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章
作者:
徐公子胜治 更新:2024-05-04 16:03 字数:1963
王丰收:“总席先生,说重点。”
夏尔:“重点就是,我们要明确国家数字主权的概念,由此明确网络公民权。”
我有个不太成熟的想法,几里国的居民登记工作做得非常好,在此基础上,给每个人一个数字身份,就与现有的身居民份登记系统绑定。
这是唯一的、与每人对应数字身份,代表网络公民权的实施主体,可以叫它元账号。公民元账号,是所有网络应用平台的通用账号。
所有网络应用平台,都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开发。所有公民理论上都是它是用户、都可以成为它的用户,但账号所有权属于公民本人。
网络应用平台内部所谓的用户账号,只是元账号的二级账号,由元账号自动生成,无须另行单独注册,但可以起各种用户昵称。
用户也可以与平台签订某些特殊用户协议,比如高级会员协议,这本质上也是一种购买增值服务的交易。
这就像我们去商店买东西,顾客的身份与商店无关。不涉及法律管控普通商品与服务,商店也不能要求顾客提交其他信息材料,只是换成在网络上进行,交易记录可以自动生成并保留。
我咨询过技术顾问,还特意打电话问了大壳子了,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
李敬直:“我插一句,您这好像就是网络实名制啊。”
华真行敲了敲桌子道:“不一样,不仅仅是网络实名制问题,也不是技术手段的区别,而是法律主体的区别……夏总席,您接着说,边想边说,怎么想就怎么说。”
夏尔:“实现它还需要物质基础,就是国家建立的元账号网络平台。东国的大厂平台可以有几十亿账号,我还听说有的剧有几千亿播放量,所以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几里国只有一千多万人。
这个元账号平台,本身就具备自媒体功能,相当于个人的网络空间,可以发布各种个人信息,包括文字、图象、音视频等个人创作成果。
公民拥有这个账号的所有权,同时也承担这个账号的法律责任。
除了自媒体功能,它也具备社交软件功能,可开发出社交应用界面,用于学习和工作的任意场合。它还要将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等功能也整合进去,因为这些都代表了某种公民权利。”
王丰收:“这都是大壳子说的吗?”
夏尔:“是他在电话里的介绍,但也符合我的想法。”
游方:“你是把现有的网络应用平台,主要是居民必须使用的平台,都弄成官办的?”
夏尔摇头道:“我不是要把那些网络平台企业都收归国有,其实几里国现在啥都没有呢。我的意思是说,元账号平台是网络公民权的体现与保障,国家必须提供,从一开始就提供。
现有的那些网络应用平台,谁都可以去办嘛,但都需要在此基础上开发。比如谁想开个网上商城,我们也欢迎啊,但用户账号不是他的,而是属于用户自己,包括数字权利。”
游方笑了:“很有创见,连税收和数据分级管理问题都一并解决了,我在科幻小说里看过。”
王丰收:“等等,我觉得你说的好像就是元宇宙的概念啊,国家层面的元宇宙?”
李敬直:“我还以为元宇宙就是创造一个拟真的数字世界呢,戴上vr眼镜,就可以到处逛了。”
华真行:“这并不矛盾啊,就是以现实国度为数据模型的元宇宙,技术上可以再扩展。”
游方又用手指敲了敲桌子道:“我还有个问题,您刚才说的都是个人用户,那么商户呢?比如几里国也有一位张盈女士,她想开家店铺,在你的设想中会发生什么呢?”
夏尔:“这个倒不复杂,数字法人账号嘛。工商系统做法人登记的时候,同时生成一个数字法人账号。她可以在元账号平台上开店铺,平台本身就具有展示、交易、支付功能。
几里国将来所有的法人,同时也都是数字法人,都拥有网络店铺的功能与权限,去不去国家元账号平台上搞开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也可以暂时只做线上或线下。
张盈,几里国的张盈,她也可以入驻某些网络商城平台去搞推广导流。二级应用平台可以与她合作,也可以不与她合作,但是不能屏蔽她的数字法人账号,也关闭不了她的元平台店铺。
各种商业应用平台的开发,都要使用到元账号平台的数据接口,这些是要付费的。
所以,从长远来看,国家建立元账号平台虽然需要投入,但也有收入。我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入也纳入国家财政,用于公共支出,包括福利支出。
我还有一个想法,听说东国互联网就相当于一个东国局域网,境内很多用户出不去,但是境外用户能进得来……”
游方:“对啊,这就是一个问题,假如搞了这样一个国家元宇宙,怎么与世界互联网衔接?”
夏尔:“我这不是正在想吗!既然有这样的技术,就像镀膜玻璃能单向屏蔽,那么在几里国可不可以反过来?境内的用户都可以出得去,但境外的用户进不来。”
游方:“任何技术都有局限,你不可能完全屏蔽境外的用户,他们通过各种代理还是能进来的。但是他们就算进来了,也没有几里国的数字公民身份,你打算怎么解决?”
夏尔:“这就对了啊,就是我要达到的目的!非几里国公民没有元账号,就算他们能在各个二级应用平台上注册账号,也有显著的区别,一眼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