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出山
作者:
张自道 更新:2023-05-15 02:27 字数:2660
屋内的光线有些暗,木串的珠帘遮挡的我无法看清房间里面的样子,轻轻的敲了敲门,门口掉了毛的老鹦鹉欢快的扑腾几下翅膀,用清脆的声音喊:“欢迎光临,欢迎观临。”
“进来吧,我都在屋里看你停留好长时间了,有啥不敢进的,我这儿又不是什么黑店。”有声音说。
迈步进了房间,屋内的装修较为古朴,许多都是用实木雕刻而成的家具,两张太师椅并排立在左边,右边则是展示柜,上面摆着许多多翡翠、根雕、化石等摆件,至于正前方,则是一位年纪在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坐在办工桌后面沏着功夫茶,他见我来了,起身对我摆手。
“小兄弟,来这儿坐。”
仔细打量他的面相,人未语先笑者必是笑里藏刀的人,他脸周围皱纹很多,头发较为枯黄,双颊消瘦,笑起来好似是那行走的骷髅一般,身穿藏蓝色外衣,一双三角眼盯着我直冒光。
我走过去,坐在对面,开门见山的说:“您是李初九?”
他点点头,没有丝毫的惊异,直截了当的问:“你是来出货的?我这儿可是山货、水货都收。”
想我一身行头才不过是150块钱,摆明了不可能是过来买文物的,而且他房间的装修较有特点,能让外面的人看不清里面,里面的人却能将外面打量的清清楚楚,像看过鬼吹灯、盗墓笔记的都知道,坐地销赃的文物贩子行业里叫‘蜘蛛’,至于李初九的身份,就是做这行的二道贩子。
回想着猪大肠交曾说过的话,我对李初九说:“我是海泉介绍来的,想请九爷去我家吃年夜饭。”
老头收住了之前的笑容,语气平淡的问:“你在哪来啊?”
“北边,家里过年缺个支锅的,九爷懂得多,羊太肥,这锅该怎么支,需要找几个人支,小的年轻,还需要前辈多多指点。”我认真的说。
如猪大肠所料的一样,他递给了我一杯茶,问我是干什么的?
把茶干了以后,将青囊放在了桌子上,轻轻的抽出桃木剑,低声说:“九爷,从小生活在水边,学了一些抓鱼摸虾的本事,这点您就放心吧。”
要不是猪大肠与我聊了那么多,我肯定也不会了解这么多的黑话,像盗墓,本就是见不得阳光的行当,民间叫“挖祖坟”,不只犯法,还悖人伦。所以,盗墓者都是非常小心,绝对不会有人满大街喊自己是盗墓的,而且大家都有一套联络暗语,也就是黑话。
李初九听了我的话后哈哈大笑了几声,指着店里的东西让我看,四周确实玲琅满目,可像样的古董却是一个没有。
他继续说:“海泉没告诉你我都洗手了么?”
这时,我发现了一个奇特的地方,就是李初九的中指没有了,就像是被什么利器整齐的切下,他们盗墓贼本就是刀尖上舔血的买卖,挖不到好东西还好说,有时候挖到了好东西,甚至团队之间也要互相厮杀,所以盗墓贼一般很少换圈子,这一点在两本盗墓奇书上已经有体现了。
我说的还挺诚心,又夸这次的羊肥,炖出来肯定够好几个人分。李初九推辞了几句,见我态度坚决,他指着了指石头摆件,低声说:“现在买卖不好做,国家抓的严,洋大头也不怎么来了,北京那片儿的太抠,往粤圈送还好,但是远啊,一趟货要是折了就麻烦了,而且我你看看我的中指也废了,在这行已经吃不开了,好在根雕、木化石、石英、翡翠、这些东西弄好了也赚钱,而且这两年人参价格特别高,你离着老远我就闻到你身上的土腥味儿,以为你是出山货的呢。”
瞧他态度坚决,可距离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这次如果摆不平崇亲王,难道就放任他为所欲为吗?
我换位思考的想,如果搁在我身上,谁要是告诉我哪里有块儿风水宝地,这心顿时就得像是蚂蚁爬似的难受,他是盗墓的,怎么可能不爱财?我又说:“九爷,您是干这行的,懂得比我多,咱长白山里有个头羊,你不打算宰了它么?”
“多大的羊我也没心思了,你是海泉介绍来的,一会儿留在这儿,我请你吃小野鸡炖蘑菇。”他十分敞亮的拍了拍我肩膀,示意这话题到此结束。
都到了这份儿上,我是真的不甘心就此结束,当即,我不死心的说:“虎丘岭的无人区,九爷肯定听过那个地方吧?”
见他的身体僵住,我继续说:“那里常年瘴气,生人难入,我有十足的把握渡过迷魂瘴,剩下的事儿还得靠着九爷帮忙,羊头羊尾九爷先挑。”
话都到了这份儿上了,他要是再不答应,我也没辙了。
事实上,哪有凡人不爱财?尤其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听说哪里赚钱都是削尖了脑袋往里面钻,他虽说断了一指,我不相信他能放弃此次机会。
听我说完,李初九顿了顿,又说:“一会儿晚上一起吃个饭,你家这个锅有点大,咱们自己支不起来。”
我心里大喜,总算是找到帮手了,当即我起身对李初九主动暂且告辞,简单的提了一句,说要去准备准备东西。
李初九说我人生地不熟的帮我打电话叫帮手,这点我倒是很认同,由当地人帮忙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大约过了不到半个钟头,李初九的媳妇来了,她媳妇算是典型的东北妇女,热情十足,尤其两口子聊了几句后,她媳妇开着一辆破旧的桑塔纳带着我上了大街。
我们是正午当头出的们,他媳妇一直带我绕到了天黑前回到他们家,我们开车绕了半个城市,凑齐了九根儿筷子大小的桃木锥,还有黑狗血也比较难找,非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愿意斩杀黑狗,道士取血只不过以银针取后腿,经过水的稀释来做法器,但赶巧去狗市的路上,眼看着一家狗肉馆刚刚勒死了一条狗。
我上前拦住了剥皮,仔细打量,此狗通体漆黑,毛发铮亮,真不知道是谁家卖的,要知道黑狗在宅中可是非常辟邪的。与狗肉馆谈好了价格,再由李初九的媳妇帮我垫付了些钱,把那条狗买了下来,找个没人地方取了一些血灌入矿泉水瓶中,再往狗嘴里塞了几个硬币,念了一遍超度咒后把它埋在了土里。
一进了李初九的家门我就明白了,这老小子真可以算得上是生活拮据,家里住着的也是郊区平房,他没在家,我被妇女领进了里屋土炕,看到他们家的电视柜上放置着各种各样的学习奖状,其中有一个模样较为英俊的少年照片摆放在最醒目的位置。
李大嫂从旁像是发现我在打量着,于是颇为自豪的说:“这是我儿子,现在在香港工作,可厉害了,好像是什么什么大企业的领导。”
我点点头,瞧这孩子五官较为清晰,目光冷淡,瞳孔如蛇,并且眼里有凶光,性格多半是位冷血之人,不过这种事儿也是难免的,李初九从事盗墓多年,一些个因果报应也在一点点的显露出来。
听着李大嫂自豪的给我讲述他儿子的故事,显然,年轻的小伙子远在香港遇到了经济上的难题,也就是要结婚了,可结婚就需要买房子,香港那边的房价简直比北京还要贵上许多,这对普普通通的农村两口子,别看古董店里的东西值点钱,可还是一分钱不敢乱花,都攒着呢。
聊了一会儿,李大嫂去准备做饭,没多久李初九带了一共四个人进了屋子。
打量这四人年纪都不小了,而且,当中最最令我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