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 第70节
作者:朝云紫      更新:2024-04-03 15:55      字数:3521
  “蕲艾能驱赶蝗虫,马缨丹能杀死蝗虫。”程弯弯开口,“现在,我们就来试一试。”
  里正吞了一口唾沫:“咋试?”
  程弯弯笑道:“上回遇到县令大人,大人提起了篝火诱捕法,不如几种法子合并试试看。”
  她早就备好了干柴,堆在田埂上,这里距离稻田有一米远,中间隔了一条沟,算是防火带,能控制火势。
  说话的这会儿,夕阳西下,晚霞散尽,暮色已经降临了。
  她用火折子将干柴点燃,火光照亮了这片地。
  昆虫是趋光性的物种,这边一亮起火光,就有大片的蝗虫嗡嗡嗡飞过来。
  里正吓得脸都白了。
  他知道稻田里最近有许多蝗虫,却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
  火堆之上,嗡嗡嗡全都是,像遮天蔽日一样。
  程弯弯的眉目也很凝重。
  白日看到的是散居到处乱飞的蝗虫,视觉上不会给人造成太大的冲击,也就没引起太多人的重视。
  但晚上篝火一烧起来,所有的蝗虫往一个方向飞,就能看出,蝗虫已经渐渐开始群居成灾了,必须及早扼杀。
  县令大人提到的法子里,是用火光将蝗虫引来,然后人力捕杀,用床单和大块的布将蝗虫罩下来,挖坑活埋杀死。
  她有更便捷的法子。
  她从脚边的背篓里拿出马缨丹,扔到了火堆里。
  马缨丹熬出来的水能杀虫,燃烧出来的烟雾也可以杀虫,但是烟雾会污染环境,现代人不会用这个法子。
  在古代,环境污染这个概念都没有,她不必在意这些。
  她开口:“马缨丹味道有些刺鼻,把口鼻捂住。”
  三人用袖子捂住鼻子,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火光冲天,浓烟四散,刚刚还嗡嗡乱飞的蝗虫,一只一只往下掉,地上很快就铺了一层蝗虫的尸体。
  里正满脸不可置信:“这、这……”
  他无法找到了一个词来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
  马缨丹的味道实在是有些刺鼻,他开始剧烈咳嗽起来。
  而村里的人看到这边情况,也全都围了过来。
  漫天飞舞的蝗虫筛糠一样掉下来,落在人们的身上,曾深恶痛绝的害虫,就这么死在了浓烟之下。
  众人都在咳嗽,但不想走,他们想亲眼看到蝗虫死绝。
  火势渐渐小了,蝗虫也慢慢消失了。
  程弯弯开口道:“这只是一部分蝗虫,在收割之前,我建议每天晚上都试试这个法子,能杀死多少是多少。”
  “这也太难闻了。”张无赖的婆娘皱眉,声音尖利,“这种味道都能把蝗虫毒死,我们闻了这种味道会不会生病啊,大山娘,你可别把大家伙都害惨了。”
  程昭开口:“马缨丹是有毒草药,人误食后会有中毒反应,其烟雾中也有少量毒素,致人咳嗽,重则呕吐,不会有性命之忧。”
  张无赖的婆娘一下就爆发了:“大山娘,你在村里烧毒物,是想毒死我们全村人吗?”
  其他村民也有些惴惴不安。
  虽然杀死了这么多蝗虫是好事,可如果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也有些得不偿失。
  赵老太太从人群里挤出来,冷冷道:“怕自己被毒死的,那就关好门,不让烟雾进去就是了……呵呵,我之前咋没看到你们一个个这么惜命,要是蝗虫把稻子都吃光了,大家也会饿死,反正都是死,被毒死也好过被饿死。”
  程昭咳了咳。
  他是这里唯一的读书人,身上穿的衣服也跟其他人不一样,他一咳嗽,周边就自动安静。
  他开口道:“马缨丹治蝗虫,不一定通过燃烧,也可熬煮成水喷洒在稻子上,蝗虫食之即亡,不过熬煮的比例需要掌握好,水多则药性低,水少则费时费力。”
  里正没忍住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读书人就是聪明,这要是我们大河村的孩子就好了。”
  程昭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这法子是我二姑想出来的,我只是配合记录,农事方面我也不太懂……”
  里正只当他是谦虚,看向他的眼神里有多了几分尊敬。
  程弯弯开口道:“若是信得过我的人,可以明儿上午先去上山采集马缨丹,下午来我家熬煮。”
  马缨丹有毒,煮过马缨丹的锅子不能再做饭,她只能把自己家那口破锅贡献出来。
  晚上篝火诱杀蝗虫,白日鸭子捕吃散居蝗虫,再往稻子上喷洒农药,多多少少应该能保住一些稻子。
  村里人围着程弯弯和里正渐渐走远。
  张无赖的婆娘气的直跺脚。
  她也不是非要跟程弯弯作对,她就是看不惯村里人全都围捧程弯弯。
  以前程弯弯就是个混不吝,村里人提起大山娘就纷纷摇头,一直同情赵家的几个孩子。
  可现在呢,里正无论做啥事儿,竟然都去跟大山娘商量,而且大山娘说啥就是啥,一个头发长见识短的村妇,能懂啥子,还不是靠着会念书的侄儿。
  那个程昭看起来真不错,一表人才,说话斯斯文文,她娘家有个侄女,或许可以凑一对。
  张婆娘的眸子闪了闪,一个主意上心头。
  田埂边上的那堆火渐渐熄灭了,只有隐隐的火光。
  清冷的月光下,东面的山上,一块凸出来的岩石上,三四只狼站在那处,幽幽绿眼在月光下发出深寒的冷光。
  野狼畏惧火光,也畏惧人群,它们在山上伫立良久,最终还是散去了。
  第108章 孙水芹出嫁了
  日头正烈。
  程弯弯家的院子里临时垒了个土灶,上面架着一口破锅。
  全村人轮流来她家院子里煮马缨丹,她家里只提供一口锅,干柴什么的需要自己带过来。
  马缨丹有毒,煮出来的水最好也别碰,家家户户腾出来一个桶,然后用葫芦瓢将煮出来的药水泼洒在田间的稻子上。
  没有篝火引诱,蝗虫没有聚集,零星飞在田地里,吃了有毒的稻子立即暴毙。
  而鸭子也不是什么死物都吃的,天上有会飞的活的蝗虫,它们优先吃活虫,等吃饱了就会被人赶回家,不会让它们吃死蝗虫,也不会让它们糟蹋稻子。
  大河村就这样忙碌了三四天。
  还等不到十天,地里的稻子就要收起来了,到了那时,就是农村一年之中最忙的时候。
  各家各户有什么事儿,都会在秋收之前定下来办好。
  这个月唯一的一个黄道吉日,村里两户人家同时办喜事。
  因着是在荒年间,谁家也没余粮,更不可能备席吃酒,村里人去凑热闹吃点喜饼就算是办过喜事了。
  一家是赵富贵家的大儿子,赵大头娶媳妇儿,娶的是富贵婶娘家的侄女,这是亲上加亲的喜事。
  另一家,是赵友贵的儿子,赵傻根娶媳妇,娶的是桂花村孙家的闺女孙水芹。
  都是姓赵,程弯弯必须去一趟,还准备了给新娘子的见面礼,一人一块三尺长的粗布。
  她出门的时候,赵二狗在院子里忙活,她的步子顿住,随意开口问道:“二狗,你要不要跟我去吃喜饼?”
  赵二狗低着头,继续干活:“我等会还要去镇上送货,就不去了。”
  赵四蛋凑过来:“娘,我能去吗,我想去看新娘子。”
  程弯弯牵着小家伙的手:“走吧,看新娘子去咯!”
  一大早上,村里就很热闹,都在说两个新娘子,同一天嫁进来的人,自然免不了被比较。
  “要我说,还是傻根媳妇好看,那眼睛水汪汪的,傻根都看傻了。”
  “孙家那姑娘确实是好看,但大头媳妇也不差呀,听说家里家外的活都是一把好手,以后富贵婶可以享福了。”
  “大头媳妇是富贵婶的亲侄女,以后也没啥婆媳矛盾。”
  程弯弯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先去了赵友贵家中。
  赵傻根的爹娘在院子里迎客,只要是上门来道贺的,都会塞一个喜饼过去,是玉米面做的喜饼,正中间点了红色的印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赵傻根和新娘子在里屋,新娘子坐在床沿边上,赵傻根傻乎乎的站着。
  看到程弯弯进来,赵傻根打了声招呼,然后跟媳妇儿介绍道:“这是我们赵家的大婶子,你喊大婶就可以了,大婶儿,这是我娶的媳妇儿,叫水芹……”
  赵傻根一张脸黑红黑红的。
  孙水芹抬头看过来,当看到程弯弯这张脸时,她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她艰难开口喊:“大婶。”
  程弯弯的脸上依旧是笑容,她把准备好的一块布递过去:“婶子也没啥好东西给你,这块布不大,可以做个鞋面啥的。”
  这年头成婚,家里长辈的见面礼基本都是几个鸡蛋一块布之类的,她给的不算寒酸,也不算出挑。
  孙水芹将布收下:“谢谢大婶。”
  “以后你们两个就好好过日子,争取把这日子过的红红火火,争取早日生一个大胖小子。”
  程弯弯说了祝福的话,拉着小儿子离开了。
  赵四蛋手里拿着一块喜饼,小小的咬了一口,美滋滋的说道:“真好吃呀,我留一半带回去给二哥吃。”
  程弯弯问他:“为啥只给二哥呢?”qqxδnew.
  “因为二哥今天心情不好呀。”赵四蛋十分老成的叹了一口气,“娘,偷偷告诉你,其实二哥很喜欢水芹姐,我觉得二哥比傻根哥长得好看,也比傻根哥聪明,为啥水芹姐不嫁给二哥呢?”
  程弯弯直接道:“因为她不喜欢你二哥。”
  喜欢一个人,不会在意对方的家庭条件,一旦开始计较这些,就说明不够喜欢。
  赵傻根家这一房就他一个儿子,有田有地,房子宽敞,以后家里的一切也都是赵傻根一个人的,孙水芹自然是选择条件更好的赵傻根。
  程弯弯叮嘱道:“四蛋,你以后选媳妇儿,一定要擦亮眼睛,你二哥这双眼睛太瞎了。”
  赵四蛋不解的问:“可是水芹姐真的很漂亮。”
  程弯弯:“……”
  行吧,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就连才十岁的四蛋也被视觉支配,赵二狗栽在孙水芹身上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