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雅(1)
作者:
容肥君 更新:2023-05-09 08:50 字数:2738
一夜好眠。
第二日一早,阮重笙练完剑后踩着点踏入后院,就见他那位师兄端坐在侧,冲他微微一笑。
裴回铮这人有个怪癖,用膳从来不在厅里,说是从前在师门时就养成的习惯,说是为讨风雅,落灵心也依他,阮重笙一向随性,自然没有异议。
此刻见到晋重华,阮重笙心下也不算意外,打个招呼就撩开衣摆,坐在了晋重华对面。
今日早膳竟有三碟鸳鸯糕。
阮重笙眼睛一亮,落灵心道:“这几天辛苦你了,今早姑姑去给你买的,快吃。”
阮重笙毫不客气,狼吞虎咽。
大抵是他吃相实在太过豪迈,裴回铮又忍不住嫌弃道:“你别老惯他,这小……羔子都这么能吃了,就是被你惯成的小饭桶。”
落灵心不理他,继续道:“笙笙,你吃你的,吃成大饭桶我一样养。我可不是你师父那穷鬼。”
裴回铮道:“你这人……咳咳,重华还在呢。怎么说这院子还是我盘下的呢。”
然后小声道:“姑奶奶嘞,好歹给个面子。”
落灵心不屑:“是,你也就盘了个院子——毕竟你的家底也就那样。我比起你可真是富可敌国!”
落灵心再不济也是名门出身,有表哥表嫂接济,还有一手超群医术,家底岂是裴回铮这个叛出师门的草根可比。
阮重笙突然开始剧烈咳嗽,落灵心立刻转头为他拍背,忙关切道:“怎么了怎么了,呛着了?”
裴回铮看不下去,上前一掌拍下,暗藏灵气的一掌直把阮重笙拍到了地上,还非常惊讶道:“心肝这是怎么了,怎么……”
阮重笙一口咽下最后一块鸳鸯糕,鼓着腮帮子非常懂事地飞快道:“师兄我带你去逛逛园子!”
走在一片长得很随意的花花草草中,晋重华问道:“你一直住在这里?”
阮重笙哈哈一笑:“原本师父和姑姑是四海为家啦,后来他们收养了我,我那时又年纪小不适合远游,就在这儿买了宅子定居了。”
晋重华叹气:“师叔和师父说的……不太一样。”
阮重笙道:“嗯……老不羞嘛。”
裴回铮一直是个随性至极话多人糙之徒。阮重笙的随缘观念,八成都是随了这个师父。然而有时候听落灵心和他谈起以前的事,尤其关于蓬莱的时候,裴回铮却总是不爱开口。阮重笙心里也知道,自己的师父当年怕也是很有一番颠簸坎坷。
眼前就有个蓬莱人,阮重笙到底没忍住问了:“师父他当年……”
厉重月年纪小可以说不知道,但晋重华却怎么都该知道些什么了。
晋重华看他,只道:“蓬莱弟子册里,师叔始终挨着师父。”
蓬莱有一弟子册,只记正式弟子,但凡名在其上,便是正经的蓬莱弟子。生是蓬莱人,死为蓬莱鬼,一生皆有蓬莱庇佑,为蓬莱所承认。
裴回铮自己都说,当年声称脱离蓬莱是真正的想脱离蓬莱,连命玉都强行带走了,却不想这么多年过来,厉回错竟然还执意替他留着这个位置。
之前阮重笙也大概知道,自己这不靠谱的师父其实还是得那位老掌门承认爱护的,但不想老掌门竟不惜破坏规矩,也要强行替他留名。
“你过两日便随我一道去天九荒吧。”晋重华道。
阮重笙低头,右手拇指摩挲了一下虎口薄茧。长期练剑,让他双手其实也有不少伤口老茧,虽有落灵心操持着上药,也难免留了几处。
晋重华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问:“不愿意?”
“不是不愿意,是……”阮重笙顿了顿,“金陵最近有些苗头。”
“魔修是杀不绝的。”晋重华道:“大千世界里,千门万路,总有入魔之人。修真界如今戾气太重,才是无法飞升的源头。”
“师兄追求大道?”
“大道无形,而寓于心。”晋重华对他说:“你天赋不凡,若能潜心修炼,稳固心智,他日或许有望飞升。”
他说:“……做这天道第一人。”
天道第一人。
何其诱惑。这碌碌俗世,凡人生老病死苦,修仙岁月亦有期。故求大道,以脱轮回六道,登极乐之巅。
阮重笙一时沉默下来。
“可是师兄。”阮重笙抬头,放眼望晴空万里,白云悠悠,“大道……说到头,不也是万万年寂寞。”
就如此间风景,美是美,但看久了,大抵也就这样了。
阮重笙道:“我不强求。”
晋重华道:“……也好。”
他低头,极轻的笑了,阮重笙看着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灰蓝色瞳孔里荡漾着笑意盈盈,“师兄,你对天道的参悟不大符合你的年纪呀。”
晋重华摇摇头,不答这句话。而阮重笙其实也不是真需要他回答,毕竟年纪轻轻就声名显赫的引阳上君,怎么可能用常理推断。
两人并肩绕了几圈,大概是把这大隐园给转悠完了,回去的时候见裴回铮个落灵心还在争论,自觉无奈,领着晋重华去了自己的房间。
“不知道姑姑给收拾的哪间客房,师兄就在我这休息片刻吧。”
这种时候去打断那两个活宝,怕不是要被一起集火。
晋重华扫视了一圈,发现这房间意外的整洁,只是摆设什么的,实在过于简陋。
“这些书画从何而来?”
阮重笙顺着看过去,随口道:“哦,好像是师父折腾出来的。”
阮重笙擅鬼画符,但裴回铮却写得一手端正行书,泼墨山水也是中规中矩,与人不符。
“很像师父的笔迹。”晋重华道。
阮重笙一愣,又听晋重华道:“师父年长师叔许多,幼时由师父一手带大。”
所以书画上,一直都透着厉回错的风格。
晋重华方才一眼看去,还真以为是厉回错昔年亲笔。
“我跟他可不像。”阮重笙嘿嘿笑道:“我最喜欢画符了,不会附庸风雅。”
晋重华笑了笑:“师父一定会很喜欢你。”
阮重笙不大明白晋重华这话从何而来,打个哈哈就过去了。
晋重华没有继续说下去,就捡了个地方座下,轻飘飘道:“平时不做打整?”
阮重笙定睛一看,发现晋重华竟然直接坐到了他临窗的软榻上,张着嘴,最后还是咽了下去,认命地叹气:“听说师兄挑剔,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然而此时的阮重笙还并不知道,如今的晋重华因与他相逢不久,已经算是极为收敛的了。
好在天九荒不重这些,虽然生在人间却跟两个奇葩长大的阮重笙也没那些酸孺规矩,晋重华爱坐便坐,他还顺手递了杯酒。
茶壶里装酒,确实也是阮重笙干得出来的事。
晋重华尝了一口,酒入口清冽,入喉灼热。
“这是凡界的‘糊涂仙’。”阮重笙拎起茶壶就仰着头望嘴里猛灌,过多的酒液漫溢而出,缓缓淌进衣衫,湿了胸前大片红衣。
茶壶毕竟不是酒坛,不过几口功夫就见了底,阮重笙顺手用袖角一擦,解释:“金陵的特产,大概比不上天九荒的名酒,但还真挺好喝。”
晋重华将茶杯轻放在窗棂边上,喉头一动,“不错。”
阮重笙眨眨眼,甩了甩衣裳上酒珠,笑了笑:“对吧,这酒配鸳鸯糕,可真是绝了!”
可惜跟前没有鸳鸯糕,就算摆上来,阮重笙也留不了。
晋重华道:“往后我在引阳府里为你开一坛自酿酒。”
阮重笙颇感兴趣:“师兄酿的酒?有名字吗?”
晋重华没有立刻回复他,而是顿了顿,道:“有,名作‘向人间’。”
阮重笙把茶壶扣在怀里,撑着身子探过去,手滑过几缕发丝,归于杯身。
他取回茶杯,倒扣在茶盖上,就着往身后一扔,壶杯稳稳落在桌子上,“那可真要尝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