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自相矛盾(第二节)
作者:
懒谦 更新:2023-06-03 14:25 字数:1122
那人自信十足:「那太简单,我们可以把你的脸孔换掉,或是把你的意识、记忆和想法移植到另一个半人半机器人的身体,以后你想用甚么身份掩饰也没问题。我们甚至可以清除你不想记得的部份,也可以清除你的七情六慾。你对李诗颖和杂种的感情以及记忆保留与否,就看你自己了?」
爱升人深呼吸一口气:「好,我答应你。」
就在我返回城市后,我在某餐厅重遇李诗颖,不过我现在已经有另一个身份,她自然不能把我认出,我们当然也无法相认。
她现在已经和高大「英俊」的男生在交往,而我之所以在「英俊」两字加上引号,主要是因为那是她心目中英俊的标准,也是很多年青女生的标准。在我眼中,这个男生不男不女,画上眼线,完全与「帅」或「英俊」这些形容词沾不上边。
或许我该庆幸,从前她说只要我增肥就会考虑接受我,我应该知道她的潜台词是我太矮,比她矮的男生她都不在考虑之列,叫我增肥以及从前与我的友谊就只是一个假象,其实真相就是把我当成观音兵或是工具人,用作打发时间,加以利用来获取利益。
这种肤浅的女生,不懂得欣赏比她矮的男生,自然会成为毛宗教的清除目标。虽然毛宗教首要目标是先清除高大的人类,但这种不会喜欢矮小男生的女生,毛宗教也认为是极其劣质,绝对在其清除对象之中,而我亦知道毛宗教的势力仍在地球丝毫无减,理应向李颖诗作出警告,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
一来我现在已经有了新身份,她不会认识我;二来她不会相信我;三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风险和代价,所以我已经没有必要理会她了。
网上还疯传一张疑似「修正地球人协会」的讯息,内容如下:
「以下的人因为做错事,全部都要死
1. 化妆的人
2. 穿西装的人
3. 涂发泥的人
4. 染发的人
5. 电发的人
6. 纹身的人
7. 对伴侣有身高及体重要求的人
8. 对伴侣三围有要求的人
9. 穿高跟鞋的人
10. 涂指甲油的人
11. 吃生肉的人
12. 参加考试的人
13. 喝酒的人
14. 吸烟的人
15. 吸毒的人
因为一个人的身型而不喜欢这个人,有些人会对此一笑置之,但从来没有人打算纠正他们的想法,既然他们不打算悔过,后果就是要死。涂发泥、染发、电发,用布带绑着自己的颈、男生只喜欢身材好的女生,以上等等的行为全部都是错,全部都要死。」
如果这篇文章属实,那就代表毛宗教正式向地球人宣战。
不过很多人对这篇在网上疯传的文章只是一笑置之,但也不少人感到惊慌,更甚的是有人发起「反矮仔大联盟」,该专页的讚好次数短短一个星期已经获得过千的讚好次数,而且人气还在直线上升。
这完全应验了「你发起一件反对别人的事情,大家非但不会跟着去反对那件事,反而会变成反对那个发起人。」这个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