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听尸是什么鬼?
作者:射手座李不二      更新:2023-03-08 06:06      字数:2190
  “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帕特脸色变得阴沉起来,几乎是在低吼道:
  “这个苏怀伪造这个《洗冤集录》时,肯定也是看了华夏方面的相关案件,然后找出来当中的共性吧?以他的狡猾,难道不会这么做吗?”
  章华听着,也是赞同地点了点头:“确实有这个可能,但是起码可以看出,苏怀说《大宋提刑官》的写实性,并非是骗骗观众而已。”
  “接着看吧,我就不相信找不出他胡扯的地方来。”帕特压抑自己怒火,低声道。
  华夏剧和欧美,曰本的剧集不同,通常是拍完之后每日播出,像是今天一天,《大宋提刑官》就是三集连播。
  而苏怀翻摄《大宋提刑官》时,因为觉得原版剧情稍显拖沓,于是删减了一些不必要的内容,52集的剧情,变为30集,剧情也更加紧凑,一环扣着一环,极为引人入胜。
  帕特不相信,这么多剧情中,他找不到苏怀的一点破绽,他此刻心里依然坚信,这《洗冤集录》肯定是苏怀伪造的!
  毕竟明孝陵中没有文物,而且是这么专业的书籍资料,华夏怎么可能在民间流传下来呢!?
  此时剧情继续,宋慈的拜把兄弟到梅县上任,却遇到火灾身亡,宋慈前去调查。
  开馆验尸之后,宋慈发现尸中口中有烟灰,到了火灾现场什么都烧没了,找火灾招待所负责人,却发现他刚刚上吊自杀了。
  检查尸体过后,发现负责人的确是自杀的,一下子线索都断了。
  稍微有些侦探剧经验的人,当然能判断出这个案件是谋杀。
  联邦法院的法官和检察官们,自然也不例外,但是他们争论的是死者是被烧死的,还是死于别的方式。
  “显然是烧死的,苏怀检验了尸体,尸体的口中有烟灰,如果不烧死的,口中怎么会吸入烟灰。”帕特冷然道。
  一名法官却是摇头:“烟灰可以是被凶手在事后塞进口中的,现在案件中,法医都是通过解剖来判定肺部是否有烟灰,来判断是一个人是不是烧死的,这华夏古代没有解剖,所以给了凶手漏洞。”
  帕特却是哼道:“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你却忘记了一个细节,这死者口中的烟灰如果是后塞进去了,必定是粉状的,而宋慈验尸时,却发现烟灰是糊状的,这显然是因为吸入烟灰之后唾液分泌照成的……所以这人确实是被活活烧死的。”
  说着帕特也不由不忿道:“苏怀这小混蛋,为了造假这个《洗冤集录》还真是很上心啊……”
  说完望向章华,想听听他的意见,却发现章华若有所思,低头想着什么事情入神,不由低声问道:“章华,你在想什么?”
  章华这时候才回过神来,摇头道:“我在想这《洗冤集录》就算是伪造的,也有华夏最顶尖的法医专家参与其中。”
  “呵呵,你这是给苏怀戴高帽了。”帕特冷冷笑道:“一部电视剧而已,我不相信还有华夏政府的参与。”
  章华却是低吟问道:“帕特检察官,你记得不记得,刚才宋慈验证那个上吊的人时,宋慈的眼神反应,和镜头交代的一个细节。”
  “什么细节?”帕特一愣回忆道:“你是说宋慈查询了死者颈部的勒痕吗?这算不了什么吧。”
  稍微有点法医常识的都知道,如果人被绞死,死者颈后背勒痕,是呈现十字交叉状的。
  而如果是自己上吊死的,颈部后背勒痕呈八字平行的,所以犯罪现场初步检查时,第一是要检查这个勒痕的,所以宋慈第一时间就检查了这个细节。
  “不只是检查勒痕。”章华回忆道:
  “当时取下尸体的时候,镜头给出了一个宋慈把耳朵凑过去听尸体胸口反应的细节,好像在听什么声音。”
  帕特一愣,然后不由皱眉道:“你是说他在听尸体会不会有心跳?”这个反应是非常傻的。
  旁边一位法官也笑道:“难道这尸体会说话吗?”
  “不是的,他应该是在听尸体会不会发出闷响。”章华满脸凝重道。
  “闷响?尸体胸口会发出闷响?”帕特听着觉得章华是在说什么灵异现象。
  现场也有不少人笑了出来,倒是有一名法医出声的检查官出声道:
  “我好像听过这个现象,我在几次去上吊自杀现场时,好像听到过这个声音。”
  众人一愣间,只看章华点头道:
  “这当中的原理很简单,其实上吊的尸体如果没有被人移动过,取下来后会因为胸腔的空气,在封闭空间突然打开,发出像是雪碧一样的闷响,不过这个细节我从未在其他的侦探剧中见到过。”
  这样的极为微小的刑侦现场细节,没有实际意义,所不会被记录在案,小说家光是查资料是不可能会知道的,只有亲临现场的人,才能观察到这个细节。
  现在的联邦法院的法官,检察官们都是互相望了望,什么叫原理很简单……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个现象啊,这个《大宋提刑官》竟然把这个细节拍出来了?
  “你应该是看错了吧?”帕特有些怀疑地皱了皱眉,这个章华因为是为了显摆自己,故意添油加醋吧。
  否则现场其他人怎么没有看到?
  正这么说着,出人意料的一幕,原来是宋慈到了火灾现场,竟然通过了泼酽醋酒,来使得地上的血迹显现。
  “什么?”
  这一下子,几乎所有人都是惊呼一声。
  此时电视屏幕上又出现了那提示字幕。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其尸鼻口内有烟灰,两手脚皆蜷缩,若死后烧死者,其人难手足蜷缩,口包内既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以及膝骨,手脚亦不蜷缩。
  又若被刀刃杀死,却作火烧者,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上灰尘,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醋酒洒泼,若是杀死,既有血入地。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六,火死。”
  如果说之前的方法还是现代法医学的范畴的话,这个手法,就完全超越现场法官,检察官的想象了!
  “胡闹!这怎么可能呢?泼酒可以验出血迹?”
  “我就没听说过这种方式?”
  “这就是瞎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