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
作者:
微光晨曦 更新:2023-04-04 12:14 字数:4789
“啪嗒!”
时钟的指针,刚刚指向十二,林北就从床上笔直的坐了起来。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点。
也许是穿衣服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梦半醒的揉着眼睛:“表哥,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跑步啊?睡懒觉难道不舒服吗?”
“睡懒觉当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着身上的肥肉:“可是没办法,表哥要减肥啊!”
“减肥吗?唔……好像也是。”哈利半梦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减肥。”
林北笑着摇摇头。
不再理会睡迷糊了的哈利,迈步冲出家门,顺着公路,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夸张速度,一路狂奔。
路边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样从身边划过。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随着奔跑一点一滴的增加。
哈利刚刚问他。
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
没错,他为了减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
他跑步,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减肥!
“打开系统面板!”
“叮!”
人物:林北。
当前世界质量差:一千亿。
穿越时间:第七天。
“舔狗小统。”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素质为单位1,计算出我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天的身体状态。”
“是!”
舔狗小统点点头,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统面板,给出了答案:
0.2!
没错!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时,身体素质,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低。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纪。
他今年才刚刚十一岁。
身体素质,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过……
按理来说。
一个正常的十一岁孩子。
怎么也该有一个0.3,0.4。
0.2,再怎么说,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个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虽然给他增添了一点力气,却在全方位的身体素质上拉了后腿。
所以……
林北没有骗哈利。
他是真的要减肥!
不过……
除了减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统,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也以正常成年男人为单位一,计算出来。”
“是!”
舔狗小统自从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后,再也没有二心,一心辅佐林北。
给出地数据是:
2!
没错。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体素质,翻了整整十倍,拥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两倍体能。
当然了!
正常的跑步,锻炼。
不可能有如此夸张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这一路走来。
收到为数不多的钻石宝箱里,头一个,就是琦玉的无限成长天赋。
一千亿倍。
是一个很微妙的数字!
它既不像寄生兽世界,恐怖的一万亿倍,直接将林北的细胞湮灭,致使林北根本来不及锻炼。
让细胞变强。
也不像动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万倍,林北直接无敌,根本不需要锻炼。
所以说……
一千亿倍。
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数字。
恰好让林北变成普通人,却又不至于,让林北生命崩溃,疲于奔命。
有时间。
用训练方式变强!
也正因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内,变强十倍。
当然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世界,跟“诸天”大世界,终究还是有一千亿倍的质量差。
林北怀疑。
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加夸张!
毕竟……
想当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级,两天鬼级,三天龙级,四天神级,第五天一拳灭神。
七天变强十倍。
已经算是慢的了!
不过……
你以为,可以锻炼变强,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
天真!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
第三重目标……
“你来啦!”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
赫敏!
或者说……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
艾玛·沃特森!
说实话。
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这位。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嘿,这小娘们,长的真是嘿……”
咳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而是站住了脚,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还要继续跑吗?”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还没走完,自然要继续跑下去!”
然而……
心情复杂的赫敏。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
因为……
她有些遗憾。
这两天相处下来,她发现,林北虽然有点胖,但真的是一个很棒的人!
无论是性格,还是涵养,乃至于知识,都可以称的上是良师益友,谦谦君子!
简单点来说……
林北是一个有着独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这几天的相处!
只可惜……
老话说的好。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晨跑了!”
听到这话。
林北没什么意外。
因为,霍格沃兹马上就要开学了,类似的话,哈利那个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说过了。
不过……
让林北没想到地是。
赫敏犹豫了一下,竟然红着脸,轻咬着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来,跟我一起在公园看书?”
“……”
林北微微一怔:这是什么情况?我这是被撩了吗?被一个十一岁的小萝莉?
不得不说。
一起看书这撩法,可太纯情了!
不过……
说老实话。
林北意外的还真心动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纯情小女生吗?
只不过……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终还是拒绝了赫敏。
听到这话,赫敏小脸顿时煞白,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发出邀请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欢的人了吗?
可还不等她开始难过……
林北就笑着接着说道:“因为我觉得,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在一起看书!”
听到这话,赫敏立马就涨红了脸,她没想到,林北说话竟然如此的峰回路转。
而且……
这是什么意思?
另类的向她告白吗?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来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可能很久……”
话刚说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为……
有一双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缘分吗?”
“缘,分?”
1990年,十几岁的小丫头,哪里听到这这么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识的呆呆的点头。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无论有多远,缘分终归让我们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个人都被迷晕了。
好家伙,1990年,是多么朴素的一个年代,更别说她只有十几岁。
哪里听到这么梦幻的情话?
说老实话……
等她回过神来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么时候走的。
…………
离开中央公园,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脸,稍微有一点红。
别说是林北了……
就连一直在系统里,看惯林北撩妹,向来处变不惊的舔狗小统,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这么干,我都替你脸红!”
说老实话。
你这么做,跟那些,拿金鱼,棒棒糖骗小萝莉的怪叔叔,有什么区别?”
听到这话,吹着晨风的林北,立马就冷静了下来,义正言辞的声明:
“当然有区别!”
首先。
怪叔叔骗萝莉去吃棒棒糖,
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
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短则三年。
多则无期!
情节严重,引起社会舆论的,甚至可能会被杀一儆百,判处死刑!
“……”
舔狗小统呆住了:
你干嘛说你自己?
你刚刚不就是在干这种事?
“错!”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骗萝莉吃棒棒糖这种行为,虽然很不道德。”
但是……
并不违法!
因为……
他现如今,一样未成年。
恰好适用,这条法律里的补充条款: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无罪法条!
而且……
“不造谣不传谣。”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纯粹是为了后续从赫敏身上刷谢礼。”
骗萝莉吃棒棒糖什么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岁的亚丝娜,十二岁的西莉卡,以及十三岁的千仞雪纷纷发来问号:
“你再说我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