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作者:法医秦明      更新:2024-03-28 13:56      字数:1930
  为什么这么理解?我问。
  你看哈,她丈夫下午回来,死者第二天就发现了,又是在家里,家里的门窗都是完好无损的。大宝说,而且她丈夫经常出轨,还被抓过,但她丈夫还得依靠她生存。如果她死了,她的财产就是她丈夫继承了,她丈夫就可以到处寻花问柳了,所以她丈夫最具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
  那是她丈夫报警的啊!韩亮说,贼喊捉贼吗?
  贼喊捉贼的案例确实不少。我说,还有同行专门写过对报案人就是犯罪分子这些案例调研的论文呢。
  那即便是贼喊捉贼,也没必要把自己出轨的证据公之于众吧。韩亮说,完全可以设定别的情节。
  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也许他认为这样可以造成影响,让绝大多数人不会怀疑到他呢?我说。
  你看,你看,我说老秦在怀疑是命案吧?大宝说,那我们来看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如果是晚上死的,肯定就和她丈夫有关了,如果是下午死的,肯定就是自杀了。
  说得有道理啊。韩亮说,不过,你们可不可以把死者的眼睛给抹闭上?这样瞪着也太吓人了。而且,她这是不是死不瞑目啊?
  哪有什么死不瞑目。我笑道,死者死亡后,会先经历肌肉松弛的阶段,这个时候,死者的眼睑会随着死者的体位而发生变化。绝大多数的死者,在被人发现的时候,都是眼睑微闭的。也就是说,不会牢牢闭上,也不会怒目圆睁。
  这死者明明就是怒目圆睁啊!韩亮说。
  对。我说,因为死者死亡的时候是怒目圆睁的,而死亡后出现了尸体痉挛。尸体痉挛你们都知道吧?就是死亡以后,不经历肌肉松弛,而是直接进入尸体痉挛阶段,保存下死亡当时的状态。尸体痉挛绝大多数情况下,只出现于部分肌肉,全身尸体痉挛还是极为少见的。有些古籍中,说某某英雄被砍下脑袋,身躯还屹立不倒。要么就是在吹牛,要么就是出现了罕见的全身尸体痉挛。
  死者金铃,就是眼睑部位的尸体痉挛,所以才会瞪眼睛的。大宝说,尸体痉挛有一点不好,就是因为没有经过肌肉松弛阶段,从而改变了尸僵的生成规律,我们不太好从尸僵上来判断死亡时间了。
  不仅仅如此。我说,这个案子特殊点就在这里。死者所在的位置是在室内的一角,正对着空调。而空调一会儿开一会儿关,毫无规律,以尸体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也会产生巨大的误差。因为是缢死,尸斑都堆积在小腿,眼睛圆瞪,结膜角膜脱水征象也很严重,无法根据尸斑和角膜混浊来判断死亡时间。也就是说,我们无法通过尸体现象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至少可以说,我们即便判断了,误差也会大于好几个小时,这就没有意义了。
  是啊。大宝叹了口气说,即便我们还可以通过胃内容物来判断死亡时间,但是也只能判断她是在末次进餐后多久死亡的。那么她的中餐是末次进餐,还是晚餐是末次进餐,就不得而知了。
  那么监控或者调查呢?韩亮说。
  意义也不大。我说,死者的车就停在她的车位上,她原计划是昨天下午去龙番的,结果没有去。那么是她下午就自杀了,或者是准备等到晚上老公回来共进晚餐后再走,结果晚餐后被谋杀了,这都不好说啊。毕竟她老公清晨约老情人来幽会,这很不符合常理啊。
  那怎么办?韩亮问。
  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我说,在这个案件中,纯法医技术估计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需要结合案件的整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了。能不能分析出线索,就要看各个组的工作情况了。沮丧也没有用,咱们还是得做好尸检工作,确保不漏掉任何疑点线索。
  韩亮点头。
  秦科长,毒物结果出来了。一名侦查员从解剖室外跑了进来传达结果,死者的心血除了氯氮平,未发现任何毒物和药物了。
  氯氮平是死者平时长期服用的药物。我沉吟道,心血里有的话,很正常。
  那超不超标啊?大宝问。
  现在我们市的理化检验技术,对氯氮平只能定性,不能定量。侦查员说,也就是说只能确定有,有多少就不知道了。如果要定量的话,得送省厅。
  不用送省厅了。我一边说,一边没停下手中的工作,用酒精慢慢地擦拭着死者的腕部和踝部,麻烦你们把现场冰箱里的菜,哦,还有电饭煲里的稀饭一起送理化室排查一下。
  你是在怀疑往饭菜里投毒?大宝问。
  也就是排除一下。我笑着说。
  老秦说得对啊。氯氮平不溶于水。韩亮这个活百科说,投毒的话,它可不是理想的选择。
  3.
  随着酒精脱水作用的出现,死者腕部和踝部的印痕逐渐清晰了起来。果然,那绝对不是手镯勒出来的痕迹。
  显然,死者在生前被人用绳索捆绑过手脚。只是捆绑的时间不长、死者也没有过多的挣扎,所以造成的约束性损伤并不严重。
  经过酒精的处理,死者双侧腕部皮肤有一些细小的皱褶出现了,环手腕一周的红印也更加清楚。红印没有手镯那么宽,周围密集了纵行的皮肤皱褶。这说明造成红印的绳索在勒紧手腕的时候,把手腕皮肤均匀地皱了起来。红印上没有明显的规律压痕,说明绳索的硬度不大,而且绳索上没有规律性的硬质花纹。既然这样,现场发现的尼龙绳就不具备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