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主角仇深似海[快穿] 第51节
作者:
星流盈光 更新:2023-04-28 05:24 字数:4151
梵音谷虽然自成小世界,却不能从山谷外进出,先别说找不到山路,就算被封锁了真元的修士能够靠肉身爬到峰顶,也只能看到山谷内外的弥天大雾,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进入梵音谷的途径,是天空。
这注定掉入其中的修士永远无法从梵音谷脱离。当然,考虑怎么逃跑这件事在这里也是件奢侈的烦恼,别说能不能在小世界活下来了,基本上从天空做自由落体运动摔下来后,性命就已经成了一件堪忧的事。
至今为止掉下来的三个人,两个在坠地的时候就死了。
第三个刚被路日就捡到,就因为这看似和煦平静、风轻云淡的梵音谷中充斥的杀孽——介于修道之人呼吸之间皆是灵气,简而言之就是有毒——而彻底疯狂。
还没和路日就说上一句话就选择了自杀。
搞得当时难得救援成功的路日就还挺惆怅来着。
“我还以为我的帅气足以让人战胜死之美的诱惑。”
系统:……
槽点太多它不知道要怎么吐。
山谷之内,山岚重叠,云雾袅袅。
路日就在某个草木茂盛的平地上停下脚步,凝神看着脚下的松软泥土。
上面乍一眼看上去并没有没什么异常,但只要仔细去看,就才发现露出来的表层泥土显得有些湿润,更像是刚把压在下面的更有水气的那部分翻了出来,掩盖住原本的土面。
【线索发现。】
路日就将手中的插进那块泥土里,将表面的土壤挑开,果然看到在表土下面隐藏着一块更加干燥的土壤,某些红色的液体已经渗入其中,形成很深的颜色。
而空气中有腥气。
【这是血液。】路日就说,【主角就在这附近,他倒是挺聪明的,反应得很快。】
不过能够察觉到有人靠近的直觉也很让人佩服,不愧是主角。
路日就不觉得自己行动会如此明显,他的走路无声无息,仿佛踩在水面的落叶上步步而行,脚步声很轻,只有拥有兽类般的敏锐,才能从风的走向里察觉到不对劲。
【楚夺青……感觉这个世界的主角会很有趣。】
修真界有三界,主角楚夺青就出身于修真界里的下界楚家。
楚家作为下界的修真世家,虽然不同于肉体凡胎、忍受百年生老病死的凡人,却也不能吸风引露,安然享受修者之道,和每个修真界下界的家族一样,它依附于中界的修真世家,忍受剥削控制,以求安宁。
楚家占有的灵脉,每十年滋长出几枚少有的中级灵石,却每次都会被中界取走,因此百年岁月浩然而过,家族却终生不得寸进。
就是这样一个简直是给黑社会交保护费的苦逼家族,却出了一个千年不遇的修真天才——
那就是楚夺青。
在没有灵气和天材地宝滋长的情况下,他竟然三年筑基,七年就打得整个下界无敌手,可惜天骄出世,却让被压迫已久、滋怨已久的楚家兴起念头,未经楚夺青的意见,就贸然对那个中界的家主发起了攻击。
这种反抗最初确实有效果。
中界没想到养了百年的狗居然敢咬自己一口,硬是被楚家打了个措手不及,可惜当时上界第一门派甘糸宗正好派了一个弟子下来慰问中界的情况,见中界居然被下界打成这样,肆意嘲讽了一番,便一人一剑,将整个楚家残杀殆尽。
唯一的例外,是主角楚夺青。
他亲眼见到父母兄妹的死去,绝望之下,竟然靠着求死之志伤到了那个上界子弟,虽然不过是手背上极浅的划痕,却足以让那个刚入甘糸宗不久,被中界吹捧得飘飘然的弟子骤然大怒。
他打断了楚夺青的四肢,还违背修真界“非十恶不赦之人不得困进三千世界”的条令,将他扔进梵音谷中。
但要是那个刚进入甘糸宗,因为衣锦还乡而心高气傲的上界子弟再稍微了解一点情况,他就绝不敢把楚夺青扔到梵音谷里来。
毕竟,这里可是困着一个放眼整个修真界无人愿意讨论的怪物。
路日就还不至于没法发现一个受了重伤的人的粗重呼吸声。
虽然楚夺青一心想要隐藏,他却轻而易举地就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异常响动,跟着寻到藏在草丛里的身影。
【看上去真痛啊,】路日就说,【全都是血。】
他刚拉开草丛,就撞进一片深黑如墨的瀚海中。
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路日就。青年的衣衫残破,满身都是血,就这样狼狈不堪的倒在泥土里,却依旧意志不死,竟想要硬拼用残余道法攻击发现自己的修者。
要不是路日就反应及时,差点被他打中。
【嗯,草丛中的鬼魅。】
看了看主角的脸,路日就决定原谅他。
他依旧保持一脸的冷淡,低头看着倒在地上的楚夺青,纵使被人出手攻击,也不显出恼怒的样子,只是平淡询问:
“外面来的?”
——何其相似。
楚夺青紧紧咬着牙,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他看着路日就身上的白衣,无法移开目光。
那一日的火海中,那个将他的人生和家族彻底毁尽的修士,就是穿着这样一身白衣——甚至,就连款式似乎都和这个人极为相似。
他恍恍惚惚地想起来那夜以气凌空,似天上仙人般的男人,就这样颔首,凝视着站在地上仿佛蝼蚁般的他们。
然后仿佛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一样,男人欢悦地,笑吟吟地说道:“一群垃圾。”
楚夺青身上残余不多的真气瞬间汹涌起来,在断裂的经脉里横冲直撞,仿佛刀刃针刺般想要从他的经脉向外刺出,他瞬间被身体的剧烈疼痛席卷,忍不住发出一声痛苦的喊叫。
那双本就满是血丝的眼睛骤然变得通红,曾经被称为“楚家麒麟子,天生好端貌”的俊美面容上,也飞起深黑的诡秘翳影,显然下一刻就要被梵音谷的杀意感染,彻底坠入魔道。
路日就看着他,微微蹙眉。
楚夺青突然觉得周围的灵气骤然抽离而出,对于习惯从周身吸取天地灵气的修士来说,一时间如同置身真空之中,先是毛骨悚然,而后又赤身般浑身发冷,竟让他骤然惊醒过来,大汗淋漓地意识到自己差点还未复仇就已经失去神智。
他不得不谨慎地试图搭话,一开口就剧烈咳嗽起来,鲜血跟着从伤口里崩裂,只能勉强说道:“恕晚辈无法行礼,前辈似乎知道这里的情况……?”
在掉进梵音谷前,楚夺青就已经对里面的情况有了准备。
小世界中隐藏着万千变化,爱憎纵横,一时不查就会坠入其中。当得知自己将被扔进梵音谷的时候,他便已决心坚守住本心,决不能失去道心,可没想到竟会沦陷得如此之快。
但面前这人,竟似丝毫不受到小世界的影响?
【哦呀,前辈。】
大概是把他当作什么被困在这里的修真界老怪物了吧。
修士与凡人,便是他眼一睁一闭,你已一生一死一抔土。
修为到了一定境界后,最直观的就是驻颜有术,延年益寿,一旦进入筑基之境,容貌也就跟着恒久不变,除非道心中毁,至死都是少年貌。
不过楚夺青的恭敬还是让路日就挺受用的。
要知道这可是一位走修真天才流的主角,身为楚家麒麟子,楚夺青曾是下界最有天赋的修道者,在家族遭遇灭门惨案前,他始终作为天之骄子被呵护长大,等到离开梵音谷,修为又迅速增长,一路夺天地至宝,不久后踏上上界,杀尽甘糸宗,剑心证道,羽化成仙。
现在这个阶段,算是主角人生里最狼狈不堪的时候。
路日就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地打量着躺在地上的楚夺青。
虽然他衣衫残破而来历不明,但楚夺青抬眼看向他的面庞时,心里还是忍不住战栗了一下。
虽然修行之人都能更易容貌,再加上易经伐髓,俊男美女甚多,但这人气质神秘莫测,最难忘记的却是那惊人的俊美,纵使以天地灵气尽然汇之来形容也不为过。
只是对方虽然白衣飘飘,深黑色的眼睛里却是寒气森然,仿佛隐藏一方悬挂的血河。
“嗯。”路日就回答,“我已在这里许久。”
梵音谷的灵气恶劣,就算对于不食五谷的修道者也并非是宜居之地,恐怕不出三日就会爆体而亡,楚夺青偷偷打量着他的样子,猜测对方所说的“许久”到底是多少时日?
路日就却像看破他的心思,目光下撇,声音冷淡:“我等待百年时光,终于看到有人进入这苦情之地。”
虽然依旧毫无感情——
但那并不是错觉,面前人确实因为他的出现而感到欣悦。
楚夺青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路日就提剑而起,站在自己身前。
他心中骤然一冷,无数猜测顿时涌上心头,这人如此期待有人能够进梵音谷中,难道竟是依靠吸食修道者命血精魂而活?
心中不敢确认,楚夺青只能面色僵硬,勉强笑道:“前辈法力高深,晚辈自愧不如。”
路日就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剑身在他的手里舞了一个漂亮的剑花,还没等楚夺青反应过来,不过是瞬息间,那把剑已经由上至下刺穿他的腹下丹田,温热的鲜血从被刺入的剑刃上淌下来,黏腻滚烫。
楚夺青猛地睁大了眼睛。
他的身体感觉到强烈的寒意,但比起丹田被人刺穿的震惊,他的心神却被面前呈现出来的一切骤然夺取。
那是一片无边的血海。
滔天的血河向着四面八方涌去,暗沉的天空上,血液倒挂,仿佛瀑布般直冲上天,四周尽是来历不明的哀哭声和惨叫,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就连自我都只剩下巨大的惊骇和滔天的杀意。
这个景象,竟然比他曾经见过的家族覆灭时的死还要可怕。
这到底是怎样的……
阿鼻地狱?
楚夺青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块大石头上,正呆呆地睁开眼睛,看着天空。但天空虽然广淼庞大,他却忍不住移动目光,看向旁边那张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
太近了。
楚夺青竟然忍不住想。
分明是相识不久就能感觉到他毫无感情的人,在这样静静注视一个人时,却仿佛含着满满的柔和情谊,那双黑色的眼眸虽是一片血海深河,却能让人溺死其中。
这人想必修的是无情之道,可看着他的面庞,楚夺青竟奇妙地觉得,倘若让其修行魅道,想必多半将倾倒众生,不论是怎样强大的修者,都会为了他而神魂颠倒。
但他并非耽于美色之人,很快就发现有点不对。
自己的丹田不仅没被刺穿,而且……身体能动。
身上的伤似乎在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恢复了。
楚夺青蹭地一下坐起来,按压自己不久前还被打断的四肢,有些难以置信他突然想到什么,下意识去抚摸丹田,但让他失望的是,丹田虽然完好无损,里面却空荡荡一片。
路日就看了眼他的动作,平淡道:“苦情之地不可动真元。”
但……不可动真元,刚才那场错觉又是何物?
直觉这人恐怕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强大,楚夺青微微垂眼,心知对方既然愿意救自己,恐怕就不会没有目的,试探着问道:“在下楚夺青,不知前辈的名字是?”
那双深黑色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楚夺青的心里微微一冷,心里想着是否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却见对方微微移开目光,声音低沉:“路日就。”
许久没有得到楚夺青的回应,他似乎怔了一下,重新移来视线,微微皱着眉头,重复道:“路日就。”
楚夺青有点莫名其妙,但这时候有求于人,他只能勉强说道:“日就月将,前辈倒是有个很好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