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作者:燕麦粥Y      更新:2023-04-06 02:28      字数:3964
  林至小心翼翼地开口:“……你真走心啦?你不是一开始就知道,我女神就那样儿的人嘛。”
  路洲接道:“谁走心谁输。”
  沈遇书忍无可忍:“赶、紧、滚!”
  周海洋:“这就滚了, 滚了。”
  他赶紧拉着那俩给伤口撒盐的傻逼,放下吃的就滚了。
  在医院的日子,他格外地安静,不再无时无刻地看书、学习,而是听从医生的叮嘱,好好吃饭,配合治疗。只有这样,他才能快一点见到她。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过,疯了一样地想见一个人。
  出院这天,林至和路洲三人来接他,他却径直打车回了澜禾,三步并两步地冲向四十三栋1-2的门口,按响门铃。
  没人开门,这很正常,以往每次来她家,第一次按门铃都不会开门。他改为拍门,从有规律地轻拍,到了发了疯一样把门拍得“震天响”。
  他朝门内吼了声:“颜姝!”
  不仅没人来开门,连狗叫声都没有,凯撒是德牧,还与军犬一样受过军事训练,不可能没有反应。
  沈遇书怔怔地看着这扇冷冰冰的铁门,门上有一点那天他蹭上去的血渍,已经凝结成红黑色,在于他身高对应的高出与暗红的门漆交映,路过的人几乎很难发现。
  他在颜姝门口站了一会儿,而后立即回身去开自家的门,“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按了好几次都没按对地方。好不容易打开门,没来得及关上,他就往楼上跑去,去主卧的阳台,看向颜姝的院子里。
  他怕看不清,又拿衣角擦了擦眼镜。
  院子里的凯撒的“单狗豪华大单间”还在,但已经狗去笼空。角落里的那株胭脂扣长得枝繁叶茂,整面墙都是绿叶红花,像是有几天时间没修剪了,早已“月季出墙”。花园里空旷,平时就是给凯撒玩儿的,还能瞧见地上随意扔了几个它的玩具,看上去就是被带出去玩儿了,什么都没有收拾。
  沈遇书冷静地拿出手机给打电话,根本不需要点进通信录,他的通话记录里最多的就是颜姝,随便点一下就打给了她。
  手机里安静了几秒,机械的女生顺着电流不留情面地钻进他耳朵里:“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sorry……”
  不等念完英文,他猛地挂断。
  她会去哪儿?
  也许遛狗去了。
  或者去了宋教授那里……对,宋教授。
  他点开通信录,拨通宋郁当初留给学生们的电话,没有花里胡哨的彩铃,“嘟”了两声,就被接通:“沈同学?”
  “学姐是不是在您那儿?”沈遇书开口就问。
  宋郁好似并不意外沈遇书会找上他,缓慢说:“她没在我这儿,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
  那边传来两声狗叫,是凯撒的声音。沈遇书提高声音:“你骗我!”
  “没骗你。”宋郁温和的语气泄露了一丝无奈,“她让我帮忙照顾凯撒,说想要一个人去散散心……”
  “沈同学,我的担心和着急并不比你少。”
  沈遇书缓慢地放下手机,吹着路过阳台的冬风,忽然觉得今年的冬天,好冷。
  狐狸没了?早就已经生根发芽甚至快要结果的藤蔓,给谁看呢?
  狐狸不爱吃果子吗?记得小时候哪篇课文说,狐狸爱吃葡萄。
  她为何不等果实成熟了再走。
  凭什么就这么放弃了?取掉了他半条命,甩甩尾巴就逃走了。
  哦,对了,怎么能叫放弃?她从来就没允许他走进她的世界,怎么能叫放弃?她一开始就是来去自如,只是残忍了一点。
  沈遇书最骄傲的脊骨,在今天,忽然就没了力气,被一个叫“颜姝”的狐狸压弯了。
  他弯下腰,靠着嵌了玻璃的栏杆缓慢下滑,坐到地上,一只手无力地搭在膝盖上,盯着角落里的那盆绿植。它长得仍旧欣欣向荣,已经不满足花盆里的束缚,想要往墙上爬去。
  一整面墙的落地窗,他们在那里做过,他记得,颜姝很喜欢盯着看那盆绿植,喜欢到让他嫉妒得竭尽全力折腾她。
  平安夜,她说“凯撒不会叫”。
  他在她妈妈祭日那天才算明白,她看见的是自己妈妈,狗是忠诚的动物,当然不会朝自己的家人吠叫。
  沈遇书想,等她回来,他要买一座大房子,像以前沈家的那种,凯撒可以在里面尽情奔跑。种满她院子里的那种胭脂扣,和他这叫不出名字的绿植,把她关起来,锁起来,日日看,夜夜看。
  他就有理由想尽了办法去折腾她。
  狐狸啊,还是关在笼子里的好。
  不然,会跑的。
  去他根本找不到的地方。
  她会去哪儿?还是了解得太少,他根本不知道。
  沈遇书伤好之后,自然要回学校正常上课,虽然上不上都影响不了什么。
  刚好今天周四,他抱着点侥幸去参加摄影协会例会。
  三创园楼下有仪表镜,他路过的时候,无意瞧见自己额头上的疤,结的痂已经脱落,新长出来的嫩肉有点粉白色,在他冷白的皮肤上格外显眼。沈遇书伸手摸了一下,想起颜姝肩下的那个小纹身,而后抓了抓额前的头发,将这枚“纹身”露出来。
  他挺喜欢自己这枚特别的“纹身”,至少是她存在过的罪证之一。
  承诺给他的作品集,也没有兑现,整个人就消失了。
  可真没用诚信精神。
  肩膀被拍了下,是老陈:“哟!这点疤可影响不了你的帅气,别照了。”
  沈遇书与一起走进电梯,他带了两分迫不及待地问:“陈教授,颜姝学姐有没有联系你?”
  听见“颜姝”这两个字,陈教授就头疼地“啧”了声,说:“没有,死丫头不知道又跑哪儿逍遥去了,宋郁来给她请了假,说什么归期不定,有这样的请假吗?”
  早预料到这种结果,沈遇书仍旧觉得好像被兜头泼来一盆冷水。他早已问过温玉,陈教授是最后一个算得上了解颜姝一点的人。
  才发现,颜姝那么浪荡一个人,一日消失了,却连可以打听她的下落人都找不到,乱七八糟的男人不是one night就是露水情缘,没人了解她。
  或许这就是她想要达到的目的吧。
  “叮”地一声,电梯门打开。
  陈教授又抱怨说:“你说这宋郁和颜姝这丫头到底是什么关系?都快成她代言人了,丁点不把我这老师放眼里。”
  沈遇书眉头拧紧,又松开,说:“学姐很敬重陈教授,她说您对摄影的理解,给她带去了很多灵感。”
  “真的?”陈教授侧过脑袋瞧了他一眼,眼镜后面露出了一点洋洋自得。
  沈遇书“嗯”了声,一起到了协会。
  林至从后面冲上来,气喘吁吁地埋怨:“遇书,你今天咋不叫我?”
  沈遇书顿了顿,淡淡地说:“忘了。”
  林至吐槽:“你和我女神,可真是绝配。”
  一个七面玲珑,对谁都笑靥如花,实则谁都不放在心里,一个直接谁都不放进眼里。
  沈遇书十分淡定地说:“谢谢。”
  老陈“哎哟”一声,颇为“痛心疾首”地瞧了他一眼。
  进了协会,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沈遇书。
  任阑出声关心:“沈学弟,你头上伤好啦?”
  角落里的徐双宜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他额头露出来的疤。
  沈遇书简单和任阑“嗯”了声,问林至:“我受伤的事情,还有其他人知道?”
  “你没看论坛?”林至又惊又诧,“你去医院的那天,正好有人感冒去医院拿药,看见你就拍了下来,然后发布到了论坛,好多人都知道了。”
  沈遇书眉头拧紧了两圈,用手机打开论坛瞥了眼,果然他受伤的帖子还被高高顶在第一页。他熟稔地在微l信通信录里点开一个人,发了条消息过去。
  飘了好几天的帖子,没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仿佛没有存在过。
  今天会议气氛挺微妙,身为副会长的zero没现身,众所默认为追求zero才加入协会的天才沈遇书却到了,还带了伤。这些事每一件独立出来都不是个事儿,联系在一起,就有点儿耐人寻味了。
  会议结束,老陈懒散惯了,没特别的事情,对内部成员也没什么好说的,一起散会。他甚至率先带头,拎着快乐水悠哉晃出了协会大厅。
  一众社畜和学生党就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时候——
  徐双宜突然冲过来,对沈遇书说:“你的伤是我姐打的吧?”
  她像是终于抓到了自己讨厌的人把柄,洋洋得意,根本不再在意自己小白花的形象,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质问了出来。
  急着回家回宿舍的吃瓜群众也不急了,有的甚至过分地坐了回去,就差手里抓把爪子儿了。
  沈遇书面无表情地看着徐双宜,冷淡而沉稳地说:“我不知道她能不能把我伤成这样,但把你弄着这样,一定是绰绰有余。”
  徐双宜能这么清楚,一定是在刚进颜家的时候,被收拾过的啊。或许颜家那位掌权人,就是借此机会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了精神病院。
  他们说着不明不白的“暗语”,吃瓜群众们只以为是一盆豪门姐妹“她爱他,他爱她,她爱他”的狗血。
  “你!”徐双宜满眼藏不住的不甘,“你不想知道她在哪儿?她回家了!”
  沈遇书倏地变色:“你说什么?”
  徐双宜露出点笑:“她和颜叔叔聊了很久,又离开了。”
  沈遇书深吸一口气,强忍着戾气才没触犯他日日接触的法律。
  他倏地笑了声,居高临下地看着徐双宜,一字一句地说:“那又如何?就算她消失了,你所渴望的一切,仍旧是她的。”
  这几乎是徐双宜的命门,她想要永远享受这样的生活,就算她妈妈正处在水深火热里,她也没想劝她逃离这个荣华地狱。可是,只要颜姝继承了颜氏,她就会面临被扫地出门。所以颜姝消失了,最高兴的就是她。
  但她同时也明白,颜城一定清楚颜姝去了哪儿。
  所有的贪婪被曝在众目睽睽之下,承受着四面八方的鄙夷,不过二十上下的徐双宜,到底忍不住,面红耳赤地逃离了这个羞辱的现场。
  人一走,大厅里若有若无地弥漫着低气压,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揣着“真不懂怜香惜玉”、“干得好”之类的心理活动自觉闭上嘴,默默地溜走。
  徐双宜挺讨人厌一姑娘,但到底也透漏出了一个重要信息。
  她回了颜家,和颜城谈了很久,那就是她深思熟虑过后的事情。可谁都知道,她与颜城父女不和。
  做什么,需要和颜城谈?
  作者有话要说:  唔,写粗了还是没写到姝姝出来,别急,男主视角阐述得差不多了,明天换成她的视角。
  看见有喵喵说不明白书书的深情从哪里来,这个……怎么说呢?
  书书对姝姝,一见钟情是“色”,第二次见是动心,按部就班的书书喜欢上放浪形骸的姝姝,好像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深情——
  深情不是一个单一的情感,它很笼统的东西,它来自对自己喜欢的人所有的情感以及这个人本身的品质的一个结合,对,就是品质,不然就不会有好男人与坏男人之分了,至少粥粥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