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作者:歌疏      更新:2023-05-08 04:51      字数:4928
  “你别是找不到人吧?先把人弄来再说,这回我回平城,是帮太宰大人筹谋佛狸皇子的事,若此事成了,这朝堂将有一翻大变化,你还怕没有出头之日?”
  王赞是有听到风声的,自然知道丘穆林所言非虚。姚家是太子、党,自己在姚家十余载,也没混出个头,若是换个阵营,说不定真有东山再起之机。
  但要扳倒太子,谈何容易,但自己手上却有太子的一个致命把柄。王赞眼珠子转了转,不急不急,且观望观望再说,不要一时不慎把自己后路给断了。当然,如果丘穆林成功,也许他并不需要漱玉斋的援手,便能免了那十万两银子,届时他还需要很多银子打点新的权力阶层,实在也很是缺钱。
  王赞自有自己的一翻小算盘,转头,他便命人去找画中人。
  王赞能搜集这么多美人,自然有一翻他收集美人的渠道,有画像,有画得很仔细的着装,凡是美人,所过之处,总该会有人记得,所以暗中往人多的地方多打听打听,总是有消息的。
  可怪就怪在,这次画古楼出的三位美人图,两个无关紧要的女子倒是轻易就找到了,那名貌美男子,却像从来没出现过一般,竟是没一人有印象。
  王赞这下恼了,亲自带了画像去画古楼,找到掌柜,将画像往他面前一拍,“这个人,是不存在的吧?我说,我要的是确确实实存在这平城的美人图!”
  掌柜十分淡定,“本店卖出去的美人图,确确实实是有其人的。”
  “那人在哪儿?整个平城没一个人见过此人!”
  这分明是要耍耐,要让他们帮忙找人的意思么?
  这时一个黑衣男子走进来,掌柜赶紧上前行礼。这男子英姿飒爽,气度不凡,关键是生得干净漂亮,虽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但也绝对能让人过目不忘。
  看掌柜恭敬的模样,王赞下意识地收敛戾气,对来人拱了拱手。
  “本人姓孙,他们都称一声先生,某些事情还是能做点主。请问贵客何事不满?”
  王赞一五一十地将事说了,孙先生始终含笑听着。
  “此人不常以正面目示人,你要找,当然难。”
  王赞心里蓦地一惊,“莫非先生知道他是谁?”
  “无可奉告!你与画古楼的契约只是真人的美人画像。画古楼从不过问世间事,只是给你们你们最想要的罢了。至于你找他有何目的,我们不会过问,同样,你找不找得到人,也不是我们负责范围。”
  王赞无名之火顿起,“这幅画,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的!”
  “我们画古楼买入这幅画,也同样是花了大价钱的!买入之时,我们要承担是否有人看得上的风险,而你,承担的便是是否找得着的风险!我只能保证此人现在在平城,而且半个月内不会离开。”
  王赞差点没给气死,可他们有协定在先,他也不能强求什么。
  转头送走了人,“孙先生”进入后面的院子,一名白衣男子坐在紫藤萝下抚琴,琴声悠远动听,“他”却不能欣赏,径直站到那人跟前,道:“人已经打发了。”
  白衣男子抬头,一双丹凤眼,漂亮得犹如不食人间烟火的妖精,斜睨过来的眼神,更是有万种风情,不管多少次见,“孙先生”也觉得男人长这样,真是作孽啊!
  琴声戛然而止,带了几分哀怨,“宋轶琴棋书画样样皆精,你作为她的知己好友,怎么就没被熏陶出半点情操?”
  “可她也没跟我熏陶出半点真功夫来不是?”
  司马长青不跟她辩,又道:“我让你告诉王赞她的下落,为何最后什么都没说?”
  孙朝红更是冤枉,“我已经给了他提示,他自己蠢,参悟不透,这也能怪我?我总不能破了画古楼的规矩很直白地告诉他结果,那下次这生意要如何做?”
  “这生意,怕是没有下次了。”司马长青说道,“本来是想看看那个小妖精倒霉的样子,啧啧,可惜了。”
  孙朝红觉得,上次长留王的计划失败,真不能怪在宋轶头上,谁教你一来就要置人于死地,不反击那不是傻的么?
  “你也不用这般遗憾,王玉龙与拓跋珲他们时常在一起,拓跋珲知道宋轶的长相,王玉龙未必就不知道。”
  王玉龙与王赞本是没有什么交集的,父子俩即便同在一个屋檐下也几乎不在一张桌子吃饭。偏巧王玉龙有事想找王赞商量,这事吧,还真只有王赞能说上话,那就是关于刘煜的事。
  他盯了漱玉斋那个画骨先生数日,没看到一点异样,画骨先生也如传言那般,几乎不出门。如果真是刘煜,还不趁机在北地搅一翻风雨?
  王赞看到儿子上门竟然有点受宠若惊。人吧,年轻时干再多缺德事,再没心没肺,等年纪稍稍大点,又从高处跌落低谷,便越发会想念亲人的关怀,可他的亲人,都代替他死在了南朝的刑台上,这个唯一逃出来的儿子,也将这笔血债记在了自己头上。
  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近十载,他就没听他叫过自己一声爹,似乎,他也从未主动跨进过自己的院子,即便生病起不来床,也没到他病榻前来尽一点孝道。
  在以前的他看来,什么妻子儿女,根本不足为道,关键时刻都可以牺牲,只要权势在握,害怕没有女人,既然有女人,就不会怕没有儿女,可是事与愿违,他刚来北魏那会儿,是真娶了妻子,生了儿子的,可没多久,妻儿双双病逝。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给他的报应。
  王玉龙逃到北地时压根没打算跟他相认的,自己投身军营,一直咬着南朝不放。他直接当没有这个儿子的,可又续弦,又生了一个儿子,同样没逃脱病死的厄运,从此,北地再没有哪家贵女愿意嫁给他,而他也不愿意降低身份去取一个庶民。若真娶了庶民,那就无疑是将自己降低到庶民的行列。
  他是王玉龙封了将军才与他住在一起的。这个儿子没有他一点提携,却能坐上将军之位,他厚着脸皮骄傲了很久,也许,他这一脉的香火还是得靠这个儿子的延续,这或许就是天意。
  看到犹如一棵玉树临风前的王玉龙,王赞私心里觉得,这个儿子很有他年轻时的风采。端了端父亲的架子,将王玉龙请进屋,父子俩没什么情谊,也无需什么客套,王玉龙单刀直入,问:“那画骨先生,可有觉得像谁?”
  王赞见过画骨先生一次,的确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你怀疑什么?”
  王玉龙斟酌了一下,“他有没有可能是刘煜?”
  王赞受到不小的惊吓,再一回想,那背影还真有些像呢。
  “或许,可以想办法证实一下!但就算他是,也不要走漏了消息!这可是咱们父子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
  北魏大将齐翻上阵都打不倒的人物,若是被他们生擒活捉到魏帝跟前,那该是怎样一种功绩?足够铭记北魏史册!届时哪里还需要漱玉斋为他鼓吹?
  王玉龙对此嗤之以鼻,这个人除了这种投机取巧的事情,还会做什么?难怪一个好好的王家会被他弄得家破人亡!
  王赞完全没有注意到儿子的鄙视,王玉龙出门时,很不凑巧看到他桌上放的画像,而头一张正是他见过一眼的宋轶。
  不得不说,那张脸,惊鸿一瞥,的确让人终身难忘,尤其是眼角那颗滴泪痣,凭空勾去了人几缕魂魄。
  “你见过他?”王赞后知后觉地看向王玉龙,视线再扫到画像上,眼中顿时一亮。
  “他,就是漱玉斋的宋轶。”
  这真是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王赞陡然明白过来,之前画古楼的那位“孙先生”说的不以真面目示人是何意思了,画古楼不愧是画古楼。
  宋轶狠狠打了个喷嚏,这两日她老是打喷嚏,大概是受了凉。这人一旦有心事啊,就容易生病。昨晚,刘煜那个混蛋来爬床,说什么为了证明你不喜欢我,就跟我睡一起,看你是不是真的不动心。
  结果,这个混蛋不仅占了她大半张床,到后半夜,被子一掀,衣服一脱,直接将完美的酮、体,呈现在她眼前。
  宋轶裹着一条被子,瑟瑟发抖了一夜——他爷爷的,就算她不喜欢他,可也禁不住这种美□□惑啊!
  心里越乱,宋轶越发将琴声弹奏得杂乱无章。
  “嗑”地一声响,有什么砸到了她的脑袋,此刻她坐在紫藤花树下,这个季节正是紫藤花绽放时节,紫色的花条垂下来,绚烂成一片花海,微风一吹,万千丝绦飞舞,别提多漂亮了。
  她没有回头,觉得那多半是花条砸到自己了,虽然似乎重了点。
  没多久,又被砸了两回,宋轶然满腹心思难平,依然没有回头。俄而听得头顶莎莎作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花树上窜动,宋轶怕是蛇,赶紧跳起来,挪了个位置,抬头望去,便见一黑衣男子,那一撇熟悉的小胡子尤为显眼。
  宋轶瞬间瞪大了眼,“孙朝红?”
  “嘘——”
  宋轶赶紧四周张望,确定没人注意到这边,又重新坐回琴台,装模作样重新抚起琴来。而此刻的琴声没有先前的烦躁杂乱,显得十分轻快愉悦,向来不通琴韵的孙朝红立马便明白了她的心情,于是一张俊脸端得十分高冷。
  “我来就是通知你,你被人盯上了,小心王赞。”
  宋轶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别管了!弹琴,琴声都乱了!多难听!”
  “咦,几日不见,孙神捕都懂得赏琴了,不错不错!”宋轶一边调侃,一边将琴声调正,孙朝红往她头顶的树杈上一趟,手枕着脑袋,像是准备睡觉。
  曾几何时,她们也是这般,她坐在下面抚琴,而孙朝红躺在树杈上睡觉,那似乎是在她动手报仇之前的事。明明不过一年的时间,却恍若隔世。
  一曲毕,宋轶选了一首她曾经喜欢听的,又悠悠扬扬地弹奏起来。
  时间在指尖流淌,琴声在花条间婉转,有些东西变了,比如她们的身份,但有些东西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比如她们之间的情谊。
  刘煜一直关注着这边的琴声。都说琴声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内心,毫无疑问,宋轶之前的琴声是烦躁的,杂乱无章的。而现在,这种舒缓悠扬,却是无比畅快的。
  刘煜非常多心地去沮渠牧的房间看了一眼,那个混蛋此刻乖乖地坐在屋子里画画,这是李宓交给他任务,画画本,作为在漱玉斋寄宿的酬劳。
  除了这个混蛋,那还有谁能挑逗起那个小家伙的兴致?
  拔拔锦厘和拓跋珲都不可能,难不成,是那个楚流云出宫了?
  刘煜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径直冲到宋轶弹琴的地方,宋轶方圆百尺没一个人,他狐疑地看了一眼她头顶,因为离得太远,所有视线被紫藤花条阻挡,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但紫藤花下,宋轶嘴角微翘,那一副甜蜜幸福滋味,看得刘煜酸水都要吐出来了。
  他犹如一头猛兽,警戒地,小心翼翼地靠近猎物,连宋轶都没发觉多了一个人。又一曲完毕,她很自然地问道:“还想听什么?”
  回答她的不是孙朝红的声音,而是刘煜一声“呵呵”。
  宋轶猛地睁大眼,惶恐地往头顶上看,庆幸的是,孙朝红已经不知道何时离开了,不幸的是,那个混蛋离开了,没忘记留点东西做纪念,而这东西还是一件男子的衣袍……
  孙朝红,你个天杀的混蛋!
  宋轶僵硬地将脑袋转过来,看着刘煜,刘煜眼中红光闪烁,“那个奸夫是谁?”谁特么让你笑得这般春风荡漾的?
  “没、没人!”
  这个混蛋,证据确凿,竟然还敢跟他睁眼说瞎话!
  刘煜真的爆了,宋轶感觉到他额头青筋都炸开了,她本能地想逃,结果没逃出三尺远,便被人捉住了腰,大手一提,瞬间天旋地转。
  乔三刚过来,便远远看见自家主子,不顾光天华日,竟然抱着宋轶朝屋里走,那急切模样,实在是像极了饿急了的公兽,当即他便眼观鼻鼻观心,当什么都没看见。
  半个时辰后,宋轶努力地往床下爬,全身酸软,欲哭无泪。刘煜餍足地撑着脑袋,斜卧一侧欣赏着她爬床的姿势,待她终于爬到床边沿,大手一挥,一把将人扒拉回怀里,揉揉她蔫达达的呆毛,不满地说道:“你这是什么表情?我又没对你怎么样,至少,你现在衣服都还穿在身上!”
  宋轶看着说要与她坦诚相见的男人,到此刻,身上还□□,就在腰间搭着半截薄被挡住关键部位,再看看自己一身,衣服的确是在身上不假,但是,尼玛,你能找出一尺长的完整地方吗?
  男人似读出了她眼中的哀怨,“我只是摸了你几把,衣服破成这样,真不能怪我!”
  宋轶默默地呕了一口血,翻身,继续往床下爬,她再也不要跟这个无耻的男人说话了,呜呜……
  “你不知道这个姿势更诱人么?”
  宋轶身子一僵。
  刘煜俯身过来,热络的胸口贴住她的后背,诱惑道:“告诉我,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你勾搭的那些野男人里面到底还有谁是我不知道的?
  “她真的是孙朝红啊……”
  “呵呵!这都编得出来,真当我傻?”
  “……”宋轶真的要哭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王赞是个精明人, 送来了请帖, 却没送来那十万两银子。
  算算时间, 离约定的半个月还差了个两三天,宋轶也自认为漱玉斋的名声足够响亮了,尤其是在荥阳郑氏和范阳卢氏那两位的人物传记出来之后,很多人都期待着自己能被收录进《惊华录》, 因为只有进了《惊华录》的人才有可能进入风云榜,成为首屈一指的麒麟之才。
  气氛酝酿出来了,他却不交银子, 啧啧, 宋轶不得不多想一想。
  “他是不是想赖账?”
  宋轶问刘煜,刘煜将她扒拉到腿上坐下, “帮我易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