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作者:漓氏明轩      更新:2023-04-07 23:28      字数:3753
  是夜,栎城华灯初上,城市中的一切都笼罩在阴霾中,不见一丝光亮。
  顾洵其实不是很喜欢在晚上外出,因为夜晚总能勾起他不愉快的回忆。
  比如说,他逃出顾家时,也是在这样一个普通的夜晚。
  当顾洵逃出去之后,他也一直不断的在回想这一天。
  他最开始生活在顾家时,就觉得顾家是一座小型的监/狱,他们只不过是被锁在其中,无法动弹的人。
  后来,他才惊觉,顾家其实不过就是一个不大的木制牢笼,被关在里面的人拼命地想要找到钥匙,逃出去。
  最后,才发现,自以为的铜墙铁壁只不过是脆弱的木头栏杆,一割就断。
  刚开始的坚不可摧,也不过是自己的臆想。
  顾洵在很多年之后,才悟出了这个道理,却没有摆脱长期服用失眠药,以逃避做梦这件事的重度依赖性。
  顾洵不是一个沉浸于梦境中的人,他也不允许自己会对任何事情成/瘾,就算有这个可能性,他也会在恐惧实现之前,先行戒断这件事情。
  这是他的习惯,也是顾先生从小就教给他的第一件,也是最重要的事情,不要对任何人,任何事情存在依赖心理。
  毕竟,没有人是可以陪你走一辈子的。
  顾洵依靠着这个习惯,才能走到现在。
  最开始被北辰雪藏时,他也没有去抗争过。
  经纪人逐渐从开始的恭恭敬敬,权当自己是摇钱树的贪财本相,到了后来的不理不睬,甚至冷嘲热讽,他都看在眼里。
  经纪人和北辰确实也不是好人,哪怕被上层的压力逼迫得必须雪藏自己了,还要在期限之前,尽量给自己接广告,代言,榨取自己的剩余价值。
  但他确实也迫切的需要钱,哪怕其中的70%都会归入公司,而且,自己也不过就是被人当作金元宝,他也必须为了钱妥协。
  不是不争不抢,遗世独立,绝对不会弯腰服软,而是因为他得有钱,有命。
  至少,在自己准备好将他们一起拖下水之前,他还不能因为钱而死在这里。
  顾洵一向是一个很有韧劲的人,也豁的出去。
  不然,就不会在那三年间,除了上课,一天打三份工。
  唯一的消遣还是看依旧喜欢着自己,等待自己重出江湖的粉丝发来的私信。
  偶尔情绪激动了,还会重操旧业,跑到不正规的地下拳场打工。
  倒不是全为了钱,只不过是生活过得太过压抑了,想要寻求一个出气口了。
  大多数烟疤也是那时候烫的,后来也多多少少做过祛疤手术了。
  只有一个除外,这是他的“催命符”,一辈子都要提醒着自己的归处。
  慕林很喜欢吻他的烟疤,这几乎成了他的习惯。
  即使慕林并不知道烟疤的来历,但这不妨碍他心疼自己。
  顾洵有时候,难免会有一种冲动,想要撇下一切,告诉他真相,不管不顾的和他在一起,再安然赴死。
  但终究是绕不开“舍不得”这三个字,不想将他卷进来这点陈年旧事。
  就像是,他每说一次“分手吧”,都在心中无数次的默念“我爱你”。
  “步惊华,小师姐要嫁人了!”剧中步惊华的小师弟闯进了步惊华栖居的小屋。
  自从步惊华离开门派之后,师尊也很快为苏木指了一门亲事。
  步惊华也是知道这件事的,特意从千里之外赶了回来,就为了见她一面,但到底还是退缩了,不愿再去打扰她。
  小师弟皱着包子脸,颇带着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小师姐今天就要成亲了,你若再不去,就真的没有机会了,你甘心吗?”
  步惊华微微一笑,隔着窗户,看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山上挂满的红绫,说道:“本就无心,何必要再三挣扎。她嫁了一个好人家,我为她高兴。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我想让她开心点,还是不要回去了。”
  小师弟的声音提高了一点,“你不是喜欢她吗,为什么不回去告诉她?小师姐分明也是喜欢你的。”
  “真的吗?”步惊华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过了片刻,那点神采也很快暗了下去,苦笑道,“算了吧,她若是真的喜欢我,我才更不该回去。我期望她嫁给能让她过上好日子的人。”
  他又自言自语地说道:“我能给她什么呢?闲云野鹤,一辈子也无法飞升,甚至可能还会拖她的后腿,徒增累赘。要是真的会变成那样,那我一开始离开门派,又有什么意义呢?”
  小师弟一时间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转过身,向门派走去。
  彼时的步惊华并不知道,小师弟是苏木派来找他的,但凡步惊华表露出一点愿意和她离开的意思,她立刻退亲。
  苏木接到小师弟传来的消息,苦笑片刻,穿着一袭红衣,缓缓的走上了花轿。
  “若有来世,我们最好是互不相识,最后殊途同归。”
  “卡!”石导拍板,僵着脸,小心翼翼的说道,“步惊华的戏过了,苏木的戏再补拍几条。”
  夏洛下意识的嘟了嘟嘴,按照石导的指导,重新拍了几条,总算是勉勉强强地过了。
  到这里,苏木的戏份算是告一段落了,一直到后期才会作为步惊华的朱砂痣重新上场。
  夏洛下了场,不自觉的开始寻找顾洵,直至看到顾洵对她点了点头,笑了笑,才蹦蹦跳跳地回到休息间。
  纪沈忍不住笑出声:“总觉得顾哥很容易就会被小辈喜欢上。”
  这倒是真话,之前的小流量,现在的小花都对顾洵表现得十分亲近。
  顾洵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却对演戏十分认真,哪怕没有自己的戏份,也会旁观,得到导演的同意之后,还会下场指导。
  顾洵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突然说道:“夏普今晚十点会带着沈宁过来探班,然后顺便去吃夜宵。”
  纪沈手一顿,讶异之情溢于言表。
  这倒不是演的,沈宁确实没有和他提起过这件事。
  顾洵的脸上看不出情绪的变化,只是说道:“晚上要一起去吗?顺便帮沈宁的新戏炒炒热度。”
  纪沈放心了,原来只是为了新戏蹭热度,按照顾洵的性格,这件事有益于公司,他会去做的。
  北辰现在主打的两位男星就是他们两了,沈宁偶尔的待遇甚至远远超过当红的顾洵,隐隐透露出北辰想将他作为顾洵的接班人的念头。
  也不知道,沈宁那样的性格,是怎么将艺人演得那么好。
  纪沈笑了笑,看了看表,已经八点了,说道:“好的,我会去安排的。”
  他没有多想,只是对顾洵突然开始注意沈宁这件事,稍稍留了一个心眼。
  纪沈走进休息间,整理好顾洵的随身物品,顺便拿好了口罩和帽子。
  顾洵外出拍戏,不怎么喜欢拿东西,最多拿一些衣物,自己的安眠药,再加上夏普吩咐要带上的护肤品,——虽然也不怎么喜欢用,顶多在夏普探班时做做样子,抹完就洗。
  若不是亲眼所见,纪沈都不敢相信,顾延年的孩子竟然是这样的人。
  虽然也是温文尔雅,笑里藏刀的类型,但至少,他跟在顾洵身边的这些天,也没有见过顾洵发脾气。
  根本没有之前那些助理被辞退时,抱怨的样子。
  顾洵简直就不像是顾家的人。
  但是,他的容貌,和顾延年以及他的夫人,——那位不幸英年早逝的大小姐的相貌极其相似,做不了假。
  纪沈不禁叹了一口气,遗憾的想道:若是顾洵不是顾家的人,那也算不错。
  那也只能够说是,人各有命。
  纪沈拿好东西,顺便拿起了顾洵忘在梳妆台上的手机,突然间,一条短信跳了出来:“你不要忘了你是谁家的人。”
  纪沈不敢犹豫,默默地背好了手机号码,就将手机一并带走了。
  十点,沈宁和夏普如约而至。
  夏普向顾洵点了点头,就拉着纪沈到一边,开始询问顾洵这几天的动态,无非是有没有惹事,有没有乱发脾气,饭有没有好好吃。
  纪沈难免觉得好笑,夏普倒不像是一个声名赫赫的经纪人,倒像是一个保姆,整天担心自己家的小少爷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只不过,纪沈用余光看了看沈宁,他冷淡的叫了一声:“顾哥。”就坐在他身边,密切注视着他们。
  眼神锐利,纪沈顿觉芒刺在背,但还是耐着性子,乖乖的回答了夏普的问题。
  顾洵也在打量着沈宁,沈宁人如其名,相貌干净俊朗,漂亮的眉眼却带着冷意,很容易让人想要知道这样的人笑起来的模样。
  而他面对纪沈,却总会忍不住温和了眼神,即使是和自己说话,也会忍不住抬眸去看纪沈。
  在被对方注意到之前,他又会迅速的别开眼睛。
  但不像是亲戚或是朋友,很像是恋人,深爱多年的恋人,却仍然忍不住会偷偷去打量对方。
  纪沈和夏普聊了几句,就回来了。
  夏普带着他们去一开始就定好的排挡,忍不住和顾洵八卦的咬耳朵:“你觉不觉得这两人有一点奇怪?就像是明明关系很好,还要装作一般般,小沈一直在追着小纪,还要被小纪撇下。”
  顾洵只是点头,没有说话,眼中带着笑意。
  两人都是艺人,为了保持身材,夏普也不允许他们多吃,大部分菜都进了夏普和纪沈的肚子。
  顾洵这次请他们吃饭,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倒也不在意。
  沈宁只顾埋头给纪沈剥小龙虾,也不在乎,倒也算主客皆欢。
  四人一直待到十一点多,确定了早已找好的记者已经拍好了素材,就回去了。
  纪沈习惯性的回了自己家。
  夏普则负责将顾洵送回家,说道:“记者明天就会把你们师兄弟和睦的通稿放出来。不过,你什么时候,这么听公司的话,愿意让对方蹭热度了。”
  “我都快解约了,还不如听话一点,免得他们和当年一样,弄得那么绝,不给我一条出路。”顾洵半真半假的回答道。
  夏普一听到当年的事情,就不由自主的噤了声。
  顾洵靠在椅背上补眠,慢吞吞的回着短信:我就算是死,也不会选择葬在顾家。那里万鬼恸哭,我嫌不清净。
  另一边,——
  “我怀疑顾洵可能发觉我们了,但是,我们好像也没有办法妥善收场,只能看看他会不会突然拆穿我们,还是继续演下去。”纪沈坐在副驾驶座上,闭着眼睛,说道。
  还未等沈宁回答,他就流利地背出了一串号码,顿了顿,说道:“把这串号码查一下吧,可能和顾家有联系。”
  沈宁凑过来,亲了亲他的鼻梁,轻轻的“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