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寡妇再嫁 第47节
作者:
红芹酥酒 更新:2024-05-16 16:13 字数:4309
刘勤心里一惊,着急想要解释什么,就对上江明川有些冷淡的脸庞。
不知为何,心里就有些发虚,两个女儿,他们夫妻俩确实有些时候更偏心小女儿。
江明川抿了抿唇,看了看不远处的妻子和妹妹,突然道:“出去说吧。”
自己率先走了出去。
刘勤想了想,还是跟着出去了。
外面走廊里,刘爱花将红包里的钱数了两遍后,发现还是只有两块,气得忍不住骂,“怎么那么抠门,就两块钱,以前不是还十块钱的吗?”
宋小茹听见了后,忍不住劝,“你小声点,两块钱也不少了。”
现在谁家包红包有两块钱的?最多也就五毛。
刘爱花气得一甩辫子,“就是抠门,今年只有帽子和头绳,连衣服都没有。”
宋小茹听得无奈,什么表叔表婶,都是假的,这傻孩子还真把人家当亲戚了?人家是来看望大女儿的,他们才是一家人呢。
“结婚了嘛,没看到人家还有两个孩子吗?你表叔他们也要生活。”
刘爱花才不管,还是生气,尤其是筒子楼不隔音,里面说的话外面都能听见,她就听到金秀珠对姐姐的夸赞和喜爱,心里又气又酸,她都让姐姐都把头发剪短了,为什么还有人夸姐姐好看?
“为什么要结婚,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表婶,恶心死了。”
宋小茹一听,没好气拍了下小女儿胳膊,“乱说什么?”
刘爱花还想再说什么,就看到门突然打开了,江明川从里面走出来,脸色有些冷,他身后跟着刘勤。
刘爱花吓得不敢说话,不确定刚才自己说的话有没有被表叔听见。
宋小茹也被吓到了,脸上挤出尴尬的笑,“怎么出来了?”
江明川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刘爱花,走到走廊另一边停下。
刘勤没好气瞪了一眼小女儿,然后走到江明川跟前面对面站着。
宋小茹拎起烧好的水壶,对着小女儿叹了口气,“先进去吧。”
换做以前,刘爱花肯定积极拿过水壶进客厅,但这次她不干了,一甩辫子就走了。
宋小茹无奈,只好跟在后面。
她进屋给金秀珠倒了杯热水,金秀珠正在跟刘景芝聊大学的生活、聊读过的书、还有自己的工作,两人越聊越合心意,还特意互换了地址,约好以后经常来信。
看到宋小茹过来,金秀珠故意道:“侄女很优秀,我很喜欢她,我现在在报社工作,有机会的话希望我们能多多来往,嫂子,你说呢?”
宋小茹听到这话,勉强笑了笑,“这当然好。”
刘景芝很高兴,她也很喜欢这个表婶。
宋小茹还想再说些什么,就听到小女儿道:“报社工作多少钱啊?”
宋小茹听了尴尬,赶紧把自己小女儿拉走了。
走远了还能听到她的不满,好像在说什么就包两块钱。
金秀珠端起旁边的杯子喝了口水,倒是刘景芝有些无措,替自己妹妹解释,“她就是小孩子脾气。”
金秀珠温柔看着她,“可是你也只比她大了三岁。”
刘景芝张了张嘴,突然说不出话来。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她说这些话,平时爸爸妈妈都叫她让着妹妹,只因为她是姐姐。
金秀珠拉过她的手,摸着她手心粗糙的纹路,脸上露出心疼神色,模棱两可说了一句,“以前他不懂怎样才能对你好,以后我们会好好疼你的。”
刘景芝听到了,愣了一下,一时间没明白什么意思。
旁边跟贺岩玩的付燕燕也听到了,抬头看了一眼金秀珠,怀疑她是故意说这句话的。
在刘家吃完午饭,金秀珠他们才离开,走的时候,金秀珠热切拉着宋小茹的手道:“嫂子,我们这几天都在s市,可能要上门多打扰几次了。”
宋小茹客气笑道:“不打扰,不打扰。”
金秀珠满意了,“那就好。”
到了楼下时,江明川突然对金秀珠道:“我跟刘勤说了,如果做不到公平对待两个孩子,就告诉妹妹身世。”
金秀珠和女儿同时抬头看了他一眼。
只有贺岩开心道:“太好了,我喜欢姑姑。”
江明川将刚才听到妹妹养父母女儿说的话,复述给金秀珠听,然后道:“我想认回妹妹。”
以往他看刘勤两口子还算老实勤快,也打听过妹妹的处境,除了小女儿有些胡闹,夫妻俩对妹妹还算可以。
就想着妹妹不知道自己就不知道吧,省的跟她养父母产生隔阂。
金秀珠忍不住问:“刘勤怎么说?”
“刘勤没说话。”
金秀珠冷笑,“他是害怕吧?”
江明川看向金秀珠。
金秀珠道:“他肯定是想着,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哪怕当初受了你母亲的恩惠,但养这么多年肯定也是有感情的,好不容易快要毕业能挣钱了,怀疑你是不是想抢走?”
“我不是抢走,只是想让她知道自己还有个哥哥,有个依靠。”
金秀珠听了叹口气,“我当然知道,可是你妹妹知道你是她亲哥哥后,就算她对家人还有深厚感情,她的养父母也会将投入到她身上的感情慢慢收回去,哪怕你妹妹还是原来那样孝顺,他们也会感觉女儿白养了,更疼自己的孩子,最后受伤的还是你妹妹,不然他们也不会一进门就喊你表弟,提醒你的身份。”
人心都是复杂的,都想要成为别人心中的唯一。
江明川抿紧唇瓣,这些他也想到了,不然也不会忍到现在。
以前每次过来,刘爱花都表现得很热情很积极,他听到邻居说刘爱花有些胡闹霸道,但想着只要夫妻俩对妹妹好,总不会吃亏太多,比跟着自己好,他那几年居无定所,一无所有,什么都给不了妹妹。
金秀珠这个人护短,江明川是她的夫君,那刘景芝也就是她的小姑子了,她是打算让刘景芝自己发现身份,然后在父母差异对待下逐渐产生隔阂,那时他们再站出来指出刘勤夫妇的亏待,这样要回妹妹就容易多了。
这个法子有点狠心,最后需要弥补些他们。
不过这些不能跟江明川说,他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他这人太正直了。
江明川沉默了一会儿后,道:“我再想想。”
第三十四章
等江明川他们走了后,刘景芝帮母亲洗干净碗筷,宋小茹让大女儿去睡一觉。
刘景芝点点头,擦干手上的水后,捋了捋额前的碎发,人往屋子里走去,进了门,就看到妹妹手里拿着两顶帽子,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纠结选哪个?
看到姐姐过来,刘爱花不大高兴的扔了一顶帽子到桌子上,然后拿了另一顶帽子走到镜子前臭美。
刘勤赶紧拿过桌子上的帽子递给大女儿,笑道:“你们俩都有。”
但刘景芝知道,因为一样的她才有,如果不一样那就都是妹妹的,爸爸妈妈对她挺好的,但是只要妹妹一哭,他们就会为难的看着她,无声的要她让着妹妹。
刘景芝拿着帽子回了房间,爱惜的摸了摸,然后小心地戴在头上,房间里没有镜子,她看不到自己戴上后什么样子,只能伸手不停的感受着,脸上露出一丝丝笑容。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将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然后拿出口袋中的红包,原本以为和以前一样是十块钱,没想到拆开一看,发现里面竟然是十张面额十元的纸币,整个人惊讶的张大嘴巴,
怎么会这么多?心口砰砰直跳。
听到妹妹过来的脚步声,刘景芝下意识将钱踹回了口袋里,心情久久平复不下来,她怀疑表婶是不是给错了?
还没来得及多想,妹妹就进门了,手上漫不经心拿着帽子,脸色有些不好看,进门后她将帽子直接扔在桌子上,人坐到床上生闷气,看到姐姐腿上一模一样的帽子,心情更加不好了,她戴这个帽子不好看,要是跟姐姐戴一样的出门,肯定被人笑话。
想到这里,她又扭头看向姐姐,窗外阳光刚好照在姐姐身上,衬托的她又白又嫩,连脸上的小绒毛都看得到,皮肤白白的,嘴巴红红的,不像自己,净挑爸妈丑的长。
姐姐连名字都比她的好听,但爸妈什么都答应她,唯独想要姐姐的名字不让,不就是去派出所跑一趟吗?不明白爸妈为什么那么偏心。
心里有气,掏出口袋里的红包又看了看,然后想到了什么,突然问:“你的红包里多少钱?”
刘景芝怕妹妹会误会,就道:“不多。”
刘爱花语气不太好,“不多是多少?一块?”
刘景芝犹豫之下点了点头。
刘爱花心里舒坦了,然后一脸嫌弃道:“这个表叔娶了表婶后越来越小气了,加起来才三块钱,三块钱能买什么呀?”
刘景芝听了说不出来话,三块钱是她半个月的生活费,上大学后,父母给她三十块钱的半年生活费,被妹妹知道后大吵大闹,说父母偏心,最后看父母太为难,她只要了二十五块钱。就这些,妹妹还是不高兴。
刘爱花骂骂咧咧蹬掉鞋子睡觉,刘景芝偏过头看了眼占据大半个床铺的妹妹,心里期待着赶紧开学。
她转过身在桌子前坐好,拿起旁边的书本翻开看,看了两行字有些看不下去,想到口袋里的红包,心头泛起一丝异样。
妹妹只有两块钱,而她却有一百,这真的是意外吗?
她又想起表婶说的那句话——
以前他不懂得怎样对你好,以后我们会好好疼你的。
为什么要对她好?
爸爸妈妈对她也很好,只是有些偏心妹妹,可是表叔好像从小到大都是最喜欢她,还去学校偷偷看过她,那时候她还小,可能表叔以为自己早就不记得了,可她是记得的,他还帮她赶走了野狗,后来她去上学,再也没看到那条喜欢冲她叫的大黑狗了。
现在不光表叔喜欢她,连表婶也喜欢她。
刘景芝脑子里有什么一闪而过,只是她没有深想,或者说也是不敢去往那方面想。
隔壁房间里,刘勤夫妻俩躺在床上,都有些睡不着觉。
刘勤来来回回翻了好几个身,把被子里的热气都弄跑了,气得宋小茹拿手拍他,“你到底睡不睡?”
刘勤叹了口气,“一想到江明川要认回大女儿,我心里就不踏实,好歹养了这么多年,哪怕是养条狗,那也是有感情的。”
当年他和媳妇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父亲带着一个抱着孩子女人过来,那个女人他认识,小时候他去白家远远看过,白家的下人都叫她小姐。
那是真正的千金大小姐,高贵无比,家里庄园大的他每次去都迷路,那个女人给了很多钱给他们,让他们带着孩子来s省这边生活,户口已经他们两口子办好了,还有一套小房子,唯一的要求就是好好对待这个孩子。她还说,以后这个孩子就跟他姓,叫刘景芝。
这种天大的好事,他们曾经想都不敢想,他知道白家是他们家的大恩人,所以一直把景芝当做亲生女儿疼着。
可惜媳妇弟弟不争气,好不容易把他弄进机械厂,却开车撞死了人,把房子和钱都赔了出去。自己也变成了临时工,要不是花了钱,恐怕连他也得离开工厂。
他承认,有了小女儿后,他确实忍不住多偏心了一些。小女儿像他,长得不好看,脑子也不聪明,在大女儿的衬托下,样样都不行,每次看到她哭,总是忍不住心软。
可是对大女儿也没有亏待,知道大女儿爱学习,他那一年天天讨好领导,努力干活,甚至偷偷送过礼,就是为了得到一个推荐上大学的名额,好在大女儿自己也是个能干的,通过了学校的考试,还拿了第一名。
听到这话,宋小茹叹了口气,说了一句,“要不就把景芝说给我侄子吧?”