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巷有光 第17节
作者:潭石      更新:2024-03-15 15:41      字数:3943
  这些事情处理完,车子也开到了红麓斜街。
  秦青卓下了车,朝巷子里走去。
  将近凌晨,夜色浓稠。
  红麓酒吧灯光闪烁,乐声喧嚣,安慰着难眠的人类。
  秦青卓推门走进去,这次没问服务生,径直穿过一楼酒吧,上了通往二楼的楼梯。
  他迈进二楼,偌大的台球厅只开了尽头一盏灯,江岌不在,江北盘腿坐在一张台球桌上玩手机。听到脚步声,她扭头看了一眼。
  “你哥哥呢?”秦青卓问。
  “他不在。”江北的视线很快又移回了手机上。
  “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如果他回来了,能不能帮我和他说一声,我在一楼等他,有很重要的事情?”
  江北这次没说话,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
  秦青卓走下楼梯,在一楼的酒吧转了转,今天是周五,人挺多,空位置没剩多少。
  他注意到角落里有一个看上去有些隐蔽的、孤零零的位置,便走过去坐了下来。
  这位置很偏僻,是酒吧里光线最暗的角落,视野也不佳,唱台被前面的柱子挡得严严实实。
  不过这位置却挺合秦青卓的意,坐在这里,他能清楚地看见别人,别人却不太容易注意到他。
  秦青卓点了杯酒,将口罩拉至下颌。这里光线黯淡,不太需要担心被认出来。
  手机振了一下,季驰发来了消息。
  “青卓,睡了没?”
  “周颂刚刚正好有事打电话找我,我跟他提了一嘴照片的事情。”
  “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他想跟你聊聊。”
  看着那几条消息,秦青卓觉得有些讽刺。他无法分辨季驰这么在意这张照片,到底是出于对他们这段感情的保护,还是仅仅是出于对自己事业的担忧。
  他真的有想过保护这段感情吗?
  盯着季驰发来的消息看了片刻,秦青卓找出了与江岌的聊天记录,将先前他发来的那几张照片转发给了季驰。
  照片发送出去,他什么话也没说,等待着季驰的回应。
  聊天页面的最上方,季驰的昵称变成了“正在输入中……”
  两分钟后,还是“正在输入中……”
  又过了三分钟,那几个字仍旧没消失。
  秦青卓长长闭了下眼睛,一切不言自明,他没必要非得等一个答案。
  他拿过手机,在屏幕上敲出几个字:“季驰,我们结束吧。”
  指腹又在屏幕上方停留下来,这次比上次停留的时间更长,像是下了巨大的决心才最终落下,消息被发送了出去。
  最艰难的动作完成,后面的字便敲得很快:“房子我已经联系了置业顾问,他答应会帮忙尽快出手,也承诺会帮我们谈到一个好价格,近期他会找你签合同,到时候一半房款会直接由他汇入你的账户。我的东西也会尽快搬出去,你的那部分我让阿姨帮忙收拾好,送到你在西城的那处房子。”
  消息发出去,几秒之后,季驰打来了电话。
  秦青卓挂断了。
  他很快又打了过来,盯着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看了一会儿,秦青卓将手机倒扣在桌面上,任由它嗡嗡得振动个不停。
  他给了季驰五分钟时间,等他一个解释,但那反反复复的“正在输入中”让他意识到,他已经不再需要季驰的解释了。
  许是眼前成双成对的男女太容易让人触景生情,而这种醉生梦死的气氛又很难让人保持清醒,刚刚在车上被晚风吹出来的冷静逐渐消退,那些被强压下去的感情此刻犹如反噬一般来势汹汹,让秦青卓体会到了几倍于之前的痛苦。
  秦青卓端起酒杯,仰头一口气喝下去,灼烈的酒精顺着食道流经体内,醇厚而苦涩。
  他有些微醺地想到了与季驰初相识的那个慈善晚宴,季驰主动走过来朝他敬酒,说他很喜欢秦青卓给某部影片创作的片尾曲。季驰那时也是歌手,秦青卓知道他,是因为他常常在音乐榜单上跟秦青卓不分上下,以至于“季驰”这个名字被秦青卓当时的经纪人频繁提及。
  那晚之后季驰开始频频对秦青卓发出邀约,并展开了对秦青卓的追求。很长一段时间秦青卓其实并没有答应季驰的打算,后来因为季驰陪自己度过了某段至关重要的人生时刻,几乎成为了自己的精神支撑,他才下定了要与季驰共度余生的决心。
  还有季驰决定由歌手转型为演员的那段时间,当时有电视剧给季驰发来主角邀约,季驰通过了试镜却犹豫要不要接下这工作,秦青卓以前从不知道季驰原来是想做演员的,但既然季驰想做,他便鼓励他想做就去试试。
  季驰当时纠结得很痛苦:“如果我转型做了演员,那我们以后就不能一起做音乐了。”
  “我们还能一起生活啊,”秦青卓语气故作轻松地劝他,“一种生活孕育出两种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不也挺浪漫的吗?”
  那时秦青卓没有意识到,这个他们共同做出的决定,一早便为这段感情的草草收场埋下了伏笔。
  秦青卓又想到了他们即将要出手的那栋房子,四年前他从演唱会狼狈退场,决定从此退居幕后,最绝望的时候,是季驰提出他们要共同买一栋房子。
  他们各自拿出了一半钱,挑了一栋彼此都很喜欢的别墅,房产证上写了秦青卓的名字,当时季驰笑着说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反正他们会一直住在这里。
  一杯酒见了底,秦青卓无法自控地想,这栋房子的存在能否证明,季驰也曾经笃信过他们会一直走下去?是不是他也曾做好与自己共度余生的准备?
  四年了,这么久的时间里,他们连争吵都没有过几次,秦青卓从未想过这段感情会以这么荒唐的方式草草结束。
  明明自己也珍视这段感情,明明也全心投入过,到底是哪一环出了差错,才导致了这样的结局?
  *
  江岌沿着临街走了一圈,吹够了风,才回了酒吧。
  推门走进酒吧之前,他又看了一眼手机,秦青卓还是没有任何回复。
  秦青卓现在什么情况?江岌心道,应该不至于像那些电视剧里的狗血情节一样,想不开自杀吧?
  他收起手机,走进酒吧,原本想在老位置坐一会儿,走近几步却发现,今晚那里居然已经坐了人。
  原本想直接回楼上,刚要转身,江岌却忽然通过轮廓辨认出来,坐在那里的人居然是秦青卓。
  那是个被灯光遗忘的角落,晦暗的光线下,江岌看不清秦青卓的脸,只能看清他似乎在喝酒。
  江岌脚步停顿,拉开身侧的高脚凳,坐了下来。
  他让服务生拿了杯冰水过来,隔着几米的距离看着秦青卓。
  虽然看不清楚秦青卓脸上的表情,但江岌能感觉到他身上笼罩的一种浓稠的悲伤。
  不就是失个恋吗?江岌拿起冰水喝了一口,有些不屑地想,至于吗?
  秦青卓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江岌则不动声色地远远观察着他。
  他想到秦青卓做评委时那副冷静而游刃有余的模样,想到他在不久前站在酒吧门口有些愠怒的模样,想到他被灯光映得有些艳丽的那张脸……
  这人平时那么骄傲,如今因为自己发过去的那几张照片,失意伤心成这样,江岌以为自己会幸灾乐祸,会心情大好,但是他发现并没有。
  他觉得秦青卓很可怜。而导致他这么可怜的季驰很可恨。
  也不知悲伤的情绪是不是会传染,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居然也觉得心情变得很差。比之前还要更差,明明将照片发过去是想给秦青卓添堵,最后怎么反倒让自己更不痛快了?
  他更心烦意乱了。
  又看了一会儿秦青卓,他从座位上起身,转身上了楼。
  算了,围观一个伤心的人喝酒似乎有些残忍。或许秦青卓并不希望这个样子的自己被别人看到。这个念头莫名在江岌脑中闪过,继而又被他刻意忽视了。
  楼下酒吧两点半关门,平时都是江岌负责在里面锁门。
  江岌走下楼梯时,一楼酒吧的客人已经走光了。他往那个角落的位置看了一眼,空的,秦青卓也已经走了。
  喝了那么多酒,应该能安全到家吧?江岌心道。
  最后一个服务生也拎着垃圾走出了酒吧,一楼变得空空荡荡,一片寂静。
  不久之前的热闹和喧嚣随着垃圾一并被扔走,好像根本没存在过。
  对于江岌来说,这是一天彻底结束的时刻,也是他最放松的时刻。他习惯在所有人走之后,自己站在门口吹一会儿风。
  他推开门走出去,站在酒吧门口,却看到巷子对面,离他大约十米站着的那个人——是秦青卓。
  秦青卓站在那里,身量修长,肩背挺直,看不出丝毫醉意。他正微微低头看着手机,江岌猜测他可能在叫司机。
  酒量不错啊,江岌心道,居然喝了这么多还没烂醉?
  然后他看见秦青卓缓缓地蹲了下来,大概是想休息一会儿。
  直到江岌吹够了风,打算进去锁门了,秦青卓依然蹲在街边没什么反应。
  ——他不会蹲在街边睡着了吧?江岌脑中冒出这种想法,又觉得有些荒唐。
  这样想着,他看到对面酒吧走出了一个男人,那男人走到秦青卓身边,先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见秦青卓没什么反应,又俯下身在他耳边说了什么,秦青卓依旧没什么反应。那人伸出两只手,插到秦青卓肋下,似乎要架着他,不知想要拖去哪。
  江岌皱了皱眉。
  他知道那是一家gay吧,以前深夜帮忙扔垃圾时,还有喝得烂醉的gay朝他东倒西歪地靠过来,都被他一把推开了。
  喝得烂醉的人被捡尸,这在酒吧周围不是什么稀奇事,但现在这事儿居然发生在秦青卓身上……他刚刚不是还没什么醉意吗,怎么蹲了一会儿就看上去不省人事了?
  站着看了一会儿,江岌朝对面走过去。
  那人心思全在秦青卓身上,完全没注意到斜对面走来的江岌。
  走到那人旁边,江岌低头看着他,语气冰冷:“放手。”
  那人回头看他,一脸疑惑:“你谁啊?认识他?”
  江岌加重了语气,重复道:“放手。”
  “不认识一边去,”那人不耐烦道,“多管什么闲事。”
  江岌没再废话,抬脚朝那人的侧身重重一踹,这一脚没留什么力,那人顿时被他踹倒,侧身着地。
  “我操!”男人有些狼狈地撑着地面爬起来,看着江岌,一副想还手又不敢还手的模样。
  热衷于捡尸的男人都怂,否则也不至于专捡烂醉的人下手,江岌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根本没拿他当回事,看着他呵斥了一声:“滚!”
  那人恶狠狠瞪着江岌,到底没敢还手,骂骂咧咧地走了。
  见他走了,江岌躬下身,手背碰了碰秦青卓的肩膀:“还能走么?”
  秦青卓的头低垂在膝盖间,没什么反应,看来真是醉得不省人事。这人真是奇怪,明明蹲下的前一秒还看着跟没事儿人似的。
  江岌屈腿半蹲到秦青卓旁边,没别的招,他伸手握住秦青卓的手腕,用了点力气。
  秦青卓明显吃痛地哼了一声。
  “你家在哪儿?”江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