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
作者:
折州 更新:2023-03-07 13:49 字数:4776
精神上的痛苦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只能选择用身体的疼来转移自身的注意力。
很巧,蛊虫的活跃条件正是无光的暗。
容许辞掀了掀唇角,那零碎的笑说不清究竟是愉悦还是嘲讽:可是啊,从夜晚到第二天日出,我都没有丝毫感觉。
后来第二夜,第三夜每一夜都是如此。
容许辞低低地笑了:你说,这是巧合,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譬如,我体内的蛊虫已经全死了。
时倦仍是没出声。
可好端端的,它们为何会死?
容许辞指尖拂过眼前人的脸,像是要描摹着将其刻入心底:我想了许久,排除所有不可能,最后你猜猜剩下了哪个?
他的眼睛微微勾着,眼底的笑意浮浮沉沉,语调温柔:阿倦,三年前那根银针,上面究竟有什么?
房间里陷入寂静,只听得有条不紊的呼吸声交错着。
就在他想要再度开口,时倦却出了声:绞光蛊的子蛊。
容许辞手指停在他的唇边,轻轻地道:作用如何?
时倦:直接植入中蛊者心口,当易母而食,后相残而奄奄不得生。
翻译一下,将子蛊放进人心脏里,蛊虫将会分食掉人体内原本的母蛊,而后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最后被人体内天生的免疫系统全部清除掉。
而当初容许辞的反应,就是蛊虫在体内相互厮杀造成的。
时倦三年前从养蛊的老太监手中拿到它,恰好这时南宁的事情也基本尘埃落定,他便顺手用上了。
所以,他没想过要杀他。
男人笑了起来。
他拉过身前的人,长长的铁链在地上碰撞得叮当作响,起身扯过床上的锦被,将自己和他一齐包裹起来。
容许辞吻了吻他,搂着怀中那人的腰,轻声道:赶路那么久,早些歇下吧。
至于方才那几欲毁天灭地的阴沉气息,似乎也随着那一句消散了。
无论那个人曾经做过什么,真正的想法又是什么。
可只要给他那么一点点甜头,就能轻易捋顺他心里那头野兽逆反的毛,再心甘情愿地放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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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照仙楼中, 留着白胡子的说书人一拍惊堂木:你们猜怎么着?那左相竟是唤了叶伶人,下台亲自陪他喝酒不说,散场时更是询问他要不要去丞相府叙!
下方的众人齐刷刷起哄。
虽说不符合主流, 但这京城就那么点大, 有什么事传来传去, 总能传到不该听的人耳中, 而结局也大多是心照不宣。
比如这朝中某些权贵独特的爱好。
而左相算是一个。
不久前左相为应酬随着官员来了这照仙楼听了曲, 最终和官员的谈话拢没拢不知道, 但叶怜却是实实在在被他灌了满坛女儿红, 从头到尾眼神都没离开刻。
平心而论,叶怜男生女相,生得柔弱秀气, 其实非常符合那些整日整日面对朝中暗潮涌动身心俱疲的官员们的喜好。加上性子好又会做人,被那些贵人看上其实也不奇怪。
不过在此之前,也不是没有人对他发出过邀请。只是他自己拒绝了。
而他又是戏班扛把子和照仙楼的招牌人物,有照仙楼保着, 别人虽然没脸,但也不至于因为一个戏子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太掉份。
因此,当叶怜前往丞相府拜访左忭忱时, 众人着实好一阵讶异:
这叶先生为何要去相府?他不是从来都不屑与人为伍吗?
依我看, 他那哪里是清高, 根本就是拜金。别人没钱没权他自然嫌弃, 而如今左相这些都有, 若真能进去,下辈子都能吃喝不愁,这不比给人唱戏舒服得多?他傻了才会拒绝!
啧啧, 要是真能过上不用出力便坐吃山空的日子,我也愿意啊!
不能吧,叶先生当浣花班头牌都当了快十年了,难道赚的钱还不够他花么?何至于去折辱自己?
谁能说得好,没准儿是被威胁了呢?
**
因为我要钱。叶怜道,当个戏子得来的钱不够我花。
时倦坐在照仙楼雅间里,哦了声。
叶怜扯了扯嘴角: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时倦安静地望着他。
他没想多说什么,可叶怜却主动说了起来:是,他们猜的都是对的。我从进戏班第天就想着未来能进入高门大户,之前那些官员们我没答应,只是我想提高自己的价值,当然,还有他们也的确没达到我的预期。
叶怜勾了勾唇:是不是很无耻?
时倦:还好。
叶怜却嗤笑声。
他抱着胳膊靠在窗边,讽刺地笑道:你自然能说我不要脸,因为你傍上的,可是当今圣上!你以为你比我高贵?还不样都是热情消退后的附属品,甚至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垃圾!!
时倦听到他话中咬牙切齿的恨意,有点莫名地看着他:你有多喜欢钱?
叶怜仰着下巴:和你有关系?
说实话,这世上拜金的人不少,可这样的人大多心思敏感,般不会主动说起自己的什么想法。
可叶怜分明三年前还能熟练地游走在各个听戏的客人之间,如今如丞相府,却像是脱去了束缚,毫不留情地将势利写在自己的脸上。
叶怜是喜欢钱,可比起这个,他更喜欢的是权。
他同样是被当年善心大发的班主捡回戏班的。
但和时倦不同,他是真正的孤儿,不知来处,不知归途,以天地为被,独自在这京城里挣扎着长大。
大夏繁华,个人有手有脚,想要饿死其实也不大容易。
他当过街头蓬头垢面的乞儿,抢过野狗的口粮,偷过行人的钱袋。
稍微大点,他也当过大户人家的奴,当过工地上的苦力,用一整天的劳累,换来还不够买一顿饭的铜钱。
从这处到那一处,他每到一个地方,却又总是待不长久。
因为他太小了。
小孩和大人比,正常人都愿意选择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来帮自己干活儿,而不是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孤儿。
十三岁那年,他再次被帮工赶出工坊,他哭着求对方不要赶他走,因为他就指望着这天的分钱。可因为长时间不曾好好进食,他的哭闹也没什么威慑力,甚至连工坊里面的人都听不清。
反抗毫无效果,他到底还是被关在门外。
他在工坊后面的垃圾堆里扒拉出前几日藏起来的半个馍,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啃着面皮。
放了几天,馍早已冷得透彻,发馊发酸不说,还隐隐透着灰白色,味道着实好不到哪去。
却在这时,原本已经禁闭的大门蓦然被拉开。
接着,辆装饰华贵的马车停在大门口,车子里走下来一个看穿着便知晓非富即贵的人。
原本气势汹汹的帮工点头哈腰地迎出来,脸的谄媚,领着来人进去了。
十三岁的男孩子满身是灰地蹲在草丛里,舌尖被那馍的味道刺激,忽然喉咙酸,接着啪嗒啪嗒掉下泪来。
明明都是人。
可凭什么他就要吃了上顿没下顿,整天在肮脏泥泞里摸爬滚打,而有的人却可以锦衣玉食,行人争相开道?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感情最纯粹和浓烈的时候。
他想要钱。
他想要被捧着。
他想要做那人上人。
而丞相是如今朝中除了圣上,权势最大之人。
那个嚼舌根的说的没错,若能进丞相府,下辈子都能吃喝不愁,他是傻了才会拒绝。
时倦曾经对系统说:叶怜直想要的东西被他拿到了,因为在丞相寿宴上他抚的那一曲吸引了当朝太子的注意。
那是叶怜渴望了半辈子的脚踏板,只要踩上去就能拥有切,却始终触碰不到。
可现在,那块镶金的踏板别人轻而易举就能拥有。
他嫉妒,仇恨,讽刺又阴阳怪气,说到底,也不过是他那畸形又扭曲的不平衡在作祟。
我是贱,连名字都带着可怜,可那又如何?左忭忱不还是敲锣打鼓将我迎进了丞相府大门?叶怜冷笑:圣上需延续国脉,注定要充实后宫,你也只能做做凤凰梦了。
时倦没有回应对方的讽刺,只是道:我要是不知道你过去如何,会直以为你的名字里的怜是怜惜的怜。
是珍惜爱护的意思。
叶怜蓦然狠狠怔。
你的经历是可怜,可人未必低贱。时倦看着他的眼睛,语调如古井平静无波,你从六年前记着我到现在,就不累么?
**
当最后一丝日光没入遥远的地平线,台上的新伶儿也终于唱到最后一句。
他像是完成了某个重大的任务般松了口气,下台时差点落荒而逃,跑去找了候着的班主。
新伶人是个刚满十六岁的小少年,性子腼腆又内敛,平日里还有叶怜撑场子,如今叶怜赎身离开了照仙楼,可戏班还要继续运行,只能提前把作为接班人培养的他推出来。
所幸虽然他表现得不如曾经的京城第名伶落落大方,但好歹唱功实在,训练这么久至少没有当场破音,应付普通人足够了。
时倦坐在二楼,隔着帘子看见班主拍了拍那气喘吁吁的伶人肩膀,安慰了些什么。
耳边忽然有人出声道:好听吗?
时倦转过头,就看见那位本该日理万机的皇帝不知何时坐在窗台上,衣摆下条长腿踩着木地板,正抚着长长的袖袍。
时倦道:还行。
容许辞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楼下,若有所思地挑了下眉:想下去见他么?
这个他自然是指的班主。
时倦想了想,摇摇头:不用
为何?
他应该不太想见到我。
容许辞戳了戳他的手腕,而后捧起来细细端详:为何?
在满桌的奏折里待就是大半天,此刻他身上似乎也带上了纸笔圭墨的味道,像是大雨中摇摇晃晃的片竹林,沁人心脾又厚重热烈。
时倦看了看他,也没躲开,道:他每次看见我,眼里都带着愧。
后台,那小伶人正擦着头顶因为紧张而冒出的汗:还好没搞砸。
班主安慰道:自然没有,以后咱们戏班可还要靠你,你就按照今日来便是。
小伶人苦着张脸:叶哥走了,那也是他寻到了后半辈子的饭票。可要是倦哥还在,让他上场怎么也比我能看,怎么就偏偏轮到我?
班主愣。
那小伶人没注意到班主这点细微的变化,接着絮叨:班主,您说倦哥他到底还在不在太子陛下宫里?他还会回浣花班么?
时倦和容许辞的确有过段日日出入双对的日子,京城里几乎无人不知,可就连先皇也从未说过什么干涉的话,更别提底下的平民百姓。
只是自从三年前开始,众人便没再看到两人同时出现了。
猜测自然会有,只是碍于主人公的威慑力不敢说出来;可这切直到半年前容许辞继位,各种各样的言论也跟着纷至沓来。
其中最主要讨论可分为两种,是他被锁在深宫里,真正成了那被金屋藏的娇和囚养的金丝雀;二是他的人早便离开了皇宫。
至于是主动被动,死生与否,那便不知道了。
就像叶怜说的,帝王家无情,哪怕上秒万千恩宠,可下秒也可能将你打入冷宫,终生不见天日。
班主跟着回了神,笑着道:行了,少管这些事,他不管在哪,总能过得很好。倒是你,有时间操心别人,倒不如多练几句唱词!
小伶人哀嚎一声,抱着脑袋回屋去了。
两秒钟后,他又从屏风后探出头:班主,你为何知道倦哥他到哪都能过得好?他不是孤儿么?无依无靠个人要怎么过?
班主笑骂声,把他赶了出去。
方才叹了口气:孤儿?
**
时倦在戏班一直来历成迷,可若真心想知道,也不是没有点线索。
而这唯一的点线索,就被班主握着。
十年前他在大街上捡到时倦,虽然什么都没问出来,可好歹在这京城混了那么久,也练出了几分看人识人的眼见力。
从看到对方那漂亮得不似真人的容貌和以及掩在粗布麻衣下那块晶莹剔透的玉佩时,他便知晓:时倦绝对不是什么孤儿。
就是真的因故亲缘皆断,那他也定是曾经在阿房宫般的环境里待过。否则养不出来那一身如隔云端的贵气。
那种阶级差距带来的气质,光是看着便能让普通的贫民百姓自惭形秽。
那时戏班还是个草班台子,本身就没钱购置繁复的装发服饰和表演用的道具,加之长期入不敷出,已经濒临关门。
而时倦身上恰好有枚光看做工便能顶得上普通人一辈子伙食的玉佩。
他还偏偏失忆了。
平心而论,班主心肠其实很好,否则他不会整天捡那些流浪小孩,甚至还愿意在自己生活不易的情况下给比他更苦的人一口饭:比如对叶怜,比如对时倦。
若是其他时候便罢了,可偏偏是那个时候。
因为他背后不仅仅有自己,还有戏班上下数十口人,数十张吃饭的嘴。
他们最大的还不超过三十岁,最小的还不满八岁,却都以他为轴心,满心满眼将他看成顶梁柱守护神。
时倦的身份显然非富即贵,身上却再无其他财物,而玉佩这唯一的饰物又常常以信物的作用而出现,自然不可能随意许给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