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爱
作者:皆非      更新:2023-06-30 15:14      字数:2817
  说实话,方晚觉得很神奇。
  因为麻醉药过了,她都没感觉到痛,更别说肿的像藏食的仓鼠,温华还挺期待那个场面的。
  温华压根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里,好说歹说还是想把她一起带上飞机。
  “你神经病吧,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不是二十六岁,而是六岁呢。”方晚含着冰棒,不耐烦地一脚把他踹出门。
  温华就像个大型犬一样可怜兮兮地看着她,方晚仿佛都能看见他后面尾巴耷拉下去的可怜样。
  温华不敢惹方晚生气,怕好不容易的旖旎气氛瞬间消散,只能开车把她送回京勇市,免得她一个人在那深山老林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回去的第二天,梁知枝就喊她出来散散心。
  方晚正扒开自己的嘴巴看情况呢,温华对此意见很大,因为他才刚开荤?——他自己是这么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刚破处——就不能跟她好好接吻了。
  不过说话什么的都不成问题,以至于方晚都觉得自己拔了个假牙。
  梁知枝约在了光茂大厦的顶层,这里是温华投资的产业,算得上京勇市最好的酒店,有的设施服务是用以接待国际人物为标准。
  顶层有一片恒温游泳池,本来顶层不对梁知枝的身份开放,但是她打了电话给温华,他不接,她又直接发信息。
  “你老婆跟我约会呢。”附带一张跟方晚的合照。
  虽然温华没回,但两分钟后,经理客客气气地请她们进去了。
  这叫挟晚晚以令温华。
  五月份的天气忽冷忽热,很不稳定,此刻太阳正盛,也许下一秒就阴云密布。
  方晚躺在白色的沙滩椅上,泳池往下走是玻璃底部,完全透明,材质可以防弹,底下是透明的万丈深空,方晚觉得自己站上去一秒钟都会腿软。
  “看你没缺胳膊少腿的,应该还不错。”梁知枝倒是很愉快地下水了。
  方晚看着京勇市的景色,很多事物在这座大厦面前都如同蝼蚁,在看似杂乱的城市中观赏,却觉得一切又井然有序。
  远处的高山上滚下云雾,她还能看见宏达的高楼竖起,方晚看着,点了点头:“只有七天而已,你觉得我能少什么?”
  梁知枝上岸,坐在边上,双腿在水里晃悠,波光涟漪的白色横在她身上:“说实话挺难以置信的,无论是年九逸还是温华,叁十多岁的男人,身居高位多年,所有的情绪,所学到的情感都应该在十几岁或者二十几岁就逐渐沉淀转换为成熟,可是他们却在同一个年龄段展现出了同样的‘降智’行为。”
  “要不怎么说爱情使人盲目呢。”方晚看着一大片美食,选择了能下口的冰镇水果。
  “所以你也知道温华和年九逸都是真心爱你的啊。”
  “我没瞎,我看得出来。”
  梁知枝笑:“年九逸吧我不太了解,但是温华,怎么说呢,他小时候性格真的很好,我感觉我那么喜欢他多半都是来自于小时候的滤镜。”
  方晚专心吃着水果。
  “温柔得体,比别人更早一步的成熟,极致的聪明,还有从温阿姨那里继承到的来自于掌权者的大脑。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身边有那么多朋友,那么多女人,甚至连男人都玩过,却总觉得……总觉得……嗯……”
  “孤独?”方晚挑眉,替她回答。
  梁知枝眼睛一亮:“对,就是这个意思。他那个时候一直都在学习,国际学校,私人课程,什么乐器舞蹈马术都不在话下,然后又被派出去留学,拿着有限的钱让他体验成长,从英国到俄罗斯再到日本,美国、加拿大……有的时候是在留学,有的时候感觉他是被流放。”
  听起来很荒谬对吧,温华的姥爷姥姥是革命出身,身上都是实打实的军功,两个儿子才二十几岁就死在战场上,埋葬在了那一片永远洁白的雪地里。
  剩下的女儿就是温华的母亲和小女儿,年近四十才生下温华的母亲,如今也是六十多岁的人,温华的母亲有个非常特殊的名字叫温坤及,代表对其给予厚望,男为乾女为坤,而她所创造的商业范围令男人都避其锋芒。
  从小到大温华绝对不缺朋友,因为有的是让他们主动跟温华交朋友,梁知枝就是其中一个。
  他所受到的关注,期待,资源的分配,绝对不会少于任何人。
  可是这样一个人,梁知枝居然会觉得他孤独。
  梁知枝躺在另外一张沙滩椅上:“我听他以前的女人说他真的太可怕了,有的时候坐在窗边,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可以不跟任何人说话,就一直看着外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在床上也不会跟你有什么交流,她们都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只会呼吸的飞机杯。我当时听到的时候真的特别震惊,这跟平时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就是两个人。”
  方晚晃着吸管,在杯底里戳来戳去。
  老实说,她没功夫也没兴趣听梁知枝说温华,温华估计自己也不会觉得多可怜,他也不需要谁来可怜自己。
  让一个没有实权连金融基础都搞不明白的人来可怜一个身价数不清多少个零掌握实权的人?这就好比月薪叁千的打工仔看看新闻营销号就去可怜人家拍一部戏几千万的明星一样可笑。
  梁知枝感慨她的冷漠无情和无动于衷:“方晚,温华在你面前是什么样的?”
  方晚歪歪头,想了一下,说:“猎豹。”
  腿长,腰细,高贵又优雅,而且对于人类来说,猎豹算得上温顺。
  但野兽终归是野兽,不能因为它们偶尔所展现的温顺就忽略它们骨子里的野性。
  “如果不算上他对你做的那些混账事的话,我真的很羡慕呢。”
  “不,你应该羡慕的是我不爱他。”
  梁知枝一愣,随即笑了笑,有点苦涩:“是啊,这才是我最羡慕的地方,女人很容易喜欢上坏男人,尤其是温华这种薄情的坏男人。”
  方晚突然在这个时刻想起来方展。
  说实话,她这几天都在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他,她可以想爸妈,想年九逸,想易琉璃里面的员工,甚至想龚寻雪,就是不要去想方展。
  那种思念的阀门不能打开,一旦打开,她就恨不得半夜趁温华睡着下楼拿刀捅了他。
  “我无论是爱上年九逸还是温华,这种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男人其实都是一种不幸,一时的甜言蜜语会迷惑理智,后续的疑神疑鬼会给自己带来毁灭。”方晚垂着眸子,淡淡开口,“而我的性格从一开始就只能爱上与我平等的男人,准确的来说是,从一开始就跟我一样,把彼此都放在同一天秤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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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齿那一章是我前几天刚拔完智齿写的,流程基本上1:1复刻,牙髓炎+智齿真的好痛,我真的疼的脑袋晕晕的,左半边脸都是麻的。
  从盖上洞巾到结束时间很短,拔牙大概只有几十秒就拔出来了,然后医生就用翻我的牙齿,真的侧面好大一个洞,里面挖出来米饭,完全空了,前面的牙齿因为跟这个牙齿太紧挨着了,有些死角刷牙刷不到,而且把前面的牙齿磨坏了,前天去补完,医生说烂的好深,后续可能还会引发牙髓炎,只能暂时给我补好,如果烂到神经还得做根管。
  当然,我是一个人去的,因为暂时单身了。
  想起来一个读者留言说感觉写的现实,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就像真的发生在身边的一样,那是因为里面的一些事情我真的就是按照身边或者最近网络上发生的事情一比一复刻的哈哈哈。
  比如说那个灵隐寺摸字摸鱼,还有那个过年跟方展去拿炭火的时候想起要在人家的葬礼上差点唱老鼠爱大米,我当时大概四五岁,刚学会老鼠爱大米这首歌,被那个穿着道袍的坏叔叔哄骗,差一点点就唱了,要知道连着那个大喇叭就挂在二楼,可以传好远。
  还好因为羞涩没有,不然就屁股开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