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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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错别字 更新:2023-04-10 10:36 字数:2955
3天后,到了约定的那天。
其雨下了班,脱下白大褂,简单的梳了下头发,理了理衣服,顶着一张素面朝天的脸,拖着疲惫的身体匆匆忙忙的去赴约了。
老树西餐厅离附医倒不是很远。虽是下班高峰,略为堵车,但还是在半小时内到了。
在车上,她又小眠了一会。自从工作后,觉越来越不够睡,她现在练就一个本事,不管在哪?只要地方合适,随时都能入眠。除了工作,她的零星时间不是用来看书写论文查资料,就是补眠了。至于化妆买衣服啥的于她来说都是奢侈更是浪费时间。
这么些年来,她的护肤品从未变过,百雀羚或者大宝,大部分时候都是智玉芳帮她买了。衣服大部分都是学服装设计的表妹给她买了寄来的。自己很少操心这些。主要还是,时间不够用。以前恨不得24小时钻进书里,现在更不够用,每天都处在高度紧张之中,她一个小小的判断失误可能就会葬送一条生命,因而更是一分一秒不敢放松自己。
司机刚停下,透过玻璃窗,即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一脸柔和的站在那,眼睛定定的望着车子来时的方向。厚重敞开的羽绒服里,黑色的v领针织衫包裹着白色的衬衫,一条卡其色西裤更显得他身高腿长。前两次其雨没好好看,这次一打量,这身高至少得185往上吧。肩宽腰窄的真不愧是行走的衣架子。
车外的人,看到车子里的她,快速的移动步伐上前,迅速又优雅的替她拉开车门。脸上的笑容像是春天的太阳,温润如玉的气质让人如沐春光。
这是其雨第三次见阎旭恒。
说实话,在感情方面,她有些迟钝。自从伤过那次后,对感情更是被动的不行。她甚至都懒的去思考喜欢与心动这样的字眼。相亲于她来说,只是因为年纪到了,给母亲一个交待,同时也给自己找个伴。但是阎旭恒于她来说,还是有些特别的。至少每次相见,这个人都让她很舒服,很自在。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不反感。甚至会觉得和对方呆在一起很放松。
其雨下车,微笑的说了声“谢谢。”
一进店,阎旭恒看着其雨脱下羽绒服,很自然的伸手欲接过,又温声道:“给我吧,让他们挂起来。”
其雨也很自然的递给他。递完以后,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有些不合适。她和对方貌似并不熟吧。但很奇怪,短短的三次见面,她竟觉得对方一次比一次熟悉,就好似认识了很久似的。而且对于对方的任何行为,她从未觉得反感。但也不敢多想。以免失礼。
陈平仲和浩子坐在靠窗的卡座上,远远看着进来的那一对璧人,两人低头捂嘴偷乐。真是万年铁树不开花,一开花即是骚气逼人,挡都挡不住哇。看阎旭恒那没出息的货,眼睛只差没贴到对方身上了。走近了再看,二人只差没倒。那家伙耳朵竟然红了!红了!红了!天呐,谁能告诉他们,一个大男人见到心上人,耳朵红了是什么感受。很丢男人的脸好不好。世上没女人了吗?至于吗?
嗯,对阎旭恒来说,至于,很至于。至于到只要对方坐在身边,他都不自觉得会有些手足无措。这样的时刻对他来说,是天赐好运。
其雨和旭恒刚一落座,一个熟悉欠打的声音响起:
“嗨,罗美女好啊,几天不见,你又美了。这位是我发小,浩子,这家餐厅的老板。接你进来的这位帅哥想必不用介绍了吧!听说,他正在给你家装修房子呢,你俩私下没少见吧!”
陈平仲一见到其雨就开始没脸没皮的打趣,眼神在她和阎旭恒之间暧昧的来来回回。又指了指身边的浩子顺便介绍道。
对陈平仲这样的老油条,其雨很不客气的回击到:
“陈帅哥好啊,几天不见,你也变帅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天咱俩刚见过。”
说着又立马换上礼貌和蔼的笑容,站起身对浩子伸出手道:
“你好,罗其雨。”
浩子一脸受宠若惊,赶紧起身,伸出手,两个人意思的握了下,又快速的放开。
“你好,你好。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不虚传,不虚传啊。”说着一脸谄媚。
阎旭恒一脸和尴尬和不好意思。
陈平仲在桌底下狠狠踢了浩子一脚。
“你这一身的铜臭味,满身俗气,何时还学会咬文嚼字了?”
“这不见到那个阎……”
话还没说完,陈平仲又给了他一脚。并且低声咳嗽着。
浩子立马意会自己说错话了,赶紧改口。
“这不是见到美女了嘛,激动,激动。嘿嘿,美女别介意啊,别介意。”
阎旭恒转头温柔的看了看其雨的侧脸,怕她不适应这俩货说话的方式,边拿起旁边的温水壶给她倒了杯温水边轻声道:
“他们说话就这样,你不用理会。先喝杯热水暖暖身子。”
“嗯。”其雨接过,两人之间无需言语,倒是极有默契。
陈平仲看着两人之间的气氛,慢热的他都急死了,就阎旭恒这慢热清冷的性子,何时才能抱得美人归啊。
急归急,他和浩子倒是很有默契的插科打诨,侃天侃地,很快气氛就被调节的迅速升温了起来。
四人边吃边聊,阎旭恒偶尔会接几句。其雨那是可调皮可安静,可高冷,可幽默。然而,大部分时候,她都是高冷的。主要还是上了一天班,太累了。用脑过度,体力也透支。这阵子实在是太忙,同科室的一同事休产假了。更是忙得她团团转。
“罗美女啊,前天我跟你说的我那哥们,就是你旁边这位,你觉得咋样?”
浩子假装没听见,低头吃着。实际上耳朵却和兔子一样,只差没竖起来了。有八卦不听,对不起自己啊。
阎旭恒虽按耐不住内心的期待,但仍举止优雅的继续吃着,并未停下手中的动作。实际上,他怕自己表现太过,给对方压力。就算其雨当着朋友面拒绝他也没关系,那说明他还不够好。现在找到她了,其他的都无所谓了,只要能偶尔见到她,知道她过得好就很满足了。因为,他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对她好,守护她。
其雨满心尴尬。这,问的太直白了吧。这让她咋说。
直接说,我觉得你朋友挺好的,会不会显得自己太不矜持了。拒绝,额……这又有点不礼貌吧。况且,她也想和对方多接触接触,毕竟,这世上能让自己不讨厌、不反感,相处起来又轻松舒服的人并不多。
她想了想,委婉道:
“我工作很忙,生活很枯燥无味,个性也不太好。有时候脾气很大。一工作起来,对周围人常常很忽视,我妈就常为这个抱怨我。就怕你朋友介意。”
这样说既简单介绍了自己的生活工作以及性格,相当于提前打个预防针。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至于行不行,得处。两个人处处才知道合不合适。鞋子只有穿了才知道合不合脚。但话又不能说的太白。毕竟大家还不熟。
阎旭恒并没有马上表态,只是不动声色的替她加满了水。
陈平仲见阎旭恒这个闷葫芦不紧不慢的,心里急的要死。刚想张嘴,阎旭恒开了口:
“我的生活也很枯燥无味,每天不是画图就是工地,剩下的时间就是读书睡觉。个性不热情,不爱交际。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们可以先做朋友。你多了解了解我,了解以后,如果你觉得我还不错的话,咱们再说其他好吗?”
陈平仲听的目瞪口呆,好久没听这货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清冷的阎旭恒吗?这么贴心体人,卑微下气。额,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啊。看来,他也得考虑找个人来爱了。
阎旭恒句句都说到了其雨的心坎上,听得她面红耳赤,心里一遍遍的说着。我愿意,我愿意。最终,只是红着脸低下了头,一个劲的往嘴里塞着食物,用微不可闻,只有阎旭恒才能听见的声音低低的发出了一个音:“好”。
对面两人急死了,这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啊。咋没声了呢?
阎旭恒努力克制着心底满溢的兴奋以及无法言语的幸福感。即使心底一片澎湃,脸上也极力的保持着平静。这是他和其雨独享的秘密,是只属于他们的约定和暗号。
陈平仲焦急的正欲开口,其雨的电话不合时宜的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