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作者:
杨小愚 更新:2023-05-07 10:22 字数:4843
第一百三十八章 出了口恶气
王有财觉得胜券在握,满不在乎的说:“还能怎么回事?都是小陆同志工作不认真,量错了呗!我可是每一笔都严格按照她给的数写上去的。”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周保生把周雪娥手上的本子甩到他面前,“为什么人家留的底没问题?”
王有财故作惊讶的翻了几下,“对呀,这上面的数都是对的。小陆同志,是不是当初你粗枝大叶交错了数,然后把大军给你的正确的数填在了这个本子上?”
“有财,”周保生板着脸子正色道,“这本子上的数是每天雪娥帮着记上去的,两个人还检查过。为什么到了你这里,数就变了呢?”
“谁不晓得雪娥跟陆晴川关系好?”王有财一急,找出了这么个蹩脚的理由。
周雪娥小脸憋得通红,陆晴川担心她一激动开口说话,把她拉到一边,小声劝道:“不要急,老支书会给我做主的。”
周雪娥晓得自己连个话都说不好,怎么帮?还不如让她三伯处理,于是静静地站到了陆晴川旁边。
周保生对王有财的表现很不满意,向来乐呵呵的他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有财,你看看清楚,这些数是跟他们每天的工分数记在一起的,每天都有我的签名。按你这个说法,我也在帮她做假,是不是这样?”
妈的!王有财在心里咒着陆晴川,死婆娘,居然跟他玩阴的!
气氛一度紧张了,林大军怕事情闹大,到时候王有财把他给抖出来,于是装做和事佬,“保生伯,你看,这一段时间大家工作挺忙的。有财哥偶尔出个错也情有可原,你就看在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算了吧!”
陆晴川也没料到,林大军谋划的如此周详,早将自己置身于世外。而且这件事情没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顶多也就给王有财扣个工作不认真的帽子,达不到震慑的作用。所以没必要死抓着不放,“周支书,忙的时候工作上出点小问题是很正常的,既然事情弄清楚了,你就不要再追究了。”
周保生正愁不晓得如何收尾,小女伢子居然主动为王有财求情,他正好借坡下驴,象征性的教育了王有财几句,也当时是给他敲个警钟。
躲过一劫,王有财暗暗松了口气,心里不禁对于林大军有怨,都是因为帮他,差点儿让自己在阴沟里翻了船,看来以后这些事还是少做为妙。
周保生和陆晴川这么轻易就放过了王有财,周雪娥不能理解,一路上生着闷气。陆晴川好不容易才把她哄好。
“小陆,多谢你啊!”周保生突然无头无脑的说道。
陆晴川晓得他是在说丢失收条的事,故意装作不懂,“你和雪娥帮了我,该说多谢的是我。”
“要不是周乡长,我一直以为是林大军救了我。林大军这伢子啊,不提也罢。”
周保生的感叹,让陆晴川听出了失望。是啊,他一直尽心尽力培养的人,却无时无刻不在谋划着背叛他,怎能没有一些感慨?
一行人走到堰塘边,恰巧遇上从乡里开会回来的周麦生。看到他难得的笑意,陆晴川就猜到他又得到了周校长的表扬。
这点周保生也看出来了,本来今天是他去开会的,他把机会让给了周麦生,“这回出了口恶气吧?”
“那是自然的,”由于长期不笑,周麦生的脸部肌肉有点僵硬,“你今天是没看到余老四那个熊样,想着就好笑。”
陆晴川记得,余老四带的玉凤坪生产大队年年拿先进,上面来了好的种子、化肥,都是由着他们大队先选,上大学的名额,基本上也归了他们。横得那余老四看人都不带正眼的,周保生、周麦生没少被他奚落,回开会都绕着他走。
“玉凤坪的薯米交的比我们少?”周保生不敢相信。
周麦生背着手,腰板子挺得直直的,“何止比我们少?现在交上去的还不到我们一半呢!咱队这回稳拿第一。”
周保生为人稳重,不骄不躁,“你也别高兴的太早了,人家玉凤坪在咱们后面两天开的薯门,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超过咱了。”
“这回保证不会,听说他们队里的红薯都快挖完了,队屋也快空了,余老四急得满嘴泡。”周麦生越说越开心,这是他做梦都没想到的好事。
“还有啊,谢老八告诉我,说他们队赶车的邓老头看到余老四在观音乡找人买红薯。”
“有这种事?”周保生皱着眉头问。
陆晴川仔细回忆了一下,前世她到落烟坪第一年,最先交完薯米的,的确是玉凤坪,原来是去别的乡买的红薯!看来这些年他们拿到第一,水分不少啊!
她没有打岔,毕竟这只是她的推测,而且事关重大,没凭没据的,容易惹祸上身。她继续听周麦生说。
“邓老头那人三脚踢不出个屁来,应该不会讲假话。”周麦生分析道,周保生赞成他的观点,“那观音乡有卖给他吗?”
“这个就不清楚了,要不我再打听打听?”
周保生摆摆手,“算了,人家做人家的,我们做我们的。我只盼着年年都像今年这么好收成,咱落烟坪的人就不怕饿肚子了。”
有这么一个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领导,真是落烟坪人民的福气。陆晴川回到学校宿舍,却没有进去,转身上了大路,往黄伞坡的方向去了。
现在是下午4点半,一般情况下,她五点前就能到钟前就能到邓大爷家,而邓大爷是在五点多钟回家吃晚饭,前后差不了多少功夫。
邓大爷的婆娘杨大娘认得陆晴川,亲热的将她请进屋,“川川,你先坐一下,大娘给你炸螃蟹吃。”
第一百三十九章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所谓的炸螃蟹,并不是真的螃蟹,而是把新鲜红薯切成条,加上少许青菜叶子、花椒,盐巴、面粉,起油锅炸成一团团酥黄酥黄、香喷喷的吃食,杂乱的红薯条像极了张牙舞爪的大螃蟹。
陆晴川想想便口水直流,但炸螃蟹费油,估计,邓大爷两口子一个月下来,顶多也就分到一斤油的样子,而起油锅最少都得两斤油了。
她晓得周大娘是想答谢她,一来她照顾过邓大爷的生意,二来又分过糕点给他们,人家邓大爷每次帮她搬上搬下,给点好处是应该的,“杨大娘,不用了麻烦了,这个吃了容易长胖。”
周大娘笑道,“你哪里胖了?正好我孙子也想吃呢!”
话都讲到这个份上了,陆晴川不好再讲什么,挽起袖子帮着削红薯。
周大娘动作很快,也就一炷香的功夫,第一只黄橙橙的螃蟹出锅了,她用筷子夹着递了过来,“川川,来,趁热吃,小心别烫着。”
“嗯,好!”乡下人都习惯趁热吃,觉得香。虽然陆晴川晓得,这样不好,她仍接了过来,边吃边吹,还不忘夸周大娘两句,“哇,杨大娘,真好吃,又香又酥。”
杨大娘笑得很开心,满脸的皱纹活像朵绽放的菊花,“喜欢就好,喜欢就多吃点。”
陆晴川连着吃了三个,邓大爷赶着牛车回来了。
杨大娘在围裙上擦干净了手,用掉了瓷的搪瓷脸盆端了半盆清水出去,“老头子,回来啦!快过来洗手,有好吃的。”
“老远就闻到了香味,是炸螃蟹吧?”邓大爷的脸柔和多了,声音也很温和。
“你呀,狗鼻子,就是灵!”周大娘笑嗔道,“快进来,趁热吃。”
“等等!”邓大爷在衣襟上抹去手上的水,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串奶白的塑料珠子,笨手笨脚帮老伴套在脖子上,接着盯着杨大娘许久,乐呵呵地说:“好看!”
“这得花多少钱啊?你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连个饼子都舍不得吃,省下钱来给我买这个,多浪费?”杨大娘满眼的心疼。
邓大爷则憨憨的笑了,“你跟着我吃了一辈子苦,年轻时没保护好身子,弄得现在老咳嗽,别人说戴珍珠项链好,可惜我现在没攒够钱。以后一定给你买一条。”
温馨的场景甜到了陆晴川心窝子里,她突然想起一句话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邓大爷两老口陪伴着对方走了近50年,不忘初心、相濡以沫的平淡才是最难得的。
但愿多年以后,她和李远征也能如他们一般,携手白头,相伴一生。
想起屋里还有一个人,杨大娘老脸一紫,“对了,川川来了。”
陆晴川忙跟邓大爷打个招呼,等他吃了两个大螃蟹之后,才说道:“听说你前天在观音乡遇到了余老四?”
邓大爷一愣,他做梦也没想到这女伢子会向他打听余老四的消息,不过还是把他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了,“是啊,我送一个客人过去,恰好碰上他在收购站买红薯。”
观音乡地处平原,旁边又有一条河。天时地利都被他们占光了,所以年年粮食收成好,“那他买成了吗?”
“应该能买成,收购站的常主任是他姐夫,他们大队缺什么就去那里买什么。”
邓大爷的解释证实了陆晴川的想法,原来这丫的一直靠手段上位,“可是他们这种行为应该属于私买私卖、投机倒把,是犯法的吧?”
“他们做了这么久,不也没犯事吗?”邓大爷颇有深意的瞅着陆晴川,让陆晴川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意思:他们后头有人。
有些话点到即止,陆晴川没有再追问下去,陪着杨大娘拉了阵家长,便起身告辞。
杨大娘生怕她没吃好,又用黄草纸子给她包了两只炸螃蟹。陆晴川道了谢就收下了,凤姐姐应该没有吃过这个,也让她尝尝鲜。
边着砌了一整夜的红薯墙,陆晴川仍然精神气十足。一大早便往周保生家去了。现在队里忙着,去晚一点又见不着他人了。
“哟,川川,这么早就来找娥儿玩了?昨天夜里她被她妈领回去了,不晓得起来没?”伍月婵一边给小天福穿衣服一边问,她这一段时间心情非常好,因为周保生心情好。
陆晴川捏捏小天福的脸,“我是来找周支书的。”
“哦,他正在屋后头刷牙,你等一下,我去喊一声。”伍月婵放下天福,甩开大步拉开了灶房的后门,“老支书,你快点,川川来找你了。”
“你先招呼人家坐一下,我马上就好。”周保生飞快地洗了脸,出来了,“小陆,有事?”
陆晴川点点头,“我想跟你商量一下余老四的事。”
“哦?”周保生晾毛巾的手顿住了,“他?他有什么事?”
“我想跟他做个交易,你看成不成?”
这更让周保生一头雾水了,“交易?你跟他能有什么交易?”
“咱们队山多水田少,就算丰收,交了公粮剩不下多少。不想个办法,怕是到了明年四五月,又得闹饥荒。”
周保生非常诧异,一个城里来的女伢子,居然能把事态分析的如此清楚,太让人咂舌了,“落烟坪年年开春就闹饥荒,今年红薯丰收,熬到明年五月份应该没问题。到了七月就好了。”
意思还得闹一个多月饥荒,可如果明年歉收呢?这句话陆晴川不敢说出口,“我有个办法,可以让咱们的粮食挨到收新粮。”
“真的?”周宝生来了兴致,这么多年来,队民们从来没试过一整年都吃饱过的,如果能做到,明年他们肯定能评上先进。
“只要从余老四身上下手,胜算很大。”
周保生让伍月婵去门口守着,这么大的事,千万不能走露了风声,“怎么下手?”
第一百四十章 干成了一件大事
两人商量了大半个钟头,周保生仍然有疑虑,“事情都快过去两天了,他们已经成事了呢?”
陆晴川很肯定的说:“昨天我打听过了,目前观音乡还没有哪个生产大队交齐薯米,这就说明,暂时没有生产大队把红薯卖到收购站。”
确实,交公粮第一。公粮没交齐,哪个敢先卖红薯?周保生一拍大腿,“就这么办!只要能让全队人吃饱,我就豁出去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部分,然后分头行事,陆晴川去找胡向前,周宝生去找周志达。
“什么?让我用右手写字?不成不成。”听了陆晴川的话,曹格里的脑壳晃得像拨浪鼓。
陆晴川一点都不着急,他再反对有什么用?只要他老大胡向前一个眼神,就算他嘴里反对,身体也会照办。
曹格里是个左撇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用左手写字。但陆晴川听胡向前提过,其实他右手也会写字,而且可以写出好几种完全不同的风格的字体。
“叫你写就写,那么多废话!”胡向前看似在笑,深邃的眸子里却闪烁着诡异的光。
曹格里识相的站到离他最远的距离,嘴巴硬得能夹断铁链子,“我说不写就不写,这是我的人身自由。”
胡向前的笑意更深了,“要自由是吧?行,马上给我滚,这样你就自由了。”
“人们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老大,你竟然为了一件衣服,要把手足给砍了?”
曹格里说的可怜兮兮的,可某人丝毫没有怜悯的意思,“是啊,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你见过的断手瘸脚的人不少吧?但你见过有哪个不穿衣服就出门的?”
“你们听听,你们听听,老大的意思是,随时都有可能为了这件衣服,把我们给砍了。”曹格里煽情了半天,竟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他忽然画风一转,“既然是老大叫我写,那我就写吧!谁叫我是你们中间最能干的那个呢?能者多劳。”
陆晴川拿到他写好的信回到周保生家,周保生和周志达已经在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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