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48节
作者:花心者      更新:2023-04-28 14:19      字数:4635
  “嗯。”沈斐淡然回应,“继续念。”
  水月点头,“前两天下雨,您的花死了几盆。”
  不是名贵,或是公子特别喜欢的花,星海不会刻意这么一提,只下了一场雨就死,除了公子院里最娇贵,最好看的那么几朵,不会再有别的。
  沈斐翻页的手顿了顿,“然后呢?”
  “他已经让人保存了种子,公子别担心,明年这个季节还能种出来。”
  “嗯。”沈斐等着下文。
  下文跟昨天一模一样,没什么区别,水月简短了说,“朝曦姑娘还跟以前似的,好吃好喝睡得也好,公子放心吧。”
  沈斐蹙眉,“就这样?”
  嗯?
  水月不解,“信上就是这么说的。”
  “是吗?”沈斐低垂下眼,不知在想什么。
  一旁的镜花擦完桌子过来,一把抢过纸条,匆匆看了一眼道,“公子,水月没有细看,信上其实还有一些内容。”
  沈斐抬头看她,“还有什么?”
  “朝曦姑娘时不时拿出公子送她的玉看,星海还说,有一次听到朝曦姑娘在府外喊您的名字,还有啊,她晚上睡觉说梦话,一直问,沈斐呢?沈斐去哪了?”
  沈斐嘴角微微勾起,“不用骗我了,水月说的才是实话吧,没有我,她吃好喝好,睡得也好。”
  镜花叹气,公子明明知道,还不是喜欢这种欺骗的话,往日都是她念,会多加几句信上没有的,后来每当这个时候,公子便打发她做其它的,让水月念,水月诚实,当真什么都念了出来,一句虚假也没有。
  那信上确实就像她说得似的,吃好喝好睡好,还不算太笨,将朝曦姑娘每天翻墙进李府的事隐瞒了下来。
  镜花将信折起来,搁在一边的蜡烛上烧,这种信还是不要留下来的好,刚烧了一个角,沈斐突然说话,“拿过来,我自己看吧。”
  说来奇怪,公子从来不自己看信,每次都让她们念,或许知道她们报喜不报忧,所以听着放心,自己看怕看到什么不想看的东西?
  镜花也不懂他,只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要求自己看。
  她犹豫了一下,把火吹灭,递给沈斐前还想劝一劝他,“其实什么内容都没有。”
  她越是这样,沈斐越是坚持,“拿过来。”
  镜花无法,只得将信给他,这人打开信,一目十行看下去,前面都是一略而过,唯有后面关于朝曦的事,看得格外仔细,面色也越发沉重,半响突然站起来,“去收拾收拾,即刻回京。”
  镜花瞪大眼,“这里不管了吗?”
  她以为公子最多难过一下,没成想公子反应这么大。
  看来公子比她想的还要喜欢朝曦姑娘。
  “元军已经退回边界,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暂时很安全,有我没我都一样。”沈斐拿起挂在一旁的披风,自个儿披在身上,白皙修长的手在胸前打结。
  逼退元军从来都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吞并元军,所以迟迟不走,等待机会,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镜花点头,这里确实稳了,公子走的险招,没先来凤凰山,反倒去了另一面,直接攻打元军的老巢。
  元国不如大顺,地盘只有大顺的五分之一,仗着天险,加上高原反应,水土不服等等原因,大顺的兵马过去能病倒一半,所以一直拿他们没办法,要攻过不去,病秧子去多少死多少。
  元军又天生强悍,个个是套马的好手,能以一敌三,他们过不去草原,元军却可以肆无忌惮生活在大顺上,更显得大顺处在劣势。
  打一次战,最少穷三年,元军又爱惹事,天生有好战的遗传,知道大顺拿他们没办法,三天两头过来闹,一旦筹够了钱,立马大军压线。
  就这么接连不断的打下去,每次都是在大顺的地盘上,无论如何吃亏的都是大顺,便有人提议让给他们一两个郡,等他们安定下来,再将人截胡,前后包饺子干掉。
  否则在草原上,还真对付不了他们。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法子很快得到不少人赞同,尤其是太后一党,那段时间活跃的很。
  公子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到时候再看,实则早已秘密安排了人观察草原,发现只要训练得当,他们也可以在草原上生活,长久的不行,只能短暂的,短暂的就够了。
  元国地盘小,只一天时间便能赶到它的中心位置,直逼它的帝都。
  好死不死元军打算攻打大顺,带走了大批兵马,王城空虚,一下子便被他们逮了个正着,国库打劫一空,能带走的尽数带走,带不走的烧了。
  让敌人好,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
  元军收到消息回去时已经晚了,想攻来报仇,又怕他们再玩一出暗渡陈仓,打别的部落主意,无法,有苦也只能吞下不说,等待机会默默反杀。
  伤筋动骨一百天,元军折损了这么多人和钱财,粮草少了大半,一时半会很难再折腾出什么浪花来。
  他们还守在这里,有想找机会吞并元军的意思,也单纯是公子不愿意面对现实,朝曦姑娘临走前说的清清楚楚,她要去睡别人,所以公子怕回京城,也怕收到信,可又期待,很矛盾的想法。
  人不是鸟,展翅便是百米,人需要在地上脚踏实地的走,亦或是乘坐马车。
  公子没坐马车,直接快马加鞭往回赶,期间连休息也没来得及,他一向最爱干净,这时候也顾不得,最多落脚客栈的时候换身衣裳擦擦汗。
  凤凰山离京城实在是远,即便这样也花了两天时间才到。
  朝曦本来准备昨天走的,让掌柜给她清算银子的时候掌柜说铺里没人,他一个人顾不过来,想让朝曦再帮忙看几天,一旦找到人,立马放她,顺便多给了她一两银子,算是感谢她这段时间的帮忙。
  朝曦为了那一两银子屈服,想想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可她一个女孩子,又不能入朝为官,也不能下海捞金,要出息有什么用?够吃够喝才是实在。
  许是药蛊不在,朝曦最近熬不得夜,一熬就困,睡得很香,时常到第二天掌柜喊她才醒,掌柜的人不错,对她嘘寒问暖,问她怎么了?需不需要休息之类的话。
  朝曦心里暖暖的,更愿意留下帮他看铺,只是半夜总是睡,不知道有没有耽误做生意,朝曦有些愧疚。
  她很努力撑住,可还是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叫她,“朝曦,你感觉怎么样?”
  朝曦‘嗯’了一声又继续睡,那音拉的老长,听着颇像撒娇,惹得人一阵荡漾。
  扶在她肩上的手越发过分,想从她的衣襟处探进去,还没来得及做,远处突然射来一道黑影,掌柜反应不及,惨叫一声,人已经被一把长剑钉在墙上。
  夜很深,按理来说这时候不该有别人,可门口却站了许多人,为首是位贵气的公子,面色阴沉的看着他。
  他‘哎呀哎呀’的叫唤,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杀人啊,我要去告你们!”
  没人理他,沈斐径自朝趴在桌上的人走去,这么大的动静,她居然还在睡,很不对劲。
  镜花也看了出来,与水月一起,将掌柜的拉去一边盘问,又遣散了其他人,留公子一个人在铺里。
  金丝浪边云靴在案台前停下,自然垂下的手抬起,想摸摸这人,半响轻叹口气,解下披风盖在她身上。
  有些时日不见,她居然比原来胖了一些。
  第58章 太巧了吧
  许是因为京城与凤凰山不一样, 在凤凰山她时不时上山下山,来回跑几天,也可以肆无忌惮练功,没人说她。
  来了京城之后处处都是人,无论起来的再早,一歪头发现隔壁起的比你还早,当着别人的面练功尴尬,跑步会遇到很多熟人, 挨个朝你打招呼, 拉住你说话, 不应说你没礼貌, 应了你还跑不跑?
  在这种环境下只能老实待在屋里, 顺着不大的院子来回走动几圈,活动量赶不上以前,加上吃好喝好睡好, 会胖也在理所当然。
  只是他从来不知道, 朝曦这么能睡。
  “公子。”镜花在他身后说话,“打听出来了。”
  沈斐瞧了一眼熟睡的人,小声道,“去外面说。”
  俩人一前一后离开小铺,走到稍远的拐角,铺里绝对听不到才停下脚步, 镜花继续汇报, “小铺掌柜看中朝曦姑娘, 每晚在蜡烛里燃香,因为铺里草药太多,朝曦姑娘没闻出来,掌柜也谨慎,一次一点点,慢慢增加药效。”
  这种香加工在蜡烛里,随着渐渐燃烧的火绳发挥药效,与寻常的手段不一样,譬如朝曦姑娘只知有迷·魂香,不知竟还有迷魂的蜡烛,每次搜查的时候都错过,找不出来,便以为是自己疑神疑鬼,没当回事。
  他们的人因为朝曦姑娘听觉异常,不敢离近,太远看不清细节,只知道朝曦姑娘时不时到处看看,翻翻找找,找什么不知道。
  镜花瞧了瞧公子的脸色,没有异样才接着道,“他还说朝曦姑娘体质特殊,量多了怕她发现,量少了对她没用,处在半梦半醒之中,一喊就醒,来了大半个月,一直没找到机会,也就今天发现喊她不醒,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咱们制止……”
  这种香属于助眠的那种,没有副作用,把脉也把不出来,朝曦姑娘事后检查不到身体异样,就像单纯睡了一觉似的。
  所以她直到今天,还没有发现,如果不是公子突发奇想,不辞辛苦大老远回来看看,搞不好她现在已经……
  沈斐低垂下眼,声音依旧跟往常似的,平淡如水,宛如吃一顿饭,赏一朵花,“处理了吧。”
  今天能对朝曦下手,明天就能对别人下手,这种人活着就是多余。
  镜花明白,歪头对藏在暗处的人比划了一下,那人当机立断挥刀。
  噗嗤!
  墙上喷出一串血花,很快有人打理,擦墙拖地,处理尸体,一气呵成,不多时,一个新的掌柜从后面走出来。
  “五更了。”沈斐目光落在幽幽的夜色中,“该换岗了。”
  ‘掌柜’明白,鞠身拜了一礼,再抬头时,公子与众人已经先行一步,只留下一个背影。
  ‘掌柜’摸了摸脸,去喊朝曦,“朝曦,该起了。”
  细细一听,声音与掌柜的一模一样,叫人听不出分别,朝曦的药效还没过,头昏沉沉的,被他晃了几下才眨眨眼醒来,一边揉眼睛,一边问,“掌柜,你怎么来这么早?”
  她睡得太死,感觉就像只睡了一小会儿一样,中间一点意识都没有,只方才似乎听到谁‘啊’了一声,她努力想睁开眼瞧瞧,奈何睁不开,便又睡了过去。
  朝曦直起身子,肩上的披风滑落,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这声音本不该出现,突然听到,朝曦懵了一下,本能低头看去,发现是一件披风,不知是谁好心给她披的。
  她矮下身子捡起来,拿在手里问掌柜,“这是……”
  这料子有点奇怪,湿滑湿滑,就像刚从外面回来,被早上的雾气蒸了一圈似的。
  披风很厚,里面加了上好的棉花,记得南方有一种棉花,宛如云朵,又软又暖,卖得极贵,只供给大户人家,李安生也有一件,曾经给她披过,她一摸那个料子就觉得不一样,好软好舒服,便问李安生,这是什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好摸?
  李安生给她详细解释了一遍,虽然尽量照顾她的自尊心,往低了说,可朝曦自己想买,一问才知道是天价,这种东西小铺掌柜根本买不起。
  “方才一位贵气公子给你披的,好像听到旁人喊他李什么的,我也没听清,他说认识你,我就没管。”‘掌柜’拿起账本去对账。
  他只远远看过这里,没走近,公子叮嘱过,朝曦姑娘的听觉格外敏锐,不能出现在她五十米之内。
  五十米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模糊瞧见一个人形,知道她们在干什么,细节对不上,那账本他也看不懂,简单扫了一眼,装模作样秤了秤药材的斤两,在平时他们对账的后方打了个勾,数完钱财后点头,“都对的,你走吧。”
  朝曦还有些困意,打个哈欠没在意,“那我先走了。”
  李什么的肯定是李安生,正好只有他喜欢用这么奢华的东西,其实还有一个人,不过他可能还在打仗回不来,目前只有李安生。
  朝曦将披风带上,“我顺路把这个还给他。”
  ‘掌柜’叫住她,“你放这里吧,他说他上午要用,自己会来拿,这时候估计还没醒,别去打扰人家了。”
  朝曦眨眨眼,“还是掌柜想的周到,那我放这里了。”
  她不可能为了还一件披风等到中午,现在去送李安生还没醒,她回去后又要睡觉,时间正好岔开,不如搁在这里,让李安生自己来拿,李安生离得近,就对门而已。
  朝曦理了理自己睡乱的衣裳,撩开挡门的帘子,一出去,登时觉得遍体一寒,屋外阴气沉沉,雾气浓重,瞧着要下雨一样。
  冬天真的来了,她前段时间囤的过冬衣裳和厚靴可以拿出来穿了,每次穿新衣裳,都觉得有少许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