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卷四 记忆之门 五十六节 北方的白城
作者:墨武      更新:2023-04-10 18:51      字数:3170
  仓田很多想不到,叶枫却想的太多。
  金梦来很早就知道他在s城?
  他既然知道自己在s城,却没有举动,让张发财来帮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不是一步棋?向他叶枫,或者是叶贝宫证明什么的一步棋?
  叶枫在沉思,张发财却接着说下去,“不错,叶少把赢得的四千万的本送给我,我如果一挑一再赢不了他,我只能买块豆腐去撞死了。”
  张发财大笑起来,很是愉悦,“等到看到叶少你登场的时候,我才明白你的用意!”说到这里的张发财,一挑大拇指,“叶少这招果然高,他们七家不和,派出的赌客都是彼此不认识,你浑水摸鱼的上来,实在让他们措手不及。他们只以为越南帮微不足道,哪里想着有这种玄机,仓田纵容你和九指斗,我也纵容。他们却不知道,你来这里,不过是赢钱后,然后输给我。看到你走的时候,仓田的脸都有些发绿,我心中,说不出的痛快。只是我奇怪的一点是,你怎么说服越南帮让你出面?”
  “其实我出面不出面,赌局输赢都是无所谓,”叶枫缓缓道:“越南帮派龙啸云出面,本来就是应景。他们七家已经不和,就算这次勉强斗得赢,也绝对不会长久。我呢,不过是个龙套,赌牌的输赢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给雅姬做个样子。我要告诉她,沈门在这次危机中,还是会支持她。但是她若是不领悟,或者不知道好歹的话,沈门总是不会亏理。”
  张发财目光有了赞许,“叶少深谋远虑,我是自愧不如。”
  叶枫望了他半晌,“你说的真心话?”
  “半真半假。”张发财笑,“生意场上不都是如此?”
  叶枫也是笑,二人自从谈话后,好像一直都是笑容满面,可是又好像有点不对,三年前似乎是这种情况,三年后也是如此。
  对于张发财这个人,叶枫以前向来都是嘻嘻哈哈的并不防备,当时他不认为张发财是自己的对手,现在则不然,他发现他低估了很多人,也高估了自己!
  张发财是个天才,商业天才,也算是沈门的人。
  叶贝宫很多时候,并不方便亲自出马,沈门是个神秘的组织,成立当然不如所谓的洪门龙门早,可是发展的迅猛,势力的广博,实在是很少有人能够比拟。
  可是就算发展的迅猛,发展的出乎太多人的意料,沈门的势力,如果从沈爷真正打天下来算,也发展了七十多年!
  七十多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相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当然不过是浪花一朵,沧海一粟,很多人觉得难以想象。但是如今黑帮教父山姆大叔,不也才是短短两百多年的历史?
  叶枫现在,已经算是沈门的第三代!
  沈爷本身就是个传奇,他出身乱世,那时烽烟四起,国内正乱,可是他白手闯天下,打下了诺大的基业。
  不过沈爷很低调,低调的很多人几乎都不知道他这个人。
  但这正是他聪明的地方。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一点不错。君不见,英雄风流,风流却总被雨打风吹去!
  巅峰寂寞不假,但是巅峰危之又危又有谁知?
  比沈爷出名的有很多,但是到了如今,沈爷已到九十,其他的人早就英年早逝。
  沈爷如此,叶贝宫亦是如此。
  他和沈爷几乎是如出一脉的低调,所以沈爷的生意实质上是由他处理。沈门的势力是由四个兄弟进行均衡制约,花老大之所以是花老大,不过是他跟着沈爷的年代久远,其实跟着沈爷的人有多少,可能也只有花铁树才最清楚。
  但是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沈爷如今的风光,到底是踩着多少人的白骨走到巅峰,除了沈爷,恐怕没有任何人知道。
  或许就算是沈爷,他也可能不知道。或者说,已经不记得。很多人都是喜欢,把不愉快的事情尘封起来。
  金梦来和叶贝宫显然都不是本姓,就算白城亦是如此,加入了沈门的很多人,其实很多都有一番不为人知的秘密,但是既然进入了沈门,就意味着重获新生。
  叶贝宫如此,金梦来也是一样。他们之前显然都有秘密,叶枫现在越来越意识到了这点。可是他已经不想去发掘,他宁愿相信,他本来就姓叶,有如枫叶一样的普通。
  白城是叶贝宫从垃圾堆捡来的,他的际遇其实很奇异,却也普通,叶枫听父亲说过,也听四叔详细提及。
  那是在冰天雪地的北国,沈爷和父亲开车,无声无息的路过了那里,看到了无依无靠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奄奄一息,如果不是沈爷看到,他都可能被活活的冻死。
  父亲叶贝宫的描述是,他本来已经开车经过了那个垃圾场,只是车速慢了下来,然后他看到了黑的如碳,脸被冻的惨白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当然不叫白城!
  父亲叶贝宫还在犹豫的时候,沈爷却已经让他把车停了下来,然后凝望着白城,说了一句,带上他,贝宫,以后他跟着你。
  从那天开始,那个垃圾堆里面长大的小子,就叫做白城。
  四叔本来就是来自那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白城!
  沈爷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肃肃莲花界,荧荧贝叶宫。金人来梦里,白马出城中。
  老大叫做花铁树,老二叫做叶贝宫,老三是金梦来,难道沈爷早有远见,知道还会再收一个手下?
  抑或是,这本来就是,天意!
  天意难测!
  四叔白城却是如此描述当初的情形。
  那年我不知道自己几岁,但是我想我不会很大,我只知道日子的难熬,生活的艰辛!我可能十来岁的样子,正是赶上那个天天吃不饱的年代,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四叔说起当年的岁月,嘴角一丝淡淡的笑,不是历经沧桑的苦笑,也不是如今功成名就自豪的笑。那种笑容真的很淡,淡的可以看漠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四叔本来就是从刀口舔血的生涯走过来。
  四叔讲起往事的时候,嘴角一直在笑,又道,沈爷一直说我和他有缘,我也很感激沈爷,更感谢二哥。或许冥冥中真的有天意,当初我饿的实在不行,我蜷缩在垃圾堆里面,一方面可以挡风,另一方面,希望能找点东西吃,我知道自己当时是痴心妄想,那是时代,浪费粮食就是犯罪!我找不到,我感觉自己要死了,这时候我看到一辆车开了过来,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拦,开车的人显然有钱,我不要钱,我只希望他能好心,给我点吃的,我要活下去。
  活下去,现在看起来,多么容易的一个字眼,在白城的口中,剩下的只有凝重。
  车子开的很快,快的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已经从我身边窜了过去。我尽力的跑了两步,想要追赶,却脚下一滑,摔在碾的和冰一样硬的雪中。我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了,我知道就算我不摔倒,我还能赶上那辆车?我当时只有绝望!
  白城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有些木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但那些岁月的刻痕,显然无法抹平。
  突然前方又传来了声音,我惊奇的发现,车子竟然倒回到了我的面前,紧接着车门打开,我就望到了沈爷,那是一双深邃到了极点的眼睛。
  那里深邃的仿佛,白城说到这里的时候,沉思了下,好像不知道如何形容,最终才笑了笑,深邃的有如大海上的夜空。
  沈爷望着我,我也望着他,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知道,我想要不死的话,一定要和他说话,要他帮忙。但是他望了我能有几分钟,突然关上了车门,正当我绝望的时候,二哥走了下来,说了一句,跟我们走?
  白城提到沈爷的时候,有的是尊敬,提到二哥两个字的时候,有的只是亲切自然,发自肺腑。二哥当然就是叶贝宫,二哥当初还不是二哥。
  我毫不犹豫,虽然牙关颤抖,可是还是说出个好字,然后,我就是沈门的人。
  白城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声,我虽然听说过井底之蛙,也笑过寓言中那个井底之蛙,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其实也是井底之蛙。我以后接触的,完全是另外一个天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天地。
  我原先的名字已经不记得,沈爷给我起名叫做白城,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一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有些发冷,我就想起冰天雪地中,那种刻骨的严寒。白城讲述到这里后,有些无奈,有些心酸,更多的是感激。
  他最后下了个结论,但我的命都是沈爷的,也是二哥的,不要说这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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