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194
作者:姬泱      更新:2023-04-24 14:47      字数:3224
  这个决定简直太刷我自己的三观了,发现对着这个男人,似乎我的底线可以一直后退,后退,再后退……
  不过,……
  我问他,“你当时为什么会想要直接同我交往,你不怕我仅仅是为了你的金钱吗?呃,即使在现代,大家看我好像还是这样看。”
  “那样也好。”他,“当时我去杭州找你,想的就是,如果你想要钱,我给你,想要人也好,只要你想要的是在我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都好。那是当时,现在不一样。”
  “嗯?什么不一样?”
  我闻到他的气息,呼吸的气息,就在我的耳朵,鬓角上压着他的亲吻。
  勋世奉,“只要你开口,不论是否在我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都可以。”
  第147章
  ……
  “韩寿偷香,相如窃玉、沈约瘦腰还有张敞画眉号称古代四大风流,其中开头两种风流就是偷情与私奔,画眉为正经夫妻的闺房之乐,这个沈腰则是文人张狂,但是又好像跟为情消磨衣带渐宽终不悔,萧商,你说这个排名究竟是谁折腾出来的?”
  好像是夜晚,月光皎洁,紫檀木的书柜显得异常厚重。
  我站在一个小凳子上,正在,萧商站在我旁边,帮我扶着凳子。
  他听我问他,没有回到,就是笑。
  我又翻动了几本书,挑了一本邵洵美的《花一般的罪恶》,这本已经是近现代出版的版本了,当年解放前上海出版的版本似乎不在这个书架上。
  我,“这位邵洵美似乎与沈约瘦腰一样,被人误会太深,作为中国近现代有名的作家,似乎文名不显,他出名是因为另外三件事,名门望族,有钱,外加鲁迅以《拿来主义》的一句话来鄙视他,这样的一位出身名门的美男作家竟然被埋没了这么久,不应该啊,不应该。”
  萧商,“下来吧,危险。”
  我从凳子上蹦下,“萧商,你看,邵洵美与妻子是姑表亲,他是盛宣怀的亲外孙,而他妻子则是盛宣怀的亲孙女,他少年时代就爱上了妻子盛佩玉,因为盛佩玉的名字取自诗经中的’佩玉锵锵’,他就用另外一句’洵美且都’中的两个字来给自己取名字,对比这样,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离’还有’商’好像刮奖刮来的一样漫不经心。咦,你怎么不说话?”
  萧商比了一下自己的右的眉,“说起来张敞我就注意到,你这边的眉毛有一根不太好。”
  我问他,“你也要帮我画眉吗?”
  萧商,“我不会。”
  我,“哦,那可以学吗?”
  萧商,“……,好。不过,你的眉毛生的很好,不用画,只是修一下就好。”
  我把放在椅子上的包包拿过来,从里面掏出来一直随身带着化妆包,掏出镊子递给他,“喏,给你,帮我修一下吧。”
  萧商接过镊子,却还是笑,“这个,我也不会。”
  “你只要把你看着不顺眼的杂毛拔掉就好。”
  “唔,那我试一下……”
  他的手指很独特,医科生的手指,拿着镊子完全没有微颤,贴近我的皮肤,只是感觉到一种凉意,就好像早春的微风轻轻吹在面孔上……
  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很暗,过了好一会儿,我从床头拿过手机,看了一下时间,——3:12am。
  勋世奉还在睡。
  他很早就需要去办公室,我不能打扰到他,尽可能轻的起来,下床。
  我到旁边的黑色胡桃木茶几上拿起来冷牛奶喝了一口。自从我有晚上睡不着的毛病之后,就把咖啡与茶这种可以提神醒脑的饮料全部戒掉,但是,这个毛病还是时好时坏。有的时候,白天睡了,晚上也能睡着,有的时候,白天就算再累,完全没有休息,晚上也会惊醒,然后,继续保持清醒的状态,一直到黎明。
  这样不成,真的不成,我需要一个出口。
  ……
  更加粗俗的东西……那是什么?
  中午请章亦冬吃饭,本来想着要不就去唐人街好了,但是,又觉得吃中餐回国有大把的时间与美食,既然人都到了纽约了,那就还是尝尝local cuisine 。
  我在rose lush steak house牛排店订了位子,这间店连续15年被美食杂志《zagat》评为纽约第二牛排店,之所以不是头甲,估计是因为这里的价格比较不厚道,排名第一的牛排店是peter luger,那里价格公道,rose这里的价格至少是那边的4倍,于是,人薄了不少。不但人少,还异常困难的订到位子,于是,我学着廖安的样子,把那张印着’ alice hsun’大名的名片向前一递,所有的位子都available了,我马上感觉异常圆满。
  餐店很安静,这里装饰的比较复古,白墙,黑色原木的半截包边,天花板吊着小水晶灯。
  章亦冬吃相很安静。他拿着面包蹭了一些黄油,然后就是加了醋和盐的蔬菜沙拉,煎的培根上来,加了一小颗西红柿,最后才是肥厚的牛排。我没有点牛排,只是点了一份苹果派。
  我,“这些东西吃的习惯吗?还有,最近过的怎么样?”
  死小孩瞄了我一眼,“除了这些,你还会说别的吗?你脸上的妆太厚了,皮肤状况也不好,干,动一下都能掉渣。”
  我昨天睡的不太好,眼睛下面全是青眼圈,出门之前抹了四层底妆才盖过去,不过,我感觉自己皮肤状态还可以,不是很干燥。不过,被他这么一说,我赶紧从包包中掏出粉底盒,打开,对着小镜子照了照,一看,感觉还可以,彩妆盖住的皮肤了,显得还不错。
  死小孩切了一片牛排,用叉子插住在盘子里面转转转,涂抹酱汁,“我知道你是新婚,但是每天这样……,也不好。你是我老板,我还年轻,希望你也能长命百岁,不然,我刚签了合约你就……了,让我的前途也变得黯然无光。”
  我气的一拍桌面,“这事儿不用你管!吃你的饭吧,这么多好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章亦冬特别淡的翻了一下白眼,“我是关心你。”
  我,“先提高你的eq,知道怎么跟人相处,再关心人吧。”
  章亦冬放下刀叉,“你请我吃饭,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我,“是,那个……”
  “如果是教条的话就不要再说了。”章亦冬,“我觉得自己虽然不会被写入教科书,但是为人还是挺正常的。”
  我就纳闷,“我什么时候教条了?”
  章亦冬,“你不知道吗?每天你都冷着一张面孔,看到我跟看到杂碎一样。然后就好像在脸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近身者亡。”
  我,“冬冬,说这话,你可就背着良心了。我从来没有这样干过。”
  ……更加粗俗的东西……
  章亦冬身上有这种’更加粗俗的东西’,这就是一种男性本身的魅力,只要是女人,无论她的出身,受教育程度,审美,还有偏爱,或者是文化背景,她都可以嗅出来的魅力。我知道动物界肯定有那种比它的同类对于异性更加敏感的个体,这是在生物链与竞争过程中进化出来的优势,人类肯定也有,难道,我眼前这个死小孩就拥有超越文化与背景的魅力吗?
  我,“东东,我说实话吧,我挺看好你的能力的,不过,在这个圈子,天赋是一会儿事,努力不努力又是另外一回儿事。努力了,最后还要看天时地利人和,外加背后运作的资源与机会,所以,能出头的人是凤毛麟角。当时,我与乔深想要为《南北朝》挑选角色,我看你的视频还有照片的第一眼就感觉你适合出演一个角色。乔深是很好的人,以他在娱乐圈的地位,如果不想同你配戏,你这个新人完全没有任何机会,这次的主题曲演绎也是,如果他想要那个机会,没有人会选择你,但是乔深就是为你让路了,这样的事情,我想你这么聪明,一定知道。乔深没有拿过你什么私人的好处,我也没有,我们想要做的,只是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你是一个很好的演员,天生的演员,但是,以后究竟能走多远,还应该看你自己。”
  我想到这段时间,他对我说过一些话,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开诚布公。
  我,“作为女人,我承认你的魅力,但是,我不是你的猎物,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章亦冬,“我知道,你不是猎物,你是刚成年的母狮,……,不,你是猎食者。”
  章亦冬开始吃牛排。
  他吃了两口就问我,“你背后那个桌子的那位贵妇大婶一直看着我们,她是看上你了,还是看上我乐?”
  什么?
  我扭头,发现我身后6台桌子的后面,是几位穿着表面看不出啥,仔细一看,全部都是手工精心制作的衣服的女人。其中一位,穿着深蓝的套装裙,整齐的梳着头发,戴着珍珠的贵妇,正是盛颐珊。
  我对章亦冬说,“你先自己吃,我去打个招呼。”
  说完,我站起来,从这里到那边。
  勋夫人看见我过来,已经放下刀叉,抬起那张绝美的面孔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