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王座 第63节
作者:洛大王      更新:2023-04-29 07:00      字数:3188
  第51章 迷失之城6
  “嘎——”
  乌鸦觉得一定是崽崽太忙了, 虽然心里很担心它,表面上没有表现出来,它很理解崽崽。
  于是飞进飞出, 不时帮点小忙。
  【平凡的我】:我记得废城就有好又快棺材铺的分店
  【文学带师】:但是没有什么生意
  【超有钱的橘座】:虽然大家都知道进入任务世界后很危险, 随时可能死亡,还是没有购买棺材的习惯
  【小编】:大家都知道下雨天提前带伞,却在进入任务世界前不肯购买棺材, 这是为什么呢?
  【脆脆鲨】:或许是因为死了, 很难把自己装进棺材里吧
  【好又快棺材】:我们的棺材是支持智能收尸的!兄弟萌真的不来一发吗?
  【白色雨伞】:崽崽接了代言吗?我这就买两具棺材!
  【超有钱的橘座】:让崽崽恰饭!已购一千具棺材, 赠予有缘人!
  【好又快棺材】打赏星币x100000
  林夜白没想到代言效果如此之好,回废城后, 可以点很多油炸史莱姆,二狗一定会开心的。
  “爹,肚肚饿。”
  牌子刚挂出去, 店里还没有人买棺材。
  林夜白回后院, 岁岁眼泪汪汪看过来。
  他架锅煮泡面,今天煮鲜虾鱼板面。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不能总吃一个口味的泡面。这次加的是鹌鹑蛋和虎皮凤爪,岁岁吃得很开心。
  吃完,两人一人一瓶旺仔牛奶, 干杯!
  沙漠太热了, 二狗食粮大,这么点泡面塞牙缝都不够。所以暂时不吃, 能顶一段时间,它的空间里还有许多血珠,不至于挨饿。乌鸦会自己觅食,不需要专门投喂。
  外面传来敲门的声音。
  林夜白打开, 是钱生华。现在改名了,叫粪蛋。
  “吃什么?这么香……”钱生华口水吸溜吸溜的。他好像知道那个东西叫泡面,而且自己以前吃过。
  “吃完了。”林夜白想重新带上门。
  “饿。”钱生华蹲在门口,呆滞而委屈。
  林夜白分他两包红烧牛肉面:
  “省着点,下次没有了。”
  “坏。”岁岁见自己的食物少了一点,悄悄把钱生华记在小本本上。
  乌鸦飞到岁岁头顶站着,眼神睥睨,俯视钱生华,又把黯淡的黑色厄运光环补亮了一点。
  钱生华看到乌鸦,本能生出一股厌恶感,蠢蠢欲动,特别想捡块石头砸一下。仿佛记得有人提醒,印堂发黑,必有灾祸,他又忍住了。
  “谢谢、谢谢!我明天第一个来你家挑大粪!”钱生华反应慢了不止半拍,收起泡面,感激不已。
  “我家没有大粪。”不死守墓人不需要上厕所,也不需要进食,靠圣水维持生机。
  钱生华负责挑大粪是因为城里还有一批活人,也是饲养的储备粮。
  没有狩猎到足够的猎物时,就杀一些储备粮。
  如果狩猎到的活人足够多,就把多余的人当成储备粮,关起来。
  这些储备粮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的,钱生华专门负责挑他们的大粪。
  城里也有人类定居,住在神宫另一边,与守墓人不在一起。那些活人已经被彻底洗脑,信奉大祭司,愿意为大祭司付出一切。
  岁岁这样的小孩子,虽然年纪小,是外来的,对外界的一切有模糊的印象,大祭司不要这样的信徒。她只能作为储备粮饲养。城里一般不养小孩当储备粮,不好养,又吵闹,会直接把小孩处理成圣水。
  这座城已经有了一个完成的加工链。
  外界有许多传说,说云中之城是“吃人的城市”、“住着许多身穿白袍、躯干漆黑”的魔鬼,都很形象。
  或许有储备粮成功逃出去过。
  不管城中居民热情或者和善,他们都是以外界活人作为食物,才得以存在的,所以林夜白杀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钱生华因为一脸骆驼粪得名粪蛋,负责挑大粪,竟是因祸得福。总比作为储备粮关起来好,那些储备粮和肉猪没有任何区别。
  晚上,陆陆续续有居民过来购买棺材。
  林夜白以七折的价格把棺材卖了一些出去。
  剩下的棺材,他决定第二天六折出售。
  先把棺材全卖出去,再把屋子休整一下,感觉随时都会塌。
  也不知道阿特拉斯怎么回事,连住处都不修缮一下。当然,他可能化沙太严重了,没有精力修补店铺。
  除了护卫队以外,城中居民可以自己出去碰运气,三个一队,五个一组,要是狩猎成功,既能续命,又不用加入护卫队。
  他们一般夜里才会出去,挑软柿子下手,大多数时候只要遇到活人就有收获。地宫是个很危险的地方,伤亡率很高,如果沙化不严重,没有居民愿意加入护卫队。
  邻居见阿特拉斯一个猎物都没有带回来,去之前沙化严重,才劝林夜白去护卫队碰碰运气。
  翌日,林夜白照旧让二狗照顾岁岁,他去狩猎小队,乌鸦藏在白袍里,很隐蔽。
  “收粪嘞——”
  “收粪嘞——”
  “有没有大粪,有没有大粪五毛嘞——”
  林夜白出门很早,正好看到钱生华推着一辆板车出来,上面放着几个黑漆漆的桶,喊着口号很有节奏感。
  “好兄弟,上哪儿去啊?”钱生华看见林夜白,觉得亲切,就好像上辈子见过一样。那时候兄弟的脸没有这么黑,具体什么样不记得了,好像很好看,让人嫉妒。
  “狩猎。”
  “兄弟一路走好!回来我打酒给你喝!”钱生华挥挥手。
  “不必了。”林夜白着实觉得很没有必要。
  他骑着阿特拉斯的骆驼,与狩猎小队的其他人一起出城。
  “阿特拉斯,斗篷戴好,小心不要被太阳晒到。”小队长提醒道。太阳可以加速沙化,如果身受重伤再置身于太阳底下,会瞬间变成一滩黑沙。
  “好。”
  这时还是傍晚,夕阳很美,林夜白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其他白袍人都因未彻底消失的阳光有些不适。
  黑戈壁在沙漠深处,这边游客很少。
  况且沙漠里也不止游客,还有走私者、毒枭、穷途末路的匪徒、凶犯、人口拐卖者。
  穿过沙漠,可以接近其他几个小国。
  白袍人都喜欢走远一点,狩猎小国的人。离他们最近的大国将人民安全看得很重,如果有大量游客失踪,就会出动很多人搜索,平添麻烦。
  像扎布勒这种主动带人来黑戈壁的家伙,就是送上门来的肉,不吃白不吃。
  骆驼走得很快,这次小队长盯上了一个散居的部落。有个小国十分落后,多民族散居。有的村子里只有百来口人,经常在沙漠里跟着水源迁移,就算抓光了,其他人也只会怀疑他们迁入了沙漠更深的地方。
  “恶魔!!”
  “白袍恶魔来了!!!”
  虽然是一种陌生且混乱的语言,有主神空间自带的翻译功能,林夜白听懂了那些人的话。
  在他们眼里,驼铃白袍黑骆驼,就是恶魔的标志。
  深夜出没,凡是被抓到的人都会消失。被狼群吃掉还有骨头留下,被白袍恶魔抓走连灵魂都不得解脱!
  很多年以前,沙漠里就开始流传白袍恶魔的恐怖故事,最近消失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抓走,一个不留!”小队长发号施令。
  其他白袍人骑着骆驼,开始抓人。
  大多是打晕,有时候失手杀了人,尸体丢在地上,等回头清理场地的时候,可以吸干血液,比不上圣水的效果,也能延缓沙化。
  这个村落只有几十人,壮年人很少,都是老弱病残。白袍人有远超于正常人的速度和力气。甚至不需要从骆驼上下来,让骆驼撞人,都能解决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
  十几匹骆驼,将这个村落所有的出路都封死。
  不管他们如何哭叫,声音在辽阔的沙漠里,都无法传太远。
  绝望之下,有的村民跪倒在地,向村落里一樽粗糙的黑漆神像祈祷。应该是村落里自己的信仰,稀少的信徒不足以形成神袛,再怎么祈求都不会有神迹降临。极度惊慌之下,语序十分混乱,林夜白仍听出来,祈祷的是太阳神。
  城中居民听不懂他们的言语,从动作上看出在祈祷,其中一个白袍人语气讥讽:
  “这群蠢民,只配做吾等肉食!”
  “大祭司才是唯一的神明!”另一个白袍人附和:
  “祂的伟大与荣光,是蠢民永远无法理解的!”
  林夜白出手了,他在等合适的时机,也在观察这群白袍人,都可以杀,没有无辜之人。好在这个村落目前没有造成太大的伤亡,狩猎小队倾向于抓活的。
  黑漆神像骤然爆发出冰蓝色光芒,开口的几个白袍人瞬间被冻结,化作结结实实的冰雕。
  微风吹过,一地冰渣。破碎的肢体在明天太阳起来的时候,会化成黑沙。
  大概这些人唯一的优点是,死得很干净。
  【斩杀守墓者(普通)x4】
  【积分+400】
  【获得银霍尔x56】
  【获得破刀x1、只能遮挡太阳的白袍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