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天生豺狼,善恶一念
作者:
龙渊 更新:2023-03-03 14:20 字数:2283
在下午的时候,沈墨抽空去了一次县衙大牢,看了看关在里面的小犊子。
自从鬼樊楼被破,小犊子被抓到这里以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之中,小犊子却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最开始的时候,沈墨原本对他并没有什么关注。因为这个年轻人从刚会走路开始就在鬼樊楼里面生活,到了今年他是二十四岁。可以说在他身上,印下了太多鬼樊楼的烙印。
在那个只有利益和欺骗、只有残害和压迫,根本就毫无一丝人性的地方。这个小犊子的性格也是被扭曲得狠辣凶残,灵魂中没有一丝怜悯和善良。可以说,他整个人就是一个人形的鬼樊楼。
对于这样的人,最好还是一刀杀了了事。不过他既然已经进了钱塘县的班房,也就没有必要让沈墨亲自去动手了。这样的案犯,县里只要把案件报上去,一个秋后问斩的罪名那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件事的转折点,就发生在小犊子刚到钱塘县大牢的第一天。
那个时候,沈墨也不知道崇福候给他送来的这个犯人到底是谁,于是就到牢里面看了一眼,结果正好和牢里面的小犊子碰了个面。
当时,沈墨在县衙里的死党吕强带着他一路走进了大牢,很快就在一间牢房里面看到了小犊子。
这个家伙如今就像一头受伤的独狼,他原本浑身上下就是数不尽的伤疤和伤口,一条一条的相互交叉着,分外触目惊心。
而现在,他肯定是又被崇福侯的人精心的照料了一番。如今他的身上全是被细细的铁链抽打了以后留下的血痕。从外面看起来,小犊子的全身上下竟然没有一处完好无损的地方。
如今这个凶残的年轻人正坐在牢房里的草铺上,身子靠着墙,用冷冷的目光打量着沈墨。
看他的眼神,似乎是在琢磨沈墨的身上,哪一块肉比较合口。
沈墨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像这样的人放出去绝对是为祸世间。于是沈墨摇了摇头,转头就想回去。
就在这时,只见那个小犊子忽然说话了。
“我有何罪?”只见小子呲着牙,一脸阴狠地说道:“你们记住了,要是我有活着出去的一天,你们一个也别想活!”
沈墨听到他这话,笑了笑没有言语。跟他这样的垂死之人辩论实在是毫无意义。
他现在和一条疯狗又有什么两样?这世上又不是什么东西,都配做一头狮子的对手的。
沈墨转头就要走,这时候就听吕强在旁边说道:“你还想出去?你就在这屎尿堆里等死去吧!”
“你还敢问你有何罪?就你做的那些事儿,砍头十回都有富裕!”
等到吕强说完,只见小犊子“噗!”的一声,把一口带血的浓痰吐在了地上,然后不屑的向着吕强和沈墨说道:
“那能算得上啥罪?猫抓耗子能算是罪吗?狼吃兔子能算罪吗?”
“我从小到大就是从那个地方长大的。在鬼樊楼,不为豺狼,便是羔羊!如果我要是选择做兔子的话,我连一天都活不下去!”
“老子在九岁那年就开始杀人,杀的是一个残废的女人。我趁着她睡觉的时候,把她的簪子拿下来,用砖头钉进了她的眼窝里……当时我要是不杀她,第二天死的就是我!”
“老子就是靠吃那具发臭的尸体,足足活了一个月。如果当时我要是不动手,我就是第二天锅里煮着的那块肉!”
“哼!”只见小犊子不屑的说道:“只有兔子和老鼠才会说,像我这样的人有罪!”
“你!”吕强被他这一番话说得恼羞成怒,正要冲进去再打他一顿,却被沈墨在旁边一把把他拉住了。
沈墨看着面前这个凶残的人形豺狼,不由得在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你笑个屁!大不了砍了老子的脑袋!”只见小犊子看见沈墨的笑容,这个年轻人用轻蔑狠戾的目光看了沈墨一眼:
“反正老子这辈子已经杀够本儿了,大不了投胎转世,再做一回豺狼!”
沈墨笑着摇了摇头,拉着吕强走出了牢房。
此时此刻,他倒是对这个小犊子产生了一些兴趣。
“想要投胎转世还不容易?”沈墨在心里面暗自想道:“那我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两世为人!”
吕强在旁边,还是一脸的愤愤不平的样子。倒是沈墨毫不在意的向他说道:
“像他这样的人,心中根本就没有是非曲直。你就是隔着栅栏骂他一天,他也不知道什么叫羞耻和认罪。”
“那就任凭他这么嚣张?”只见吕强用大拇指指了指牢房的方向,气愤的说道:“这样的人一刀砍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了!等我让几个兄弟一天伺候他一顿,一直打到他砍头为止!”
“你这句话就说对了,”只见沈墨笑着说道:“就这样让他死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于是沈墨招手叫过来四个狱卒,对他们秘密的嘱咐了几句。只听见这四个狱卒听得连连点头,而吕强则在一边看得一头雾水。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小犊子的牢狱生活,就彻底变成了人间地狱。
沈墨又放出了一只来自现代的残暴野兽,它的凶残酷烈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就连被沈墨传授技艺的狱卒,作为施刑者,都差点儿被弄得精神崩溃!
这个东西,叫做水刑。
如果说在历史上有很多刑罚,都是残酷到了耸人听闻的程度,但是其中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它对人体的损伤实在太大,往往受刑的人一两天就被折腾死了。
比如说宋代发明的酷刑“梳洗”,就是用开水往犯人的身上浇,然后用铁丝刷子不停的刷,直到把犯人弄的血肉模糊,露出骨头为止。
还有一种刑罚叫做“披麻戴孝”,就是用鞭子把犯人打得浑身体无完肤,然后再把麻筋沾到犯人的身上。之后等血液干结之后,再一条一条的往下撕扯。
试想一下这样的刑罚,犯人纵然是极度痛苦,施刑者又能够玩上几天?
更不用提千刀万剐和点天灯之类的东西,通常都是三两天之内就会结束。而古代的车裂和腰斩,虽然说残酷无比,那更是只能归到“法”的一类,而不是刑。
但是这水刑却不一样,它能够让犯人在感到极度痛苦的同时,却不会对犯人的身体构成太大的损伤。
这样一来,施行者就可以无休无止,几乎是永无止境的把这种酷刑施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