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作者:
天行有道 更新:2023-04-07 20:16 字数:4760
阮林絮面上一喜,这样就能名正言顺跟顾誉来往了,可不能说她不守闺训。
晚上用膳时,崔氏烧了一桌子长子爱吃的菜,难免照顾不到其他人的口味。阮林春倒是无妨,横竖她不挑食。
阮林絮就有些食不下咽,尤其当看到阮林春津津有味地尝那道苦瓜酿肉时,更是倒胃口。
阮林春只当她嘴馋,亲切地夹了一个给她,“三妹尝尝,好吃的。”
阮志胤笑道:“小春你不知,三妹是最讨厌苦瓜的。”
阮林春惊奇地睁大眼,“是么?”
阮林絮立刻想起阮林春刚回家时,也是用这道菜来刁难她,没想到她竟故技重施。那回自己为了在崔氏面前装个善解人意的好妹妹,强撑着吃了几片苦瓜,这回同样地骑虎难下。
阮林絮只能好人做到底,闭着眼咽下,“大哥你才是有所不知,我的口味早就变了,如今竟颇爱这些。”
死要面子活受罪,如今阮林絮才真正体会到了,虽然她没怎么嚼,那种清苦酸涩的滋味还是弥漫整个口腔,让她连胆汁都差点呕出来。
但她还是面不改色地抿了口茶,忍过去。
阮林春看着她白中泛青的脸,头一次佩服起女主的心理素质,果然成大事者难免牺牲,她也不容易啊。
晚饭之后,阮林絮便借口不舒服回房去了——想必是吃了太多不该吃的东西,打算偷偷催吐。
阮志胤消完食后,则拿着弓箭铁弹到院中打鸟玩——现在没有鸟,所以他瞄准的是树上的叶子。
阮林春庆幸那株梅树移栽在大房院子里,若种在自家,可经不起这番折腾。
不过她看这位大哥身法灵活,动作流畅,似乎并非单纯的花架子,看来在从军的两年里到底学了些真本事。
阮林春于是厚颜上前道:“大哥,你能不能教我几套拳脚功夫?”
阮志胤很怀疑,“你行么?”
从前他在家的时候,倒是有心教阮林絮习武,不过那孩子总是练没两下就回房绣花去了,之后更是常常称病——阮林春虽然看着结实,却也未必有持之以恒的毅力。
可见女孩子家天生就不该干习武这行。
阮林春不服气道:“你别门缝里瞧人,把人看扁了!不然咱们就定一个期限,倘半月内毫无长进,我阮林春就跟你姓!”
阮志胤道:“你本来就跟我一个姓。”
阮林春:……
对哦,光顾着学武侠剧放狠话,倒忘了这茬。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阮林春强撑着:“好,若学无所成,我便不姓阮,免得玷辱大哥你的名号。”
“改姓的事咱们说了可不算,得看父亲的意思,”阮志胤轻轻松松将那把弹弓扔给她,“算了,我也舍不得你从族谱里除名,你既要学,我教你便是了,只一条,吃了苦可不许埋怨。”
阮林春拍着胸脯,“谁缩头谁是小狗。”
然而阮志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只是先教她一套吐纳功夫,此外便带着她天天上山打鸟,说是好练目力——阮林春很怀疑这位大哥自己贪玩。
不管怎么说,对她而言也是个减肥的妙招,大冬天的最好长膘,她又不是阮林絮那样的小鸟胃,成天胡吃海塞的,人都肿了。
好不容易练得身轻如燕,阮林春总算想起被她遗忘的程栩来,虽然最近不需要施针,而她也将按摩筋骨的法子教给了李管事,平时让李管事代劳即可——然而未婚夫一向是小心眼爱记仇的,自己长久地不去看他,只怕又该胡思乱想了。
这日阮志胤和几个旧日同党一同到山上游猎,阮林春也抽空来到平国公府,准备宽慰一下那位望穿秋水的世子爷。
程栩见她头发蓬乱,衣裳上还沾着草叶和露水,很怀疑她和哪个野男人厮混在一起,气得脸都红了。
阮林春则从衣兜里掏出一袋黄澄澄的灯笼果来,拿手绢细细擦干净后,塞一颗到他嘴里,“尝尝甜不甜。”
程栩满面寒霜,舌头却很老实地将果子一卷,吞入腹中,“勉勉强强。”
阮林春早就习惯和这种别扭的怪小孩沟通,心知勉强的意思便是“滋味不错”——真难吃他就该立刻吐出来了。
于是笑意濯濯地道:“喜欢就好,我从山上捡来的,本来以为入冬就没有了,谁知运气居然不错。”
程栩瞥她一眼,“最近你都和谁在一起?”
阮林春没注意他口气的异样,“和家里人呀。”
“撒谎,你身上有男人的味道。”程栩却几乎出离愤怒了,他不想干涉阮林春的交际,但夫妇之道贵乎坦诚,就算是移情别恋,好歹也须知会他这个未婚夫一声吧?
阮林春正在那里想男人的味道是个什么味道,随即反应过来,“对,是我哥哥。”
他们在山上打鸟,有时也会就近烤了吃,顺便佐酒——说的就是这个味吧?
程栩下意识的重复,“你哥哥?”
“对,你还不知道吧,我大哥从西北军帐里回来了。”阮林春忽地凑近他,“世子爷,难道说,您在吃醋?”
程栩被她突然的举动弄得面红过耳,不得不拿被子蒙住头,“才没有。”
“那就好。”阮林春笑眯眯地道,她虽然看得出程栩对她的好感,却不想促成这种好感的蔓延——她的宗旨是顺其自然,倘若成婚之后两人都觉得彼此合适,那么将就过下去也无妨,但,在这之外的感情牵绊,却是她不愿投入的。
崔氏是她的前车之鉴。程栩再好,也难保不会变成第二个阮行止,她更不想成为第二个崔氏,倒不如在最好的年华分道扬镳,这样,还能保留对彼此的美好怀念,多干净利落。
彼时阮林春尚不知,自己一辈子已经跟程家绑定了——圣上亲赐的姻缘不是那么容易拆散的,再想和离,非得得到皇帝的允准不可。
程栩却以为她知道,才会自告奋勇去请圣旨——这女子对他一片赤胆衷肠,他又岂忍辜负?
成婚之后,自己一定要尽力地对她好,如果可能,最好能让她形影不离跟在自己身边,永不离分。程栩抓着被角,目中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照理他不该吃大舅哥的醋,不过阮林春对他那样热络,程栩还是觉得牙酸。
阮林春浑不知她身边的美少年还有这样病娇的一面,只自顾自地将景泰帝赐的两幅字拿出来,“依你看,该如何处置为好?”
程栩跟她相处了几个月,多多少少看出她爱钱的秉性,但是对于阮林春想靠这个敛财的想法,他却不怎么认同,“圣上若知你如此行事,必会勃然大怒。”
不管旁人如何评价皇帝诗才,以景泰帝的自负个性,在他看来便是无价之宝,怎能与金钱扯上关系——虽然他嘴上豁达,心里未必喜欢阮林春真那样做。
做侄儿的当然了解姑父。
阮林春脸上露出愁容来,“那,难道就只能干放着?”
不能看不能碰,还不能换银子,感觉好可惜啊。
程栩难得见她如此沮丧,忍不住想伸手揉揉她的头,可考虑到自身人设,还是矜持地收回,只道:“你若不介意,就让李叔拿去挂在轩墨斋大堂中。”
轩墨斋是程家的产业,也是城中最大的古董字画坊,本就颇具名气,若再得了皇帝笔墨作为镇店之宝,人流量必会激增,也能促进店中货品的销售——这部分增加的收入,便是阮林春所能得到的利润。
程栩这么冷冷淡淡说来,却无疑正扣在阮林春心坎上——确实,没有比这更体面又能挣钱的法子了,对她而言还是无本万利。
阮林春喜得满眼放光,却又故作矜持的道:“这不行,哪能都由我得了去?咱们五五分账才公平。”
程栩道:“咱们本就是一家,你我之间,何必算得那样清楚?何况,这些时日你对我诸多照拂,还亲手制衣,亲自做食,论起来,原是我欠你一笔账。”
阮林春就觉得未婚夫真是善解人意,瞧瞧这位说得多好,不止让她毫无芥蒂地收下银子,还附送一顿彩虹屁。
她恨不得亲眼前的财神爷一口,但怕程栩嫌她造次,还是忍下了,改为昂首挺胸同他击掌,“多谢世子爷。”
程栩无比惋惜地舔了舔唇角,他都暗示那么多回了,这人怎就不知变通呢?这样磨叽。
他其实一点也不介意被啃,真的。
第31章 .过期 难不成,是存放的日子太久,已经……
阮林春将那两副字放下就离开了, 半点也不担心它们的去留——她这样吝啬且斤斤计较的个性,对待程栩却无比的信任,毫无提防, 她自己都觉得诧异。
也可能是程家家底实在丰厚,程栩压根看不上这点银子, 当然也懒得私吞——阮林春摸了摸鼻子,必须坦率承认,她选择程栩有部分原因就是为他的钱。
另一部分则是因为脸。
程栩也未告诉阮林春, 他自己家中就收藏了不少皇帝墨宝。景泰帝是个文化人,昔年平国公战功赫赫,景泰帝就喜欢用这个来赏赐, 惠而不费。
不过他还是叫来李管事,叮嘱他好生挂在店中, 万不可辜负阮林春的心意。
李管事愁道:“但,这个究竟该怎么算?”
世子爷跟阮姑娘固然约定得好好的,可轩墨斋每天那样大的客容量, 谁知道哪些只是单纯的买货, 哪些又是为了皇帝真迹而来。
程栩淡淡道:“那就将刨除成本后的利润悉数交给阮姑娘便是了,横竖咱们家产业无数,并不缺这一笔银子。”
李管事:……
看来世子爷为了哄阮姑娘欢心竟是下血本了,在世子爷看来固然是夫妻一体, 不分彼此,可阮姑娘未必这么想——世子爷的钱是她的钱,她自己的钱还是她的钱,可见娶老婆就是笔稳亏不赚的生意。
李管事本来深恨自己偌大年纪仍孑然一身,可看世子爷被迷得颠三倒四的模样,还是打光棍更好, 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这把老骨头,还是好生守着那点积蓄吧!
*
阮林春回家时,还想着临去前程栩神色的异样,仿佛想对自己说点什么,是什么呢?
饶是阮林春脑筋再好,也想不到程栩那是索吻的架势——向来这种事不都是女子对男子所为么?没听说哪个男人会主动求爱的。
况且,他们虽然吻过,可那回不过是意外,阮林春也不觉得自己的吻技有让人食髓知味的魔力。
倒是程栩的唇,凉凉的,又软软的,让她想起前世爱吃的果冻——她还真有点馋了,现在虽也有猪皮冻鱼皮冻,到底是两种不同的风味。
市面上倒是见过卖海藻的,或者她能设法从里头提炼出琼脂胶来,再加上水果,自己熬冻?
阮林春就这么一路想着走进房门,原以为天色已近黄昏,阮志胤会比她先回来,正愁该怎么解释探亲的事,谁知倒是她脚程更快,阮志胤仍不见行踪。
阮林絮的头发已养得差不多,虽然仍梳不了髻,却松松织了两条小辫垂在肩头,让她看起来平添几分俏皮可爱——看来她是打定主意要挽回自己在大哥心中的形象。
瞧见阮林春,她不免语带讥讽,“二姐当真是去探病么?晨起出门,薄暮才回,中间大几个时辰,除了针灸,怕是还能做不少事吧?”
阮林春觉得女主开黄腔的本领着实惊人,当然也可能是她自己淫者见淫,会错了意。
阮林春当然是懒得跟她吵的,只笑着道:“不过谈笔小生意。”
那御诗的事,阮林絮虽然听说,却想不到阮林春有胆子拿来敛财,只觉得对方欲盖弥彰,为了掩饰和男人的苟且——就装吧,瞧她那副馋劲,上回在自家的凉亭里就情不自禁,这回回送羊入虎口,怕更是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阮林絮倒是不介意对方是否做丑事,只希望别出了洋相,到时候连累自己才好,当下冷哼一声,甩着手绢回里屋去。
阮林春叫住她,“大哥呢?”
“我怎么知道,他不是跟那群狐朋狗党上山打鸟去了么?”提起这个阮林絮就满肚子火,本来想趁这个功夫收服阮志胤,让他充当自己和顾誉之间来往的信使,谁知这人出去一趟心就野了,这几天兄妹俩只顾玩闹,她反而成了一块冷冰冰的墙角地砖。
阮林絮虽然鄙弃阮林春这样笼络人心,可让她学阮林春那副做派,她却做不来,她又有些微微的洁癖——阮志胤成日家摸爬滚打,弄得灰扑扑的,她躲都来不及,哪里有工夫陪他说话?
结果现在一家子仍是一家子,唯独她最像个外人。阮林絮怒气上头,说话当然不留情面,连带着将阮志胤厮混的那帮青年公子也贬得一文不值。
却不知阮志胤几时已经回来,一行人站在门口,把她方才的评语听得清清楚楚。
那群“狐朋狗党”本来想进来叨扰杯茶,可被人这样贬损,心里当然不好受,也懒得继续留下——想不到阮三姑娘看着温柔可亲,却喜欢背后说人坏话,这不是明摆着两面三刀么?
其中一个将阮志胤放下,道:“世兄既已平安到家,我等便先回去,改日再来造访。”
两姊妹这才看到,阮志胤走路时一瘸一拐的,裤腿卷起,脚踝上还高高肿起一块,想必是被山上的捕兽夹所伤。
阮林絮忙要过去搀扶,阮志胤却淡淡将她挥开,“何必麻烦,不碍事的。”
纵使一家兄妹,可这样当面锣对面鼓讲他朋友的坏话,阮志胤心情当然不会好,他这人又是最重义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