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好男人会被抢光的(2更)
作者:林思缘      更新:2023-04-18 00:07      字数:2118
  陆煜城拉起苏昕,很是无奈地道:“昕昕,我们走吧。”
  苏昕朝陆煜城摆摆手,“不着急不着急,我们不是来陪雨馨说话的么?这都没说几句话呢,就走了,这样哪会有效果呀。”
  苏昕虽然说着话,但是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黎雨馨,陆煜城就郁闷了,黎雨馨有这么好看么?他陆煜城长得这么帅,都没见她整天盯着自己看呀?
  苏昕没有注意到自家老公越来越黑的脸,继续盯着黎雨馨,“我说黎雨馨,你也太想不开了,不就是一个陆煜城嘛?值得你这么要死要活的?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多了去了,你好好地活着,这一辈子能遇到多少好男人啊?如今倒好,半死不活地躺在这里,难道你不会觉得不值当嘛?要是我是你啊,对方如果不喜欢我的话,我直接转身潇洒地离去,你长得这么漂亮,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干嘛要为了个男人要死要活的啊?要是你醒着,我想啊,这南城想要娶你的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去呢。”
  陆煜城和黎暮寒听得都很无语,这样的聊天方氏,估计也就苏昕想得出来了。
  只见她又捏了捏黎雨馨的脸,感叹道:“多好的皮肤呀,天生丽质,得天独厚啊这是,你怎么就不珍惜老天爷对你的恩赐呢?黎雨馨,要是你听到我说的话,就快点醒来,你这一睡就是五年的,你再这么睡下去,好男人估计都被别人抢光啦,所以,你快点醒过来吧。”
  黎暮寒听了苏昕的话,忍不住回了一句,“好男人哪有那么容易被人抢光?”
  苏昕听了黎暮寒的话,白了他一眼,“我们女人说话,你插什么嘴?再说我也没说错啊,我家煜城不就是好男人么?他都已经被我收了啊,你在南城风评不错,也算是好男人,但是那有什么用?你是她大哥啊。”
  黎暮寒抿了抿唇,顿时无言以对,看在她夸自己是好男人的份上,他不跟她怼了,反正他的目的,也就是找人来刺激妹妹,要是妹妹听到陆煜城结婚了,然后她不甘心,也许就醒过来了呢?
  陆煜城在听了自己老婆说自己是好男人以后,脸色总算是恢复了正常,嘴角还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浅笑,顿时也不管苏昕跟黎雨馨说什么了,就站在一旁安静地等着。
  苏昕跟黎雨馨说了一会儿话,她感觉有点口干舌燥了,这才站起来,她走向陆煜城,问:“你还有什么要跟雨馨说的么?”
  陆煜城摇头,“没有了。”
  “嗯,那我们就走啦。”苏昕拉着陆煜城就往外走,压根不理会杵在那里的黎暮寒。
  黎暮寒看着他们的背影,眼里闪过一丝无奈,他走到刚刚苏昕坐的位置坐下来,然后抓起黎雨馨的手,柔声道:“馨馨,陆煜城带着他的妻子来看你了,他们很恩爱,现在过得很幸福,你呢,真的打算一直这么睡下去么?馨馨,哥哥好希望,你也能找到你自己的幸福。”
  黎暮寒握着手里的手,又动了一下,这一次,她动作的幅度明显比之前大好多,黎暮寒惊讶得瞪大眼睛,心脏,也开始狂跳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才豁地站起来,走到门口大声喊道:“来人,快来人。”
  医生急匆匆地赶来,听了黎暮寒的描述,都一脸惊喜,他们又仔细地给黎雨馨做了检查,最后告诉黎暮寒,说黎雨馨的状态,越来越好了,醒过来的机率非常大。
  黎暮寒欢喜不已,直接给陆煜城打了电话,想要第一时间跟陆煜城分享这个好消息,彼时,陆煜城和苏昕正坐在车上,电话是苏昕帮忙摁下接听键的,还顺带开了免提。
  黎暮寒说的话,苏昕都听了去了,挂了电话后,苏昕感慨,“好神奇啊,如果黎雨馨醒过来,那真的是一大奇迹。”
  陆煜城看着她,满脸宠溺,“嗯,要是她能够醒来,我老婆功不可没。”
  苏昕好笑,“有我什么事啊?我不就是多说了几句话而已。”
  “我老婆很会说话,连植物人都能被你说活了。”
  苏昕被这句话逗笑了,“你要不要这么夸张?”
  陆煜城一脸认真地开口,“不,一点也不夸张。”
  “我们要去哪里?”苏昕看着他,岔开话题。
  “你想去哪里?我都可以,只要你在身边就好。”陆煜城说出来的话,简直不要太深情。
  苏昕嘴角微弯,任谁都看得出来,她被陆煜城的话取悦了,只要你在身边就好,多么美的情话,她承认,她被电到了。
  “我们去吃火锅吧,吃完火锅咱们逛街去,突然发现,结婚那么久,我都没有给你送过衣服呢。”苏昕提议道,婚后,陆煜城总是会时不时地往家里搬衣服,他搬回来的那些衣服,都是他请人专门为她设计的,件件都是精品,现在她穿衣服都越来越挑剔了,每次出门,都喜欢穿陆煜城买给她的那些私人定制款,觉得那些衣服,穿着好看又舒服。
  陆煜城对她真的很大方,准确地说,他真的很宠她,从衣服到鞋子到首饰,他送给她的东西,她都记不清有多少,不知不觉,衣柜里总是多出许多新款,鞋柜里总是会多出一批又一批的新鞋,首饰柜里更夸张,有些首饰,她甚至都还没有打开,就被新的首饰盒覆盖了。
  她慢慢地也就习惯了这一切,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他对她的好,对她的宠,而自己呢,除了偶尔给他煮顿饭,事实上并没有为他做过什么。
  所以今天她才说要去给他买衣服,有设计师专门定制的衣服固然好,但是偶尔她也喜欢逛街的乐趣,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从众多款式中,用心选出自己最心仪的款式,这其实也是一种乐趣。
  陆煜城听了苏昕的话,立即点头,“好,听你的,我们去吃火锅,然后去逛街。”
  搁在以前,他是不会出外面去吃火锅的,因为他觉得吃火锅又麻烦又浪费时间,可是如今不同了,有她在身边陪伴,做什么,他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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