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节
作者:
甘米儿 更新:2024-04-03 16:39 字数:3020
那个女人考上大学了,哪还舍得回来。
“对!”张蛋跳下骡子车,嗓音按捺不住激动,“涛子哥去省外交了大老板,现在要拿钱回来我们县城开大超市,要让我们村的人去干活,五毛钱一天咧,还管饭!”
第353章 抛夫弃子的女知青(25)
村民一听,不仅管饭,而且还给钱,天大的好事。
大家伙还没来得及高兴,邱芳娟就扫兴来了句:“是不是骗人的啊?你们可要注意点。”
“涛哥还是你的小叔子呢,你怎么说话的?你要是不相信,就别让你们家的人去,不要拦着大家伙赚钱!”张蛋说完补充,语气挺冲,“涛子哥还交给我管着,特意让我找厨子,让大家伙吃得好一点,你这不是也在说我骗人吗?”
张蛋常年和罗涛厮混,对罗家的事情也算了解一些。
自从王秋华带着邱芳娟嫁进来,外加分家的事情,早就让他对罗家不满,罗家人不去最好,省得尴尬,他不好管。
他正愁找不到借口,邱芳娟自己撞上来可别怪他说话无情。
邱芳娟被一噎,脸色当场就一阵青白。
张二叔每天来回接送村民去镇上,所以张蛋家在村里也算有点名气,这也是罗涛找他监工的一大原因。
张蛋这么一说,村里人也觉得邱芳娟说话没脑子。
“谁家有人要去的,来我这里报名,早上去,晚上送回来,晚饭吃了再回来,我们去得早一点,早饭也能在那吃!”张蛋再次开口说。
“帮我家大军报一个。”胖大婶第一个冲过来,“那么,他爸那个岁数能要吗?”
五毛钱一天呢,还管饭。
要知道,五毛钱就够全家人吃几天的口粮了。
张蛋想了想:“我先记下,应该是能干活就行,反正优先要我们村的人嘛,涛哥专门说了,让大家伙讨口饭吃。”
“还是涛子记得我们。”胖大婶感慨,反复叮嘱张蛋,“记得加上我们家大军和他爸的名字啊。”
“知道知道。”
……
短短一会,在场的人纷纷帮家里的儿子丈夫报名,邱芳娟只能坐着干着急,因为她刚刚说的话,张蛋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她怀里的孩子还扯着嗓子一直哭。
邱芳娟抱着孩子往家走,低头看着孩子,瞪着眼,咬牙切齿道:“真是个讨债的!”
罗涛让大老板带钱回来开超市的消息,瞬间传遍整个村,要说罗涛让他们去,大家伙还有点存疑,但是张蛋是管工。
早上送他们去,晚上送回来。
他们去镇上都是张家人送的,这有什么?
又不让交钱,就是出体力。
村民别的可能没有,就是体力多得是。
罗国海和罗大柱自然也听说了这件事,大家都夸罗涛出息了,在外面混得好,也不忘村里人。
一天五毛钱,还管饭。
他们在地里拼命干活,一天都挣不到几毛钱。
罗涛没有优先要家里人,而是把机会给了外人,这让罗国海非常不服气,自然不会低声下气去给张蛋惯着。
他又得知邱芳娟说的话,矛盾有了转移点。
罗国海在家和邱芳娟吵了一架,王秋华掺入其中,罗大柱也和她吵了一架,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
饶是再闹,也没人管他们。
次日天还没亮,张二叔就拉着骡子车在村口等着了,一群青壮年坐上车出发,抱着试试的心态一探究竟。
到了工地。
厨师早就煮好了早餐,一大锅面条,里面还有肉和鸡蛋,伙食好得很。
香喷喷地让人直流口水。
一人盛上一碗,蹲在一旁就开吃了。
他们的任务就是搅水泥,砌墙,涂料——
罗涛是打好算盘的,村民吃苦耐劳,性子淳朴不多事,说干就干,从吃完早餐开始,一直能干到中午。
午饭那叫一个丰盛,有肉有菜有鱼,还有蛋花汤。
吃饱喝足,继续开干,能一直干到太阳落山,效率那叫一个快。
罗涛算了一下,这样下去,成本比他想得还要快。
回去的路上,张二叔在拉车,张蛋就坐在前面,手里拿着一沓钱:“涛子哥说,大家都是挣苦力钱,干一天,我们就发一天,现在就发钱。”
“二叔,你也是五毛钱。”
“大军,这是你的。”
“涛子够义气!”
……
他们今天吃了鱼肉蛋,刚干完活,钱马上到手。
回了家,大家伙把罗涛一顿夸。
这个好待遇,连隔壁村都羡慕了。
自从王秋华管家,罗家父子别说尝到肉了,十天半个月都没吃到一回鸡蛋,听说去干活,又是鱼肉又是蛋,还有钱。
据说中午还有加餐,伙食丰盛得很。
罗家父子这几天的火气那叫一个旺,王秋华压迫他们习惯了,还在念念叨叨,罗大柱好不容易硬气一回,直接顶嘴。
王秋华气不过,两人推拉了几下,把地上那一筐鸡蛋弄翻,碎了大半。
“罗大柱,我跟你拼了。”王秋华猩红眼,两人直接动了手。
罗国海听着他们每天去大鱼大肉,还有钱,自己则苦哈哈,一方面埋怨罗涛这个弟弟不帮自己,另一方面又埋怨邱芳娟和王秋华得罪罗涛。
得利的时候躲在她们背后,默认拿好处,吃亏了,又把责任全推给别人,反正他没说话,就不关他的事儿。
不管罗家怎么闹得鸡飞狗跳,超市也在有模有样进行。
工程进度很快。
罗涛原本想着是二十天后回首都,要见杨小茜,实际上,他压根等不了那么久,基本上是半个月回去一次。
每一次从首都回来,他都会带上一堆东西,回来就开始售卖,一来一回,居然还能赚不少钱。
如此,罗涛两边跑得更勤了,最后每七八天就回来一次。
建超市的地是罗涛买的,这个时候,土地比什么都便宜,才五毛钱一平方。
罗涛直接就买了一千平方,落在自己的名下,又和那两人合资建了一个大平层当超市。
这一天,回来首都的火车提前了,罗涛没舍得让杨小茜等,就往她的学校去。
罗涛还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她喜欢吃的特产,是他特意让村里的老人做的,酥脆酥脆的炸糕。
想起好几天没见到的面容,他嘴角微微勾起,心里软了一团。
一切都如他预料般顺利,他很满足当下。
校园门口。
杨小茜身旁的同学李雪拼命冲齐云平挤眉弄眼:“表哥,你那么害羞做什么?不就是出去吃个饭吗?一会你得请客啊。”
“我请。”齐云平笑着点头。
“诶,我们觉得你们还挺般配的诶,要不要试试?”李雪突然说了这一句,一脸暧昧看着杨小茜和齐云平。
此话一出,齐云平眼神就闪躲了。
“喔~~~齐云平,你不会喜欢杨小茜吧?”旁边的另一位女同学仿佛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笑着提高声调,兴奋得不行。
“表哥,你脸红了!”
“耳朵也红了!”
“你们不要——”杨小茜拧眉,刚要出声制止,话都没说完,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罗涛。
他深邃不见底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抱着背包,紧抿着唇。
第354章 抛夫弃子的女知青(26)
罗涛这一次回去,来去匆匆。
一方面是超市那边的进程催得紧,另一方面,他离开时杨小茜有点小生病,因为联系不到,这几天一直挂心着。
刚从车站出来,罗涛就往杨小茜的学校赶来,就是为了早点见到她。
这一幕,对罗涛的冲击感很强,他对自己从来都有自信,但每次站在这个校门前,总觉得与他们格格不入。
一群书香秀气的谦谦君子,和他这个鲁莽粗鄙的街头混子,天然好像就隔着一层屏障。
罗涛一直都知道杨小茜是漂亮的,那种漂亮一点都不含蓄,水灵娇艳,如今染上丝丝书香气,更显得明艳大方。
有人喜欢杨小茜很正常,追求者众多,也很正常。
罗涛以前从不会担心,因为村里和队上惦记他的小姑娘也多了去了,大家都是有魅力的人。
如今,两人来了首都,一切变得不一样,罗涛看着那个高瘦又拿着书本的齐云平,他没有说话,也没上前打招呼。
装作与他们不认识。
杨小茜的室友都没见过罗涛,杨小茜此时若是不打招呼,压根不会有人认识他。
“没什么的嘛,你们两人看起来这么登对。”李雪上次去戴兰那里,戴兰还有意无意提及杨小茜,看来是想把两人凑一块。
她就当个媒人添把火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