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
作者:微光晨曦      更新:2023-04-04 12:14      字数:4789
  “啪嗒!”
  时钟的指针,刚刚指向十二,林北就从床上笔直的坐了起来。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点。
  也许是穿衣服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梦半醒的揉着眼睛:“表哥,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跑步啊?睡懒觉难道不舒服吗?”
  “睡懒觉当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着身上的肥肉:“可是没办法,表哥要减肥啊!”
  “减肥吗?唔……好像也是。”哈利半梦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减肥。”
  林北笑着摇摇头。
  不再理会睡迷糊了的哈利,迈步冲出家门,顺着公路,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夸张速度,一路狂奔。
  路边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样从身边划过。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随着奔跑一点一滴的增加。
  哈利刚刚问他。
  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
  没错,他为了减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
  他跑步,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减肥!
  “打开系统面板!”
  “叮!”
  人物:林北。
  当前世界质量差:一千亿。
  穿越时间:第七天。
  “舔狗小统。”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素质为单位1,计算出我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天的身体状态。”
  “是!”
  舔狗小统点点头,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统面板,给出了答案:
  0.2!
  没错!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时,身体素质,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低。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纪。
  他今年才刚刚十一岁。
  身体素质,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过……
  按理来说。
  一个正常的十一岁孩子。
  怎么也该有一个0.3,0.4。
  0.2,再怎么说,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个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虽然给他增添了一点力气,却在全方位的身体素质上拉了后腿。
  所以……
  林北没有骗哈利。
  他是真的要减肥!
  不过……
  除了减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统,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也以正常成年男人为单位一,计算出来。”
  “是!”
  舔狗小统自从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后,再也没有二心,一心辅佐林北。
  给出地数据是:
  2!
  没错。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体素质,翻了整整十倍,拥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两倍体能。
  当然了!
  正常的跑步,锻炼。
  不可能有如此夸张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这一路走来。
  收到为数不多的钻石宝箱里,头一个,就是琦玉的无限成长天赋。
  一千亿倍。
  是一个很微妙的数字!
  它既不像寄生兽世界,恐怖的一万亿倍,直接将林北的细胞湮灭,致使林北根本来不及锻炼。
  让细胞变强。
  也不像动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万倍,林北直接无敌,根本不需要锻炼。
  所以说……
  一千亿倍。
  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数字。
  恰好让林北变成普通人,却又不至于,让林北生命崩溃,疲于奔命。
  有时间。
  用训练方式变强!
  也正因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内,变强十倍。
  当然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世界,跟“诸天”大世界,终究还是有一千亿倍的质量差。
  林北怀疑。
  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加夸张!
  毕竟……
  想当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级,两天鬼级,三天龙级,四天神级,第五天一拳灭神。
  七天变强十倍。
  已经算是慢的了!
  不过……
  你以为,可以锻炼变强,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
  天真!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
  第三重目标……
  “你来啦!”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
  赫敏!
  或者说……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
  艾玛·沃特森!
  说实话。
  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这位。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嘿,这小娘们,长的真是嘿……”
  咳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而是站住了脚,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还要继续跑吗?”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还没走完,自然要继续跑下去!”
  然而……
  心情复杂的赫敏。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
  因为……
  她有些遗憾。
  这两天相处下来,她发现,林北虽然有点胖,但真的是一个很棒的人!
  无论是性格,还是涵养,乃至于知识,都可以称的上是良师益友,谦谦君子!
  简单点来说……
  林北是一个有着独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这几天的相处!
  只可惜……
  老话说的好。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晨跑了!”
  听到这话。
  林北没什么意外。
  因为,霍格沃兹马上就要开学了,类似的话,哈利那个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说过了。
  不过……
  让林北没想到地是。
  赫敏犹豫了一下,竟然红着脸,轻咬着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来,跟我一起在公园看书?”
  “……”
  林北微微一怔:这是什么情况?我这是被撩了吗?被一个十一岁的小萝莉?
  不得不说。
  一起看书这撩法,可太纯情了!
  不过……
  说老实话。
  林北意外的还真心动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纯情小女生吗?
  只不过……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终还是拒绝了赫敏。
  听到这话,赫敏小脸顿时煞白,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发出邀请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欢的人了吗?
  可还不等她开始难过……
  林北就笑着接着说道:“因为我觉得,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在一起看书!”
  听到这话,赫敏立马就涨红了脸,她没想到,林北说话竟然如此的峰回路转。
  而且……
  这是什么意思?
  另类的向她告白吗?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来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可能很久……”
  话刚说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为……
  有一双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缘分吗?”
  “缘,分?”
  1990年,十几岁的小丫头,哪里听到这这么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识的呆呆的点头。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无论有多远,缘分终归让我们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个人都被迷晕了。
  好家伙,1990年,是多么朴素的一个年代,更别说她只有十几岁。
  哪里听到这么梦幻的情话?
  说老实话……
  等她回过神来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么时候走的。
  …………
  离开中央公园,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脸,稍微有一点红。
  别说是林北了……
  就连一直在系统里,看惯林北撩妹,向来处变不惊的舔狗小统,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这么干,我都替你脸红!”
  说老实话。
  你这么做,跟那些,拿金鱼,棒棒糖骗小萝莉的怪叔叔,有什么区别?”
  听到这话,吹着晨风的林北,立马就冷静了下来,义正言辞的声明:
  “当然有区别!”
  首先。
  怪叔叔骗萝莉去吃棒棒糖,
  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
  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短则三年。
  多则无期!
  情节严重,引起社会舆论的,甚至可能会被杀一儆百,判处死刑!
  “……”
  舔狗小统呆住了:
  你干嘛说你自己?
  你刚刚不就是在干这种事?
  “错!”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骗萝莉吃棒棒糖这种行为,虽然很不道德。”
  但是……
  并不违法!
  因为……
  他现如今,一样未成年。
  恰好适用,这条法律里的补充条款: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无罪法条!
  而且……
  “不造谣不传谣。”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纯粹是为了后续从赫敏身上刷谢礼。”
  骗萝莉吃棒棒糖什么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岁的亚丝娜,十二岁的西莉卡,以及十三岁的千仞雪纷纷发来问号:
  “你再说我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