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青 第107节
作者:
明开夜合 更新:2024-01-02 13:52 字数:2759
将要离开时,陈清雾又吐了一次,这一回基本吐出来的只有液体了。
离开诊所, 外头雨小了几分。
陈清雾想要自己走,但拗不过孟弗渊,他鞋袜裤脚反正已经打湿了,不必让她也打湿, 万一着凉就更糟糕。
沿路返回,上了车, 掉头回到民宿。
裴卲在客厅里等着,听见动静立即起身,“怎么样?没事吧?”
陈清雾笑说:“没事,只是消化不良。让你们跟着担惊受怕,很不好意思。你们快去休息吧。”
“没事就好。不用这么客气。”
回到楼上, 陈清雾换上睡衣躺下。
孟弗渊脱下一身湿衣服, 又冲了一个热水澡。
两人睡在幽淡的灯光里,孟弗渊时不时问一句, 还想不想吐。
大抵已经彻底空了,胃部稍有不适,但已经没了想吐的冲动。
没多久,陈清雾不知不觉间阖上了眼睛。
孟弗渊一直等她睡去半小时,确定再无反复之后,这才关上灯睡觉。
次日清晨,陈清雾醒来隐约感觉到了饿意。
孟弗渊说已经拜托后厨帮忙煮了粥,等会儿可以尝试着喝上两口。
陈清雾刷着牙,点点头。
她往镜子里看一眼,忽说:“昨晚你听到医生说可以排除是孕吐的时候,是不是有点失望?”
“有吗?”
“没有吗?”陈清雾笑说。
“那现在来生一个。”孟弗渊作势要去揽她的腰。
陈清雾眨眨眼,“好呀。”
孟弗渊反倒板起脸:“你有点病人的自觉。
裴卲和赵樱扉已经去了餐厅,正在吃早饭。
服务员端来热粥,陈清雾怕又不舒服,只喝了三分之一的分量。
老板过来道歉,虽责任不在民宿方,但还是免除了他们一天的房费。
外面雨已经停了,四面群山都笼罩在厚重的云雾之中。
这天气不适合外出,且陈清雾身体尚在恢复。
好在民宿就有各种娱乐设施,看书、喝咖啡、玩一玩台球和桌游、逛一逛花园……一整天很快过去。
到晚上,陈清雾配合白粥吃了些清淡的蔬菜,基本确定已无大碍。
十点半,大家各自回房。
陈清雾洗漱过后早早上床,玩了一会儿手机,便锁屏,接上充电线,对一旁的孟弗渊说:“我准备睡了。”
“你先睡,清雾,我回几条消息。”
陈清雾点点头。
孟弗渊将他那侧的台灯,亮度调到最低,“会不会影响你?”
“不会。”
不知睡了多久,陈清雾骤然醒来时,是听见轻微的脚步声。
抬眼,却见孟弗渊拿着手机,似正要出去。
孟弗渊察觉到她醒了,转身说道:“公司值班的人打来的电话,出了一点小问题,我解决一下。你先睡,我去楼下打。”
陈清雾点点头。
听见房门阖上的声音,她再度闭上眼睛。
/
再睁眼,窗帘已经隐约透出外面的天光。
陈清雾摸过手机,看了看时间,早上八点。
微信上有未读消息。
一小时之前,孟弗渊发来的:清雾,醒了和我说一声。
陈清雾回复:你已经起床了吗?
孟弗渊秒回:到院子窗边来。
陈清雾起身,在睡裙外披上一件外搭,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将窗扇往外一推。
大片的浅紫色,仿佛奔涌着闯入眼中。
陈清雾一时呼吸骤停。
片刻后,才意识到,那些都是紫色小苍兰。
小苍兰的海洋,将整个宽敞的庭院,铺得满满当当。
孟弗渊双手抄兜,就站在花海之间,仰头望着她所在的方向。
《大鱼》是她最喜欢的电影。
男主角说,我打电话找遍附近五个州所有的水仙花,我说只有这样能让我老婆嫁给我。
他就站在黄水仙的花海中,望着他心爱的人。
几乎完美复刻电影中的那一幕,只是黄水仙换成了紫色小苍兰。
陈清雾对上孟弗渊的目光,在他深远的凝视中,心潮激荡。
片刻,她似是终于反应过来,立即离开窗户,飞快朝楼下跑去。
到了院子里,那紫色的花海,近距离看更是美得叫人屏息。
陈清雾穿过一地的花,走到孟弗渊面前。
“你……”她一时间喉咙发堵,无法言声。
孟弗渊捉住她的手,低着头,先将一个吻轻轻落在她手指上。
他皮肤微凉,或许是从清早开始,就在等她醒来。
“清雾……”孟弗渊垂眸。
陈清雾没有出声,睫毛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我十岁参加航模比赛,得了少年组一等奖;十一岁试图背下整本牛津词典,最后当然失败……”
十二岁小升初考试结束,一个人踢了一下午的足球。
十三岁念初一,一个月自学完了一学期课程,后面所有课都在偷偷看课外书。
十四岁婉拒了三次周一升旗的邀请,直到老师威胁再不答应年级主任就要扣流动红旗。
……
陈清雾起初几分疑惑,但渐渐明白过来,他是在告诉她,在她没有留意的那些年岁里,他度过了怎样的人生。
十五岁迷上电影艺术,看完了那时候市面上能买到的所有电影工业的工具书。也是那一年,他第一次尝试自-慰,但结束之后只有自厌。
十六岁偷偷进网吧,在那里被人递了人生的第一支烟。
十七岁好似变成了传统意义的好学生,规律早起晚睡,做许多的题,背许多的英语短句。那一年他彻底杀死了自己的梦想。
十八岁考入最高学府,但似乎甚至不如游戏通关来得开心。
十九岁到二十二岁,最深刻的记忆只剩下食堂难吃,抢课系统好烂,体育好无聊。但偶尔会去旁听电影鉴赏类别的选修,在电影选段的播放中,趴在阶梯教室硬邦邦的桌子上睡觉。
二十三岁去往洛杉矶,人生第一次像是从水底浮出。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但也确信自己永远不是一个合群的人。
二十四岁参加米拉妹妹的婚礼,在他们院子里偷偷摘了一颗新鲜柠檬,带回公寓一天两片泡水喝。
二十五岁回国,在东城租下一间办公室,吃了无数顿711的便当。
“……二十六岁,去北城转机遇见了你。清雾,我的人生其实从来乏善可陈,直到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你。”
孟弗渊始终低垂着目光,此刻,他才缓缓抬眼,看进她的眼睛里。
和她在一起之后,很多场合他都不再戴着眼镜,此刻也是。
她因此清楚看见他眼底的情绪,是冰雪沸腾。
“今年,我三十二岁。我始终觉得,今天我能站在你面前说这番话,发生的概率比彗星撞击地球更低。”
孟弗渊顿了顿,像是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继续。
“清雾……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陈清雾眼里一片朦胧的泪雾,仿佛幽寂的山谷里刚刚下了一场雨,从孟弗渊说今天的第一个字开始,心口处便传来连绵的钝痛。她相信所有事情都有既定的缘分,可这一刻竟也贪心,假如有时光机器,她一定要穿越回到孟弗渊出生的那一年,陪他走过那些“乏善可陈”的人生。
“我愿意……”她哽咽了一下,立马靠近一步,一把将他抱住,“我愿意。”
孟弗渊将她抱离地面,低头深嗅她身上的气息,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这一瞬间,才觉心脏竟有难以自抑的隐痛。
许久,他才将她放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执过她的手,缓推戒指时,手指几分颤抖。
低头,将一个吻虔诚落在戒指之上。
“……指令一是不是求婚?”陈清雾突然福至心灵。
“嗯。”
陈清雾笑出声,“都怪弗兰肯斯坦,不然你已经是我的未婚夫了。”
孟弗渊也一声轻笑,再度伸手,将陈清雾拥入怀中。
“清雾,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