因为这些国家的军人丛林战经验和技能普遍不够。
管他们是好手还是庸手,总比跟那帮二货狂欢派对来得刺激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